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履行民政职能积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2011-08-15 00:44谢松保
中国民政 2011年6期
关键词:救助社区服务

◎ 谢松保

切实履行民政职能积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 谢松保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民政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一、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目前,湖北省城市低保对象在140万人左右、农村低保对象在220万人左右、重点优抚对象在40万人左右、常年灾民在200万人左右。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58元,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260元/月,月人平补助146元。保障和改善他们的基本生活,维护底线公平,是民生之本,是维系社会秩序与活力的基本条件。湖北省将按照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要求,着力做好工作:一是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湖北省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发展创新,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整体功能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一张保护困难群体的全方位的安全网。下一步,将以“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城乡一体化”为目标,规范城乡低保制度,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取消大病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和起付线,建立低收入家庭收入信息比对制度,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形成以城乡低保制度为核心,以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城乡救助体系。力争“十二五”时期,城市低保标准达到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灾民基本生活在24小时内得到妥善安置。二是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保障老年人(尤其是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的基本权益。要积极推进城乡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着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建立起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孤儿的福利服务工作,建立孤儿养育、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保障制度,落实孤儿生活补助最低标准。三是维护涉军对象的稳定。建立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防建设相协调的优抚安置体系,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鼓励引导广大退役士兵奋发向上、自立自强。

二、构建现代社区治理体系,发挥城乡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

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细胞,是社会的最基层组织,是社会管理的基础。随着城市化速度的加快,老市民、新市民,本地人、外地人同居一区,关系复杂、矛盾多发、诉求多元,对社会管理形成新挑战。要从社区新的功能定位出发,积极探索新的社区发展和管理模式,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着力把城乡社区建成加强社会管理、提供社会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综合平台。一是以县城和乡镇所在地社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全省现有社区3919个。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末,中心城区50%的街道要建设一所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中心,80%的城镇社区和列入国家、省试点的农村社区都要建设一所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社区公共服务工作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湖北民政要以此为契机,突出抓好县城和乡镇所在地社区这一薄弱环节,着力构建融低保救助、扶贫帮困、公共服务、平安法治建设于一体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是增强社区自治功能。积极适应城镇化、就业多样化的要求,鼓励、引导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固定居所的居民以及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参与居住地民主管理,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增强他们的社区意识。积极探索、努力破解业主自治与居民自治有效衔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组织居民开展门栋自治、社区对话、居民说事、社区论坛、民情恳谈等民主管理活动,创新社区民主管理形式,增强居民参与意识,建立符合社区特点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治安防控机制和民主自治机制。三是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全省已有13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5个“省级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以及3个“省级农村社区建设研究联系点”,303个实验乡镇,1492个实验村。下一步,我们要在农村全面推广社区化管理的经验,实现城乡统筹的社区化管理模式。以全省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和“难点村”治理为契机,选准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健全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引导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村务的决策和管理,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和纠纷,促进农村和谐与稳定。

三、构建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作用

社会组织是政府改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现社会良性治理的重要途径和助手。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加快,湖北省社会组织快速发展,为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进步发挥了较好作用。截至去年底,全省县以上各级民政部门共登记各类社会组织20674个,其中,社会团体966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0982个,基金会26个。但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湖北省社会组织总体数量少,规模小,服务功能不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功能薄弱,缺乏与政府的协作机制,整体发育比较初级,需要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其发展,并依法加强对其管理和监督。一是鼓励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社分开,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和登记管理方式创新,逐步建立登记管理、备案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管理方式,放宽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从事社会管理和服务。逐步取消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减少行政干预,提升湖北省行业协会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能力。二是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在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为社会组织提供发展的空间。政府应当设立公共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的专项财政预算,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在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建立相互合作的“伙伴关系”,实现公共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围绕本行业特点,制订本行业社会组织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社会急需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三是健全对社会组织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健全以社会组织章程为核心的自律和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以“诚信”为重点的信息披露、社会评估和失信惩罚制度,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能力。加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扩大党建覆盖面,确保社会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组织的查处力度,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维护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秩序。

(作者系湖北省民政厅厅长)

猜你喜欢
救助社区服务
由“中华富强”轮失火救助引发的思考
社区大作战
水下救助抢险
3D打印社区
在社区推行“互助式”治理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救助小猫
招行30年:从“满意服务”到“感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