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晋强
(中共宁德市委党校 福建福安 355000)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战略任务,有效的监督机制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参政党的民主监督是构建无缝监督链条的极其重要的方面。参政党的民主监督职能是历史形成的,在几十年的实践中,参政党的民主监督形成了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尤其在新的时期,为促进执政党的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毋庸讳言,在参政党的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两大基本职能中,民主监督职能的作用较参政议政职能显得弱化,尤其在参政党的基层,不管从组织上,还是从成员个人来说,民主监督的力度明显弱于民主党派上层人士,使得民主监督缺乏根基和后劲。
参政党的基层组织是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不管参政议政工作,还是施行民主监督都要靠基层组织来贯彻实施。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1979年恢复活动时,总共不到2000个,新时期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获得显著的发展,目前已经超过28000多个,这也就决定了基层民主监督职能的发挥是参政党活力所在。民主党派现有成员大体有三部分:一是已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原工商业者、知识分子和其他一些界别的代表人士;二是新中国培养的知识分子,这已构成民主党派的主体,是决定民主党派性质的基本成分;三是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劳动者,这一群体及其知识分子是社会主义制度下民主党派的新成分。这些民主党派成员绝大多数身处基层,成员布局分散,来自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岗位。因此,对基层社会各个层面的了解范围很大,各自联系的社会群体非常广泛,切身接触社区民情。这些优势有利于民主党派人士及时发现执政党的弊端和政府的不作为现象,也为民主党派人士提供了搜集基层社情民意的便利。从而为有效履行民主监督,提高监督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思想认识的差异使得监督缺乏动力。随着统战工作对象的不断扩大,民主党派组织成员发展迅速。根据不完全统计,参政党成员已超过80.7万人,其中70%的成员是改革开放后加入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新老成员因各自所受教育、成长时代、人生历程的不同,必然带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差异。加之社会变革推动人们思想观点的多样化,导致了民主党派成员思想的多样性。特别是近些年入党的新成员对本党在多党合作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虽然政治参与意识较浓,但对如何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缺乏知识准备和应有的理论认识。基层不少民主党派成员存在自卑的思想,认为自己是普通的成员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中是摆样子作陪衬的“人微言轻”因此缺乏监督者的主动性。
2.基层监督渠道不畅,监督的随意性和软弱性并存。在我国参政的八个民主党派的建设中,长期坚持“三为主”的原则,客观上形成了注重上层轻视基层的倾向。基层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主要通过提案、议案的有限形式进行,渠道单一;基层民主党派有组织的活动以公益性活动为主,社会服务多于监督活动,基层普通成员很难有监督的机会。再则,监督活动易受其他工作的干扰,相对忽视了监督职能的发挥。显现了民主监督随意性和软弱性并存,从而影响了基层民主监的信心和勇气。
3.信息不对称影响基层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基层民主党派人士获得政府信息与普通百姓是同等困难的。虽然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面世三年,但要得到监督者所必要的政府信息仍然是“雾里看花”。加之基层民主党派人士进入政府部门的任职比例偏低,因而对政府部门的决策以及执行的情况,不仅缺乏第一手资料,而且间接得到的信息往往是不全面的或者是滞后的信息。从而使基层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大打折扣。
4.和谐宽松的民主监督环境在基层尚未形成。地方政府官员统战意识淡薄是影响基层民主监督环境的重要因素。在有些党的领导和政府干部眼里,认为民主监督不就是“开个协商会,听一听意见而以”,走过场,搞形式在基层时有发生。个别党政会上大谈民主监督重要、会后对逆耳之言却非常反感、甚至出现打击报复。因而在基层的民主监督中极易形成两种倾向,一是对民主监督效果的期望值过高,当建议未被有关部门采纳或政府回应不及时,处理不到位时产生抵触情绪,认为“说了也白说,不如不说”;二是怕冒风险、遭报复,不敢动真格监督,为了应付说些不痛不痒的事或人云亦云,或干脆不说。
