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中国社会转型的历史考察

2011-08-15 00:46沈宝祥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型民主

沈宝祥

(中共中央党校,北京 100091)

关于社会转型,学者有各种理解和解读。我的认识是,社会转型,是指社会阶段性的演进,如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专制社会向民主社会转变、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等等,这是重大的历史现象。中国的社会具有很大的特殊性,中国社会的转型具有自己的特点。

新中国三个历史发展阶段和两次社会转型

不少论著讲中国社会转型,是以鸦片战争为起点。本文限于篇幅,从新中国成立前后开始讲这个问题。

从新中国成立到目前,已经经历了三个大的发展阶段、两次社会转型。

三个历史发展阶段。

对于新中国的历史,邓小平作过概括和评价。他在1988年说过:“我们建国三十九年,头八年好,后十年也好,当中那些年受到‘左’的干扰,情况不大好。我们对近十年的发展是比较满意的,现在看来,这十年搞对头了。”①我认为,邓小平把新中国的历史分为三个大的阶段,是符合历史实际的。用规范的语言讲,这三个历史阶段就是:新民主主义、中国传统模式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头八年好,就是新民主主义那一段。近十年,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段,现在已经是三十二年了。他说“搞对头了”,是肯定我们走出了一条正确的道路。邓小平说的“当中那些年”,就是传统模式社会主义的二十一年。“情况不大好”,这是政治家的语言,实际是很不好。那一段为什么“情况不大好”,因为没有搞对头,就是走的道路不对头。

两次社会转型。

第一次是随着民主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国社会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型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实质上是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从专制社会向民主社会转变。第二次是目前正在进行的社会转型,从中国传统模式社会主义转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质上是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化和现代化社会、从人治转向法治社会。

下面分别对这两次社会转型作一些历史的考察。

第一次社会转型

旧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极端落后,现代性的工业经济只有百分之十,百分之九十左右是落后的农业和手工业经济。②当时的中国总体上还是一个农业国。从政治上看,旧中国是封建性的个人独裁式的专制统治。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中国历史进入了新民主主义的发展阶段。

应当明确肯定,新中国成立以后,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历史阶段。这不仅有文献的依据,更有历史事实的依据。

1949年9月29日,承担筹建新中国神圣历史使命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通过了一个历史性的文件,即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共同纲领》全面体现了我们党一再宣布和阐明的新民主主义的建国思想和主张,并得到了全面实施。

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经过一年的努力,在全国28个省成立了省人民政府,成立了9个相当于省一级的行政区人民行政公署(比如,江苏省分设苏南、苏北两个行政公署,四川省分设川南、川北、川东、川西四个行政公署),成立了12个中央或大行政区直辖的市人民政府,67个省辖的市人民政府,成立了2087个县人民政府。③在此期间,所有的市以及1707个县、36个蒙古旗,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笔者是江苏省无锡县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还被选为常务委员),全国大部分的区乡和村都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会议或农民代表会议。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地形成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政党制度。这个政权,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包括了民主党派、民族工商业者,体现了新民主主义的性质。

经济方面,到1949年底,共没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2858家,将这些企业改变成了国营经济。从1951年底开始,对这些企业进行民主改革,使社会主义的新型生产关系在这些企业中进一步确立。与此同时,人民政府制定一系列政策,采取许多措施,扶持和保护民族工商业。从 1950年到1953年,在占全国人口一半多的新解放地区实行了土地改革(老解放区早已实行了土改),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这样,就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以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为领导的、包括多种经济成分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

以上这些表明,在我国实现了一次深刻的社会转型,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政治上,从专制社会转向民主社会,经济上,在新政权的领导下,开始了从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

在新民主主义制度下,我国的国民经济迅速恢复。从1953年开始,实行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到1957年胜利完成。这一时期,我国的国民经济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特别是,在此期间建设的156项大型工程,为新建立的共和国奠定了相当坚实的物质基础。

当时的实践证明,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制度,适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一次社会转型是成功的,但还是初步,不保巩固的。这个社会转型,无论是在政治方面,还是在经济方面、文化方面,都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才能完成。

1953年,毛泽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时期,称之为“过渡时期”,放弃了“新民主主义”的提法。

从1953年起,领导思想上改变了实行较长时期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主张,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实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在反右的氛围中加速推进。从1957年开始,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时期。现在看来,只能称之为中国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这就是说,在第一次社会转型远没有完全实现的时候,新中国的社会发展就进入了第二个阶段。

中国的社会主义,开始时是照搬苏联模式,主要是两种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其他各个方面(突出的如高等教育),也照搬了苏联的一套。

