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生
(乌鲁木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职工居住条件而建立的一项强制性的长期住房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乌鲁木齐市自1994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截止2010年底住房公积金累积归集余额达到204.72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为42.5万人。2010年共向12286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24.44亿元,支持职工购房130.97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为115.22万平方米,二手房为15.75万平方米,户均单笔贷款为19.9万元,较上年增长了1.34万元,增幅为7.22%。至2010年底,累计向6.61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80.92亿元,帮助千万户家庭圆了住房梦。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民(私)营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在数量上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就业职工人数越来越多。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关系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从社会层面看,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政府的一大职能,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目前,乌鲁木齐市的行政事业单位、原国有企业改制后成立的新企业都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了这部分单位的一大批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困难。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民营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在数量上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高,就业职工的人数越来越多,他们还没有被住房公积金制度所覆盖,还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加快建立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增强非公企业职工的住房支付能力,实现购买住房的愿望,使其能够安居乐业,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2.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层面看,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当前,乌鲁木齐市经济发展正处在提质扩量、转变增长方式的关键时期,对广大非公有制企业来说,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说到底是人才的问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由广大职工群众创造的,企业的发展也必须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如何关心职工、留住职工,增强职工的归属感,进而增强职工的向心力、创造力是企业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使之惠及职工,解决其后顾之忧,有利于实现企业社会价值观,打造企业品牌;有利于凝聚人心,打造核心团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减少和避免劳动纠纷,稳定职工队伍,是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留住人才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得到有力保证。
3.从法治建设层面看,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根本法规,《条例》明确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每个用工单位法定的义务,是每个城镇在职职工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每个部门和单位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是一项法律规定,也是一个刚性要求,必须履行、必须执行。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不仅要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条例》,而且要遵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政策规定。我们要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高度来认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非公有制企业全面推行,以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以来,归集扩面工作始终都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不断扩大制度的覆盖面,稳定缴存来源,消除管理盲点,不断壮大资金实力,让住房公积金成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蓄水池”,让更多的职工参与其中,促其利用住房公积金制度来提高住房消费能力,也为职工积累财富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目前,全市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已全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半数的乡镇、社区、街道(居委会)已基本建立,原有的国企改制后成立的新企业大都能坚持建立,而非公有制企业的建制率还非常低,经统计,已经建立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还不到应建企业数的20%,大部分的非公有制企业仍然游离于制度之外。2010年仅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市区管理部,在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有75个,新增加开户职工人数6504人。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以后,这项制度基本覆盖了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领域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但目前还有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不容乐观。
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事业保持较快发展速度的同时,也应清醒的认识到,在非有制企业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各方面阻力还没根本性的改变,加快建立制度的任务仍然很艰巨,主要难点:一是非公有制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不够,认为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开支,影响企业现金流的周转,不利于企业的快速发展;二是职工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不足,因职业流动性的加大,总认为任何工资福利待遇能用现金形式结算就以现金结付,入袋为安,没有考虑社会保障方面的诸多问题,部分职工的自我维权意识还有所欠缺;三是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法律效用不足,与《税法》、《劳动法》相比权威性不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无法强制执行,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威慑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部门之间还没实现联动,没有形成合力,还未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氛围。
1.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必须加强舆论引导和思想发动,努力形成企业所有者、经营者与职工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广角度的宣传《条例》和相关政策,努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及广大职工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让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得到实惠,以典型来示范,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真正深入人心。
2.降低门槛,全面启动。为了更好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让中低收入职工能够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支持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可以按照“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和抓好重点,先大后小”的原则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各非公有制企业要急职工之急,想职工之所想,积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为职工开设缴存帐户,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广面建立,准备上市的企业应全员建立,有困难的企业可以先在管理层,特别是企业高管与技术骨干范围内建立,然后逐步扩大参建范围,最后达到全覆盖。建立的起步阶段缴存标准可以低一点,以后随着企业的发展,职工收入的提高再相应予以调高。
3.简化程序,扩大覆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强化服务观念,研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中发现的新问题,适时调整管理政策、办法,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提高行政效率,更好为广大非公有制企业与职工服务,为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新贡献。要结合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兴就业群体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与其相适应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调整归集政策,让更多的人进得来。要对全市的非公有制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缴存服务,帮助企业做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础资料的准备与数据录入工作,简化受理程序,限时办结。
4.调整政策,服务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在严格执行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基础上,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实施人性化管理,结合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提高办贷服务意识和业务办理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惠民政策,降低贷款评估收费标准,提高办贷效率。让更多非公有制企业中低收入职工贷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而提高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为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供有力支持。
5.部门联动,依法行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工商、税务、人保、总工会、工商联等政府职能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制定得力措施,共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商、税务部门在进行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和税收征管检查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用工和社保参保检查时,以及工会组织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时,均应将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与否作为一项重要的检查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企业的基本信息与经营管理现状,与企业加强沟通交流,督促企业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有能力而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要依法加大督缴力度,必要时可依照《条例》有关规定行政执法,以维护法规的权威性。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关乎广大职工的福祉,非公有制企业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挑战与机遇并存,这就需要全社会来重视此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尽快将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职工纳入制度之内,完善其社会保障,安居而乐业,从而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为当地社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