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统[宜宾学院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 四川 宜宾 644000]
作 者:刘宇统,高级计算机乐谱制作师,宜宾学院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中国音乐史学和民间音乐理论研究。
音乐自然观,是我国先民建立在最初的自然认识之上的一种音乐观。这种独特的音乐观大约产生在新石器时代到商朝建立之间①,在商周时期已深入人心。随着西周王朝的解体,“礼崩乐坏”的历史大潮使得音乐自然观进入了分化期②,被各家学派广为引申,表现为“各择其术以明其学,莫不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吕氏春秋》(下面简称《吕》)是先秦末期为综合百家、统一思想而做的大型文献,其中存在大量的音乐史料,综合分析这些史料在整部书中史料分布情况可以揭示先秦学者对音乐自然观认识和认同情况。
一、《吕氏春秋》中音乐史料研究现况
《吕氏春秋》为战国末年秦相国吕不韦组织门下学者集体编纂的杂家著作,亦称《吕览》。该书保存有许多音乐方面的神话传说、旧史佚闻和前人遗言。对于20世纪之前《吕氏春秋》研究状况,台湾学者严灵峰主编的《周秦汉魏诸子知见书目》③中《吕氏春秋》(1977)部分介绍得比较详尽。该书列了152条古今中外有关吕书校勘、注释、今译论著及世界主要语种的译著书目,是《吕》研究中非常重要的工具书。
对20世纪《吕》研究情况,陈宏敬、王启才、俞长保等人先后进行过综合研究。陈宏敬的统计中没有提及任何关于针对《吕》音乐研究的成果。王启才主要着眼于1980年至2000年这二十年间《吕》研究情况的综述,他注意了敏泽、李泽厚、刘纲纪等对吕书的“美学思想”的研究和李耀健、蔡仲德等对其音乐美学思想的专门论述,但没有涉及其他音乐的成果。④
与陈、王二人不同,俞长保注意到了针对《吕》进行的包括音乐在内的跨学科、多学科研究的“快速滋生”,把“音乐思想”研究作为20世纪《吕》研究的四个重要的专门研究领域之一。并且,他从研究方法和风格着眼认为对该书的研究已经完成了由传统研究方式向现代研究方式的学术转型。⑤毫无疑问,俞长保的视点反映了《吕》音乐史料研究的实际情况。以《吕》中的史料为基础延伸出的专题,例如关于“生律问题”、“葛天氏之乐”、“伶伦制乐”、“音乐思想”、“音乐美学”等,都形成了系列论文,是《吕》音乐研究的热点。
二
《吕氏春秋》中的音乐史料在先秦诸子的论著中是最多的,表现得也较为独特和成体系,根据分布情况而表现出音乐自然观的不同方面。
1.《十二纪》篇首中的音乐史料和叙述逻辑
《十二纪》篇首中的音乐史料整体来说比较分散,但出现位置和表述方式相对集中。十二纪的每一纪都将“音”、“律”与每一个月相对应,表述为“其音*”和“其律*”,无一例外。其中,“其音*”位于“一曰:**之月”之后的第八个短句,“其律*”紧随其后,在第九个短句。其他各纪的表述和位置与此一致,春、夏、秋、冬四时分别与角、征、商、羽四音相对应,也就是说《孟春纪·孟春》《仲春纪·仲春》《季春纪·季春》三纪其音均为“角”音,其他依次对应,十二律则分别对应到各纪。
《十二纪》篇首的文字,表述方式统一严正,作为十二纪乃至全书的统领,高度概括地反映了编纂者的编排思想。《吕氏春秋·大乐》曰:“太一生两仪,两仪出阴阳,阴阳变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浑浑沌沌,离而复合,合而后离,是谓天常。”而“月令”无疑是天道之表征,以“月令”、“四时”为序,是使这种观念的典型表达,诚如其《序意》所述是“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应该是当时共识性的思想系统梳理之大统。
2.整篇的音乐史料
《吕氏春秋·十二纪》集中讲述音乐的一共有七篇。《大乐》是第一篇专讲音乐的文字,开篇主要讲述乐的起源,进而讲述乐的形成条件:和成乐、务乐的条件。再最后论述乐的三个特性。《侈乐》从“生”的意义入手,指出了侈乐的共同特征就是“失乐之情,其乐不乐”,强调了“乐之情”与“肌肤形体之情性”、“性养”、“生”之间的关联和“生”的重要性,是音乐自然观的体现。《适音》承接《侈乐》继续从“情”出发历数五官之“情欲”与“心”之间的关系,进而强调“乐”存在的终极意义在于教化。《古乐》以强调“乐”“必不可废”为目的进行音乐历史的梳理,可以算作我国最早的一部音乐通史作品。
《季夏纪·季夏》后三篇《音律》《音初》《制乐》《明理》也是集中讲述音乐的篇章,《音律》介绍了具体从黄钟依次生律情况,然后介绍了各律和各月的对应方式,篇末则重申了每律对应之月的月令和禁忌。依文意,十二律除了本身可以用黄钟生成之外,与“天地之风气正”时候各月的“风”还有对应关系,二者可以互证。这是音乐自然观的最直接体现。《音初》先记述“东音”,再记述“南音”,继而记述“西音”,最后记述“北音”,是遵循五行序列木、火、土、金、水来编排的。《制乐》名为“制乐”,是为了承接《音初》篇尾之意的升华,由“音”言“乐”,故为“制乐”,而实际上是借“乐”言“治”,用“国乱妖祥现”的事例说明“乐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最终回到了强调音乐与政治密不可分,政治离不开音乐这个大命题中,并不讲述乐律理论。《明理》与《制乐》义理相通,再次明确“治”与“乐(le)”与“乐(yue)”之间的道理。
3.其他篇中提及的音乐史料
除上面提及的相对集中的音乐史料,《吕氏春秋》中还有一些零散的音乐史料。例如,《孟春纪·本生》和《孟春纪·重己》举例说明了先民对于“声”、“音”、“乐”对“全性”和“养性”之利害的基本看法。《重己》提及的“昔先圣王”“为声色音乐”的原因,堪称《吕氏春秋》言乐的中心论点。除此之外,《季春纪·先己》记录了夏启严以律己不耽于乐终于收复有扈氏的故事,说明当时琴瑟钟鼓已经是可以用于自娱的乐器,或者说明当时音乐已经有被滥用的倾向。同时,还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八览”中几乎每览都有些音乐文字,多为反映自然音乐现象和已有音乐定论,也记录了一些专业术语。
总览《吕氏春秋》研究现状,结合该书内音乐史料的安排情况,可以看出先民的音乐自然观在该书中有了比较系统的表达,至少对于当时的这个编纂团队来说,以开始着意将原来先民对音乐和自然和人的朴素的观念理论化。
① 刘宇统.从史前乐器看音乐自然观的产生年代[J].黄河之声,2009(5):112-113.
② 刘宇统.先秦音乐自然观三解[J].四川戏剧,2009(6):114-116.
③ 严灵峰.周秦汉魏诸子知见书目[M].中华书局,1993.
④ 王启才.《吕氏春秋》研究二十年[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
⑤ 俞长保.20世纪《吕氏春秋》研究综述[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