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景区环境教育实证研究——以四川省为例*

2011-08-15 00:45连玉銮
旅游研究与实践 2011年5期
关键词: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

连玉銮

(四川师范大学 旅游学院,四川 成都610066)

一、研究的必要性

环境教育是为了认识环境的价值及人类与环境的关系,帮助人们培养环境道德感和责任感,养成良好的环境行为而进行的教育。它包括知识教育、观念教育、情感教育、道德教育和能力教育。环境教育的最终目的是环境行为的改变,如果环境教育最终不能让公众为了环境而适当克制自己的消费欲望或调整自己的环境行为,这样的环境教育是不成功的。

美国学者唐纳和英国学者帕尔默的研究显示,青少年时代在户外和原始自然环境中的体验是促成一个环保主义者形成的最主要因素[1],成年后的户外生活和野生生态环境也能产生这样的作用,其效果远远超过书籍和亲人的影响[2]。国外环境教育的实践也表明,直接的体验和经验是环境教育中意识、技能和理解力增长的首要环节。因此,户外环境教育是各种环境教育形式中效果最显著的一种形式。

环境教育与生态旅游具有内在耦合关系,一方面,生态旅游景区和生态旅游活动是开展环境教育的最好课堂,另一方面环境教育也是以“欣赏与保护”为目的的生态旅游的题中应有之义。甚至可以说,没有环境教育理念和内涵的生态旅游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

国外学者在研究中达成一个重要共识,即环境教育是生态旅游的重要功能,是生态旅游产品的特性、本质特征或规定,是区分生态旅游与非生态旅游的“试金石”,同时,在生态旅游实践中,国外的生态旅游规划文本对环境教育问题有一定的篇幅安排,而环境教育在我国生态旅游规划的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里均未得到应有的重视[3]。

目前在我国的生态旅游实践中,无论是在旅游规划还是在景区管理、游客服务、市场营销等诸多环节中,环境教育的缺失都使得生态旅游难以突破“透明的天花板”,从粗放的泛生态旅游中成长起来。因此,加强对生态旅游中环境教育的研究,无论对于环境教育还是生态旅游,都是一个现实和紧迫的问题。

二、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本文所界定的生态旅游景区的“环境教育”不等同但包含“游客教育”。旅游景区环境教育的对象除了游客,还包括景区内部员工、周边社区居民以及当地政府;环境教育的内容不仅仅包括规范约束游客行为的相关规则,也包括对景区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解说;环境教育的功能除了进行游客管理外,还是为游客提供环境解说,提升游客旅游体验的重要手段。

我国生态旅游景区的主体是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为代表的自然保护地。它们虽然隶属于多个管理部门,但都是我国自然保护地系统的组成部分。鉴于此,我们以四川省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自然风景区为对象,对生态旅游地开展环境教育的现状、问题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为对比研究之需,除了已经正式开展旅游接待的景区,我们还选取了部分已经编制旅游规划或已经列入当地政府旅游发展规划,有零星游客,但尚未正式开展旅游接待的潜在生态旅游景区。这里界定的生态旅游景区即包含这两部分景区。

四川省作为我国自然资源富集和生物多样性丰富的西部大省,目前仅林业系统所属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数量已达117个,保护管理总面积734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5.15%。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8个。此外,四川省共有森林公园87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0个,省级森林公园49个,市县级森林公园8个。许多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同时还是自然风景区或世界遗产地。这些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基本上涵盖了生物多样性最丰富、自然风光最优美、珍稀动植物最富集的区域,具有极高的旅游价值。

本研究的资料数据来源于如下3项调查:1.我们对四川已开展旅游活动的部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环境教育开展较好的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的实地调查和访谈;2.我们与四川省林业厅森林旅游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关于生态旅游和环境教育的问卷调查;3.我们还参考了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的环境教育工作人员对岷山山系6个自然保护区进行实地考察,对安县千佛山等6个自然保护区进行问卷调查之后完成的调查报告。

