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民情沟通日”制度及其实践意义

2011-08-15 00:46张伟胜张子夏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民情村民群众

张伟胜 张子夏

(衢州学院,浙江 衢州 324000)

一、“民情沟通日”制度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

胡锦涛在2011年2月19日中央党校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既要增强紧迫感、又要长期努力,加强实践探索和工作落实,深化认识,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开拓创新,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业发展方式、农村组织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深刻变革与调整,生产经营主体由集中趋向分散,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格局复杂化。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也相应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利益诉求意识日渐觉醒。他们开始通过各种方式,以前所未有的意志和激情来反映自己的意见建议,表达自己的利益、权利和政治诉求。但是,由于一些地方的农村基层组织不够健全甚至软弱涣散,农村的民主制度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村民自治制度常常流于形式,基层领导者的思想观念、文化素质和领导管理能力又与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差距较大,发展目标不明确,动员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不强,从而导致部分农民群众意志表达和权利诉求的渠道不畅,民情民意无处宣泄,群众的智慧和热情未能得到集中和引导,农村社会管理更无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可言。再加上历史欠帐的原因,农村现有的社会和公共服务水平仍然很低,农民群众对农村的民生问题和建设发展问题意见比较多,村民与村民之间、村民与村干部之间、村民利益与国家和集体利益之间的各种矛盾与冲突时有发生。这一切使得农村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明显不足,农村社会基础的稳定性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非常不利。

要化解农村新出现的这些矛盾和问题,改变农村社会管理不善的现状,就必须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思考和探索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问题,把以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强化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为目标,探索构建地方党委、政府与乡村自治组织以及农民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的有效体制,提供民意表达的平台和机会,畅通农民利益诉求的渠道,形成科学有效的问题解决机制,当作现阶段农村社会管理工作中需要着力研究的重要课题来对待。发端于浙江省常山县的“民情沟通日”制度,正是在这样的社会历史大背景下适应农村发展实际和农民群众需求而出现的一项创新性实践的产物。

二、“民情沟通日”制度的主要内容与规范

“民情沟通日”制度最早起始于2005年11月。为了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形成群众利益诉求的制度化渠道和解决利益冲突的制度化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一个广阔而牢固的社会基础,浙江省常山县委、县政府提出并推行了“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解民忧、帮民富”为主题的“民情沟通日”制度。

“民情沟通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民情体察。民情体察是“民情沟通日”制度实施的第一个阶段。制度规定,在“民情沟通日”前,乡村干部要深入农村,深入农民群众当中走访调查,对村民当前的生产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摸底,村民有什么需求、有什么怨气要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民情沟通。民情沟通是“民情沟通日”制度实施的第二个阶段。这个阶段的重点是开展“民情沟通日”活动。“民情沟通日”活动一般由村党组织主持,原则上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在相对固定的场所,围绕在民情体察阶段走访调查基础上确定的活动主题内容,开展干部与群众之间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在沟通过程中,农民群众面对乡村干部可以直抒胸臆,畅所欲言。乡村干部则一方面要认真倾听、了解群众在生产、生活当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做好民情笔记,建好“民情沟通日”活动档案,另一方面又要借机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做好群众意愿与上级政策之间的对接工作。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经过共同讨论协商,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当场向群众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原因,并当场作出限期解决问题的承诺,填写“民情交办单”上报乡镇。除此之外,还通过设立民情信箱、聘请民情信息员等形式,定期收集、整理村民意见、建议和各类求助信息,为上级党委政府出台政策措施提供参考依据。三是民情办理。民情办理是“民情沟通日”制度实施的第三个阶段。制度规定,“民情沟通日”后,各乡镇都要召开“民情分析会”。乡村干部要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自己作出承诺的事项,认真分析,研究对策。如果是重大的村务问题,必须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策并组织实施。对需要上级党委政府帮助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支持。对属于全县的共性问题,由县“民情沟通日”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县委组织部长和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主持并提出解决意见。对“民情沟通日”中反映上来的民生问题,承诺简单事项3个工作日办结,一般事项7个工作日办结,重大事项一个月内办结。各村根据实际,确定若干名全程代办员,对村民的建房审批、证件办理等,进行专人全程代办。乡村党员干部要将所有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和办理结果,在村里的“回音壁”上张榜公布,向村民群众及时反馈。对一些解决不到位的,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对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在下一次“民情沟通日”活动中再次向群众进行说明和解释。为了使民情办理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县委督查组要经常对全县的“民情沟通日”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则以“民情监督员”的身份,对各类民生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民情沟通日”制度是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一大创新,对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民情沟通日”制度是以公共参与、平等对话、民主协商、协调多元利益为形式;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助民排忧解难为内容;以官民合作、村民合作、民民合作、整合多元力量为手段;以明确目标、刚性操作、考核实效、动员多元监督为规范;以改善民生、稳定社会、推动发展、开创幸福生活为取向的创新性农村社会管理制度。它所建立的是一个党和政府了解民情民意,依靠农民群众一起参与努力协调各方利益,以最快速度、最低成本、最高效益解决民生问题的良性交往与高效处置的机制与平台。它涵盖了群众利益表达、利益疏导、利益调节和利益保障等多个方面的要求,对于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具有普遍的实践意义。

