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艳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广大妇女遭受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下,广大妇女受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的支配。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及贞操节烈观念的禁锢下,妇女完全成为男人的私有财产。苦难的中国妇女迫切要求解放,妇女运动的先驱们从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探索救国救民之路的同时,就开始探索妇女解放之路。辛亥革命时期,妇女解放取得了相当成就,但后来被北洋军阀所扼杀。从新文化运动到“五四”运动及其之后的几年中,新的妇女观对妇女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五·四”运动揭开了由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序幕,也开辟了妇女解放运动的新纪元。“五·四”运动中,传播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妇女解放的学说,涌现了一批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妇女人才。其中杰出的代表有向警予、郭隆真、缪伯英、蔡畅、邓颖超等,这就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和领导妇女运动准备了理论基础和干部条件。
一九二一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运动的组成部分,争取妇女解放的事业有了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对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中国共产党把几千年民族传统积淀的妇女问题与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无产阶级的彻底解放紧密联系在一起,把中国妇女的彻底解放作为中国革命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便将领导妇女运动列入了它的议程之中。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产生了党的第一个《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在中国妇女运动历史上,是第一个以政党的名义通过的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对妇女运动的高度重视,标志着中国妇女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即新民主主义妇女运动阶段。该决议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制度之下,妇女是得不到解放的。”“妇女解放是要伴着劳动解放进行的,只有无产阶级获得政权,妇女们才能得到真正解放。”“妇女解放要在社会主义的社会才得完全实现”。“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真正解放妇女”,这一结论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研究中国妇女问题而形成的科学结论,为中国妇女运动树立起一面鲜明的马克思主义旗帜,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妇女运动纲领的确立。
中国共产党早在建立初期就成立妇女部、妇女运动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就积极创办女校,培养妇女运动骨干。创办刊物,宣传妇女解放思想。在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革命政权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令,保障妇女权利,提高妇女地位。在党外,大革命时期,成立的妇女解放协会。这些妇女团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长期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妇女被动员和组织起来,形成了以工农劳动妇女为主体、团结全国各族各界妇女的广泛的统一战线,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加强了妇女的团结,开展了与中国革命紧密结合的群众性妇女解放运动,促进了妇女解放的实现。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将民族解放同妇女解放统一起来,领导妇女广泛开展了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方面的解放运动,获得翻身解放的广大妇女同胞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投身于为争取中华民族独立和解放的斗争之中,为夺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作出了不朽的历史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妇女解放运动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庄严宣布,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均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开创了中国妇女解放的新时代。1949年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从此我国建立起统一的妇女组织。
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我国的妇女解放运动获得了全面迅速的发展。为改变旧中国遗留下来的经济文化落后面貌,革除束缚、歧视和摧残妇女的旧制度和旧习俗,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土地改革、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普选、宣传和贯彻婚姻法、禁娼、扫盲、妇女走出家门参加社会生产等一系列的群众运动。在这个时期,人民政府封闭了妓院,铲除了娼妓制度;农妇参加土地改革和农业生产,在工业生产中女职工人数逐年增多,在这一时期的工业生产中,涌现出众多的女劳模;同时工商业妇女也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公益事业;妇女儿童福利事业在短期内得到较大发展,普及新生儿接生法,建立妇幼保健机构,兴办托儿所,各项福利事业的建立为妇女参加社会活动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这在中国近代社会发展史上是值得自豪的重大变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妇女解放与进步事业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妇女工作实施了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确立了新时期妇女工作的指导方针。党和政府克服阻力,落实了妇女工作的若干政策,制定颁布了推动妇女解放与妇女进步事业的许多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遵循男女平等参与、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原则,为妇女解放与妇女进步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法律保障。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相继制定和发布了五年及十年两个《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切实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优化了中国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推动了妇女解放与进步事业的全面发展。妇女不仅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领域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而且其特殊权利的保护作为国家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各项事业的建设,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担当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生力军的重任,成为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伟大力量。广大妇女的聪明才智得以充分发挥,在工农业生产、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改革开放三十年,是我国妇女解放和妇女进步的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好时期。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及其妇女解放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和中国妇女运动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了关于妇女解放的一系列观点,在全党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深刻揭示了中国妇女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妇女解放的根本出路和发展方向,为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和百余年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妇女都处于与男子绝对不平等的地位。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妇女地位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新中国的成立后宪法就规定,中国的女性与男性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平等参加管理国家事物和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等。在党和政府的关心重视下,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族妇女的政治地位逐步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日趋广泛。特别是改革开放的实践与发展,妇女的文化水平、理论素养、心理素质不断提高,参政意识增强,参政能力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从整体发展趋势看,在参政领域中从进入立法机关、政府机构延伸到更广阔的领域;在参政主体上从以女干部为主扩展到妇女群体;在参政过程上从被动行使法律权利到主动争取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制定。为保障妇女的政治参与权利,促进妇女参政人数的不断增多,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妇女参政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
