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里·马戈林
(埃尔伯塔大学比较文学系,埃德蒙顿 T6G2R3,加拿大)
必须有叙述者,抑或必要时才有叙述者
—— 一个叙事学概念的长题短论
尤里·马戈林
(埃尔伯塔大学比较文学系,埃德蒙顿 T6G2R3,加拿大)
(至少)就文学叙事而言,我建议用下述方式来理解“叙述者”:一个内在于文本的语言位置,正在进行的叙述话语作为一个整体出现在这个位置上,话语所涉及的存在物、行动和事件也在这个位置上被标记出来。通过转喻转移和人格化的双重过程,“叙述者”这个术语被用来指代在这个位置上的假定占据者、叙述话语的假定生产者。叙述者是一个通过语言标记的、文本投射的、读者辨别的位置,这个位置上的占据者需主要从交际角色来看待,它不同于真实世界中有血有肉的(或计算机的)文本生产者。本文简要描述了八个不同的一般因素(语言学的、哲学的、方法论的和一般文学理论的),这些因素能够促使叙事学家判断叙述者在其文学叙事的一般模式中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种类/实例,还只是一个可选元素。在文章结尾,本文论述了近期两个试图规避这个选择的理论行动:重新描绘叙事学家的研究对象范畴或重新界定叙述者概念自身的地位。
叙述者;叙事学;语言位置;必要性
1942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高峰期,加拿大陷入了一场体制危机,占大多数人口的英裔加拿大人提倡全民征兵,占少数人口的法裔加拿大人极力反对全民征兵。长期执政在位、足智多谋的加拿大总理麦肯齐·金被要求来解决这场危机。他说了一句在加拿大政治史上脍炙人口的话:“不一定必须全民征兵,但在必要时一定全民征兵。”若将话题从政治领域转向诗学领域,我们可以用类似的方式来界定关于文学叙事的一般模式中叙述者地位的两种对立观点:只有、仅仅只有明确地受到文本特征的“授权”(warranted)时,才被用作一个可选项;或是在任何一个叙事学模式中都普遍存在的、不可或缺的元素。(至少)对文学叙事而言,我建议用下述方式来理解“叙述者”:一个内在于文本的语言位置,正在进行的叙述话语作为一个整体出现在这个位置上,话语所涉及的存在物、行动和事件也在这个位置上被标记出来。通过转喻转移和人格化的双重过程,“叙述者”这个术语被用来指代在这个位置上的假定占据者、叙述话语的假定生产者。叙述者是一个通过语言标记的、文本投射的、读者辨别的位置,这个位置上的占据者需主要从交际角色来看待[1]351,它不同于真实世界中有血有肉的(或计算机的)文本生产者。
赞成或反对的观点——可选或普遍存在的——似乎在所有的叙事学教材和一些较为专业的出版物中都存在,但总体看来,这场争论似乎范围广阔,争论的双方显然都势均力敌。西尔维·帕特龙(Sylvie Patron)的近著《叙述者》(Le narrateur,2009)中,首次全面地逻辑重构了卷入这场论争的所有观点,而且还提供了支撑这些观点的背景理论。但是我们依然没有对构成或促使每个具体的叙事学决定、论点或各种比较具有基础性质的理论框架,做过“跨理论”(cross-theoretic)或“跨范式”(cross-paradigmatic)的回顾。显然,要恰当地完成这项任务,得要写一部书。但在这篇小文中,我试图提供一些基础框架或选项的基本轮廓,以及可以结束这场无休止的争论的两个新理论框架。
一
数量众多的不同理论框架,极大程度地影响了人们在普遍叙述者这个论题上的立场。这些理论框架至少有三个是语言学的,一个是美学的,两个是哲学的,两个是普通文学理论的。尽管这些比较基础性的理论之间并没有形成系统的重叠,但是很快它们之间的部分重叠、交叉和融合就变得显而易见了。此外,文学叙事学家有时还有选择性地,而且通常都是以隐性的方式从一个以上的框架中提取元素,因此人们需要从具体的叙事学观点回到或者走向为它们提供支撑或原理的更基本的位置。而且,这些较为基础的位置和具体的观点之间关系也呈现从一般基础或支撑到接近于暗示的变化。幸运的是,对我们而言,这些基础理论都可以在它们的一般模式中以二项对立的形式被建构出来,每个理论都同关于文学叙述者的两个观点中的一个相关。