三、生态旅游景区环境教育现状——基于问卷调查的分析

2009年1~5月,我们与四川省林业厅森林旅游中心联合开展了一项针对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问卷调查,旨在了解这些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开展生态旅游和环境教育的基本情况。整个调查问卷分为3个部分,第一部分7个问题,旨在了解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与森林公园环境教育的机构、人员、培训、经费等基本情况;第二部分共10个问题,包括环境教育的对象、内容、活动安排及问题和建议等内容;第三部分共5道题,旨在了解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开展生态旅游的情况、生态旅游与环境教育设施以及对外合作的情况。该调查通过四川省林业厅的内部工作网发放问卷100份,回收问卷70份,经过筛选与电话复核,最终有效问卷65份,包括国家级、省级、县市级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覆盖了四川省林业系统31%自然保护地,分布在全省17个地州50多个区县。样本的地域结构与总体的情况吻合较好。可以推断样本有较好的代表性。

调查显示,四川省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为主体的生态旅游景区的环境教育总体上呈现出如下几方面的特征:

1.大部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具备基本的环境教育机构和人员设置,但专门化和专业化程度低。在接受问卷调查的65个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中,有69%(45个)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设有负责环境教育或与环境教育相关的机构,66%(43个)的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有专人负责环境教育工作。这些负责环境教育的机构主要是自然保护区中的宣教科、研教科、生态旅游科(局)等。它们除环境教育外通常还承担科研、对外宣传、生态旅游管理等职责,环境教育只是它的一项次要职能和附属职能。

2.环境教育的对象主要为社区居民、周边中小学生和内部职工。教育内容主要为森林防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在接受问卷调查的65个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中,有53个开展了针对社区居民的环境教育活动,占总数的82%;其次分别为中小学生(74%)、内部职工(65%)、外部游客(48%)和当地政府(20%)。从教育内容看,99%的自然保护地开展了森林防火教育,95%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教育活动。

3.环境教育经费来源不稳定,以自筹为主。调查显示,绝大部分生态旅游景区环境教育经费来源不稳定,其比例高达81%。73%的环境教育经费是自筹,10%由国外机构资助,其他情况为24%,行政拨款只占10%。且据我们的调查核实,这10%的行政拨款是由地方政府划拨的专项经费。目前国家林业系统尚没有由中央财政支出的环境教育专项经费,无论国家级保护区还是地方级保护区都是如此。此外,不同生态旅游景区之间,环境教育经费支出的个体差异巨大。个别生态旅游景区环境教育经费超过百万,最高的九寨沟景区环境教育年度支出经费达300万(不包括营销宣传方面的经费支出)。但也有24%的生态旅游景区没有任何环境教育经费。在回答开放式问题“开展环境教育最需要什么帮助?”这一问题时,71%的被调查者回答最需要资金的帮助。

4.环境教育人才、知识、技术的缺乏是制约保护区森林公园环境教育的一个重要因素。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环境教育人员中有82%接受过零星的培训。其中又以林业系统(主要是省林业厅、市林业局)的短期培训(占64%)和单位内部的培训(占45%)为主。只有少部分自然保护区的人员接受过国内专家和国外环境保护组织的短期培训。需要解释的是,这些培训大部分并不是专门的环境教育培训,而是是环境资源保护、监测巡护、生态旅游、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培训,只是涉及到环境教育的内容。

在回答 “开展环境教育需要什么帮助”时,45%的保护区提出需要人才和培训方面的帮助,仅次于经费上的需求。

5.环境教育设施不完整,环境教育活动内容单调、方法简单、效果有限,尚未建立起效果评估和改进机制。调查显示,目前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环境教育最主要的活动是针对社区居民开展的森林防火和资源保护教育,主要的教育方式是宣传标语、印刷品等,内容单一,手段简单。针对中小学生的教育活动主要有广播、征文、美术比赛等。部分已经开展旅游接待的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有一些针对游客安全和防火的标语、警示牌和人员劝说等教育形式。仅有20%的调查对象对环境教育效果进行过经验性评估。

6.对外合作——无论是环境教育方面的合作,还是科研和旅游上的合作都有助于环境教育的开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调查显示,有64%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都有不同程度的对外合作。而其中,直接开展了环境教育方面合作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有12个,占总体的18%。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开展了对外环境合作的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虽然绝对数量不多,但经我们逐个核实,都是环境教育质量较好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

