王友文
(伊犁西部生态科学研究中心 新疆 伊宁市 835000)
伊犁河谷生态建设示范区是以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标准和要求,在伊犁州管辖的伊犁河谷地区以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主要对象,统一规划,综合建设,生态良性循环,社会经济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具有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特色的外向型特殊生态经济区域。伊犁河谷生态建设示范区是新疆北部沿边地区一个相对独立,对外开放的社会、经济、自然的复合生态循环经济系统,是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和国家批准建立的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的地理环境和物质承载基地。
伊犁河谷生态建设示范区的区划范围包括: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辖的伊犁河谷地区所在的“八县一市”,区域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及所属21个农牧团场。2008年底,这一区域共有土地面积55272.64平方公里,人口243.72万人(不含伊犁州直辖的奎屯市)。伊犁河从这一区域流过,形成了伊犁河谷地由东向西倾斜,呈喇叭形,向西开敞的独特地形,整个区域东西长350余公里,南北平均宽180公里,最宽处达280公里。北部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为邻,东北与塔城地区相连,东南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相连,南部与阿克苏地区相连,西部与哈萨克斯坦接壤,中哈边境线约长470公里。
根据伊犁河谷大部分区域降水丰沛,气候温暖,土地肥沃,草原广阔,适宜于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畜牧业的特点,伊犁河谷生态建设示范区的预期功能设计为:全区域总体上以生态农牧业示范区功能为主的各方面综合发展生态建设示范区,同时以县市为单位,局部建设和发挥生态旅游示范区、生态工业园示范区、生态商贸物流示范区的功能。
1、生态农业示范区功能建设,以保护农业生态和发展农村经济为主要内容。即在伊犁河谷地区已有生态农业户、生态村、生态乡(镇)建设的基础上,扩大到整个伊犁河谷地区各县(市)县域的生态农业建设,进而发展到包括生态农、林、牧、副、渔产业基地在内的生态经济县建设。伊犁河谷地区东部的巩留、尼勒克、特克斯、新源、昭苏五个县主要建设农牧结合、以牧为主的生态农业示范区,伊犁河谷地区中部和西南部的伊宁、霍城、察布查尔等县建设农牧结合、以农为主的生态农业示范区功能。
2、生态城市示范区功能建设,以防治污染、绿化、美化和改善环境为主要内容。改善伊犁河谷地区城镇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环境,以大力发展城市低碳经济为目标,以伊宁市中心城市为龙头,伊犁河谷地区8个县城镇为生态城镇功能建设体系,组织开展城镇园林、绿化、草坪和自然、人文景观、生态景观的建设及污染防治,资源和能源的有效合理利用。
3、农工贸一体化生态示范区功能建设,以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为主要内容。依托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政策优势和精伊霍铁路交通优势,重点在建立了工业园区的伊宁、霍城、察布查尔、新源县、伊宁市和霍尔果斯口岸,建立合理的产业结构和生态工业园区(Eco-Industrical Park),以绿色农产品为主要原料,以工业精深加工形成物质循环利用系统,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工农业生产、贸易物流业和生态建设一体化,并由此带动区域工业、农业、商贸物流、城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良性循环发展。
4、乡镇合理规划布局生态示范区功能建设,以乡镇工业合理布局和污染防治为主要内容。为促进尚未建立工业园区的尼勒克县、巩留县、特克斯县乡镇工业健康发展,防治乡镇工业环境污染而组织开展乡镇规划和建设,乡镇生态工业小区建设和乡镇工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通过集中连片发展,促进乡镇工业集中治理环境和生态工业发展。
5、生态旅游示范区功能建设,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发展生态旅游为主要内容。以合理开发旅游资源,有效防治伊犁河谷地区生态破坏和旅游污染为主要内容,通过风景旅游区的发展建设,促进伊犁河谷地区生态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使该区域成为中国西部环境最优美、舒适、安全的风景旅游区。重点将新源县的那拉提、巩留县的库尔德宁、尼勒克县唐布拉、特克斯县的喀拉峻、霍城县的果子沟等自然风景区建成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1、理论依据。在理论上主要是以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和环境科学为依据,为探索研究制定出,创建中国西部国家级伊犁河谷生态建设示范区可行性的政策、体制、机制和模式莫定基础。
2、政策支持。(1)中央关于加强新疆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国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方针,为创建国家级伊犁河谷生态建设示范区指明了方向。(2)国家和自治区安排部署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任务,为创建国家级伊犁河谷生态建设示范区提供了工作目标的政策依据。2010年5月,国家环保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各地应从本地实际出发,高标准、高起点地开展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确保建设成效。要抓紧建立本地区生态建设示范区的相应指标和规范,并开展建设工作。”(3)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规划,为创建国家级伊犁河谷生态建设示范区提供了发展战略目标的政策依据。这些重要规划主要有:《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牧区草原生态保护水资源保障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牧区草原生态保护水资源保障规划实施方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建设保护规划》、《伊犁河谷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伊犁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报告》等。