因为文学叙事是“语言存在物”(linguistic entities),因此非常适合研究什么是语言在总体上的基本功能或不可避免的功能:是否是宣言式的,即社会交际功能?是否是再现式的,即抽象思想和观念的再现?很显然,这关系到首要原则或假设的问题,不能以决定性的方式被确定下来。但是人们需要在这个论题上选择一个立场,每个选择将会导致或相信关于叙述者的某个不同论点。如果语言主要起到社会交际的作用,那么它将主要在“言语”(paroles)或个体语言行为中得到表现;就叙事而言,表述性的言语行为将是主要类型。那么,表述性的言语行为至少有如下几个功能:肯定、声称、宣布、通知、报道、陈述什么什么情况等。[2]467因为言语行为是交际行为,它们有一个发出者,被用来或试图用来对它们的(潜在的)接受者产生影响。叙事作为交际的模式及其叙述者—受述者搭配是这种普通模式的明显表现,因此叙事自身被理解为一个“宏观言语行为”(macro speech act),在这种言语行为中,某人正在告诉另一个人已经发生了什么事(或即将发生什么事),中间状态是这种文本类型的标志。
但是还有另外一个选择:语言被看作是一个形式系统,一组为编码思想和内容服务的表达方式,起到命题功能(胡塞尔用来表示感觉和命题的术语)或对象功能,以及起主要作用的判断功能。对事件序列的状态及其在时间上变化的陈述就变成了一个重要的元素,虽然整个“交际—传达—媒介性”(communication-transmission-mediacy)机器没有得到否认,但是已经变成了一个附加的,仅仅是可选的文本组成部分。鉴于对我们理解叙事的基本机制的重要作用,人们会严肃地说到对叙事的语用理解和语义理解之间的对立。“参照语”(referring expressions)即是一例。从言语行为的视角看来,为了唤起一个被叙述的范围,就要有一个叙述者,因为只有叙述者才能参照任何东西,他们是通过运用语言系统所提供的“参照语”来实现的。从另一方面或语义视角看来,语言自己可以被参照,[3]2-3不需要借助一个媒介性、使用语言的代理者就可以建构起被叙述范围里的存在物。
是否所有报道行动和事件的文本都属于同一类型?具体地说,它们是否都包含产生它们的“宣言情景”(enunciatory situation)的文本符号,尤其是通过时间、空间、人物的指称来表达说话者的文本符号?是否借助于文本说话者的“我—这里—现在”(I-here-now)搭配的索引系统,不仅构成了所有报道的基础而且还作为它们的终极参照点?或许所有的口头报道都是这样的情形,但是本韦尼斯蒂(Benveniste)、魏里希(Weinrich)及其他学者已经很清楚地证明,并非所有的书面报道都是如此,因为有的书面报道包含说话者/作者符号,而其他书面报道则不包括这些。本韦尼斯蒂将注意力转移到“故事”(histoire)这一文本类型,在使用第三人称、不定式过去时的报道文本类型中,事件似乎在重述它们自己,没有暗示任何正在进行的重述情景或重述人,就正在报道的行为而言,过去时并没有暗示过去,而是作为一个语法上的“体”(aspect),用来表示这些事件已经发生和完成了。文学叙事是书面文本,因此完全可以想象文学叙事的两个变体:有说话者/叙述者标记;没有说话者/叙述者标记。[4-5]既然存在第二种类型的例子(多勒策尔的对象元形式),叙述者的语言位置就变成了一般叙事模式的一个可选项,而不是一个构成元素。
书面的文学叙事与书面的非文学叙事之间是否存在一个“连续区”(continuum),或者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可能会有连续区或重合的地方,如在真实叙事或文学虚构叙事中,对事件的报道会采用完全一样的语言程序、遵守相同的语法规则。但是在有些较为著名的书面语中,文学语言的使用是独一无二的或近乎独一无二的,自由间接引语、结合第三人称代词和某个人物的内视角就是范例。内心独白的所有变体也都是如此。语法上的例外不可避免地导致认识论上的例外:所有引用或直接展现的内在言语都预设了可以直接可靠地进入他人内心的东西,而这在真实世界中是不可能的。难道许多文学叙事没有进一步假定获得某些知识的一般能力吗?这种能力在真实世界中不可能获得。难道这种可能本身不是这种事实的结果吗,即关于包含在文学叙事里的被叙述范围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文本作者创造的,因此被叙述的范围自身不是被报道出来的,而是当真实作者开始把文字写在纸上时就产生了?既然在“真实功能”(truth-functional)的文本与我们毫不怀疑、直接接受的“文学和虚构”(literary-cum-fictional)文本之间存在如此极端的、不可调和的语言学差异、认识论差异和本体论差异,既然有这么多的不可能性,那为什么我们还要认为有一个内在编码的叙述者,坚持认为在真实文本与虚构报道的文本类型之间存有同质性呢?
