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六
(中共洛阳市委党校 河南 洛阳 471000)
社会心态是当前人们关注的热点,已被写入“十二五”规划纲要:“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先深入研究社会心态,把握社会主体的社会心态动向,探索社会心态的调适方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社会心态,是反映特定环境中人们的某种利益或要求并对社会生活有广泛影响的思想趋势或倾向,它揭示的是特定社会中人们的心理状态。例如对一个时期的国际国内的政治动向、经济动向、某一重大事件等所表现出的社会心理状态,反映了人们某种非同寻常的情绪、态度和社会风气等。通常社会舆论就是社会心态的重要表现形式。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从总体上说,当代中国人的社会心态已经趋于开放进取、理智成熟、多元包容。但不可忽视的是,社会心态仍处于不断调整、适应、分化的动态过程之中。随着社会阶层的分化,中国社会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利益协调危机。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是我们所期待的,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困难群体社会资源匮乏,人微言轻,当自身利益被侵犯时往往束手无策。长此以往,不良的社会心态如仇富、仇官、厌世、恨世等消极思想不断涌现,甚至可能会采取极端手段来寻求利益表达。
近年来,全国发生了多起针对儿童、女性或其他无辜群众的暴力伤害事件以及其他社会性事件。这类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社会心态的角度来看,心态失衡、不良情绪得不到及时宣泄、悲观厌世、进而产生报复社会的心态是其共同的特点。这些事件频发,从一个侧面说明,重视社会成员心理和谐、优化社会心态,已经成为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现实问题。
我国社会这些年来的发展实践表明,健康的社会心态能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良的社会心态既不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不符合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和幸福生活的需要,而且会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困扰,甚至拖后腿。培育健康的社会心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
首先,收入落差巨大导致部分人心理失衡。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物质丰富,人民生活获得了极大提高。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地区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政策性的行业垄断利润以及贪污腐败等导致了明显的贫富差距与阶层分化。各阶层都存在着不良的心态;先富起来的一部分认为是个人奋斗而获,并不愿意过多地承担社会责任;中产阶层纵比不足,横比不满,比行业间的差距,从而引发出内心的不满;底层人群就不用说了。因此,相当一部分人出现心理失衡,产生强烈的被剥夺感,挫败感,伴随而生的是仇富心理、仇官心理、怨恨心理、攻击心理乃至破坏心理。这不是经济问题,不是法律问题,不是国家问题和人生观,是全民的心理问题,是心理的发育跟不上经济的发展。这样一个“积怨”较深的社会,显然是经济发展和转型的最大障碍。
其次,民主法治不完善不健全使“弱势群体”产生无助感。改革和社会转型也使我国的各种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社会分化、定位和整合的过程中,“弱势群体”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弱势群体之弱势大多在于外界客观条件的所致,而要摆脱其“弱势”地位就要有利益表达机制,这就要求弱势群体要享有政治权。弱势群体的政治权指弱势群体为自身的权益,合法的手段决策的政治权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参政议政的制度保障,但从现行人民代表的选举和组成来看,政治精英、经济精英与知识精英占据绝大比例。改革开放30多年中十届人大代表的职业结构分布为:领导干部33.17%,企业家13.85%,教授、科研人员11.35%,农民和工人分别是2.22%、3.22%。由此可以看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缺少参政议政机会,利益诉求渠道不通畅。令人担忧的是,政治、经济与知识精英的联盟与同构,使得普通百姓渴望向上流动的通道遭遇阻塞。广大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健康、资源等诸多领域面临的缺失、不平等与无奈,造成他们强烈的心理无助感。
第三,文化和核心价值多元化使部分人精神空虚。精神空虚是指一个人的精神世界空白,没有信仰、没有寄托、百无聊赖,或沉溺于牌酒,或酗酒吸毒,或卖淫偷盗,或花天酒地、醉生梦死,如同行尸走肉。当社会失去精神支柱或社会价值多元化导致某些人无所适从时,或者个人价值被抹杀时,就极易出现这种病态心理。文化繁荣、开放与多元是改革开放以来文化领域的喜人景象,但在这一景象的背后也隐藏着令人担忧的局面。几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与丰富多彩、良莠杂陈的西方文化相遇,传统文化的根基遭到撼动,纯粹的西方文化表现出一定的“水土不服”,适应新时代、新经济的当代文化还未成型。中国人的文化生活呈现出空虚、盲目、模糊、杂乱等表征。缺乏主流价值体系的支撑,缺乏生命境界与人生意义的求索,缺乏稳定理性的精神生活,拜金主义、诚信缺失、道德滑坡从不同角度反映出当代中国人文化生活的空虚与茫然。