第一,“民情沟通日”制度有利于落实村民民主权利,为群众参与村务管理提供有效平台,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开创了一个全新的境界。没有“民情沟通日”制度,村民们由于不太了解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想干什么、在干什么,有些工作得不到村民们的理解和支持,干部和群众常常是两张皮扯不到一起,百人百心,事情很难办。通过“民情沟通日”制度,村民们渴望和需要些什么,村组织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做成什么样子、怎样去做,事情全都摆到桌面上,一切都变得透明化。村干部与村民们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凡事一起商量着办,大家谈看法,大家出主意,大家来决策,最后大家分工负责,该干什么就干什么,该怎么干就怎么干。在或心平气和、或激情四溢的问答交流、对话咨询、平等协商、相互搏弈的过程中,人人都是开诚布公,真心参与,积极投入,发表意见的方式可以不同,讨论问题的思路可以不同,但目标却是相同的:一切都是为了搞清楚问题和解决好问题。实践证明,如此良好的社会管理制度和议事氛围非常有利于唤醒农民群众在村务管理中的主人翁意识,从而达到增强村民自治组织“民主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原来那种管理与被管理的社会关系也顺理成章地随之演变为共同管理与自我管理的社会关系。于是两张皮变成了一张皮,百人百心变成了百人一心,再难办的事在群策群力下也有了办成办好的可能。这在农村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情境下,应该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它使我们兴奋地看到了一个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全新境界。

第二,“民情沟通日”制度有利于在利益主体多元格局下,改善农村社会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与人际和谐。我们看到,“民情沟通日”活动的开展,使村民们在各种信息的交流沟通过程中,更加了解和领悟了自我与他者、个体与集体、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充分激发了村民在关心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和关心他者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国家利益的觉悟与热情。例如,在土地征用、住宅建设、道路拓宽、农产品营销等主体利益容易交错的问题上,通过“民情沟通日”活动,使村民和村民之间、村民个人和集体之间、或村民个人和国家政府之间的利益矛盾,有了一条信息交流和利益诉求的畅通渠道,使问题能够及早发现并及时有效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村民家门口,化解在矛盾出现之初,尽量防止与杜绝矛盾的复杂化甚至激化。从历史经验来看,很多已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一开始并不具有非常突出难以处置的困难与矛盾,只是由于利益主体之间缺乏信息交流的有效渠道或相互沟通的诚意,错失了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以致矛盾逐渐累积,最后激化演变成为一个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恶性事件。如果每个地方都有常山这样的“民情沟通日”制度,及时体察民情、化解民怨,很多矛盾在萌芽状态时就被有效化解,何以出现那些影响极坏的突发事件?在常山,自从实行“民情沟通日”制度以来,一些村民从原来的“冤家”变成了“亲家”,从“上访户”变成了“示范户”。活生生的事实证明,民情民意的透明与沟通,使村民之间、干群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帮助代替了原来的相互猜忌、互不信任。因此,“民情沟通日”制度不啻是一副农村社会关系改善的催化剂和农村社会根基的稳定剂。这让我们进一步坚信:只有在全体村民们的主动积极参与下调整好农村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才能真正为农村的社会稳定与人际和谐夯实最重要的基础。