或许,人们还可以在上述考虑因素上增加一个美学维度。在现代,文学被认为是标准的或一般的语言学、认识论、本体论层面上的“他者”(other)或对立面。文学的精华被认为是存在于它的不同特性。一个世纪以前,俄国形式主义者就初步提出了某些对立,这些对立不仅存在于日常语言和诗学语言(有相似的语法和语义)之间,存在于标准的、乏味的世界观和由作家提供的、创造性的世界观之间,存在于一致的真实性和被创造出的多元性之间,而且也存在于语法正确、自动的、感觉不到的语言形式和无数个偏离它们的语言形式之间。实际情况是,文学可以给那些几乎不能被接受或不可能的事情提供存在的理由。这样的一般推理也应该把人们从一个较为具体的努力中解脱出来,即人们试图把叙述者看作是所有文学叙事的一个重要(或必要)组成部分,尽管它缺乏从第一人称代词到模态动词的语言标记。
我们在班菲尔德、克勒达、汉布格尔等人的论述中,对目前所引用的反对普遍叙述者的立场会比较熟悉,这些观点在西尔维·帕特龙那里得到了重申。但这并不是故事的全部,因为在这种语境下还要考虑其他额外因素。这些是我们接下来要关注的内容。
一般认为,文学叙事文本主要包括叙述符号和被叙述对象的符号。[6]但是这两组符号的比重(比例,相对分量)却有很大的差异。某些叙事如菲尔丁的作品同时包括两种丰富的符号,有些作品包含较强的被叙述对象的符号(海明威的作品),有的包含较强的叙述符号(普罗斯特的作品),还有的文本——如贝克特的《无所谓的文本》——在两种符号上都比较弱。因此,叙事可以被主要看作是一系列由符号再现的情景、事件、人物,或主要是通过重述或讲述/报道活动来对这些因素的语言再现。在小说中,被再现的事件状态不是真实世界的一部分,重述事件的话语也不是任何“真实世界—真实功能”(actual-world truth-functional)报道活动的一部分。界定文学叙事具体状态的传统方式是宣称它们都是“模仿”(mimesis)或假象。但究竟是对什么的模仿或是什么的假象呢?是真实世界的事件状态还是真实世界对事件状态的报道?是世界或是词语,即话语?换言之,是否文学叙事创造了或主要展现了关于世界的幻象或关于世界报道的幻象?(有的叙事甚至在题目中都包含“报道”这个单词,如卡夫卡的《一篇致某科学院的报道》),小说的本质是“异质宇宙”(heterocosmica)(德勒策尔语)或是修辞(韦恩·布思语)?