第四,社会压力多元化与社会支持不足使人们普遍产生心理焦虑。改革开放以前,由于我国经济成份的单一性以及就业方式、利益分配格局的相对稳定性,社会成员的心理压力比较单一。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劳动关系和就业方式的变化,构成心理压力的社会因素日益增多。而另一方面,社会建设的滞后,使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民生问题日益突出,基本公共服务缺口很大,社会保障体系欠账太多,造成众多民众住房难,就医难,上学难,养老难。这些基本民生问题挡在面前,导致人们担心未来,顾虑现在。在恶性压力下如果得不到社会支持,个体会产生无助感、绝望感,产生心理问题或出现极端消极行为。如2010年富士康员工发生连续自杀事件,就是突出的例子。根据调查,当前人们获得社会支持最多的是家庭、朋友、同乡等传统社会关系,社区、工作单位和地方政府在社会支持系统中,基本上处于“没有帮助”和“帮助较少”水平。仅仅依靠以家庭为核心的社会支持难以支撑每个人的生活压力。
首先,要深化社会管理领域改革,重点破解民生问题。民生问题既是涉及社会成员基本生存和生活的问题,又是涉及社会成员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问题,是影响社会心态良性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我国民生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社会贫富差距的日益表面化和显性化,仍然是影响社会心态良性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一是在社会保障上要尽快建立起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保障机制,实现贫者有食、病者得医,应保尽保。二是在社会分配上要由“效率优先”向“更加注重公平”转变,适当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提高劳动报酬在社会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让更多社会公众普惠地分享发展成果。三是要在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重点领域改革中,通过不断调整和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建立起相对公平均等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尤其要尽力消除“非竞争性不公”,让每个人都有参与的机会、有分享的可能、有发展的希望,使社会公众感受到公平,感受到被重视,感受到和谐,由此社会心态才可能良性发展。
其次,要健全民主法治,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在社会管理的利益调整环节,要强化法治水平,确保正义伸张。法治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是协调利益冲突最好的调节器,因为社会不同利益主体唯有统一在法治原则之下,同受法律约束,才可能有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尺,才会有厘定是非、协商整合的基点,“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即蕴含此意。同时,只有法治才能以其刚性为社会公众提供对未来相对稳定的预期,建构基本的可控信念,避免产生不安定感和焦躁心态。因此社会管理必须贯彻法治原则,做到民主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诉讼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殊公民,没有超越法治的所谓潜规则,做到依法保障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引导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促进社会矛盾与利益纠纷在法治的框架下公正解决。
第三,要建立社会情绪的疏导机制,疏导社会心态。构建社会情绪的疏导机制不仅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心态良性发展的内在需要。不良社会情绪需要“出气口”和“减压阀”。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矛盾的多发时期,社会矛盾的表现形式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往往透过社会舆论、社会情绪等层面影响社会心态。因此,必须全方位拓展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创新化解社会矛盾和疏导社会不良情绪的体制与机制,构建起社会成员诉求表达的渠道和网络。一方面,要注重开展经常性心态健康教育,使社会成员个体了解自己的心理结构,掌握自己的心理特点,明白自己的心理缺陷,诊断自己的心态问题或心理疾病,从而有意识地调适自己不平衡的心态,在心态上自我超越,实现自我升华。另一方面,要克服传统误区,积极发展心理咨询、心理诊疗、心理疏导事业。为社会成员提供经常性、多渠道的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
科学发展,就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我们相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全体人民一定会有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理,有序、热情地投入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实践中去,推动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用自己的双手建设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