1.提高基层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素质。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成员总体素质上,层次较高,在其专业领域方面,大多数是专家、学者,看问题也很深入,但是在政治素质上、全局意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新一代成员缺乏多党合作共事的切身体会,缺乏对政党理论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理性思考和深入了解,参政意识和责任意识相对淡薄。为此,首先要加强基层成员对参政党地位和参政意识、民主监督能力的教育。通过理论学习,政策培训等方式培养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克服无所作为的心态,使其成员积极主动地参政议政,肝胆相照地做好民主监督工作。其次参政党组织要在提升基层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敏锐性和形势洞察力上下功夫,增强民主监督能力和质量。要克服在民主监督的过程中既怕得罪领导和相关部门,又怕对一些重大和敏感问题的监督把握不好“度”引来自身麻烦,不愿和不敢进行民主监督的重重顾虑。不仅要敢于监督,而且要善于监督。力诫基层普遍存在的一般性表述多,切实可行解决问题的办法少,人云亦云的问题。
2.拓宽基层民主监督的渠道。要解决基层民主监督的渠道较单一的问题,除了深入调查,积极通过政协大会发言和提交提案外,可拓宽以下渠道:一是在条件许可下,人大、政府、政协组织的有关问题视察调研,尽量扩大受邀对象,或邀请基层对口的成员参与;二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情况通报、行风评议等多种形式吸收普通成员参与监督,拓展基层民主监督的渠道;三要适当增加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等部门的特约人员的比例,组建专门的特约人员管理平台,以利于监督信息的上传下达;四要在政协网站为基层民主党派成员开通相应的窗口,使成员日常收集的社情民意和监督信息能及时到达相关部门,并得到反馈。
3.加强基层民主党派人士的培养和选拔。民主党派人士进入党和政府领导干部队伍直接参加国家政权,置身具体管理事务之中,与中共干部有最直接的了解和交流,对党委政府部门各项工作“知情”较多、较实、较深,那么对执政党和政府的监督就会实时、有效、到位。因此,一方面要加大民主党派人士的选拔任用力度,把更多优秀的基层民主党派人士充实到政府部门,担任主要负责人,保证他们有机会监督,有能力监督;同时建立民主监督的激励机制,可以在民主党派人士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中,加人“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情况”专项,以此督促民主党派人士干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
4.营造和谐宽松的基层民主监督环境。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要为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提供条件,营造有利于民主监督的政治氛围,因为宽松和谐的政治环境是民主监督的前提条件。一是提高中共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通过增强民主监督意识,体现共产党人纳谏容异的开明胸襟。二是加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整合有效的联系机制促使民主监督作用的力量强化,多给参政党批评的机会,鼓励参政党敢于监督,营造一个广开言路,畅所欲言的民主监督氛围。三是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党派人士对国家政治生活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在地方政府和基层民主党党派组织间建立《政府信息》定期发布或重大事项通报渠道,加快党务、政务、事务的公开化进程,全面提高政府决策和政府行为的透明度,使民主党派对执政党和政府的工作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让民主党派成员知上情。另一方面尽可能定期组织基层民主党派成员参观、考察、调研,让民主党派成员知下情、知实情。只有这样民主监督才能有的放矢、有据可依,从而提升民主监督的质量和实效。同时要保护民主党派成员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坚决贯彻“三不主义”。鼓励他们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百家争鸣,仗义执言,对于那些对党派监督实行报复的行为,则要制订相应的处罚条例,严加惩处。
5.加强参政党基层组织建设。参政党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是在政党关系和政党制度层面上展开的,是代表特定阶层利益而实施的一种有组织的政治行为。因此,加强参政党基层组织建设是民主监督持之以恒开展的组织保障。与中国共产党相比,参政党的基层组织历来比较松散,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这种状况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要面对新情况,适应新变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通过基层组织集中成员专长和集体智慧,无论是建言献策还是批评监督,才能有效地发挥基层组织的群体优势。○
[1]孙瑞华.中国参政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7
[2]张解放.民主监督实践的点滴体会.[J]参政党研究.2009.(4).
[3]郭麦珍.刍议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J].多党合作理论研究,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