第三,“民情沟通日”制度有利于农村社会管理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从制度层面最大限度地减少内耗,保证决策的效率与质量,推动农村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农村基层的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要正确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能,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在做事情、做决策时必须符合群众的意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需。因为只有这样,各项工作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创造一个政通人和的社会基础环境。但如何才能达到这个效果呢?首要的问题就是要学会倾听并尊重群众的意见。即使要做一件对农民的长远利益非常有利的事情,只要群众的思想水平和觉悟程度还没有达到我们所期望的那样一个高度时,领导管理者就不能弃群众意愿于不顾,强行迫使群众接受自己的意见或做法。比如某条路要不要修,某项工程要不要上,首先就要听取群众的意见,使决策能够有一个广泛的民意基础。群众支持或反对某件事,肯定会有他自身的原因。无论这个原因是什么,领导管理者都不能忽视它,而应该以尊重群众和为群众着想的心态去与群众沟通,并在此基础上有理、有据、有情地说服动员群众,或者酌情改变原有决策。否则好心不一定能够办成好事,劳心费力群众却未必领情。“民情沟通日”制度明确规定,在做具体决策之前,干部与村民要面对面进行平等对话,交流思想,直接听取老百姓对某项决策的意见和建议,使得党委、政府或基层自治组织在决策中能够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和要求。只有这样的决策,在实施过程中,才能做到消极因素和阻力系数最小化,积极因素和动力系数最大化,因而才算得上是真正的既民主又科学的决策。村民直接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共同商量决定,一方面能够逐步提高村民的社会管理主体意识与能力,另一方面也能够使农村两委的日常运行始终处于村民监督之下。这正是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社会管理当中的最好体现。

第四,“民情沟通日”制度有利于密切农村干群关系,使我党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为便于群众联系,及时掌握民情民意,常山的村干部将联系电话、职责范围等,统一制作成“民情联系卡”发到农户。在民情沟通日,各级干部来到村里,与普通村民平起平坐,面对面进行心平气和的平等对话,共谋发展。在这里,没有主席台,没有讲话稿,没有党八股。干部不是来作报告的,村民也不是来听报告的。干部们在这里,不能有任何的官气,不能摆任何的官架子,他的身份就是一个真正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是来为人民服务的,是来帮助农民排忧解难的。村民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他们可以在这里敞开心扉,说自己想说的话,表达自己想表达的愿望,提出自己想不明白的疑虑,可以吐苦水、抖快乐、提要求,甚至激动时漏嘴骂两句娘也无伤大雅。这时候,干部就是这里的村民,大家不分你我,同舟共济,决不见外,心灵是共通的,感情是共振的,语言是共鸣的,只因为目的是共同的。即使是宣传政策、答疑解惑,也是像知心朋友谈心一样,“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干部的身心自觉地与村民们融合在一起,体验的就是那种“同呼吸共命运”的感觉。在这个时候,最能使干部们深切地理解什么叫做“站在群众立场上”,什么叫做“执政为民”,体会到什么叫做“一家人”,什么叫做“鱼水情深”,也使群众能够最清楚地看到谁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真正的人民公仆,谁才是真心诚意地为人民谋利益。因此,“民情沟通日”制度对于密切农村干群关系,消除官民对立情绪,体现党和人民心连心,从而更好地发挥党在农村的领导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五,“民情沟通日”制度有利于实现农村社会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强,易于在广大农村推广普及。在我国的政治版图上,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整个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中,农村社会管理的改革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加之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各地民情殊异,生产规模小而分散,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都与城市人大异其趣,数千年来形成的小农意识在农民身上依然有着深厚而牢固的积淀,从而使得农村社会管理主体与对象具有一般城市社会管理主体与对象所没有的特殊性。所以,如何在农村基层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推行社会管理制度的改革,实现农村社会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自然是一件相当困难而复杂的事情。然而,由于“民情沟通日”制度在设计上充分考虑与体现了中国农村农民的特性,其制度形式、制度内容、制度手段、制度取向与制度操作的程序规范都具有非常典型的中国特色,非常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因而极易为农民群众所认同和接受。“民情沟通日”制度使农村社区的村民自治原则,从良好的政治愿望和法律规定转换成了操作性极强的具体管理制度与规范,使理论上的可能性转化成了村民们身体力行的鲜活的社会现实,并在社会实践中结出了令人称道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初果。因此,可以肯定地说,“民情沟通日”制度对于改革农村社会管理制度,实现农村社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从而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落实村民的民主管理权利,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和本土性,很高的示范价值与普遍意义,完全应该并且能够在中国广大农村推广普及。

