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刘广定
作 者: 刘广定,学者,现供职于台湾大学。已出版选集有《中国科学史论集》《化外谈红》与《大师的零玉》等。
传世的《红楼梦》小说有多种版本,内容、文字均有些出入。但是,就抄本、活字本和刻本共有的前八十回而言,各本在故事情节、人物描述上还是大体一致的。以红楼第一美婢晴雯为例,从第八回到第七十七回相关的故事,一致表现了宝玉和晴雯之间感情是纯洁、真挚的。然而据第七十八回祭晴雯的《芙蓉女儿诔》所言,宝玉和晴雯却似有不寻常的关系。再者,晴雯之身份自第七十四回开始,也起了变化。这些歧异,各版本皆是一样。现笔者拟由其前后差异造成的谜团,谈谈通过细读《红楼梦》看出的一些问题。
“诔”是祭文的一种,累列亡者生时行迹而加赞美,故可能有溢美言辞,但不能无中生有。第七十八回贾宝玉夜祭晴雯的《芙蓉女儿诔》中写道:
窃思女儿自临人世,迄今凡十有六载。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可考者久矣。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奇……
这里所写晴雯的身世,与第七十七回相同(见后文),“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说两人朝夕相处,晴雯曾照顾他的起居,或可说合乎事实。然而“亲昵狎亵”则大谬,这是男女之间的亲密行为,有悖第七十七回晴雯所说“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我虽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勾引你,怎么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今儿既担了虚名……”强调素来清白之临终表态:
诔文中有上述缺失处尚多,如以下引文:
……眉黛烟青,昨犹我画;指环玉冷,今倩谁温?鼎炉之剩药犹存,襟泪之余痕尚渍。镜分鸾影,愁开麝月之奁;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委金钿于草莽,拾翠盒于尘埃。楼空鳷鹊,徒悬七夕之针;带断鸳鸯,谁续五丝之缕。况乃金天属节,白帝司时;孤衾有梦,空室无人。桐阶月暗,芳魂与倩影同销;蓉帐香残,娇喘共细言皆绝……
其中的“眉黛烟青,昨犹我画”用张敞为妻画眉之典,“谁续五丝之缕”是指汉高祖与戚夫人的故事,而“蓉帐香残,娇喘共细言皆绝”更明写思念曾同床共枕之爱人,会是晴雯吗?“鼎炉之剩药犹存”指第五十一回在怡红院中熬药一事,但何以忽略了“勇晴雯病补雀金裘”(第五十二回)呢?有些研红人士认为《芙蓉女儿诔》明是诔晴雯,实乃诔黛玉。浅见不以为然,盖以上所述种种也绝不能用在黛玉和宝玉的关系上。故知若不是诔文经他人篡改,就是“增删五次”仍未竟业,以致第七十七回和第七十八回产生矛盾!
还有一个可注意处,就是“镜分鸾影,愁开麝月之奁”和“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两句怎么解释?与第二十三回宝玉所作《夏夜即事》诗中“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又有什么关系?
先看第二十三回的诗句,“麝月”可指窗外明月,“檀云”可指室中檀香之烟。但与下两句“琥珀杯倾荷露滑,玻璃槛纳柳风凉”同看,则知“琥珀”与“玻璃”虽是物品之名,恰好也是贾母丫环之名。众所周知,“麝月”是宝玉的丫环;通行的“程高本”全书,“檀云”一名仅第二十四回“檀云又因他母亲的生日接了出去”一现,说明檀云也是宝玉的丫环。故“麝月”、“檀云”同“琥珀”、“玻璃”一样,都是借用丫环名字的双关语词。因此,《芙蓉女儿诔》中的“麝月”及“檀云”应也是丫环之名。“愁开麝月之奁”是指第二十回宝玉为麝月篦头,遭晴雯取笑一节的故事;“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则很可能指某一有关晴雯和“檀云”,然已不见于现今传世各本的故事。(“檀云”可能是《红楼梦》小说早期稿本中宝玉之一大丫环,有关她的故事于“增删”时遭到删除,第二十四回“檀云又因他母亲的生日接了出去”一句是漏网之鱼。有的研红人士据“杨藏本”上引一句作“晴雯又因……”认为檀云与晴雯原是一人。但从《芙蓉女儿诔》里以“麝月”对“檀云”来看,檀云和晴雯必非同一人。“庚辰本”系统抄本第三十四回、第五十二回,“檀云”和“晴雯”都曾一度同时出现。虽无檀云的故事,也说明她们是不同的丫环。)若此推测不错,则此是《红楼梦》小说“增删”未完成的另一例。
第七十四回王善保家的向王夫人进谗的一段写道:
