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视角中的“昌黎地秧歌”

2011-08-15 00:47张丽娜燕山大学艺术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大众文艺 2011年19期
关键词:秧歌

张丽娜(燕山大学艺术学院 河北 秦皇岛 066004)

秧歌是我国汉族民间歌舞中最具代表意义的艺术品种,流行于我国北方汉族地区,主要于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时在广场上表演,这是一种集歌、舞、戏为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据清代吴锡麒《新年杂咏抄》记载:“秧歌,南宋灯宵之村田乐也。所扮有耍和尚、耍公子、打花鼓、拉花姊、田公、渔妇、装态货郎、杂旮灯术,以得观者之笑。”从陕西省甘泉县出土的宋金时期的浮雕砖刻中,也发现秧歌画像。画像中人物的服装、面部表情、五官特征以及舞蹈的造型动态,都与今天陕北群众的服装、形象、性情以及陕北秧歌的表演相一致。可以这样说,至今仍在我国民间广泛流传的秧歌,早在八百年前的南宋时期就已经流传于民间了。本文对河北民间舞蹈艺术中影响最大、最具代表性的昌黎地秧歌展开研究,基于对这门传统艺术的深刻关注,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视角,让我们走进昌黎地秧歌,了解它独特的艺术魅力,探寻推动传承和保护的力量。

一、昌黎县的人文内涵

地处河北省的昌黎县有着渊源流长的历史和悠久古老的文化,是我国北方比较古老的县份之一。它位于河北省东北部,东临渤海、西隔滦河与滦县相望,南隔滦河与乐亭县交界,北与东北部和卢龙、抚宁县接壤。从地理位置上看,昌黎位于华北平原东北角,是进入东北平原的咽喉要道。北面又距漠南草原的东端较近,加上境内自然条件优越,西北多山,东南多水,城南一带为滦河冲积带,可谓有山、有水、有良田,产鱼盐、种五谷。地理、自然条件使得昌黎成为兵家必争之地。因此,战乱时常发生,人口流动较大,成为当地土著人、东胡、鲜卑、女真、蒙古、满等各民族人民的杂居之地,各族人民慢慢融合,民族文化也进行了相互的渗透。

悠久的历史孕育了具有神秘气息的碣石文化、历史积淀丰富的韩愈文化;孕育了昌黎民间艺术的生命,形成著名的昌黎三歌,即民歌、秧歌、吹歌。早在20世纪50年代昌黎县就是驰名河北饮誉全国的文化县,昌黎不但有“花果之乡”的美称,更有“歌舞之乡”的佳名。

二、昌黎地秧歌的起源

关于昌黎地秧歌的起源众说不一。

1.相传,昌黎自古民风淳朴、雅书重文。在唐代以前昌黎一带农民在田间插秧时为缓解身体劳累而编创的一系列松筋活骨的俏皮动作,伴着自己哼唱的民歌小调,手舞足蹈扭着富有节奏美得动作。恰巧文豪韩愈看到、听到农民们在秧田里的边舞边唱,深深被这些动作和曲调吸引,被着浓郁的生活气息感动,便为其命名“秧歌”。这个名字既体现了秧田种庄稼的劳动又传达了昌黎人民乐观开阔的情怀,就这样,十分贴切的“秧歌”一词便传开、流传下来。后来为有别于其他地区的秧歌,人们就习惯称之为“昌黎地秧歌”。

虽然身为昌黎人的唐代大文豪韩愈为其取名之说未必准确,但这颇具情趣的民间故事为昌黎地秧歌的起始就增添几分人文内涵的味道。

2.从昌黎地秧歌历代演唱和表演的内容来看,找寻地秧歌发源的历史

昌黎地秧歌在产生初期,并不是单纯的舞蹈,而是唱舞结合。分析整理千百年流传下来秧歌调的唱词,不难发现秧歌和昌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演唱和表演的内容多为庆贺丰收、盼望来年风调雨顺、祈求神灵保护;也有歌颂古代英雄的传说、逢佳节之时的吉利话和问候祝福、表达男女青年对爱情的追求、对封建社会制度和封建道德伦理的控诉;但是也有一些宣扬封建道德伦理观念和封建迷信的。各类代表作品有:如历史故事内容方面的有《宝龙山》;民间传说内容方面的有《孟姜女》;神话故事方面的有《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猪八戒背媳妇》;戏剧内容方面的有《拾玉镯》《铁弓缘》《断桥》《花园赠珠》《高成借嫂》等;表达日常生活和生产劳动的有《跑驴》《扑蝶》《打灶王》《摸杆》等。