尽管对这类问题还没有一个正确的或确定的答案,但又必须要做出选择。如果我们倾向于选择第一种可能性,那么文本内在的叙述者位置就不是叙事模式的逻辑必选项;如果我们选择第二种可能性,那么它就是叙事模式的逻辑必选项。如果我们选择第二种可能性,我们会注意到话语是一种产品,因此生产活动是被预设的,这种生产活动要求有一个“代理生产者”(agent-producer)来执行。因此,人们必须假定叙述者是“一个虚构层面上的代理者,向我们呈现虚构的世界”。[7]52肯德尔·沃尔顿(Kendall Walton)在其一部重要的论著中,把模仿重新阐释为真实读者的一种假扮活动和态度。采用这种视角,我们会问,在读小说的时候,我们首先相信的和最相信的是什么?是虚构出来的具体世界,是我们看它在时间上展开,还是我们阅读关于某些情景、事件和人物的真实重述?我们的选择将会再次影响叙述者在叙事模式中的地位。提出一个似乎可以避免二选一的综合方案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这又会使得两个选项对文学叙事的假扮游戏同等重要。因此,“读者把文本用作假扮游戏的一个支柱,读者想象叙述者/说话人通过使用文本中的句子执行话语行为,在这些被想象的言语行为的基础上,读者对想象的世界有全面充分的了解。”[8]253但是在提议中,叙述者及其言语行为显然占据主要地位,因为它们在逻辑上先于想象世界的行为,而且也是构成想象世界行为的一个前提条件。
模仿范式的最新版本或具体化是读者浸入的叙事体验。此处,一个决定性的问题是,读者是否浸入在世界还是浸入在一个描绘世界的叙事行为中?“叙事虚构作品是通过[一个虚构的叙述者]模仿的、虚假的描述话语来导致浸入还是简单地[直接地]通过对宇宙的视角组合和现象再现来实现?”[9]112我们再次面临叙述者模式的两个对立选项。通过考察近期关于叙事本质的所有作品,人们会不可避免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叙事”自身就是莫里斯·韦茨(Morris Weitz)在很多年前所说的,在艺术研究中“本质上具有争议性”的概念之一,[10]这些概念的不同定义始终包括并将会继续包括至少部分重合的东西——如果不是完全非此即彼的话——一些特征,每个选项都对彼此同等重要。这也是叙述者之争为什么注定是开放式的原因之一。
任何叙事文本的语言核心,都由描述情景和状态变化即事件序列的陈述句构成。这些陈述句表达命题或传达命题的内容。问题在于,这些被提供出来的命题内容仅仅是作为想象的内容还是作为“断言”(assertions)?换言之,句子所表达的命题是否也被断言?只有,也仅仅只有当我们倾向这种观点的时候,叙事文本中才必须要有人来断言它们是真的,将它们作为其了解的对象或信仰。也必须要有某个在认识论上忠于这些命题的断言者。如果有些命题在情态上被进一步改成“有可能像这样”,“或许”等,或者被以其他方式得到评价,那么就必须有一个对它们持有相应的命题态度的人。在小说中,文本内在的断言者不能被等同于创作整部作品的真实作者。这直接暗示了,即便没有完全暗示断定这些命题的文本内在语言位置和占据这一位置、执行相应的断言行为,是类似于人的虚构存在物。“在叙述的过程中,断言、假设、问题等都同展开的话语交织在一起。把所有一切都想象为集报道和评价为一体、相互联系的虚构活动,一个至少由一个叙述代理者所执行的活动,是很自然的。这似乎[也]是对读者通常想象的东西的最自然、最准确的描述。”[11]83但是,如果断言和评介都消失了,那么假定一个断言者的必要性也就不存在了。
在语法理论上,人们经常使用零元素作为一个种类的构成要素。以英语中的冠词种类为例,除使用冠词a,the之外,通常还会使用零冠词来填充冠词的范式或系统。同理,对于复数词通常会使用零词素,如boy-boys,sheep-sheep。一般说来,“在浅层意义上来看,可能不存在零元素,但是根据某些系统或理论,缺场或许具有类比功能。”[12]483在处理那些没有关于整体叙述者的任何语言标记的文本,如没有编辑或出版人的书信体小说,或使用“曾经”这类语言的第三人称时态的异质叙事时,那么在方法论层面上完全采用这一论点是否明智或理想呢?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在原则上就可以说所有叙事都有一个叙述者的狭缝或位置,但是他/她有时候是未标记的、被抹除的或感觉不到的。反过来,也可以说叙述者存在的所有标记都被删除了或我们遇到了一个没有被实现的叙述者。这种未实现或零元素在期待实现的背景下将会显得非常突出。“对于零元素的假设,不存在有先天的反对。问题在于它们可否给数据提供一个连贯的、富有启发性的分析。零假设的终级符号保证是,在系统中对比是重要的原则,因此形式的在场可以与它的缺场形成对比。”[13]5083
