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运会 吴世雄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福州 350007
在传统修辞学中,转喻被认为是一种词语替代现象,英文metonymy(转喻)源于希腊语 metonymia(改名),指一事物被用来指称与之相关的另一事物。Lakoff &Johnson在Metaphors We Live By 中提出,转喻不仅仅是一种语言现象,而是我们日常思维方式的一部分。[1]随着认知语言学研究的深入,Lakoff(1987) &Johnson(1987)认为抽象概念的产生有两条途径:(1)从具体域到抽象域的隐喻投射;(2)从基本层次范畴到高层次范畴和低层次范畴的借代(metonymy)投射。[2]有些语言学家认为,转喻可能比隐喻更为普遍和基本。Radden & Kovecses提出,转喻是一个概念现象和认知过程,并且在 ICM(Idealized Cognitive Model)内运作。Kovecses对转喻的定义如下:转喻是同一个域中的一个概念实体(源始域)为另一个概念实体(目标域)提供心里通道的认知过程。与隐喻不同的是,转喻涉及同一个域的整体和部分或部分和部分的关系,源始域和目标域的关系是临近性,源始域的功能是为理解目标域提供心理可及性。[3]近年来,转喻的认知功能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认知语言学框架内,Radden & Kovecses对转喻提出了较系统的分类。他们根据同一理想化认知模型中本体与喻体的关系,将转喻的概念构形分为两种:1)整体与部分转指;2)整体内部分与部分之间转指。[3]
转喻是一种认知方式,是构建抽象概念的重要手段。“认知语言学更适合于对汉语进行分析,因为汉语是象形和形声文字发展而来的,对其字形、本义以及引申义的研究有利于发掘文字产生与发展的历史。”[4]本文拟将认知转喻理论和汉字文字学相结合,对汉字的形义联系进行研究,发掘其中的转喻思维,并参照Radden &Kovecses[3]对转喻的系统分类,对结果进行总结归类,从而验证转喻的认知性和普遍性,并从新的视角审视汉字的文字结构。之所以取《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中的部首汉字为研究对象,是因为部首汉字的成字时间早,构字能力强,使用频率高,是基础性的汉字。同时还因为《说文》成书于东汉时期,是古文字学的经典著作,其训释多参照古文经典文献的相关用法,理据充分。
笔者通过对《说文》540个部首的研究,总结出了以下的转喻方式:
同一个ICM中,以整体代部分
①:以具体场景表其特征。相关字例有:品,半,正,中,是,,夭,多,,,桀,先,黄,北,,至。分析如下:
品:《说文》:“品,众庶也。从三口。”众庶指众多意,甲文中“口”表物,从三“口”表示器物众多。“众多”是“品”这个场景的抽象特征。
半:《说文》:“半,物中分也。从八从牛。牛为物大,可以分也。”则“半”以分牛的场景来指代“中分”的动作。
正:《说文》:“正,是也。从止,一以止。凡正之属皆从正。”其中“止”是脚的象形,“一”指目的地,以向目标直线前进构形,来表达不偏斜的抽象意义。
冓:本意为遘遇,甲文以上下相对的两条鱼构形,“遘遇”之意,蕴于其中。
齊:《说文》:“齊,禾麦吐穗上平也。”“齊”字本意为整齐,以整齐的禾麦形象为之,体现了汉字构形“近取诸身”的方式。“整齐”正是一片庄稼的鲜明特征。
桀:《说文解字精读》:“形体示人登于木上,本意即高,杰出。”[5]
黄:《说文》:“地之色。从田,从炗。炗亦声。炗,古文光”。“黄”从田,从古文光,以日光下的黄土地来表征黄色这一抽象概念。
北:《说文》:“北,乖也。从二人相背。”“北”的本义为违背。《战国策· 齐策六》:“士无反北之心。”
此外,“是”训为“直”,以太阳直射当头会意;“夭”训为“屈”,是一个曲颈歪头的人形;脔肉相叠为“多”;食器充盈为“豐”;足立人前是“先”;双人并立为“竝”;箭落地面是“至”。
②:以物象代其特征。相关字例有:大,小,幺,叀,玄,死,皀,高,員,晶,明,赤,方,黑。分析如下:
