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宝春
“写意”精神是中国传统的重要美学精神之一。中国戏曲美学完全遵循中国传统的美学精神。因此,评剧表演的“写意”精神,自然属于评剧表演艺术美学的题中应有之义。为了提升评剧表演艺术的美学品格,评剧演员必须牢牢把握评剧表演艺术的“写意”精神,并全面体现之。
为此,本文重点论述评剧表演艺术的“写意”精神,以就教于专家和同行。
具体而言,评剧表演艺术的“写意”精神,可以分解为以下三大层面予以把握。
“写意”作为中国传统美学精神重要构成要素之一,源于中国传统的绘画,俗称“粗笔”,是纵放一类的画法,与工整细致的画法“工笔”(俗称“细笔”)相对称。“写意”画法要求通过简练的笔墨,写出物象的形神,来表达作者的意境与思想感情。后来,“写意”被广泛运用于中国各个艺术领域,指的是追求神似、表现意境的一种美学特征与美学手段。
“写意”的美学精神,与中国传统的民族文化是一脉相承的,也就是说,“写意”既受民族文化思想所决定,反转过来又与之相匹配,具体体现民族文化思想,并以此形成中西文化与中西美学的主要区别。
众所周知,西方文化与西方美学均强调“写实主义”,而中国文化与中国美学则强调“写意化”,这正如当代著名美学家彭吉象先生所指出的那样:“中国传统美学强调美与善的统一,注重艺术的伦理价值;西方传统美学则强调美与真的统一,更加重视艺术的认识价值。中国传统美学强调艺术的表现、抒情、言志;西方传统美学则强调艺术的再现、横仿、写实。”(《艺术学概论》)
由此可见,“写意”是中国传统文化与传统美学之魂,这就是“写意”的重要意义与作用的关键所在。
评剧表演艺术要充分彰显“写意”精神,必须掌握运用以下几大重要手段。
意境化是“写意”精神的重要手段之一。所谓“意境”,是指“艺术中一种情景交融的境界,是艺术中主客观因素的有机统一。意境中既有来自艺术家主观的‘情’,又有来自客观现实升华的‘境’,‘情’和‘境’是有机地整合在一起的,境中有情,情中有境。”(同上)意境具有若有若无的朦胧美、有限无限的超越美、不设不施的自然美。
在这方面,评剧表演艺术有许多成功的范例。例如评剧《半江清澈半江红》中八女投江一段戏,就营造出情景交融的悲壮美的意境。
歌舞化也是“写意”精神的重要手段之一。现代著名美学家宗白华指出:“‘舞’是中国一切艺术境界的典型。中国的书法、画法都趋向飞舞。庄严的建筑也有飞檐表现着舞姿。”(《美学散步》)王国维更一箭中的地指出:“戏曲者,谓以歌舞演故事也。”(《王国给戏曲论文集》)
评剧表演的“四功五法”(唱、念、做、打和手、眼、身、法、步),无一不在舞蹈的进行之中,可以说,“无舞不戏,无戏不舞”。
虚拟化同样是“写意”精神的重要手段之一。所谓“虚拟”,就是以虚显实,不用或少用实物来表现实物、实景。例如以鞭代马、以桨代船、以盔头代人头、以一桌二椅代大堂、后堂、书房、牢房等等。评剧《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中,就有许多成功的虚拟化表演,并以此凸显出“写意”精神。
程式化更是“写意”精神的重要手段之一。所谓“程式”,是指以程式动作作为代表的表演,而程式动作又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经过艺术加工和艺术夸张的规范性表演动作。例如“亮相”、“走边”、“起霸”、“翻身”、“台步”、“圆场”、“水袖”等等,都是典型的程式动作,是评剧表演艺术的重要艺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