与此相对的另一个观点就是,类别只有在它实现与否的时候才有意义,因此只有、也仅仅只有文本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叙述符号时,讨论特定文本中的叙述者才是有意义的。“存在自身”(presence alone)就可以被看作是合理的判断标准。但这又会引发一个有趣的情况,零元素能够使所有叙事得到一致的处理,但是会被批评是“人为的”(artificial)或“反直觉的”(counter-intuitive)。“存在自身”原则,虽然在直觉上可以理解,但是却将叙事分割成两个相互对立且在原则上相互排斥的子集,事实上这两个子集之间的界限注定是模糊的。在语法上,人们处理范式内的离散元素,它们的在场和缺场是绝对的。另一方面,就整体叙述者的在场和缺场而言,在场处于一个或多或少比较明显的梯度,没有明显的最小程度或最低界限。为了充分验证叙述者存在于一个特定的文本中,必须要有多少文本记号?什么种类的文本记号?多么明显的文本记号?叙事学家面临着两个选择,每个选择都有不可克服的缺陷。只有人们自己有了关于理论框架应该像什么样子的基本理解,才能决定他们是支持还是反对统一的叙述者模式。
存有争议的是人们对叙事的理解与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初的经典诗学关于文学文本类型的传统三分法之间的对立。早在公元四世纪,迪奥梅德斯(Diomedes)就循着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脚步,按照基本话语结构的方式,提出了基本文学文本的反历史类型。[4]3它以相互对立的方式,界定了三个封闭的系统,包括抒情诗或一个诗人(说话人)的话语;由人物话语刻画的戏剧;由诗人(叙述者)的话语和人物的话语所构成的史诗(叙事)。实际上,叙述者的话语和人物话语之间的对立与和谐、聚合与离散的相互关系,界定了被我们看作叙事的内在话语结构和文本动力。这包括“文体—与—意识形态”(stylistics-cum-ideology)的位置系统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巴赫金看来,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成了小说的精华。该观点的基本原则是把以语言为导向的叙事概念看作是由多种互动话语构成的“宏观话语”(macro-discourse),而不是一个激起某个情景、甚至是事件或世界的符号机制,它的很多构成部分都是非语言的。此外,尽管话语的互动以及与其相关的文体和意识形态立场也存在于戏剧中,但只有在叙事中,整体话语才被分成“嵌入的与被嵌入的”(embedded-embedding)两个等级系统,叙述者的话语与人物的话语之间的引用与被引用、参照与被参照关系是非对称的。即便叙述者的话语被缩减成“陈述句”(verba dicendi),但它依旧在那里,依旧在背景中起作用,介绍或呈现被引用的人物话语。巴赫金对小说的分析仅限于话语之间相互关系的层面,拒绝对人物或叙述者加以任何形式的人格化。即便是最“客观”、非个人性化和未标记的第三人称过去时,也与其对立面—高度个性化的标记的“侃”(skaz),同等重要。
把叙述者的声音和叙述话语位置作为文本模式的重要构成部分,极大程度地降低了我们分析欣赏叙事的文体系统、意识形态系统的多面结构和动力的能力,因此也剥夺了我们研究、模式化叙事尤其是小说的主要方式。不止如此,把虚构的叙述者仅看作是一个可选元素,削弱了史诗类型文本的基础,由此导致了整个系统的解体。那么为什么会有人想要分裂或彻底偏离这个被长期建立起来的、富有成果的研究传统呢?可以列出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在于重新回到语义和符号维度,认为产生被投射出的情景、事件或世界,对所有叙事,包括口头和文学叙事以及非具体的口头话语形式和肌理的叙事等都是最重要的。另一个更加以文本为导向的原因是,纯粹的、范式的、原型的、经典的三分法形式不是一个非历史的普遍存在或常量,而是只是一个历史轮廓,而且随着现代杂合形式或跨话语形式的兴起,如史诗剧、非框架的内心独白或纯粹对话交换的叙事等,它的重要性被大幅降低了。因为历史起源关系的缘故,叙述者范畴对所有贴上“叙事”标签的文本不一定都是有用的或可运用的,但同样是因为历史的原因,叙述者对于处理那些被贴上“戏剧”标签的文本时,又非常有用。
