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国有林业企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1-08-15 00:53潘春玲
绿色科技 2011年7期
关键词:尤溪县林业企业

潘春玲

(福建省尤溪县包溪林业采育场有限公司,福建 尤溪365100)

1 引言

尤溪县是全国南方集体林区重点林业县、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现有林地面积25.4万hm2,居全省县级第2位,森林覆盖率72.8%,具有十分丰富的森林资源优势。2010年活立木蓄积量1 629万m3,年产商品材28万m3,毛竹立竹量5 225万株,年产商品竹600万根,林业总产值144.8亿元,林业工业总产值62.43亿元。国有林业企业在全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占主导地位,但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当前如何引导国有林业企业又快又好发展已成为该县林业产业持续增长的首要任务。本文就尤溪县国有林业企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和对策

2 尤溪县国有林业企业发展现状

在20世纪中期国有林业企业是尤溪县工业第1支柱产业,但到了20世纪末林业企业不但退出了主导地位,而且与其他产业相比发展滞后。针对这一现象,尤溪县政府对国有林业企业进行了改革,通过转换机制,整合国有林业企业,先后对26家国有林业企业实施转换机制和职工身份改革,共置换身份1 653人,分流安置干部职工986人,新组建6个林场有限公司和2个林业采育有限公司,2002年2月成立了福建省尤溪鸿圣林业有限公司作为管理经营全县林业企业国有资产的股份制企业,下属8家控股公司,主要经营森林资源培育、林木采伐、林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集体林木材及木竹制品经营、加工。通过深化企业改革,实施再就业工程,抢抓市场机遇,不断更新经营理念、创新经营方式,争当全县林业经济发展排头兵,实现了国有控股林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完成更新造林379.2hm2,中幼林抚育1 088.1hm2,完成木材产销16.2万m3,实现利润总额5 797万元,缴交林业税费2 757万元,上缴县财政国有产权收益金2 255万元,企业经营持续保持良好态势。

尤溪的国有林业企业,经过改制整合,盘活国有资产,成立福建省尤溪鸿圣林业有限公司,下属8家控股公司,实现地方国有林的所有权、经营权分离。以森林资源培育、林木采伐销售为主,做好营造林,建立营造林质量考核机制,确保资金投入到位,提高营造林科技含量,重视抓好中幼林抚育,2010年完成更新造林379.2hm2,中幼林抚育1 088.1hm2,造林平均成活率达95%,平均抽梢35cm。生产经营活动有序推进,2010年完成木材审批34 148m3,木材招投标34 218m3,木材生产34 240m3,木材销售30 817m3,锯材生产销售228m3。

3 尤溪县国有林业企业存在的问题

3.1 木材资源紧张

福建省林业产业政策调整,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转变采伐方式为主。2011年全县全年共下达木材皆伐采伐指标549.4hm2,制约了林木资源的利用,可伐资源锐减,森林资源支撑作用弱化,年度木材生产计划难以完成,供需矛盾突出。

3.2 行业结构单一

由于尤溪国有林业企业长期以森林资源培育、林木采伐销售为主,存在行业结构不合理,规模、产品定位等档次不高,林业产业门类单一的问题。除了森林资源培育、林木采伐销售外,其它集成材产业、竹制品加工产业、林产化工产业、森林食品加工产业、生物制药产业等产业十分薄弱。

3.3 创新能力较弱

国有林业企业创新能力较弱,对中长期研发目标和发展目标不明确,用于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的资金投入较少,企业技术力量匮乏,缺乏研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林产品的意识,企业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现有的林产品科技含量较低,附加值不高。

3.4 行业科技人才缺乏

国有林业企业专业科技人才缺乏,改制后企业多年未注入新鲜血液,企业技术带头人大多年龄偏大,技术人员占企业总人数比例较低,高级技术管理人员及林业专业院校毕业人员很少,企业用于培养和培训的资金投入较少。

4 推动尤溪县国有林业企业发展的建议及对策

4.1 发挥政府引导,推进企业发展

为更好地推动尤溪县国有林业企业健康有序集聚发展,以县林业局、县科协等单位负责,统筹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为国有林业企业提供项目调研、技术交流、信息咨询、协调合作等服务。按照尤溪县林业发展规划,有序推进产业布局和配套,依托尤溪丰富的森林资源和企业自身优势,全面带动国有林业企业的创新发展。

4.2 加强经营管理,建立企业制度

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要求,把国有林业企业建成资源合理配置,工作高效的新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建设“诚信企业”;改革经营模式,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吸引优势企业投资、入股,拓宽市场,实现强强联合,壮大企业经济实力;改革营销模式,扩大市场视野,更新营销观念,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充分运用先进的营销方式,加强对市场分析研究、预测,及时调整生产经营方向和目标市场,拓宽销售渠道,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4.3 加快科技创新,提升企业实力

建立科技兴企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效益为目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林业科技新机制,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机械。着重开发以竹材、杉木、小径材为主要原料的木竹加工技术及产品,增强林产品的开发能力和竞争实力。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引导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大力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打造“科技林业”,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强化自主创新,提升国有林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

4.4 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企业竞争力

企业品牌是构成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元素,鼓励支持国有林业企业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培育自主知识产权的商标、品牌,争创国家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等名牌产品,并促进政府资源适当向品牌产品倾斜,打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进一步利用品牌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项目,加速上下游配套企业的引进和集聚,壮大产业集群。强化林业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增强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5 落实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

节能减排是国有林业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当前尤溪林业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显现,国有林业企业要主动贯彻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战略,把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放在企业发展的突出位置,加强企业基础管理,严格限制和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环保不达标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全面推广清洁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

4.6 培养企业人才,建设人才工程

企业发展关键在于人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国有林业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完善培养、吸引、使用人才的机制,创造良好的企业环境。与高等院校长期合作,加快企业与院校资源的有机结合,培养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加大对人力资源培养的投入,不但能使人力资本增值,而且是企业吸引人才,保持队伍稳定的重要因素,探索市场化的人才培育方式,创新培训机制,加大对企业各类人才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职业技能。

4.7 提供金融保障,拓宽融资渠道

对国有林业企业发展要给予政策、资金等多方面的支持和投入。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将一部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工业化建设引导资金、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等用于国有林业企业发展项目。鼓励并引导民间资本、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向林业产业项目建设。鼓励国有林业企业走向资本市场,争取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融资。

4.8 优化服务环境,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要积极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统筹规划。加强对国有林业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支持企业发展,充分发挥现有的人才科研、生产优势,实现有限资源优化配置。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高效、柔性的服务机制,灵活运用手中政策资源,通过用足用活税收优惠、贴息、国债转贷、转移支付、体制调整等财政税收手段加强对企业的政策支持。建立健全服务企业的制度,开展企业融资、技术开发、人才交流等方面的服务,引导企业与外界合作与交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用市场力量推动企业发展,以促进尤溪国有林业企业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1]王祖军,刘祥富,徐林莉.浅谈国有林业企业存在问题及其改革[J].中国科技博览,2009(16):61~62.

[2]郑木珠.林业企业融资难的现状、成因与对策[J].绿色财会,2007(11):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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