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文物古迹景区的“说法”——以有关陈靖姑的传说为例

2011-08-09 13:25钟田田
海峡科学 2011年4期
关键词:古田观音美女

钟田田



浅谈文物古迹景区的“说法”——以有关陈靖姑的传说为例

钟田田

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

在推介文物、古迹、景区时,往往涉及某些故事传说,而这些故事传说往往有着不同说法,对这些说法如何选择、采用?笔者认为主要可着力于:注重意义、讲究格调、符合情理、引人入胜、感人肺腑、宣传当地和避免“冗枝”。

文物古迹景区 传说 “说法”

1 “说法”之不同

一般地说,每个地方(至少每个县市)都有某些文物、古迹和景区,并且也都乐于着力地宣传和推崇。为此,笔者拟就做好有关宣传事宜的一个方面试作探讨,这就是:大凡文物、古迹、景区往往都带有一些故事(或典故)传说,这些故事传说又往往有着不同的说法(不同版本),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加以鉴别选用为妥呢?本文仅以与陈靖姑有关的传说为例略作分析。——陈靖姑,相传残唐五代人,生于福州,嫁于古田(丈夫刘杞,或叫刘杞莲),是海内外尤其是海峡两岸民间广泛传诵的“妇幼保护神”;笔者通过对古田县临水宫(海内外临水宫公认的祖宫,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刘杞故居等名胜古迹的参观考查,发现古田当地的有关传说(以下简称古田说法),与《闽都别记》、《临水平妖传》等等常见的说法(以下简称常见说法)有所不同,而古田临水宫采用当地说法对于我们颇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现举例述评如下。

2 “说法”之示例

例一,关于靖姑与刘杞的“前世因缘”。常见说法是,观音为泉州建造洛阳桥筹款,化身凡间美女坐于江上船头,许诺能以银两掷中其身者便可娶她为妻;结果众人之银都无法掷中美女,只能落入船中成为造桥之资。尔后,卖菜小哥王小二亦为获取美女而掷银,并因某种机缘一举将她掷中,然正当其大喜过望之际,美女却突然连人带船消失得无踪无影(这至少在客观上算是爽约赖婚吧),可怜小二便乐极生悲气绝而亡;之后,观音超度其“转世”为古田人氏刘杞,并咬指滴血造就了靖姑与刘结为夫妻。关于这个传说的古田说法则是,小二敬慕美女以“身”筹集善款的美德,有心也为造桥尽力,因而仅将银两掷向船中而不掷美女,却因吕洞宾暗助意外将其掷中;小二不愿委屈美女下嫁于己,遂对众人矢口否认掷中美女且拔腿逃开;后又因恶徒趁机冒认掷中并对美女强行抢亲,小二为救助美女拦阻恶徒而不幸坠落江中触礁身亡(之后的情节与常见说法相同)。

笔者认为,这些说法至少有四处较为可取。(1)故事更加引人。常见说法的情节毕竟较为简单、平常:想娶美女——掷中美女——美女失踪——小二气死;古田说法则可谓情节曲折、波澜迭起:不掷美女却偏偏掷中——明明掷中却不肯承认——他不承认却有人冒认——制止冒认而意外丧生……而且这一切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故事自然更为引人入胜。(2)人物更加可爱。笔者认为,常见说法中的小二充其量就是一个一心得到美女,也本应得到美女(因掷中了她),却终因得不到美女而气死的可怜虫;而被人们视为善与美的化身的观音,也在客观上成为一个自食其言、害人至死的“赖婚者”(因为如果说话算数,那就应该无条件地真的嫁给小二,我们总不能因为她是仙女就“另眼看待”吧),如此看来,小二和观音这两个人物即使无可厚非,却也终究不算多么可爱、可敬。古田说法则不然,它通过捐银造桥——放弃美女——拦阻恶徒——救美殒身等一系列义举,不仅凸现了小二的纯洁善良和正直,同时也自然而然地“避免”了“观音赖婚”这一节外衍生的“冗枝”、“病枝”。(3)格调更加高雅。笔者认为,如果说上述常见说法基本上属于“好色”(作人之常情的羡美解)——追色——失色(失去美女)——殉色(为失去美女而丧命)的比较平庸的一般的故事传说,那么古田说法就可说是慕善(钦慕美人的善举)——为善(捐献善款)——护善(保护善良的美人不受侵害)——终善(与靖姑终成美眷)的凄美的佳话美谈,其人物情操、故事格调自然不可同日而语。(4)观众更受感动。这大概主要是因为,既然靖姑是人们深深热爱的巾帼英雄,那么他们心目中的“英雄丈夫”(无论是“前身”小二还是“后世”刘杞)也就应该是尽善尽美的好人,如此也才能与靖姑两相般配,这种美好愿望也是人情之常;而古田说法恰恰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这种共同愿望,因而更加感人肺腑,更能在感情上引起他们的强烈共鸣。一个有力的旁证是,据说,古田闽剧团演出“靖姑戏”时,观众每当看到小二为救美女、拦恶徒而坠江之际,都会爆发出一阵阵无比痛惜的长嘘;而当看到小二转世为刘杞呱呱降生之时,更是禁不住欢声鼎沸,掌声雷动;反之,有些剧团的演出采用常见说法,结果,当演到小二因美女消失而气死之际,观众却是反应平平,甚至间或有人窃笑。