大:“大”象正面站立的人形。《说文》:“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则以人形示“大”与中国传统思想有关,“大”是人的特性之一。
小:甲文象沙子之形。马叙伦认为,小即沙之初文。沙从水,少声。少,小本为一字。沙子是微小之物,用来表示抽象的“小”意。
叀:《说文》:“专小谨也。”按“叀”为纺砖,用以纺线,执之可转,作圆周运动;故有专一之意。
皀:《说文》:“皀,谷之馨香也。象嘉谷在裹中之形。…”此字以谷之形象示其馨香之意。
高:“高”字甲文象一个楼阁的形象。《说文》:“高,崇也。象台观高之形。”以高耸的台观形象来表达“高”。
晶:《说文》:“晶,精光也,从三日。”此字甲文象三个太阳,或有一说是星星,以发光体来指称光明。
黑:《说文》:“火所熏之色也。”“黑”以火上的烟囱构形,火所熏的烟囱,其色黑。此即以烟囱代其特点。
此外,“幺”为丝形,训“小”义,“死”左为残骨象形(右像人形),指称其无生命特征。“赤”是站在大火里的一个人,被烧“红”了。
可以看到,以上字例绝大部分都表达了抽象的概念。汉字起源于图象形文字,寓意于象是其特点之一。但抽象的概念无象可形,先民们就借助与这些抽象概念相关的具体形象对其进行表达,这就是以物象表其特征的转喻造字法。
①:以构成部分代整体。相关字例有:牛,羊,臣,民。
“牛”“羊”字甲文皆取其头部象形,“臣”甲文为一竖目之形(俯身臣服时的特征),“民”取相于锥刺失瞳之目(“民”本指“奴隶”);此皆是所表征概念的突出特征。
②:以显著特征转指该范畴。相关字例有:男,女,士,父,巫,史,君,后。
士:《说文》:“士,事也。”吴承仕说:“事谓耕作也。…所谓物插地中也”耕作插苗古为男子之事,故“士”有男子意。
父:甲文像手拿工具之形。郭沫若认为手拿斧头从事野外劳动的男子为“父”。
史:《说文》:“史,记事者也。从右持中。中,正也。”“史”字甲文上部的
“中”指捕捉禽兽的长柄网,下部是右手之形,本义为管理狩猎或记录猎获物的人。其造字用到了以所为代指人的转喻思维。
君:“君”甲文上部是一个执杖的手,其下的口表示发布命令。《说文》:“君,尊也。”
此外,用“力”(耕作之具)耕田为“男”,交手跽坐为“女”,长袖善舞是“巫”,施令四方为“后”。
③:以场景代相关时间。字例有:晨,夕,旦。
晨:《说文》:“晨,早昧爽也”。篆文“晨”上为“臼”,指双手;下为“辰”,指农具。以天将亮时劳动的情景指代这个时段。
“夕”为傍晚时分的月亮之形,代指晚上;“旦”是日出地平线,代指清晨。
④:以范畴成员转指范畴。“犬”部字中的“犭”可指代兽类,如“狼”,“狮”;“巾”部在构形时,可用来表示布帛,如“布”,“帷”。
正如所料,这一小节的字例都是表达范畴概念的名词。事物的概念通常是比较复杂的,一字之力难以表现完全。但语言受到经济原则的支配,这就使能够以简代繁的转喻思维大行其道。事物特征和范畴中心成员更具有认知凸显性,因此,通过对事物特征或范畴中心成员的描摹来唤起整个概念就必然成为汉字的构字法之一。
①:以事物代动作。相关字例有:卜,入,用,行,干,心,口,手,目,耳,足,釆(读若“辨”)。分析如下:
卜:《说文》:“卜,灼剥龟也。…一曰:象龟兆之纵横也。”“卜”取形于占卜时龟甲上的裂纹,字义为“占卜”。
入:甲文上尖下宽,象矛锋之形。《说文》:“入,内也。”“内”即进入内里之意。“入”字以矛锋之形指其用途。
釆:《说文》:“釆,辨别也。象兽指爪分别也。…读若辨。”“釆”为兽迹,表“分辨”意。古人狩猎时常据足印分辨猎物,“釆”为辨识的对象
此外,“用”字是木桶之形;“行”甲文象四达之道,义为“走路”;“干”本是一种武器,表“干犯”义;“心”部,“口” 部,“手” 部,“目” 部,“耳” 部,“足” 部在构字时,这些象形部首常用来表示相应的功能。如“思”,“怀”;“吃”,“唱”;“抚”,“拍”;“見”,“相”;“闻”,“聽”;“跳”,“踊”。
十:甲文象侧视的手掌之形。郭沫若说:“中国以掌为十…(金文)一竖而鼓其腹,亦掌之象形也。”“十”字构形的经验基础即人有十个手指,故以掌为十。
力:甲文像耕田的农具,耕田要用力气,因而用以指代力气。
弜:“强”的本字,意为强大。弓为强者之物,与强大有关。