3、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草原法》、《森林法》、《土地法》、《水土保持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
1、战略目标。通过生态示范区建设,在伊犁河谷区域树立一批生态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生态县(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典型,争取2015年将伊犁河谷地区30%的县市、30%的乡镇、30%的行政村建成不同类型的生态示范区,通过在全地区的推广普及,使整个伊犁河谷生态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争取在2020年将伊犁河谷地区80%的县市、80%的乡镇、80%的行政村建成较高层次的生态示范区,使生态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和改善,逐步实现伊犁河流域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建成伊犁河谷生态建设示范区,为中国西部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示范和借鉴; 年建成伊犁河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成为新疆和整个西部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和标兵。
2、战略模式。一是生态立州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支撑伊犁河谷生态建设示范区生态可持续与经济可持续融合发展模式。二是绿色经济发展战略。在伊犁河谷实施绿色产业发展模式,通过建立绿色标志(Ecological Label)发展建设绿色产品(Green Products)产业基地,包括绿色无公害农业生产基地模式、绿色有机食品出口加工基地模式、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模式等。三是产业集群生态化战略。主要包括在伊犁河谷实施集成农业发展模式,实施基于循环经济的工业集群发展模式和生态旅游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四是生态融合发展战略。在伊犁河谷实施兵团单位、地方单位和中央企业共建生态建设示范区,共同建设和发展生态经济融合发展模式。
3、战略重点。按生态学原理和生态经济规律,把生态经济县、乡镇规划、生态旅游区、生态城市、生态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各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整个伊犁河谷区域经济社会、生态重建与环境保护的统筹发展。从新疆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和全局科学发展的高度,重点加快伊犁河谷区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建设、矿区生态破坏恢复治理示范区建设、湿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示范区建设、土地退化综合整治示范区建设、城市生态建设与工业园区生态环保示范区建设。
1、将大大推进北疆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2、将有力推进伊犁河流域的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生态安全;3、将有力推进伊犁州生态农业和生物、物理防治病虫害高新农业防保科技的发展;4、将有力推进伊犁州生态草原和生态畜牧业的发展;5、将有力推进伊犁州生态林业和湿地环境保护和建设;6、将有力推进伊犁州生态工业园区和工业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7、将有力推进伊犁州有机高效设施农业和外向型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8、将有力推进伊犁州旅游景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旅游业的发展;9、有力促进伊犁州各族干部群众生态意识的提高和生态社会建设事业发展。
1、生态效益分析:(1)有利于伊犁河流域水土资源的保护、改良和永续利用,改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存生活环境;(2)伊犁州直各县市将建立大型清洁能源基地,促进沼气利用和太阳能利用的快速普及,大面积解决农牧民生活用电取暖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农牧民为烧柴做饭、取暖砍伐树木和次森林对生态的破坏行为;(3)伊犁州的生态草原保护和建设将得到加强,促进伊犁大草原生态环境的改善和荒漠化草场的修复提高;(4)伊犁州生态工业园区和工业项目的环保建设与开发建设一体化将得到全面实施,促进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新型工业化科学发展;(5)有利于伊犁河水环境保护和生态重建环境的保护,从根本上治理伊犁河中上游两岸工农业废水排放造成水体污染问题,将促进国际河流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问题的彻底解决。
2、经济效益分析:(1)在创建伊犁河谷生态建设示范区过程中,区域内各县市将建立大型生态农业园区和无公害绿色产品出口生产加工基地,促进生态有机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大发展,在提高无公害农产品有机认证出口质量国际标准达标率的基础上,建立国家大型高品质绿色有机食品国宴专供基地,大幅度提高农业产值和农民经济收入;(2)伊犁河谷地区的生态畜牧业建设将得到加强,在伊犁河谷东五县建立大型生态无公害有机畜产品出口生产加工基地,促进生态有机畜牧业和畜牧业产业化大发展,提高无公害畜产品有机认证出口质量国际标准达标率,建立中西亚国际大型伊斯兰绿色有机食品专供基地,大幅度提高畜牧业产值和增加牧民经济收入;(3)伊犁河谷地区工业园区和工业项目的环保建设与开发建设一体化将得到全面实施,促进生态工业、清洁工业、循环经济和新型工业化大发展,提高工业产品附加值和增加职工经济收入;(4)伊犁河谷地区旅游景点景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将得到综合治理,促进生态旅游业大发展和旅游产业经济收入大幅度提高。
3、社会效益分析:(1)伊犁河谷地区生态建设示范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约束与各族人民生态环保自觉性的提高,将使伊犁州全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得到加强;(2)将会全面改善伊犁乃至北疆各族人民群众的生产条件、工作条件和生存环境;(3)伊犁州生态旅游景区景点的生态环境保护将得到综合治理,促进生态旅游业和旅游经济永续发展;(4)将会大大增强伊犁乃至北疆各族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对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示范意义。(5)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将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促进生态环保事业和环保产业大发展。