王善保家的道:“别的都还罢了。太太不知道,一个宝玉屋里的晴雯,那丫头仗看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像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招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趫趫,大不成个体统。”王夫人听了这话,猛然触动往事,便问凤姐道:“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因同老太太走,我不曾说得。后来要问是谁,又偏忘了。今日对了坎儿,这丫头想必就是他了。”凤姐道:“若论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生得好。论举止言语,他原有些轻薄。方才太太说的倒很像他,我也忘了那日的事,不敢乱说。”王善保家的便道:“不用这样,此刻不难叫了他来太太瞧瞧。”王夫人道:“宝玉房里常见我的只有袭人麝月,这两个笨笨的倒好。若有这个,他自不敢来见我的……”(各版本文义相同)
从这段文字看来似乎王夫人不认识晴雯,晴雯一向也不敢去见王夫人。果然如此吗?第三十七回有一段写到宝玉有一白玛瑙碟子在探春处,一对联珠瓶在王夫人处,袭人叫其他丫环去取回。各版本都有以下文义相同的叙述:
袭人笑道:“少轻狂罢!你们谁取了碟子来是正经。”麝月道:“那瓶也该得空儿收来了。老太太屋里还罢了,太太屋里人多手杂……不如早收来是正经。”晴雯听说,便放下针线,道:“这话倒是,等我取去。” 秋纹道:“还是我取去罢,你取你的碟子去。”晴雯道:“我偏取一遭儿去。是巧宗儿你们都得了,难道不许我得一遭儿吗? ”麝月笑道:“统共秋丫头得了一遭儿衣裳;那里今儿又巧,你也遇见找衣裳不成?” 晴雯冷笑道:“虽然碰不见衣裳;或者太太看见我勤谨;也把太太的公费里,一个月分出二两银子来给我,也定不得。”说着,又笑道:“别和我装神弄鬼的。什么事我不知道!”一面说,一面往外跑了。
故知晴雯不但未曾“不敢见王夫人”,还曾主动要去王夫人屋里取回联珠瓶,因此王夫人当然应该认得晴雯。上述两节故事显示第三十七回与第七十四回也有不一致处。
第七十七回写到晴雯的出身,大体言之,不同的版本有三种不同写法:
(一)“庚辰本”系统:
这晴雯当日系赖大家用银子买的,那时晴雯才得十岁,尚未留头。因常跟赖嬷嬷进来,贾母见他生得伶俐标致,十分喜爱。故此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使唤,后来所以到了宝玉房里。这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只知有个姑舅哥哥,专能庖宰,也沦落在外,故又求了赖家的收买进来吃工食。赖家的见晴雯虽到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却倒还不忘旧,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把家里一个女孩子配了他。成了房后,谁知他姑舅哥哥一朝身安泰,就忘却当年流落时,任意吃死酒,家小也不顾。偏又娶了个多情美色之妻,见他不顾身命,不知风月,一味死吃酒,便不免有蒹葭倚玉之叹,红颜寂寞之悲。又见他器量宽宏,并无嫉衾妒枕之意,这媳妇遂恣情纵欲,满宅内便延揽英雄,收纳材俊,上上下下竟有一半是他考试过的。若问他夫妻姓甚名谁,便是上回贾琏所接见的多浑虫灯姑娘儿的便是了。目今晴雯只有这一门亲戚,所以出来就在他家。
按,其中“若问他夫妻姓甚名谁,便是上回贾琏所接见的多浑虫灯姑娘儿的便是了”一句,与各版本所述第二十一回和贾琏有染的多姑娘及其夫多浑虫身份不同,故“有正本”就改为“若问他夫妻行径,与上回所述的多浑虫多姑娘一般,这媳妇却叫做灯姑娘”。
(二)“甲辰本”:
这晴雯当日系赖大家买的,那时晴雯才得十岁,时常跟赖嬷嬷进来,贾母见了喜欢。故此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后来给了宝玉。晴雯也不记得家乡父母,不知有个姑舅哥哥,因赖家收买厨役,才得进来,方知是亲。赖家给他成了房,岂知他一朝身安,任意吃酒赌钱,不顾家小,人人都叫他多浑虫。他这妻子就是灯姑娘,生得几分水色,淫浪不堪。
按,这一写法似从上引“庚辰本”简化而成,唯“多浑虫”的故事仍与第二十一回不同。
(三)“程甲本”与“程乙本”:
这晴雯当日系赖大买的。还有个姑舅哥哥,叫做吴贵,人都叫他贵儿。那时晴雯才得十岁,时常赖嬷嬷带进来,贾母见了喜欢,故此,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过了几年,赖大又给他姑舅哥哥娶了一房媳妇。谁知贵儿一为(味)胆小老实,那媳妇却倒伶俐,又兼有几分姿色,看着贵儿无能为,便每日家打扮的妖妖调调,两只眼儿水汪汪的,招惹的赖大家人如蝇逐臭,渐渐做出些风流勾当来。那时晴雯已在宝玉屋里,他便央及了晴雯,转求凤姐,合赖大家的要过来。目今两口儿就在园子后角门外居住,伺候园中买办杂差。这晴雯一时被撵出来,住在他家。