照搬苏联,实际上建国时已经开始。毛泽东早就对苏联的一套不满意。1955年,他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以苏为鉴”,走自己的路。在此后的年代里,毛泽东搞了高级农业合作社、人民公社、大跃进、阶级斗争为纲(包括一系列政治运动)、文化大革命(包括整“走资派”、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全面夺权、清理阶级队伍、斗私批修、整党内资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法权、反击右倾翻案风等)、革命委员会,等等。这一套东西,并不是从外国搬来的,是“中国制造”。这样的社会主义,是“苏联模式+中国制造”,我称之为中国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

这样的社会主义,搞了整整二十年。

纵观毛泽东主政的社会主义二十年,主要是在前十年,在发展工业、教育、科技等方面,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为以后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

但从社会转型的角度来说,不但进展缓慢,而且有扭曲,有逆转,以致陷入难以自拔的困境。

在经济方面,搞了纯而又纯的所有制,高度集中、“吃大锅饭”的计划经济体制,严重束缚了生产者和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必然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背离了这个客观规律,其结果,只能是延缓社会的转型。

在政治方面,在新中国建立时,在全国范围内,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套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运作也比较正常。1954年,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这个宪法体现了民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还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以后,宪法几次修改,但这个最基本的原则没有改掉。从宪法和法律条文看,我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政治制度。但从实际看,进入社会主义时期以后,通过反右派、反右倾等一系列的政治运动和政治斗争,实现了高度集权和个人专断。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说:“从一九五八年批评反冒进、一九五九年‘反右倾’以来,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逐渐不正常,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一类家长制现象,不断滋长。林彪鼓吹‘顶峰’论,说毛主席的话是最高指示,这种说法在全党全军全国广为流传。”④确是如实的描述。在这一时期,集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1964年开会以后,直到1974年才开会,竟有九年之久没有开会,不能行使其神圣职权。“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在中国大地上,民主和法制荡然无存。有虚无主义的历史观,但历史没有真空。民主政治制度既不存在,必然生出另一种政治制度。在此期间,中国建立了一种适应纯而又纯的公有制、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以推行阶级斗争为纲、发动和推进文化大革命为其主要职能的另一种政治制度和体制。其主要标志是,遵从“最高指示”、从省级到基层的革命委员会体制。这也是“破字当头,立在其中”吧!从性质上看,这样的政治只能说是专制政治,是人治。观察我国的政治制度和体制,研究政治转型,应当注意到这一点。

出现这样的政治制度和体制决非偶然,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正如邓小平所说,这种现象,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我国从秦汉以来,封建专制主义延续二千多年,从中央到地方,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封建专制主义有完备的一套东西,久而久之,成为“天经地义”,成为人们的习惯,更重要的,成为一种文化,同人们的思想感情相融合。十年“文革”,也是封建主义大泛滥的时期。

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时,我国的国民经济频临崩溃的边缘,没有解决温饱的人口竟达二亿五千万(全国总人口约九亿);政治上天下大乱,冤假错案遍城乡;文化方面一片荒漠。这是我国第一次社会转型的大逆转。

历史证明: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不但不能发展中国,而且使人民吃了很大的苦头,一是乱批乱斗,斗死了许多许多人,二是普遍贫穷,饿死了许多许多人。“文革”后期,我国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已经走到了自己的尽头。邓小平说,再不进行改革,就要葬送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这里包含了社会转型的要求。

1954年,毛泽东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提出: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1956年,党的八大提出: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满足人民的经济文化需要。1964年12月21日,周恩来总理在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⑤这就是四个现代化。以上这些,包含了社会转型的内涵,但在中国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下,社会转型不可能实现。

第二次社会转型

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历史的转折。历史转折意味着社会转型的重新开始。但是,主观上对社会转型的认识,有一个过程。

实现四个现代化,这是总的目标。对此,全党全国有高度的共识。实现这个总目标,实际就是实现社会的转型。邓小平当时的概括,是三个转变:“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从封闭转到开放,从固守成规转到各方面的改革”。⑥实际上,还有一个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但当时邓小平没有明说。这是当时全党对社会转型的总体认识。

1987年的十三大,对我国社会作了比较全面深入的分析。

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我国突出的景象是:十亿多人口,八亿在农村,基本上还是用手工工具搞饭吃;一部分现代化工业,同落后于现代水平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工业,同时存在;一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同广大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同时存在;少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技术,同普遍的科技水平不高,文盲半文盲还占人口近四分之一的状况,同时存在。生产力的落后,决定了在生产关系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必须的生产社会化程度还很低,商品经济和国内市场很不发达,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占相当比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在上层建筑方面,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必需的一系列经济文化条件很不充分,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在社会上还有广泛影响,并且经常侵袭党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队伍。⑦十三大报告肯定,我国还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生产社会化程度很低,民主政治水平也低,文化落后,并科学地表述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是社会转型的起点。但十三大提出的任务却是现代化,没有提工业化,显然越过了社会发展必经的阶段。十年以后,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对此作了进一步阐述。十五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⑧这里,在现代化中间又加了一个工业化。这就明确了,我国的社会转型,是由农业国转向工业化和现代化。当然,我们是后发国家,不可能也不必要像先发国家那样,从农业国到工业化再到现代化,按步就班地前进,而是从农业国向工业化和现代化同步推进。