总体而言,目前大部分自然保护地和生态旅游景区的环境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开展环境教育的动力和方式还是外源的而不是内生的。由于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环境教育人才、资金不稳定,活动技术手段较粗放等方面的原因,环境教育在生态旅游景区尚未成为一个有持续内在动力和良好机制的事业,常常因为其他工作而受到冲击和忽视,也随时可能因外援撤出、资金不足、人才缺乏等因素而中断。

四、影响生态旅游景区环境教育的因素:两个个案的对比

在对四川省生态旅游景区环境教育总体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我们尝试通过个案分析,展示生态旅游地环境教育的细节,剖析影响目前环境教育现状和问题的因素。我们选取了四川省景区中环境教育开展最好的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以及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中环境教育的开展情况较有代表性的王朗自然保护区进行对比。

(一)王朗的案例:环境教育为何中断

王朗自然保护区成立于1965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4个大熊猫自然保护区之一。保护区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北部的平武县,地处青藏高原与四川盆地的接合部,是岷山山系的腹心地区,属于全球生物多样性核心地区之一的喜玛拉雅——横断山区。王朗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酝酿于1996年,2000年正式开始接待游客。

1.环境教育基本情况

王朗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和环境教育活动的启动是源于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与国家林业局合作在四川平武县开展的名为“平武综合保护与发展”(ICDP)的项目。该项目开始于1996年,将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与保护区生态旅游、发展社区替代经济项目、针对周边社区居民及中学生的保护教育等活动相结合,由此环境教育开始在该保护区全面开展。从2000年开始,保护区与地方政府合作,在附近的白马、木皮、木座等3个乡的小学开展了环境教育培训活动,利用白马藏族的节日对社区居民开展了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在中小学开展了环境保护的征文活动和美术展览。在社区环境教育方面,王朗自然保护区的经验是将社区生态旅游和经济替代项目与环境教育、环境保护行为结合起来,以保证社区居民的环境保护行为有足够的动力和约束,使得环境教育的效果能够落实在行动上。保护区先后开展过6期针对中小学生的夏令营和冬令营活动。并通过与导游合作、景区的警示牌、印刷品人员巡护和网站等方式对游客进行环境教育。

随着生态旅游活动的开展,保护区建立了相对较完整的景区解说教育系统,包括1个游客中心、4条生态小道、景区警示牌、解说牌、声像制品、印刷品、网站、人员解说等。其生态小道是经过国外环境教育专家设计,在志愿者的参与下完成的。王朗自然保护区也是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中少数进行了环境教育和景区解说规划的保护区。其解说规划吸收了来自“绿色环球21”的专家和部分国外专家、国内林业系统的专家的意见。

2.存在的问题

与国内许多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一样,王朗自然保护区的环境教育也存在后劲不足、缺乏可持续性的问题。随着ICDP项目的结束,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的撤出,这里的环境教育无论从经费、人才、技术上都得不到保证,也缺乏深入开展的足够动力。除了针对周边居民的防火、资源保护等日常教育外,其他活动都逐渐中断了。

(二)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的案例:环境教育由外源到内生

位于成都北郊,兼具自然风光和园林风采的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是国家4A级景区,其旅游接待开始于1990年。熊猫基地的旅游接待和环境教育由公关接待部、旅游营销部、科普教育部等3个部门负责。随着景区的建设、宣传营销和大熊猫知名度的提高,近年来,熊猫基地的游客数量逐年增长:2005年基地游客数量为22.59万人,2006年为37.1万人,2007年为59万人(2008年由于汶川大地震的影响,游客数量下降明显,只有35万)。熊猫基地游客结构中境外游客占较大比例。据熊猫基地旅游营销部的不完全统计,2008年前,境外游客占到游客总数的70%左右(2008年入境游客约占30%)。

成都熊猫基地的环境教育活动开始于1999年,最初源于与美国亚特兰大动物园的合作项目,由亚特兰大动物园派出环境教育专家并给予项目经费资助,协助基地环境教育活动的开展和机构的设立。10年之后,美国环境教育专家已离开,但基地的环境教育已走上了常规化的轨道。目前基地拥有1个专门负责环境教育和教育旅游的科普教育部,拥有14名专职环境教育人员。每年用于环境教育的经费约20万元人民币。作为“国家科普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是中国第一个拥有专门保护教育部门和专业、专职教育工作者的濒危动物保护机构,也是中国首家与外国保护教育专家合作,并在城市和边远农村开展保护教育的机构。