勿:《说文》:“勿,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杂帛,幅半异。所以趣民,故遽称勿勿。”“勿”本为召集民众的杂色旗,民众看到旗帜,则匆匆赶去,故“勿”有急意。
③:以原因表结果。字例有:克,甘,凶,喜。
克:本义为“胜”。《尔雅·释言》:“克,能也。”甲,金文“克”象人戴甲胄之形,一个武装好的人能够取得胜利;故“克”有“能够”,“战胜”意。此则以原因表结果。
甘:甲文以含有食物的嘴巴构形;吃着美食,所以感到甜美的滋味。
凶:《说文》:“恶也,象地穿交陷其中也”“凶”意为凶险,地面下陷,不便行路,所以凶险。
喜:甲文上为鼓形,下为口,“鼓”指音乐,闻乐则喜。
④:以结果代动作。
“生”甲文下面一横表示地平面,上面是出土的一棵小草芽。《说文》:“生,进也。象草木生出土上。”“生”指草木萌芽,动词,则此字的构形体现了以结果代动作的转喻思维。
“亡”金文以一个隐匿在角落里的人构形,《说文》:“亡,逃也。”“亡”本义为逃亡,奴隶逃亡后就要躲藏起来,好不被发现。
以上字例表达的概念相对字形来说也都比较抽象。在表达这些概念时,先民们借助了与其有逻辑关系的具体相关物象,利用转喻思维化抽象为形象,创造了相应的汉字。
汉字的基础是象形文字,具象性是汉字的特征之一。而事物的属性和动态概念无法直接描绘,必须要借助相关的事物形象进行表达。因此,此类汉字的构造就要用到基于临近性的转喻模式,在同一个理想认知模型(ICM)中,用可视性强、凸显性高的部分来指代直观性弱,相对抽象的概念。这既符合认知的省力原则,又符合语言的经济原则。这使转喻在汉字的创制中大显身手,比隐喻更为普遍。基于以上研究,汉字转喻造字法可分为:(1)物象表其特征;(2)事物特征转指事物;(3)范畴中心成员代指范畴;(4)逻辑关系转喻。
《说文》部首字所体现的转喻方式共分为三大类:1)同一个ICM中,以整体代部分;2)同一个ICM中,以部分代整体;3)同一个ICM中,以部分代部分。其中前两类属于整体与部分转指,则这三大类正与Radden & Kovecses的总体分类相符。[6]在具体的转喻方式上,则有四种无法纳入Radden & Kovecse的详细分类,这四种方式是:1:以具体场景表其特征;2:以物象代其特征;3:以场景代相关时间;4:以相关物指称概念。这说明转喻思维既有普适性(universal),也与特定的文化环境相关。
[1]Lakoff, G.& M.Johnson.Metaphors We Live By [M].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0,37
[2]蓝纯.认知语言学与隐喻研究[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57-58.
[3]Radden, G.& Z.Kovecses.Towards a theory of metonymy[C].In Klaus -Uwe, Panther.& G.Radden.(eds.) Metonymy in Language and Thought.Amsterdam/Philadelphia: 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1999,17 - 59.
[4]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196.
[5]殷寄明.《说文解字》精读[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112.
[6]陈枫.汉字义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7]束定芳.认知语义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
[8]臧克和,王平.说文解字新订[M].北京:中华书局,2002.
[9]左民安,王尽忠.细说汉字部首 [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