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林
(淮海工学院国际学院 江苏 连云港 222005)
教学,顾名思义,包括了教与学两个方面的行为。教学过程即指教学活动的展开过程,是教师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借助一定的教学条件,指导学生主要通过认识教学内容从而认识客观世界,并在此基础之上发展自身的过程,也是教学活动的启动、发展、变化和结束在时间上连续展开的程序结构。
人们对教学过程的认识,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研究的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教学过程的复杂性和多元性,教学过程不仅是认识过程,也是心理活动过程、社会化过程。因此,教学过程是认识过程、心理过程、社会化过程的复合整体。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也是一个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过程。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学生能动地进行认识活动,自学调节自己的志趣和情感,循序渐进地掌握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以促进学生智力、体力和社会主义品德、审美情趣的发展,并为学生奠定科学世界观的基础。 教学活动必须有教师和学生共同的参与,才是完整的一个过程。那在这一过程中,究竟谁是主体,谁是客体呢?
《“学生主体论”质疑》(《上海教育科研》1995年第10期)一文指出:“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现实客体”,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居于主体地位”。而《教育独立论发微》(《上海教育科研》1995年第11期)一文中却说,“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唯一主体,他们始终都处于主体的地位,而其他的一切影响教育的因素都是客体”,“乃至教师素质、教师榜样、教师作用等等,都属于客体的范畴”。这两个截然相反的观点,我们既不能说他们是错误的,可是却也不能就认为他们是正确的,其中的关键就在于他们忽视了事物是发展变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更为深刻的范畴,它是指事物的上升、前进的运动或变化过程。发展反映了事物新陈代谢的规律。发展是客观的普遍的永恒的。”由此可见,不能脱离现实,孤立的考虑教学过程中究竟谁是主体,谁是客体。
21世纪初,我国的教育教学迎面吹来了一阵清新的改革之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我国的教育教学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传统的教育教学观受到了极大的质疑与挑战。而在此之前,教学方式单一、学生被动学习、个性创造性受到压抑等一系列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我们。新课程改革背景下进行的教育教学改革就是针对传统教学中出现的这些弊端而展开的,以期通过改革树立新的教学观,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重建新的教学管理制度。英语分级教学改革就是其中最让笔者欣喜的变化。
英语分级教学是大学英语教学课程改革的一项新举措,旨在改变以往英语教学按班进行、英语水平不同的学生接受同一教学内容的状况,让每一位学生立足于适合自己的起点学习英语。每位大学新生甫一入校,就参加一次英语摸底考试,然后以此次考试成绩和高考英语成绩为依据,将新生分为预备级、一级、二级三个级别,实行英语分级教学。目前笔者所在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改变,只将入学新生分为一般和较高两个等级来安排英语教学。
分级教学改变了以往英语教学按班进行、英语水平不同的学生接受同一教学内容的状况,让每一位学生立足于适合自己的起点学习英语。第一学期结束后,学生将分级进行测试,通过测试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英语水平的变化调整学习级别。这些措施改变了以往国内不少高校实施的英语分级教学模式中“级别终身制”的做法。
过去的时光里,对于英语教育教学的讨论,曾经很费唇舌地讨论过谁是主体的问题。其中比较集中的意见是:在教学活动中学生应是主体。于是很引起一些教学实践家在教学中的实践,加强了英语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活动。有的甚至于由教师帮助学生备课,然后让学生去讲课,以为这就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的英语教学。
理论—实践—理论,这样做之后,本应回去再理论一番,以求改进,但结果是下文渺茫。理论家们只是提出了个主体概念,甚至对于这一概念的内涵也没来得及阐明,就收兵掀过去了这一页,以致问题研究得十分夹生。英语分级教学的方法和面貌一仍其旧。因为让学生代替老师讲课终非其当,就还是老师讲学生听,老师并未退出其主体地位。教学仍然是学生接受老师的培育,老师用自己的努力去塑造着学生。因此,有人认为,英语分级教学还是教师为主体的教学活动。笔者以为不然。