目前,成都熊猫基地已开展的环境教育项目有:大熊猫家园之旅夏令营;针对中小学生的校外一日游和亲子游;国际实习生项目;年轻的动物学家;志愿者项目;保护教育专题讲座;各类环境教育培训以及熊猫基地的网站。其中“大熊猫家园之旅”夏令营项目已成为熊猫基地环境教育的品牌项目,目前已经得到中国动物园协会以及其他动物单位的认可,并且在中国动物园协会的支持下于2006年开始向其他动物园推广。

(三)个案对比分析

王朗自然保护区和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两个景区环境教育状况有很大差异,但在差异的背后却存在一些共同之处:

1.对外合作——景区环境教育的外生动力

环境保护组织在生态旅游地的环境教育中扮演了推动者的角色。无论是王朗还是熊猫基地,环境教育的启动都源于与环保机构的合作。这些环境保护机构带来了环境教育的理念、人才、技术和最初的资金,而它们的退出也往往导致环境教育活动的中断,如前述王朗案例中的情况。成都熊猫基地的环境教育能长期坚持,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们与国内外环境保护机构的合作一直没有中断,并且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合作机制。

2.塑造形象——景区环境教育的内在动力

调查发现,环境教育在生态旅游景区的持续开展,其最直接的动力还不是源于游客不良行为带来的环境冲击,而是景区形象塑造的需要。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地处繁华大都市市郊,是成都对外宣传和形象塑造的一张重要名片。地方政府对熊猫基地有着政策和资金的倾斜。而环境教育活动作为熊猫基地建设世界一流的濒危动物繁育研究中心、保护教育中心、生态及教育旅游中心的总体定位和发展战略中的一部分,有着强劲的内在动力。

3.游客结构——环境教育的需求动力

游客是生态旅游景区环境教育的重要对象。游客的需求构成环境教育的需求动力系统,直接影响到景区环境教育的可持续性。由于独特的地理区位和垄断性的资源,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也有着不同于一般景区的游客结构:国外游客占到游客总数的七成。其中尤以日韩和欧美游客为主。因此与一般景区相比,成都熊猫基地游客的文化素质和环保意识都较高,对环境教育的需求也更大。据基地科普教育部统计,向基地提出解说服务要求的游客中95%是外国游客。

4.科研能力——景区环境教育的专业支撑

成都大熊猫研究繁育基地在圈养大熊猫保护和科研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它拥有一批高水平的研究人员,与国内其他地区和8个国家的科学家进行着科研合作。科研和保护上的成就奠定了熊猫基地的在大熊猫研究领域的特殊地位和国际影响,大熊猫研究和保护的成果又成功地转化为公众教育的素材。同时,熊猫基地的许多大熊猫专家都是兼职的环境教育人员,可以为公众提供环境教育解说和讲座。王朗自然保护区环境教育活动尤其是针对高端生态旅游者的解说服务和夏令营冬令营活动的开展,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保护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取得的本底调查、环境监测和科学研究的成果,否则环境教育活动将成为无米之炊。

5.专业人才——景区环境教育的保障系统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的环境教育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们有一支专业的环境教育队伍。基地的科普教育部有24个专兼职环境教育人员(专职人员14位),其中包括国内外大熊猫研究和环境教育方面的专家。而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其他生态旅游景区环境教育的质量和持续发展的关键。

五、结论:构建生态旅游景区环境教育的动力机制和保障体系

对四川省生态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显示,景区环境教育之所以停留在非常浅表的层面而不能深入,或者在一些外来机构的推动下初步开展却难以持续,根本的原因就是动力不足、保障乏力。

在生态旅游景区环境教育各利益相关者中,旅游者、旅游企业、当地政府、周边社区居民都是环境教育的对象和一定程度上的受益者,但是他们自身的环境教育需求却不显著。目前我国各类生态旅游地的游客绝大部分属于大众观光度假游客,其旅游动机主要是放松身心和亲近自然,没有主动获取环境知识、接受环境教育的要求[4]。另一方面,游客不良行为带来的环境影响往往具有延滞性,而且难以准确度量。因此旅游地政府和旅游企业往往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忽视对游客和其他对象的环境教育。

