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耘 李东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与历史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一个地区的地方志是当地历史和现状的文献著述,保存了地方区域内的历史资料,是当地地情的载体。它不仅保存着大量的历史资料,能够咨政育人,更是全面、系统研究区域文化的变迁、区域特色及成因的不可或缺的依据。明清以来,地方志更是成为地方官参照施政的要览。对于地方志在历史研究中的价值已经有许多学者进行了论述,近年来更是关注到地方志在区域史及社会史研究中的地位。(1)
自元代创编一统志到明清为修纂一统志而征求各省志书开始,具有全国性的区域志编纂成为国家一统的表征。明清以降,中原内陆诸省因袭传统学术对古代地志的研究,地方志的纂修更加系统化,这意味着古代中国的天下观开始向近代国家一统下的区域认同转变。在区域认同的进程中,地处边疆曾作为满清龙兴地之一的黑龙江则由于长期封禁,与内地文化交流少,建省晚等因素而呈现出自己的特色。通过以对清及民初黑龙江地方志纂修的研究能够看到这一地区文化认同形成的历史书写。
清朝政府重视编纂地方史志。早在顺治十七年(1660)就开始命令河南巡抚贾汉复督修地方史志。康熙帝更是采纳大学士卫周祚的建议诏令各省设局修志,以备编纂《大清一统志》之需。由于疆域辽阔,以往未曾修志的一些边远地区也陆续有方志问世。东北地区因是女真发祥地,清统治者也更加重视该地区的方志编纂。康熙二十三年(1684),由府尹董秉忠主修的《盛京通志》刊行以后,雍正十二年(1734)、乾隆元年(1736),乾隆十二年(1747),乾隆四十四年(1779),咸丰二年(1852)又五次续纂修。光绪七年(1881),吉林直隶厅升为吉林府,至光绪十七年(1891),就纂修了《吉林通志》122卷。
这些官修的志书对于黑龙江地区的记述就简略得多。比如魏源曾经批评官修志书对边疆史地描述不清,“《一统志》于外藩疆域末附云:‘盛京东北濒海,有赫哲……诸部落,各沿海岛居住,每岁进貂皮,设姓长乡长子弟以统之,鄂伦春并设佐领供调遣,旨隶于宁古塔,黑龙江将军,发虽极边,人则内属,故不列于外藩’云云。夫既不列于外藩,则东三省边城中谅必及矣,乃又一字不及。《皇清通典·边防门》亦沿此数语。甚至《盛京通志》于此数部之疆域、四至、户口、沿革亦一字不及。则此各部者,既不获列于外藩,又不获列于内地。动称国初声教逮于使犬、使鹿,而地在何方?人为何等?茫如绝域。至于索伦、达呼尔、巴尔虎、锡伯、卦勒察、毕勒尔等兵,均为东三省驻防劲旅,其人既非满洲,自当详其部落,乃《盛京通志》、《八旗通志》与夫《一统志》、《会典》皆不及之相沿,但呼为‘索伦兵’,无知何种落者。……以本朝之人谭本朝之掌故,鉤稽不易如此,又何论远古?何论荒外?”(2)
黑龙江地区最早的地方志是康熙年间因罪流放至此的流人方式济所编撰的《龙沙纪略》。在清前期,由流人所修的黑龙江地区方志还有吴桭臣的《宁古塔纪略》、方拱乾的《绝域纪略》和杨宾的《柳边纪略》(3)。除了流人书写地方志外,一些地方官也相继加入私修方志的队伍中来,如嘉庆十五年(1810)西清纂修的《黑龙江外纪》,光绪十七年(1891),徐宗亮纂修的《黑龙江述略》。到1889年(清光绪十五年)清廷开会典馆重修清会典时黑龙江才设立了舆图局开始官修地方志。据1935年朱士嘉的《中国地方志综录》记载,黑龙江总志、府志、县志、乡土志的总数,按当时行政区划,有26种。其中清代纂修3种,民国纂修23种。这些存留下来的黑龙江地方志文献,多数为流人或寓居东北的文士所纂修。
