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黎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程 琦
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为创优发展环境提供保障
■中共黎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程 琦
当前,转型跨越发展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主旋律。面对全省转型跨越发展的紧迫要求,创优发展环境成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护航经济发展的责任牵头部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纪检监察工作紧密地融入经济发展大局之中,把创优发展环境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认真履职、恪尽职守,清淤排障、兴利除弊,为创优发展环境提供五大保障。
省委提出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战略部署后,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迅速掀起了一股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热潮。干事创业,必先营造环境;营造环境,必先统一思想。为此,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深刻理解勤政廉政与优化环境、加快发展三者之间的内在统一性,深刻理解勤政廉政就是优化环境、优化环境就是加快发展的道理,不断增强大局观念,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认真解决为政不廉、效率不高、执法不公、侵害企业利益等问题,更加自觉地融入到转型跨越发展的大业中来。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大力学习弘扬右玉精神、太行精神和纪兰精神,努力营造团结务实、勤廉高效的良好风气,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旗帜鲜明地支持发展、服务发展、保障发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上来。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公正用权、廉洁从政,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经得起各种考验,受得住各种诱惑,行得正、站得直、立得稳,一心一意谋发展,致力于营造一个人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氛围,把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劲头鼓得更足,上下一心、步调一致,全身心地投入到转型跨越发展的大局中来。
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是省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山西科学发展的根本出路。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主力军”,就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纪律约束,努力营造符合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切实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反对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政令畅通。要深入开展廉政监察,围绕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等的法规制度,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权力正确行使、公开透明。要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领域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坚持提前介入、全程监督、规范程序、阳光操作,以减少问题的发生;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的标准、规范、程序和责任制度,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要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效率低、服务差,甚至吃拿卡要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听证对话会和明察暗访等活动,促进部门改善行政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克服和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和办事人员敷衍塞责、办事不公等不正之风,切实把风气搞正、作风搞实。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干事创业必须有制度作保障。为适应转型发展、跨越发展,需要对现有的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该废止的坚决予以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完善,逐步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转型跨越发展相统一、与反腐倡廉进程相协调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努力消除破坏发展环境、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性障碍。要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特别要紧紧抓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个重点,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破坏环境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来加强监督,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完善权力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以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公共服务部门为重点,深入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和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促进部门和行业作风的转变。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治腐败分子,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转型跨越的政治保障。当前,特别要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稳定大局的典型案件。特别是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要从重从严查处。同时要看到,在干事创业的艰难复杂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难免会发生一些失误甚至错误。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干部干事创业的坚定支持者和坚强保护者,要从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把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与严重违纪违法区分开来,既要查处严重妨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又要支持广大党员干部大胆创新,解除他们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对那些知难而进、锐意改革、争创一流,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要坚决支持和保护;对那些在经济发展中勇于开拓创新、出现失误的干部,要帮助总结教训,同时支持他们大胆工作;对那些在改革创新和干事创业中受到诬告的干部,要及时为他们澄清是非,坚决给予支持保护;对那些造谣中伤、诬告诽谤、破坏发展、从中渔利的,要严肃查处。总之,要真正做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帮助失误者、惩治腐败者、追究诬告者,进一步把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转变为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内在动力。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在创优发展环境、服务转型跨越发展过程中,必须进一步增强组织协调能力,协调左右、联系各方,大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中,要积极探索、超前谋划,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乃至审计、组织、人事、宣传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职能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各种资源,切实形成优化发展环境的整体合力,为全局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要针对当前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全局性、倾向性的深层次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通过驻点调研、开门评议、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协助党委抓好落实,促进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和管理的进一步提高和完善。要协助党委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失职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