什么是主体?《现代汉语词典》上说:①事物的主要部分;②有意识的人。《辞海》上说:①事物的主要部分;②为属性所依附的实体。两组解释中,我以为分别两组的后者②是妥当的。“教学”是一种行为,有意识进行教学的人,就是教学行为的属性所依附的人,就是教学的主体。这样说,教学的主体自然就是教师,而教师教学的对象才是学生,学生是教师教学的客体——教师教学行为的对象。把学生教育成怎样的人,是教师的教学努力结果。但学生又是有意识的人,他对于自己的有意识行为又是主体。比如,他在教师教学过程中,就是教师向教学对象要求的行动(学习行为)的主体。教师对于学生的这一主体地位,是必须尊重的。而且,教师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唤醒并且奠定学生对于学习的主体意识。如果没把学生培养成自己就积极向学的就学人,而只是象个嗷嗷待哺的学习容器——老师教啥我学啥、老师教啥我会啥,老师没教的我不会就怪不得我了。这样的学生只是老师教学的附属品,其实是没有用处的。
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将英语课本的内容同样的传授给教室中的每一位学生,即使教师有心因材施教,基于课时有限等原因,也无法给一个班级的学生按照不同水平分别安排教学活动。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必须得成为教学过程的主体。“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这是中国古代儒家对学习过程的概括。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教学过程本质上是一种认识过程,是学生认识客观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自己积极主动的活动,从不知到知,不断获得对英语这门语言的认识,并通过实践,掌握听、说、读、写等技能,掌握英语能力,从而求得自身的全面发展。分级英语教学将重点培养不同层次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以及综合利用英语教学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针对不同级别的学生,教师将在课堂上选用不同的教材、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进行授课。
加强素质教育的宣传中提出的 “改变 ‘老师要我学’为‘我要学’”,就是对于学生主体意识的唤醒。但这也决不是向学生告诉一声“你要学”就可以收到效果的。学生必须真正的凭自己的热情向学,充分体现自己主体的地位,才是体现了“我要学”的意义。在分级英语教学中,教师必须善于鼓动起学生的学习热情。比如,调动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引导要学习的学生进入学习境界并取得成功——学习值得学习的东西并且学得成功,才会激励学生不断地向学习深入。单纯凭兴趣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力量还是纤弱的。
分级英语教学,班级按照学生的英语水平来分配,同一个班级里面的学生英语水平相似。这样子对于教师的要求相对来说又降低了不少。教师在为普通教学班级备课的时候,必须针对不同英语水平的学生,因材施教因人施教,要照顾到所有层次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而在分级英语教学班级中,老师的主体地位弱化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强化。教师不必再为不同英语水平学生的接受能力伤脑筋。这种情况下,学生的主体地位进一步突出。学生必须在课堂上积极主动的思考,跟上教师的教学安排。在课后,学生也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自发的进行一些自学活动。课堂上教师教授的内容,课后必须要复习巩固;教师即将讲解的内容,也必须事先预习。因为一个班级里面都是水平相当的学生,学生必须时刻不放松,才能保证自己跟上班级的进步,不让自己掉队。
功利一点来讲,学生学习英语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国家四六级英语考试。我们有的人向学生灌输“未来社会竞争激烈,不学好英语,考不过四级就要被淘汰”的恐怖观念,认为这样做可以激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果这样也激起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那是吓出来的积极性,不是真正的积极性。其实应试教育的效果,就是这样恐吓出来的,因而呈现出高分低能的伪劣成果。其根源在于教师只把学生当成了自己教学的产品,学生没有主体观念和主体意识,其学习成绩只是熟练的动作,不一定是真正的知识。学生应该经常有一种主体观念在头脑里:我是为了自己学习英语的,我热爱英语这门语言,我想要了解世界,我必须要学好英语。这样的主体意识,其实比一般所说的主体意识就又高一筹了。这种认识甚至应该使之溶入学生的潜意识中去,成为自己行为的支配意识。
简而言之,英语分级教学中学生才是主体,他们必须培养自己的主体意识。唯此,英语分级教学才能爆发出更强的生命力,体现最大的价值和意义。
[1]张天宝.“学生主体论”质疑.上海教育科研,1995(10).
[2]燕国材.教育独立论发微.上海教育科研,1995(11).
[3]杨耕,谭培文,范燕宁,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