1、坚持用新思路新理念推进创建国家级伊犁河谷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一是借鉴全国先进地区创建生态建设示范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地的特点,吸收借鉴与创新相结合,创造出适合伊犁河谷地区生态环境特点、生产力水平特点、资源开发特点、经济结构特点、民族民风特点的生态建设示范区发展战略目标、模式、重点。二是要创造性地提出在伊犁河谷地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既有前瞻性,又有可操作性的新思路和新对策。三是要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对建立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长效机制的新举措,先行先试,大胆突破,推广应用。
2、进一步明确创建国家级伊犁河谷生态建设示范区的重点任务。一是以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为重点,加快推进伊犁河谷区域生态产业体系建设;二是以节约能源和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伊犁河谷区域资源保障体系建设;三是以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污染物减排为重点,加快推进伊犁河流域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建设;四是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伊犁河谷区域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建设;五是以创新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为重点,加快推进生态可持续能力保障体系建设;六是以提高环境保护和环境道德意识、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重点,加快推进伊犁河谷区域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1、坚持以科学发展与突出特色相结合,做好生态建设示范区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是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重要基础,在重点制定好《伊犁州直2011-2050年生态建设示范区发展建设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还应制定有伊犁河谷特点的生态设计(Ecological Design),如《生态建设示范区环境评估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生态农业示范区规划和实施方案》;《生态旅游业示范区规划和实施方案》;《水资源生态环境示范区规划和实施方案》;等子系统生态设计和实施方案。
2、要着力解决好建立伊犁河谷生态建设示范区的两大难题。一是在操作和实践层面上如何制定,在伊犁河谷创建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内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环境保护与发展工业双赢关系的可行性办法;二是如何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优惠政策和伊犁河谷区域的生态环境优势,研究制定出具有伊犁河谷地理单元生态特点的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具有前瞻性,又有可行性的科学对策。
1、研究建立生态建设示范区风险补偿机制的可行性办法的政策建议。建议在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初创期,由中央财政以转移支付的方式或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项目、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的方式,对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的经费给以支持和补偿,不能让伊犁河谷在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过程中,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
2、建议各级政府围绕创建国家级伊犁河谷生态建设示范区战略目标,统筹搞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环境保护与发展工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各方面制度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配套措施。
3、建议以伊犁河谷生态建设示范区为实验基地,对新疆北部生态环境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新格局、新问题进行超前研究和实验,取得实验成果和经验,发挥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通过加快伊犁的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促进伊犁州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各族人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
[1]陈亚宁主编《新疆山川秀美科技行动战略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2002.5;
[2]李吉玫、徐海量等《伊犁河流域水资源承载力的综合评价》,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07(3);
[3]马涛著《中国对外贸易中的生态要素流分析——从生态经济学视角看贸易与环境问题》,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10;
[4]任保平主编《西部地区生态环境重建模式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
[5]万勤《稻鸭共作探新疆生态农业之路》,环境保护.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