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我国的学者提出了社会转型的概念,并成为共识。社会转型概念的提出,大大加深了人们对改革开放实质和意义的认识。原来,改革开放不只是改变旧的体制,也不只是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四个现代化,而是整个社会形态的转型,从我国落后的农业国经过工业化转型为现代化,是社会从经济基础到上展建筑的各个方面的深刻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以年均9﹒7%的速度增长,保持了连续较快增长的势头。1978年,GDP只有3645亿元,到现在,已经超过33万亿元,增加了近百倍,在世界的排名跃升到第二位。我国的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普遍得到改善。国家的面貌,社会的面貌,人的精神面貌,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从社会转型角度看,已向前迈出了相当大的一步。

经济学家习惯用数字来说明问题,他们设计了多种测算现代化的指标体系。⑨有的经济学家将现代化过程分成以传统工业化为主的第一次现代化和以知识经济为主的第二次现代化两大阶段。他们认为,到2008年,中国已完成第一次现代化进程的68.5%(经过二年,到2010年应当在70%以上),已进入了工业化的后期。⑩经济学家的研究包括了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性指标、社会结构性指标、社会发展水平(大学普及、社会保障、平均预期寿命等),是比较全面的,很能说明社会转型的进展状况。唯独没有民主政治发展方面的统计和估量。

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包括转型)的状况如何呢?粉碎“四人帮”,经过揭、批、查,结当拨乱反正,“文革”期间那样的政治上层建筑已经被推翻、被打碎,但其碎片和影响还存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能够如期召开,而且议事水平有所提高(比如,一些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态度从“学习”到“审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有了长足进步;人民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明显增强;政务公开逐步推行,等等。特别值得提出的是,互联网政治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亮点。

但总的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线上。这表现在很多方面,比如,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的产生到代表的素质都有待改进,审议的水平有待提高(一些人大代表存在审议变“歌德”、听指示的现象,对财政的审议很不深入)、会议的透明度需要提高(如选举或票决不公布票数),直接选举限于基层(已经五十多年),选举走形式,人民当家作主的感受较淡漠,人民对政府和官员的监督权难以行使,公民的参政意识、权利意识、义务意识还较薄弱,等等。这种状况,同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是相符合的。

从领导来说,这些年来陆续提出了不少发展民主政治的主张,作出了承诺。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但直到今天,没有进一步阐明,也没有制度化、法律化,基本上还是一个原则、一个理念,因而难以具体实施。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但至今在实践上还没有破题。十七大还提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还没有制定法律和具体办法。以上这些,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要标志。从这些方面来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任务还很重。我国的社会转型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发展是不平衡的。这种不平衡,既表现在宏观,也表现在微观。我到一些先进单位考察时发现,那里的经济实力很强,居民很富裕,但民主政治发展很滞后,明显地存在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盲目服从,甚至个人迷信现象。

在一个社会中,这种政治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同步,应视作一种常态。

马克思在讲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时说:“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上层建筑要适应于经济基础、政治要适应于经济的发展,但二者不可能总是同步的,上层建筑、政治的发展,往往存在“或慢或快”的现象。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改变了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打破了封闭状态,实行对外开放,既“请进来”,又“走出去”,经济基础发生如此深刻的变化,政治上层建筑必然也要发生深刻的变化。但这种变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发生滞后的现象不足为怪。在我们现实的政治生活中,集中表现为邓小平所概括的五大弊端的存在(“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具体表现在政治体制机制和一些具体制度上,也反映在政治生活中的习惯、作风、行为方式、思想观念、心理状态等方面。这些,只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公民教育程度的提高,才能逐步地较为彻底地克服。加快政治体制的改革,无疑会起有力的促进作用。

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邓小平提出的以下三点特别重要:

(一)“党的工作的核心,是支持和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整个国家是这样,各级党的组织也是这样。”

(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

(三)“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以上三条,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总要求,也是衡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程度的标准。邓小平强调发展民主政治要讲“切实”,这个切实,要得到人民的认可,任何走形式,装潢门面的民主,都是不可取的,不受人民欢迎的。结语

通过改革,促进发展,逐步推进社会转型,这就是这三十多年的历史进程。

我国的改革是渐进式的改革,但渐进中要有突进,如果只讲渐进,否认突进,就是形而上学。目前,我国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都需要突进,这是改革逻辑的要求,也是人民的愿望。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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