一种艺术门类能够经久不衰、世代相传,其生存、发展是取决于内因和外因两个层面的。内因是指事物本身的内在属性和内在品质,外因是指外力与外部环境对其作用影响而产生的效应。昌黎地秧歌的表演内容十分丰富,涉猎面非常广泛,密切贴合劳动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昌黎劳动人民的生活造就了地秧歌的同时,地秧歌也造就了昌黎人民的生活。这正是地秧歌的自身魅力,也是它永葆艺术生命力的动力源泉。

三、昌黎地秧歌的演变

前文提到昌黎地秧歌在产生初期,不是单纯的舞蹈而是唱舞结合。所唱的秧歌调也称“秧歌绺子”,其中一部分是本地民歌和乡间小调,这种扭唱结合的演出形式,持续了很久,直到清朝后期,地秧歌中唱的部分向舞台艺术莲花落子、蹦蹦戏、二人转、评剧等方面发展,这样,地秧歌逐步演变成现在的纯舞蹈。

1.秧歌角色的演变

昌黎地秧歌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形成了较为齐全的行当,男女角色的分工明确。女性角色主要有“妞”“擓”两种,男性角色主要有“丑”“公子”两种,在每一行当中又有较细的区别。妞又分为“文妞”和“武妞”,擓又分为“文擓”和“武擓”,丑又分为“文丑”“武丑”和“花丑”,公子分为“文公子”和“武公子”等。

昌黎地秧歌在产生初期,不论是男性角色还是女性角色,一概由男性来扮演。这是由于妇女在封建社会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她们受着政权、神权、夫权的多重压迫,受着封建礼教、封建伦理道德的束缚,在各方面都没有自由。少女闺秀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所以,女性的角色只好由男性来表演。

之后历经辽、金、元三个少数民族占统治地位的漫长时期,在政权更迭的战争中,移民和被统治的多重原因,地秧歌不可避免的被影响、感染变化于契丹、女真、蒙古等少数民族的文化氛围中,并渐渐渗入这些民族的舞蹈元素。

元代,由于蒙古贵族占领统治地位,首先使昌黎地秧歌在角色和结构上发生了变化。蒙古贵族占领昌黎后,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实行残酷的统治,推行的种族歧视政策,把汉人视为蒙古人、色目人以下的三等人,他们见秧歌可供他们取乐,就强迫女性参与表演。在表演时,有一名蒙古人负责,一切由他指挥。得意时,他也参加表演,有时对女性角色进行挑逗。这样,蒙古人和地秧歌中的一些滑稽人物就构成了“丑角”;姑娘和一些年轻媳妇等女性角色就构成了地秧歌中的“妞角”;一些老婆婆为了不是自己的女儿受到欺辱,拿起捶布的棒槌保护女儿,这就是“武擓”的前身;另外,还有一些老太太手拿团扇、蒲扇等,在平时保媒拉纤,后来发展到手拿烟袋,这就是“文擓”;公子大都是村里的书生、秀才一类人物。

随着时代变迁,基于生活习俗和当地的风土人情,昌黎人民形成了自己独具风格的角色形象。

2.活动形式的演变

在元朝,中国的古典戏剧进入发展高峰,形成了我国完整成熟的戏剧形式——元杂剧。元杂剧在全国的影响很大,到了明朝时期,元杂剧对各种民间艺术的戏剧化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明、清两代,昌黎地秧歌步入“舞”“戏”结合的重要兴起时期。《昌黎县志》第五卷礼俗一节中记载:“正月朔日前清时代……十四、五六日名为元宵节,凡城乡村中,多搭秋千为嬉,夜则张灯演唱秧歌戏……”

