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种植业司)
从2011年3月15日农业部2010年种子执法年总结和2011年种子执法年部署会上获悉,在2010年的种子执法年中,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对2027个不合格的种子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对947个企业注销(撤销)了其种子经营许可证,分别超过我国持证种子经营企业总数的1/5和1/10。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强调,农业部决定2011年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目前《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已印发各地。
据介绍,2010年一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种子管理机构共出动种子执法人员24万人次,检查了14737个种子交易市场的近20万家种子经营户,对3845家种子企业进行现场抽查。除清理一批不合格企业以外,还查处了一批假劣种子案件,没收假劣种子124万kg,没收违法所得1614万元,吊销了46家违法种子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加大了品种退出力度,共退出不适宜种植的审定品种1569个,比前两年退出平均数量增加了50%,北京、浙江和海南三省(市)首次启动了品种退出工作。进一步严格了品种试验。对违规参试的22个组合材料停止其试验及品种审定,并对相关的13家选育单位采取了三年内停止受理其品种试验和品种审定申请的处理。
危朝安指出,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在种子管理上取得了四大突破:一是首次征集所有审定品种的标准样品,为今后开展品种真实性检测、打击套牌侵权行为提供了执法依据;二是首次对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种子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为打击套牌侵权行为开辟了一条有效途径;三是首次对标注品种名称不真实的种子企业采取吊证处罚,对制售假劣种子的,尤其是套牌侵权的违法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四是首次对违规参加区域试验的组合材料和相关单位采取了处罚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品种管理。
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开展,建立了上下协同、检打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高压态势,打击了套牌侵权分子的嚣张气焰,提高了种子企业的守法意识,营造了守法经营的社会氛围,规范了种子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树立了农业部门的执法权威,维护了种子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了广大农民和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各方的一致好评。
当前,种业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发展现代种业的战略要求,2011年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危朝安在会上强调,2011年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目标是:严格品种试验、审定工作,规范品种选育者、品种试验者和品种审定者各方行为,提高品种审定标准,加大不再适宜种植品种的退出力度;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监管,规范种子生产者行为,推动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和机械化的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企业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套牌侵权的违法行为;清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加大对不合格种子企业的淘汰力度,提升种子企业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种子管理水平。
会议强调各地要结合本省实际,落实《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切实增强种子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品种审定,强化品种管理;整顿基地生产秩序,推动规模化基地建设;加大种子市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套牌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