例二,关于靖姑与刘杞的婚嫁风波。常见说法是,靖姑一心诵经书、拜观音,当刘家花轿登门迎娶之际仍执意不嫁,其父陈昌怒而撕毁观音画像并强抱女儿上轿,从而招致观音严厉惩治,靖姑这才脱身上山学法(法术)。古田说法中则并无陈昌反对女儿拜观音、诵经书的内容,他催女出嫁皆因唯恐耽误爱女的终身大事;当他万不得已动用家法时,久候新人上轿而不遂的刘杞反倒急忙上前为靖姑求情,而一旦问明原委,更是对靖姑的崇高志向(为济世救民决意上山学法)钦佩不已,并立即毅然撤回花轿,欣然支持靖姑延缓婚期之举,从而使陈父转怒为喜,一场轩然大波顿时浪静风平(观音惩治陈昌之说也自然不复存在)。

例三,关于靖姑“脱胎”(中止妊娠)祈雨,常见说法仅说到靖姑自行为之的经过,并未提到刘杞与此事的关系。古田说法则是,夫妻二人都为天下大旱和百姓遭灾而忧心如焚——妻子有心冒险“脱胎”为民祈雨但又左右为难(万一有所闪失愧疚于夫),丈夫有心请妻祈雨但又于心不忍(怜惜妻子有孕在身)。正因为如此,当彼此心思一旦道破,二人自然一拍即合、戮力同心,丈夫还为妻子祈雨之事奔前跑后地操心张罗……

笔者认为,例二、例三中的古田说法也是比较可取的。第一,故事意义更好。比如,无论在延婚(延缓婚期)学法还是脱胎祈雨这些关系重大的问题上,刘杞都与靖姑心心相印,志同道合,这不仅彰显了刘杞人品的难能可贵,同时也体现了二人婚姻的和谐美好。第二,人情事理更顺。比如,在常见说法里,似乎妻子中止妊娠根本无须征求丈夫意见,丈夫对此也不闻不问;又如观音既然让靖姑投胎陈府(即观音选择陈昌作为靖姑之父),事后陈昌却拼死反对靖姑拜观音诵经书,甚至放肆地撕毁观音画像,最后观音又毫不留情地对他严惩不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当初完全可以另选他人作为靖姑之父!)——如此等等说法,恐都未必十分合情合理……而古田说法则不存在这些问题。(笔者还认为,硬将陈昌“树”为观音、靖姑的“对立面”而展开的种种纠葛纷争,不仅不太符合情理,且是没有多大意思的多此一举,亦属可以免除的“冗枝”、“病枝”。)第三,宣传作用更大,这指的是对当地的宣传作用。我们知道,借助于宣传本地的好人、好事等人文资源,从而提高当地的知名度、美誉度,这是开发文物、古迹、景区潜在价值的应有之义,因此笔者认为,作为刘杞故乡的古田县,在宣传陈靖姑、临水宫时,适当选用与之有关的涉及刘杞的美好的说法,这无疑更好地发挥了宣传古田的积极作用。

3 “说法”之我见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讲解活动是文物、古迹、景区部门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而有关故事传说的介绍,则至少是讲解中的重要“佐料”(直接关系着“菜肴”的味道优劣),有时甚至还是最能引发人们兴味,并且最令人难忘的“特产”、“名产”。因此,如果讲解中涉及某些故事传说的不同说法时,讲什么,不讲什么,多讲什么,少讲什么……这也是关乎讲解质量和效果的一个重要课题,值得我们加以重视、探讨和多下功夫,切不可等闲视之地信手拈来、随口说去。至于“说法”的选用有哪些标准,这也许见仁见智不一而足,但依笔者之见,注重意义、讲究格调、符合情理、引人入胜、感人肺腑、宣传当地和避免“冗枝”,这七项要求应该可以作为重要的追求目标。

[1] 《临水夫人陈靖姑》编委会. 临水夫人陈靖姑[M]. 福州: 海峡文艺出版社,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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