流传下来戏剧内容方面的剧目有《拾玉镯》《断桥》等,形成带有鲜明突出的“舞”“戏”结合的特点。

在“歌”“舞”向“舞”“戏”转变的同时,昌黎地秧歌延续了原有的排街、打场等秧歌表演的重要活动形式,在以唱民歌、乡间小调或即兴填词演唱的传统形式上形成“排街秧歌”和“场子秧歌”两种活动形式。

排街秧歌一般表演的人数较多,秧歌队前面是一些会武功的,他们手持刀、枪、棍、棒等道具在前面开路,也称打场子。后面是按顺序扮成的各种角色的秧歌队,在队伍的最后面是伴奏的吹打乐队。排街秧歌主要是走街串巷,按统一的节拍边走边扭,但以走为主,不断前进。秧歌动作没有死板的规定,表演者根据情绪和内容的需要即兴表演。

场子秧歌是秧歌表演队前进时,如遇有门户店铺前备有水果茶点时,秧歌队便停下来圈成一个场子,尽情表演一番。在场子秧歌中,一般都有特定人物、故事情节,并讲究场面调度、构图、造型等。和排街秧歌比起来,它的动作较为复杂。场子秧歌有三种较为具体的形式:⑴大场秧歌。大场秧歌在表演时,秧歌队的大多数演员都参加,由一、二位有声望的老艺人领头,大家随之变化。动作较简单,主要是场面调动,看队形的变化,如“二龙吐须”“别花”“四面风”“八面风”等等。⑵中场秧歌。中场秧歌较大场秧歌人数少一些,有人物造型。表演时有即兴表演,也有固定动作表演,但变化灵活。⑶小场秧歌。小场秧歌人数较少,表演有人物、有情节、有构图、有造型。这种形式的小场秧歌也称为“出子秧歌”,它的表演无论在技巧和表现力上都向更复杂、细致、深刻的高度上发展,具有很强的叙事性。往往以独特的表演、角色、道具,再增添一些戏剧性的哑剧成分,从各方面选材,有人物有情节的表演。

在年年岁岁的秧歌活动中,昌黎地秧歌形成了丰富多变又独特的表演活动形式,使其明显有别于其他地区的秧歌,为昌黎地秧歌的艺术化奠定深厚的基础。

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昌黎地秧歌被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并确立周贺华和于振江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传承人”。2011年6月起执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不仅使昌黎地秧歌的传承保护工作有了较为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政策条件,受到法律的扶持和保护,而且还具备了继续不断“推陈出新”以赢得健康发展的可能性。

目前,昌黎县有近百个秧歌队,有近千人的秧歌角,秧歌活动活跃,逢年过节,只要唢呐响起秧歌调,人们便尽情的扭起秧歌。有这样一首“顺口溜”流行在昌黎老百姓口中的:“饭不吃,酒不喝,不能不扭地秧歌;米不碾,面不磨,不能不看地秧歌。”2009年,昌黎地秧歌走进国家级音乐殿堂——国图音乐厅;2010年,昌黎地秧歌在上海世博会做精彩展演。昌黎地秧歌正以它独特的艺术魅力,和着时代的节拍,展示着它鲜活的的艺术生命力。

著名文化学者家冯骥才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它研究的价值、学术价值、见证价值、历史文化价值、审美价值、欣赏的价值、但最终的价值还是它的精神价值。我们之所以传承文化遗产,最终的目的就是传承我们民族的独特文化,就是把我们的民族身份、民族基因传承下来。”让我们把凝聚着昌黎人民智慧和情感的地秧歌进一步传承和保护起来,让它的艺术魅力继续绽放,继续影响、感染着人民,让它成为世界民间文化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1.张占敏.试析昌黎地秧歌的文化保护.舞蹈文艺研究.

2.苏君礼 董宝瑞.昌黎地秧歌源流初探.艺术研究.

3.崔琳.昌黎地秧歌艺术与当地民俗的渊源.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4.周青青.中国民间音乐概论.中央音乐学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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