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变动时刻牵动百姓敏感神经,与群众生活水平密切相关。电价调整、水价抬升……面对社会上的担心和疑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价格改革要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承受能力。
应当看到,长期以来,我国资源价格处于一定程度的扭曲之中,价格调整不可避免。但资源价格改革所引起的价格上调,又不可避免地影响百姓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因此,在进行资源价格改革的同时,必须同步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或补偿机制,充分考虑百姓承受能力,保证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会降低。而政府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审慎出台调价项目,维护和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也必不可少。
将“群众承受力”作为价格改革的重要考量,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彰显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在当前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背景下,把低收入群众的承受能力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参照,实际是找准改革统筹兼顾的基准点,有利于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改革日渐进入“深水区”,体制机制的深层矛盾在凸显,利益的诉求也日益多元。继续深化和大力推进改革,破解改革难题,需要进一步凝聚共识,扩大改革的社会基础,在更广的范围凝聚起更大的改革力量。把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承受能力作为制定改革措施的基本参照,完善对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化解矛盾、降低改革风险,形成改革合力,解决好制约、阻碍改革的深层次问题。
面对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生活质量,日益成为继续推进改革、实现共同富裕的迫切任务。只有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把握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各方面的承受程度,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推动改革取得新的更大成就。(作者:马勇、侯大伟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