按,此版本将晴雯的姑舅哥哥取名吴贵,不再提“多浑虫”,补了隙漏,是缺失最少的一种。
三种写法虽有差异,但共同点是:⑴晴雯是赖大买给赖嬷嬷使唤的丫头(不知父母是谁),不是贾府“家生的”。⑵ 晴雯最初是贾母的丫环(后来给了宝玉)。然而若将此两者与第七十四回以前的故事比较,则可发现均有不一致处。以下先看第一项,第二项见下节。
第二十六回写怡红院的小丫头佳蕙向小红(红玉)抱怨贾母赏赐不公时说:“……只可气晴雯绮霞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面,众人倒捧着他去。你说可气不可气?”则晴雯也是贾府的世仆,她父母是有“脸面”的。各抄本及“程甲本”皆是同一写法,唯“程乙本”中“老子娘的脸面”几字作“宝玉疼他们”,很可能是程小泉和高鹗在订正“程甲本”里前后明显不符处的时候所改。唯他们修改的并不完全,如第五十一回晴雯夜间着凉,宝玉说:“快不要声张!太太知道,又叫你搬了家去养息。家去虽好,到底冷些,不如在这里。”(各版本同)表示宝玉疼爱晴雯,也表示晴雯是有家,有人照应的。与上引第七十七回所云,不是“家生的”,只有但知喝酒的姑舅哥哥这一门亲戚之说法不合。故这是前八十回故事自相矛盾的另一例。
晴雯自第五回出现,几度成为故事的主角,但未见其来历。直到第七十四回晴雯对王夫人说:“我原是跟老太太的人。因老太太说园里空大人少,宝玉害怕,所以拨了我去外间屋里上夜,不过看屋子。我原回过我笨,不能伏侍。老太太骂了我,说:不叫你管他的事,要伶俐的作什么。我听了这话才去的……我闲着还要作老太太屋里的针线,所以宝玉的事竟不曾留心。太太既怪,从此后我留心就是了。”当晚“抄检大观园”时晴雯骂王善保家的“你说你是太太打发来的,我还是老太太打发来的呢!”(此句见“程甲本”与“程乙本”的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时,晴雯摔箱子后同王善保家的对话一大段文字中。但各种抄本都只写做:“只见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啷的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往地下一番,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王善保家的也竟[觉]没趣,看了一看,也无甚私弊之物,回了凤姐要往别处去。”[据“甲辰本”,他本大致相同]并无此句。按,王善保家的在抄检别处时都是神气活现,何以在怡红院任凭晴雯挑衅,只觉“没趣”而已?不甚合理。故极可能是抄本漏抄一页。)都和上述第七十七回所言晴雯是“赖嬷嬷孝敬贾母”的,后来贾母给了宝玉的说法相符。第七十八回王夫人向贾母报告晴雯病死后,贾母还说:“晴雯这丫头,我看他甚好,怎么就这样起来,我的意思是这些丫头模样爽利,言谈针线都不及他,将来还可以给宝玉使唤的。”王夫人也回应道:“老太太挑中的人原不错,只是他命里没造化……”
既然晴雯原是贾母的丫环,给了宝玉使唤,则对她有何处置皆须得到贾母首肯。所以第七十四回王夫人斥责晴雯时说:“……既是老太太给宝玉的,我明儿回了老太太,再撵你。”宝玉也应知道此规矩。然第三十一回写到宝玉因心里闷闷不乐,责怪晴雯不小心跌折扇骨时又遭晴雯顶撞,乃大发脾气,要“回太太,打发你(晴雯)出去”。几次说的都是“回太太”而非“回老太太”,且各种版本皆如此写,表示在第三十一回晴雯并不是贾母给宝玉的丫环。
再者,第三十六回写凤姐告诉王夫人丫环的月钱时说:
……袭人还是老太太的人,不过给了宝兄弟使,他这一两银子还在老太太的丫头份例上领。如今说因为袭人是宝玉的人,裁了这一两银子,断乎使不得。若说再添一个人给老太太,这个还可以裁他。若不裁他,须得环兄弟屋里也添上一个,才公道均匀了。就是晴雯、麝月他们七个大丫头,每月人各月钱一吊;佳蕙他们八个小丫头们,每月人各月钱五百,还是老太太的话,别人也恼不得气不得呀。(各版本文义相同)
可见此时晴雯只是一个一般的“大丫头”,正好分派在宝玉房中,而且还可能是经王夫人认可的。她并无特殊身份,也不是“老太太的人”。故这两回晴雯的身份是一致的,但和第七十四到第七十八回不同。
如前篇《红楼美婢(一)——晴雯的上场与下场》所述,《红楼梦》前七十回有关晴雯的故事,各种版本无何差异,前后情节也相当一致。但由本篇所提出的四点看来:第七十回以前与第七十四到第七十八回有明显的不符,第七十八回的《芙蓉女儿诔》不仅与第七十七回的故事有出入,且有涉及“檀云”一段已不见于目前传世诸本的故事。初步推测第七十回以后,或第七十四到七十八回含有和第七十回以前不一致的旧稿;有关晴雯的情节曾有增删变动,但工作尚未完成,曹雪芹就逝世了。
我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之能长期引人入胜,其中谜团待解者犹多,应是一主因。笔者喜读有关晴雯的故事,读后细想而有所得。虽非总结,亦乐与读者分享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