实验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文学叙事的普通读者假定故事是被讲述的,而且建构了讲述故事的“讲述人”(teller),因此,文本被看作是虚构的文本内在叙述者的话语,叙述者将这些话语传达给读者。建构这样的一个叙述者类似于建构一个对话伙伴。[14]72-75很显然,这个建构过程能发生在那些即便是非个性化的第三人称叙事中,因为我们一般倾向于通过把文本细节归因于产生它们的人物,来恢复文本细节。这样,我们可以通过创造一个产生文学叙事的个体,来自然化文学叙事实践。[15]28那为什么会有叙事学家反对普遍的人类认知实践,将这种建构的合法性仅限在有明显文本数据支撑的叙事里呢?答案再次回到一个更广、更深的本质层面,即与人们对叙事学的角色和本质的理解相关。
人们可以把叙事学的中心任务界定为描述、说明和解释(给出理由)个体读者或不同社会群体对主要与文本相关的直觉和行动,由此使得该学科走向经验主义方向:个体—心理的,社会—文化的或历史的。叙事学不是变成了一门文本科学,而主要是一门社会科学,研究个体或集体如何处理文本以及他们在意识中创造出什么图像(心理再现)。当学者们忙于解释读者群体把文学本质理解为界定它(内涵)或限定它范围(外延)的一种方式时,相似的操作也十分明显。但是人们也可以把叙事学看作是一种以文本为导向的特殊实践,这种实践担负起以大范围的理论因素为基础,遵循统一的证据规则、与客观可辨的文本特征对应,独立发展清晰连贯的、系统的范畴、模式和特征。如心理学之于大众对心理的心理概念,语言学家之于母语说话者对自己语言运作的直觉理解,对叙事的各种不同的心理再现(图像)或个体读者或读者群体所考虑的任何方面都将会作为独立的研究叙事学的分析材料。将口语模式类比转移至对复杂的书面艺术文本的描述,或许也是普遍的人类倾向,但它却掩盖了叙事学家辨别和描述的两种叙事之间的基本差别。换言之,用自然的方式来自然化或恢复人为的艺术,或许会营造一幅一致的画面,但是学术模式和方法所界定的文本现实会产生更复杂多样的画面。这就有了两种叙事学之间的选择:一种是重构性质的、对文学叙事的前理论文化理解,另一种是叙事学自身对这种现象的理解。这两种选择演变成关于学科取向的元理论之争的一部分,即关于学科的任务和目标。这些普遍争论永远是人类和文化科学元理论的一个部分,它们在短时间内不会消失,由此导致了持久的、愈加专业化的叙述者之争。
二
在“学科—学术框架”(disciplinary-scholarly framework)中,是否有任何关于“赞同到反对”(agreeing to disagreeing)的策略选项/政策选项呢?我认为,近期的两个研究为我们提供了可能:一个重新划定了叙事学研究对象范畴的界限,另一个重新界定了叙事学概念的认识论地位。
不断的理论化,要求有相同的研究类别或对象范畴。但是如果按照前理论文化实践来划分文化产品,很少会形成统一的类别。这对整个“文学”而言,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文学叙事”也不例外。文本之所以被归类为文本,是因为它们具有明显的叙述和被叙述的标记——在那些很多“限制性文学作品”(texts limites)—只是按照默认的方式,归类将会比把它们放置于如描述、议论、戏剧或抒情诗等其他文本类型要容易得多。这样的逻辑后果是,在我们的文化中,任何试图建构一个统一叙述或叙述者模式,将所有文本变体都归为“叙事”的努力可能是徒劳无功的。相反,考虑叙述者的构成和确保得到更好的理论结果,研究对象的一致性可以通过跨越三大文学文本类型(史诗、抒情诗、戏剧)的传统界限来实现,可以通过建构由三个种类所组成的“大类”(mega class)来实现,其中包括有明显的叙述标记并且认可叙述者位置和轮廓的文本。