这些由流人或寓居者私人纂修的地方志不仅是黑龙江风土人情的历史记载而且为近代黑龙江区域文化认同的形成提供了历史记忆。清末学人林传甲就这样评价《龙沙纪略》,“方氏遗书,实黑龙江文化之祖,千载之下,万里之外,考兹土之物产、风俗者孰不珍视之。”(4)
由流人或寓居者为纂修主体的黑龙江方志就呈现出与本地文人纂修在内地方志不同的特色,那就是既保留着黑龙江地区的边疆风情又有着清晰的内陆文化印迹。
明清时期,流人指的是流放贬逐之人,现代学者在对流人历史的研究中已经明确地指出流人是被统治阶级认为有罪而强制迁徙到边远之地予以管制、服役或戍边实边的一种客籍居民。它既指个人而言,又指社会群体而言(5)。由于流人群体在政治生活中的边缘化特点使得他们在纂修地方史志时所关注的视角与其他地区有所不同,因此就形成了黑龙江区域文化兼具内陆与边疆,重视不同民族的文化与风俗,不以政治地位为核心的独特之处。
由于黑龙江地方志的纂修者多来自文化较发达的中原内地,其文化价值观与认同感自然带有清晰的内陆文化的印迹,这使得黑龙江地方志虽然起步较晚,但在体例、书写特色等方面都与其他地方史志文献相近。
艺文志是地方志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黑龙江地区文化发展较慢,本地文士较少,在黑龙江地方志中收录的就主要是流人或寓居黑龙江的文士作品。这些作品多反映寓居者对故乡的思念,间或亦有较为闲适的生活情趣。他们以写景咏物为诗作之大宗,以晓谕生民的各类公文书牍为文章之要项,这些显然都是中原地方志采风的传统价值取向。但另一方面,这类诗文作品也并非单纯对异域(新入版图)、异族(本土居民)的观奇心态,不少作品也并非仅仅作为政治服务的载体,而是自觉地承担了黑龙江地区文化认同的历史书写。如对清朝比较敏感的满汉关系问题,民国间《宁安县志》编撰者就指出官员由满人担任;汉人相形见绌,但“满俗敦厚,对于汉人猜嫌夙泯,若恃势凌侮之事绝少闻见”(6),“不仅如此,对汉族流人表现出相当尊重。如在宁古塔,满人对流放的监生、生员统称为“官人”,加以尊敬,“盖俗原以文人为贵”(7),见到流人,凡骑马必下马,行路的则滚道,不荷戈的老人则匐伏在地,等士大夫过去才起身行走。满族上层与流人中的名士交游,把他们吸收为幕客和西宾,像苏州人吴兆骞受宁古塔将军巴海之请为书记兼教席,他与副都统安珠湖、参领萨布素、穆参领、阿佐领等为友,在《陪诸公饮巴大将军宅》诗中咏道:“四座衣冠谁揖客,一时参领尽文人。相衣久已惭珠履,不敢狂歌吐锦茵”。吴氏参加巴海与其部属的宴会,虽然行动还有所顾忌,与满人不能完全打成一片,但巴海帐下有不少汉族文人,能混迹于满洲上层,就成为彼此文化认同的条件。泰州人陈志纪《宁古塔春日杂兴之三》云:“幕府虽加礼,乡园尽已疏”(8)。在怀念故乡情绪中,流露将军对他讲礼仪,或许亦应聘入幕的自豪。而他以行医为生,想来也多为满人诊治。
来自江南的文人在纂修黑龙江方志时表现出对黑龙江本土风俗的高度关注,他们注重实地调查,热心搜求当地的传说。如黄维翰在《呼兰府志·例言》中就提到,“黑龙江省旧无省府县志,《黑龙江外纪》、《卜魁纪略》、《黑龙江述略》诸书文简而事核,然皆略而不详,此书得之父老传说者十之二四,得之实地调查十之四五,得之于旧记者十之二三”。在徐宗亮纂修的《黑龙江述略》中更是将当地的风土人情、生活习俗详列一卷名为“丛事”。其中对江省嗜酒之风,不重茶饮,盛行袋烟,腌渍酸菜等均有详录。这些宝贵的记录不仅仅是对异样生活方式的猎奇,也是他们承担历史书写,保留文化记忆以构建区域文化的自觉反映。