教育是妇女地位提高的重要因素。中国共产党成立时就鼓励妇女参加学习,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一贯关心和支持妇女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提供各种有利条件,男女平等的享有义务教育的机会,提高女性儿童的入学率、在学率和升学率,妇女接受符合自身发展能力的教育,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大幅提高,使才智得到充分发挥,作用被社会完全承认。女性受教育的权利和受教育的状况,与她们的社会地位密切相关。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妇女的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并呈现持续上升的良好趋势。
经济是妇女独立的重要条件,也是妇女立足社会、自强自立的物质基础,经济地位的高低直接反映出妇女社会地位的高低。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把妇女劳动作为独立的首要条件,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各种劳动,为新中国的成立立下了汗马功劳。建国以后,党和国家鼓励妇女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并同工同酬享受与男性相同的工资待遇。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妇女受教育的程度普遍提高,女性的职业结构也逐步扩大,国家和政府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需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广大的妇女获得了更多更高的经济收入。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之一。二十世纪上半叶,党带领全国人民经过浴血奋战,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使妇女摆脱了“四条绳索”的束缚,获得了历史性的解放。我国宪法鲜明地确立了男女平等原则。二十世纪下半叶,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在参与中求平等、求发展,社会地位显著提高。社会主义时期,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消除阶级社会遗留下来的重男轻女,歧视、玩弄、残害妇女的传统偏见和习惯势力。在党和国家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反对歧视妇女,使妇女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和权利。
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妇女自立自强,热情参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也赢得了全社会对妇女的尊重。
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民法、刑法、选举法、劳动法、婚姻法、继承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在内的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体系。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四十八条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法》和《继承法》也对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关系突出强调了性别平等。《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的土地权益在婚前婚后受到保障。
通过对《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和实施,妇女在家庭中取得了和男子平等的地位,由于妇女经济上的自立,赢得了对家庭经济等家庭重大事务的管理决策权,促进了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改善和人格独立。农村妇女享有与居住地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费、股份分红等权利。家庭妇女不再只是承担生育、赡养老人、抚养孩子、家政等职能。在中国3.5亿个家庭中,绝大多数为以爱情为基础的自主合法婚姻,家庭关系平等和睦,妇女享有充分的人身、财产权利。
我国妇女解放运动发端于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但是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不可能使妇女得到真正的解放。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只有在中国共产党下,才能取得胜利。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妇女运动必须遵循的基本经验和原则。当前正处于十二五期间,我们要牢牢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时代主题,引导广大妇女更加自觉地把个人的理想和前途同党和国家的事业紧紧相连。要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树立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紧密结合,充分认识妇女发展的程度是衡量科学发展的重要尺度之一。
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当代中国妇女运动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妇女运动的显著标志。经过长期的宣传推进,当前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日益成为共识,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政策和工作机制体系逐步完善。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社会的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共享成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两性和谐又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们在新时期推动妇女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和机遇。只要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统筹,就能实现妇女发展与经济发展同步、与社会发展同步,这不旦是时代的需要更是新时期妇女解放的现实需要。
中国妇女是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主体,只有不断提高妇女的素质才能实现妇女真正的解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提高妇女素质,增强女性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妇女主体作用。我们要大力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不断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当前,日趋激烈的竞争使妇女的整体素质面临严峻考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对妇女劳动者的个体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新的时期,大力提高妇女素质,充分调动其发展的内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妇女主体作用,显得尤其迫切和重要。我们要充分运用好法律的、行政的、市场的各种手段,大力推动发展有利于提高妇女素质的各项社会文化教育事业,发挥妇联教育培训阵地的作用,不断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努力开发和利用好妇女的人力资源和人才资源优势。广大妇女要进一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自觉坚持用先进理论武装思想,用现代知识充实头脑,用科学技术增长才干,不断提高素质,积极应对挑战,增强发展能力,以自身的进步与贡献赢得社会的肯定和尊重。
我们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努力开创中国妇女运动的新局面。妇联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妇女群众团体,自成立之日起就被赋予了作好党的妇女群众工作和推进妇女解放的双重使命。在新的历史时期,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维护妇女权益,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扎实工作。要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服务妇女群众的关系、促进妇女发展与维护妇女权益的关系、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坚持在国家立法和宏观决策中当好妇女利益的积极代表者,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当好妇女群众的热情组织者,在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好坚强有力的维护者,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要不断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着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努力增强团结动员妇女投身科学发展的本领,增强及时反映妇女利益诉求、推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落实的本领,不断提高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好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以更加科学的理念、更加完善的机制、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作为,不断开创中国妇女运动的新局面。
历史和现实雄辩地证明,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妇女运动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与祖国共命运、与时代同发展,亿万妇女才能真正成为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一支伟大力量;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以主人翁姿态投身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妇女的自身解放与发展才能拥有无比广阔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