通过对传统界限的全新划分得出来的“大类”将会有模糊的界限,因为对于文本中叙述者存在的较低界限,不够清晰。况且,因为这个“大类”是有意的理论操作的结果,它不会匹配、甚至会违反我们的文化直觉。它也不会揭示或解释文化自觉里的任何东西。但是它也不是用来做这个的,因为它被建构出来只是为了一个理论目标:在最大范围内绘制作为媒介的各种叙述形式,因为它们作为一个整体存在于文学系统中,确立三种主要文本类型之间因它们搁置的优势和局限(长度,舞台表演等)所导致的共性与差异。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充分证明了重新划定界限的正确性,即在很多的抒情诗文本和戏剧中都会遇到叙述情景和基本的叙述者位置。在抒情诗歌中,人们经常会发现文本说话者重述过去他/她所经历的事件和经历(自我或同质叙事),而且经常评价他或她正在回忆或讲述这些经历的活动。这些参照或元话语行为属于叙述者最清晰的符号。在戏剧中,我们遇到舞台上的框架人物,如传令官、叙述者或向观众介绍人物并以异质叙事(希腊悲剧中的合唱团更具有同质叙事的色彩)的方式评价他们活动的舞台经理等。但是也有自我叙事的情景,如在记忆剧中,作为叙述者的人物向观众展示他自己过去生活的场景。虽然我们在抒情诗歌中不能明确地挑选出一个历史趋势,但是在二十世纪,戏剧的叙事化是一个众人皆知的现象。近年来,很多叙事学家如布莱恩·理查森、莫妮卡·弗鲁德尼克、安斯加尔·纽宁、彼得·许恩、约尔格·舍纳特等发表了大量的关于抒情诗和戏剧中叙述及叙述者研究的优秀成果。
对研究对象范畴的彻底重划只是结束无休止争论的一种方式。第二种激进的方式主要是重新概念化叙事理论,尤其是理论活动的目标以及评价理论概念和模式的标准。从这一观点来看,我们的学科目标不再是野心勃勃地发展适合所有真实或可能叙事的普适性的、总体性的理论、系统或模式,而是有更为适中的目标——“认知工具主义”(cognitive instrumentalism)。理论活动现在被认为担负起发展概念工具,以更好地理解具体叙事文本或一群叙事文本,同时考虑到它们的构成和功能。现在没有介入任何大规模的理论投入,更不用说本体论投入了,鉴于一些基本的理论预设或更高层面的理论承诺,不再有人问是否每个叙事,至少是每个叙事文本模式都必须要有叙述者,包括零叙述者的存在。相反,人们只是问在文本中运用叙述者概念与不运用叙述者概念相比,能得到什么。因此,人们要问,除了想象发生了什么事,还要额外地想象一个讲述发生事件的人,这对于接受一个具体叙事是否有意义(初始时)、是否必要(顶峰时)。[8]260-261如果不是必须的,也没有得到什么,那么使用叙述者既没必要,也没有用处。因此叙述者从文本自身的组成部分变成了一个阐释工具,其价值、可行性、甚至是可保持的状态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完全依赖于它应用于具体文本的结果,在于它的实用价值(叙事学作品的实践价值)。具体应用的功用、回报、知识获益或认知产物等才是关键。“我们不应该假定一个内在叙述者,除非这么做有同等重要的理由。内在叙述者的假设既没有一般的必要性,也不是预设的选项。它是需要用证据来证明的。”[9]68当叙述者概念被带入一个文本或一组文本时,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是:在研究这个具体文本或一组文本时,使用这个概念有多大必要性或多少有用性?我们使用它能够比不使用它看出什么?使用它能够比不使用它帮我们回答(至少是更好地)什么问题?我们能使用这个概念做什么,因为我们能借助其他手段如文本描述、文本数据的统一、与其他方面(如视角)的对应、文本机制的解释等。
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在很多情况下,使用叙述者概念——被理论界定的和论述的——对于得出关于文本现象的满意描述和解释文本功能的不同方面(不可靠叙述者就是一个检验的例子)而言,是非常有益的。但是鉴于“文学叙事”内部在很大程度上的多样性,文本被出于不同原因归为这一类别,以及文学叙事不断的、极端的历史变化,不可能把叙述者概念应用到文学叙事的所有种类,即便是在可以运用的时候,也绝不可能有相同的认知回报。在第三人称过去式的异质叙事中,可以说人们使用这个概念几乎不会得到什么,即便叙述者概念(未标记的,抹除的)在原则上与它没有冲突。从另一方面来说,如前所述,当叙述者的用途被扩展至许多个不属于叙事类别的文本和文本类型时,即便这个概念最初和试图应用的范畴就是属于叙事类别的,叙述者概念是可应用的,而且也有让人欣赏的认知回报。这使得上述讨论的语料疆界的重新划分,既合理也富有成效。
本文讨论了关于一个核心理论概念的两大主要修正。它只是当下叙事学走向跨文类、跨媒介趋势的一个表现,象征这个激动人心的学科、动态的学科、不断变化的学科的下一场重要变革。
[1]MARGOLIN,URI.Narrator[M]//PETER HÜHN.Handbook of Narratology.Berlin:Walter de Gruyter,2009:351-69.