寓居者因各种原因生活在黑龙江,他们对黑龙江土地上的每一隅,都曾经热情地观察过,一步一脚印地履踏过,不论其停留时间长短,相信都投注了悲悯的关怀。因此他们不再把自己视为黑龙江区域文化中的流寓之人,而是自觉地将自己作为这一地区区域文化的主体,并力图通过方志的纂修重新确立黑龙江的边疆地位,以从历史文化的角度加强对黑龙江的政治认同。
由流人纂修的这些地方志充分表达了他们对黑龙江本土文化史无所载的惋惜之情。《黑龙江乡土录》中就有“黑龙江省远同荒服,旧阙志乘”之语,张朝墉在《黑水先民传·书后》中这样记道:“黑龙江建省三百余年矣,一切政教,仅附见于《奉天通志》……河山之秀特,人材之嵚奇,物产之丰阜,都人士啬于文”。“江省自开辟以来,史传既少,记载之遗,官私复无出版之作……不特全国学子有所未悉,即号称政治家者,殆亦鲜能道及其详,本境居民又复习焉不察,殊可惜也。”
有清以来的黑龙江流人在政治上是被边缘化的人群,但在文化上他们具有着强烈的文化优越感,他们的文化取向与价值观念正是通过地方史志的纂修成为近代黑龙江的历史记忆。清代黑龙江封禁时间长,对内地文化的了解主要通过流人,因此当地土人对中原传统文化认同十分薄弱。流人在纂修地方史志时就反复论证黑龙江地区虽极苦寒之地,但早在远古时代就已经和中原汉地有着密切的联系,“去中国绝远乃传其制”。因此黑龙江是中国重要的组成部分。“天下之山川莫尊于辽东”,虽然经历了各朝代的“郡县变易”,但“人随地迁,均之中国也”。这种区域文化从属于统一的中国文化的认同感就成为后来黑龙江区域文化的基础。在自我身份的认同上,流人在编纂地方志时更是将流寓群体作为黑龙江人的重要组成写入其中。通过清及民初存留的黑龙江地方志中,能够看到负责纂修方志的流人对黑龙江地区的热爱,南昌的魏元旷在《黑水先民传后序》中这样写道:“余尝因申甫(黄维翰字申甫)观于黑之域,水田之美,有仿佛大江以南者。人民纯朴,或似关以内。”可见在这些流寓文人的内心,远在边关的黑龙江已和江南关内没什么分别了。
从上述几个方面不难看到流人和寓居文士纂修的地方志对于近代黑龙江区域文化的构建所起到的特殊作用。黑龙江地方志的个案是通过特殊的纂修群体——流人以客居的视角对地方区域文化及管理状况所进行的历史书写与保留,在这些方志的内容中,流人成功地将自己边缘化的身份转变为新区域的合理组成,并用自己的优势文化对黑龙江区域文化进行重塑,历史书写的保留与传承便成为黑龙江区域文化的历史记忆,而那些本土居民则在这个记忆中逐渐模糊了地位,反而成为当地的少数族与边缘人群。
注释:
(1)常建华:《试论中国地方志的社会史资料价值》,《中国社会历史评论》,2006年第七卷。李晓方《社会史视野下的地方志利用与研究述论》,《兰州学刊》,2010年第11期。
(2)魏源:《圣武记附录》卷12《掌故考证》。
(3)刁书仁:《清前期东北流人编撰的几种方志及其史料价值》,《中国地方志》,2007年第8期。
(4)林传甲《重刊龙沙纪略序》。
(5)李兴盛《东北流人史流人文化及我国近世流人在思想文化领域内的贡献》,《亚洲研究》,第 23期(1997)。
(6)《宁安县志》卷2《司法》第 2册,《柳边纪略》,卷3,第85页。
(7)《柳边纪略》,卷3,第85页。
(8)《宁古塔春日杂兴》,《清代东北流人诗选注》,第3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