四、“民情沟通日”制度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拓展、深化与完善

首先,民情沟通的层次和形式可以进一步拓展。“民情沟通日”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沟通主体一直以来主要是村干部和村民。乡村管理的自治原则决定了村干部和村民面对面沟通协商,主要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来解决自己的问题,是此项制度最重要和最根本的基础。但如果“民情沟通日”制度能够明确规定所有县乡干部都要直接参与沟通活动,将沟通主体进一步扩展到县乡两级,将县乡村三个层次结合起来,采取灵活多样的沟通形式,让农民群众与县乡党政干部也能有更多的机会面对面沟通,共同讨论交流群众比较关心、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些热点,一方面有利于县乡干部及时发现和掌握其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从而给县乡党委政府决策时提供第一手真实可靠的信息资源和决策依据;另一方面也能使沟通的效率与质量更高,制度的效能发挥更大。

其次,民情沟通的内涵要与时俱变。随着时间的迁移,社会的变化,困扰农民的问题与困难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在民情沟通过程中,只有随时关注农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各种诉求,抓住主要问题和矛盾,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紧迫的权益保护开展民情沟通,沟通才能具有实质性的意义和价值。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大环境中,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任何变化都会对我们国内的生产生活发生程度不同的影响,尤其是像浙江这样外向型经济特别发达的省份,即使在农村地区也会强烈地感受到这种变化所带来的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在诸如劳务输出、农产品供需方面的市场变化,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应对,都会直接影响到农民的生计和农业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还要有广阔的国际化视野、敏锐的信息捕捉意识和快捷的行动应变能力,在设计民情沟通的主题和内容时,能够根据不同时势,适时转换沟通热点。要在着力解决好眼前的柴米油盐之类切近民生问题的基础上,对农民进行形势讲解,就未来可能发生的与其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向农民提出预警,及早研究准备应对措施,努力做到未雨绸缪。这样做,既能帮助农民回避各种危机,实现利益最大化,又能利用民情沟通平台,把农民的注意力吸引到讨论研究对他们的根本利益、长远发展更有价值的问题上来,引导他们想得更多,看得更远。民情沟通的内涵越丰富,农民们在沟通中越是学会向前看,民情沟通制度本身的作用就越能提升到更高的境界。

再次,对“民情沟通日”制度有必要进行深入系统的理性思考。到目前为止,人们对“民情沟通日”制度关注最多的是制度本身的内容、形式和操作方法,以及推行制度过程中所取得的具体经验。而对于为什么出台和推行这样一个制度,这个制度为什么能够得到农民的认同和支持,其现实根据和理论根据究竟是什么等问题进行系统理性思考的还不多。大凡一个成熟成功的制度,总是应该有其理性根基的,仅仅停留在经验层面上的制度是肤浅的,其理论说服力和普遍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因此,自觉地对这项制度的内容、形式、手段、规范和取向等方面从理论的高度对其进行系统深刻地分析研究,超越经验主义的局限性,揭示出蕴含其中的本质、特点和规律性的东西,从而将理性与经验有机地结合起来,“民情沟通日”制度才能最终趋于成熟和完善,在推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上发挥最大的作用。

[1]胡锦涛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讲话.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ldhd/2011-02/19/ content_1806293.htm

[2]金运成.常山:全面推行“民情沟通日”制度[J].政策瞭望,2008,(2):50-51.

[3]毛桂文.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大有可为——从浙江省常山县“民情沟通日”谈起[J].农村工作通讯,2008,(1):37-38.

[4]严云鸿.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浙江衢州“民情沟通日”活动的启示[J].改革与开放,2009,(11):14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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