[2]BACH,KENT.Pragmatics and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M]//LAURENCE R,HORN,GREGORY WARD.The Handbook of Pragmatic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463-87.
[3]ABBOTT,BARBARA.Reference[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0.
[4]DOLEZEL,LUBOMIR.Narrative modes in czech literature[M].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73.
[5]KAHR,JOHANNA.Entpersoenlichende personenerwaehnung im modernen franzoesischen Roman[M].Amsterdam:Gru-ener,1976.
[6]PRINCE,GERALD.Narratology[M].Berlin,New York,Amsterdam:Mouton,1982.
[7]KANIA,ANDREW.Against the ubiquity of fictional narrators[J].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2005,63(1):47-54.
[8]GERTKEN,JAN,TILMANN KOEPPE.Fiktionalitaet[M]//SIMONE WINKO.Grenzender Literatur.Berlin:Walter de Gruyter,2009:228-266.
[9]CURRIE,GREGORY.Narratives and narrator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0.
[10]WEITZ,MORRIS.The opening mind:a philosophical study of humanistic concepts[M].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7.
[11]WILSON,GEORGE M.Elusive narrators in literature and film[J].Philosophical Studies,2007,135:73-88.
[12]WALES,KATIE.Zero[M]//WALES,KATIE.A Dictionary of Stylistics.London:Longman,1989:483.
[13]VINCENT N.Zero-element[M]//R E ASHER.Encyclopedia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1st edition.Oxford and New York:Pergamon Press,1993:5081-5083.
[14]BORTOLUSSI MARISA,BORTOLUSSI,PETER DIXON.Psychonarratology[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
[15]CULLER,JONATHAN.Omniscience[J].Narrative,2004,12(1):22-34.
Necessarily a Narrator or Narrator If Necessary:A Short Note on a Long Subject
URI Margolin
(Department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University of Alberta,Edmonton T6G2R3,Canada)
For(at least)literary narratives I propose to understand“narrator”as follows:An inner-textual speech position from which the current narrative discourse as a whole originates,and from which references to the entities,actions and events that this discourse is about are being made.Through a dual process of metonymic transfer and anthropomorphisation the term“narrator”is then employed to designate a presumed occupant of this position,the hypothesized producer of the current discourse.A narrator is a linguistically indicated,textually projected and readerly identified position whose occupant needs to be thought of primarily in terms of a communicative role,distinct from any actual world flesh-and-blood(or computer)producer of the text.The paper describes in brief eight different kinds of general considerations(linguistic,philosophical,methodological and general literary-theoretical)which can motivate a narratologist to judge the narrator category/instance as an indispensable or as a merely optional element of his general model of literary narrative.The article concludes with two recent theoretical moves which tend to circumvent the need for such a choice by either re-drawing the narratologist's domain of objects or by redefining the status of the narrator category itself.
narrator;narratology;speech position;necessity
(责任编辑 彭何芬)
I106
A
1009-1505(2011)06-0006-09
2011-09-10
本译文属于译者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0YJC752033)、浙江省社科联重点课题(2010Z06)、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Y201016253)阶段性成果
尤里·马戈林,男,加拿大埃尔伯塔大学比较文学系教授,主要从事叙事学和文学理论研究。
译者简介:尚必武,男,安徽六安人,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后,主要从事叙事学、当代英美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