环境教育是国家的一项公益事业,它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外部经济性。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公地悲剧。”因此,市场机制失效后应当由政府主导,通过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制度设计来形成景区环境教育内生的动力机制。

但现有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法律法规对环境教育缺乏详细和具体的规定。国务院颁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中虽然规定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有教育的功能,但对教育工作的具体开展完全没有提及。而《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中则完全未提及其教育功能。因此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如何开展环境教育实际上是缺乏明确和可操作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的,致使环境教育有名无实。相当一部分自然保护地和生态旅游景区对环境教育的理解和操作停留在进行护林防火宣传的层面。

2003年国家教育部和环保局的《环境教育行动纲要》出台后,各省先后建立了一批“环境教育基地”,四川省户外环境教育基地有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石象湖风景区、王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9处。但是,我们在四川省环保局和这些环境教育基地了解到,2006年以后,对这些基地的评估考察已经中断。许多基地的环境教育活动也就终止了。

因此,生态旅游景区环境教育的开展首先要解决其动力机制和保障机制。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环境教育方面的法律建设。我国生态旅游景区的主体是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目前规范我国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国务院,1994)、《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以及各省制定的针对这几类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办法或实施条例。这些法规条例已经过时,新的《自然保护区(地)法》正在制定过程中。在新的《自然保护区(地)法》及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中,应当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环境教育工作的开展作详细的可操作的规定,并有相应的监督和保障措施。

2.通过制度设计确保自然保护地和生态旅游景区的环境教育能在有效的监督、管理下持续发展。目前我国的环境教育基地类型较多,有中国科协设立的“科普教育基地”、环保部的“环境教育基地”、部分地方林业系统设立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教育基地”、共青团设立“生态保护教育基地”等等,互不统属(其中中国科协的“科普教育基地”是相对成熟的环境教育基地)。应当由各级环保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作,成立一个统一的领导小组,对各类环境教育基地实行统一管理、监督,有定期考评和奖惩的制度。

3.把自然保护地和生态旅游景区的环境教育经费纳入国家预算,地方级的自然保护地和生态旅游景区的环境教育也应当在地方财政中有相应的预算。也可借鉴国内学者提出的征收“游客教育税”的做法[5]。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环境教育不会因为需要依靠其他部门的“嗟来之食”而有名无实。

4.制定生态旅游国家标准。这方面国外的经验可供借鉴。澳大利亚就在其生态旅游发展战略和认证标准中对环境教育的设施和活动要求作出刚性的规定[6]。而解决目前我国生态旅游开发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制定生态旅游标准。而且为确保标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应当是生态旅游的国家标准。在生态旅游标准中应当对生态旅游景区和生态旅游产品有一系列认证指标,其中在景区管理中落实环境保护、在生态旅游产品中落实环境教育内容应当成为硬性的指标。

5.鼓励生态旅游景区在环境教育方面对外合作。美国首创并推广到国外的游客教育项目LNT(Leave No Trace),就是在美国林业局、美国联邦土地管理局、非营利教育组织以及户外娱乐产业之间建立起一种伙伴关系,把游客教育与科研、伙伴参与相结合,成功地促进负责任的户外娱乐[7]。景区的环境教育的成功开展需要技术、人才、科研、资金方面的支撑,而这些问题单靠景区自身的力量难以解决。唯有通过与政府组织、旅行社、科研机构、学校、环保NGO的合作,借助外部资源,才能解决生态旅游景区环境教育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问题,使得景区针对内部员工、社区和游客的环境教育活动能持续开展。

[1] T.Tanner.Conceptual and Instructional Issues in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Today[J].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1980,11(4).20-24.

[2] Joy A.Palmer.Development of Concern For the Environment and Formative of Educators[J].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1993,24(3).26-31.

[3] 李文明,符全胜.我国生态旅游规划中环境教育内容的缺失与补正[J].旅游学刊,2008,(7):9-10.

[4] 陈静.松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环境教育研究[J].四川林勘设计,2008,(9):38-41.

[5] 文首文.游客教育税研究[J].生态经济,2008,(5):72-74.

[6] 李文明,钟永德.国外生态旅游环境教育研究综述[J].旅游学刊,2009,(11):90-94.

[7] 蔡君.对美国LNT(Leave No Trace)游客教育项目的探讨[J].旅游学刊,2003,(6):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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