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薇薇
《资本论》的研究对象,马克思只在序言里讲了一句话:“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句话说得既清楚又模糊,之所以模糊,是因为马克思没有把这里讲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内涵、外延及三者间的相互关系交代清楚,于是只能按照自己的体会来理解。这句话具体包涵两重意思:
一、研究的范围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而不是研究其他社会形态和“一般社会”,列宁说:“马克思只说到一个‘社会经济形态,即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换句话说,他研究的只是这个形态而不是别的形态的发展规律”。联系马克思在序言说的另一句话——“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就使我们更加明确了研究的具体范围。
二、研究的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包括直接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把交换关系特别列出来,是因为资本主义是商品交换最发达的社会。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研究,马克思是通过对资本、劳动力商品、剩余价值、工资、资本积累、生产价格、地租等等经济范畴的研究来完成的,因为在这些经济范畴中包含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不同侧面。
《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研究的范围是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在这个总范围内又分成各个领域,分别为各卷的研究内容。第一卷研究资本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关系;第二卷研究资本流通过程中的生产关系;第三卷研究资本分配过程中的生产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里有一个说明:“在第一卷中,我们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作为直接生产过程考察是呈现的各种现象”,“流通过程则是第二卷的研究对象”,“至于这个第三卷的内容,……要揭示和说明资本运动过程作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列宁说:马克思“所用的方法就是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出经济领域来,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来,并把它当作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范围从大到小,目光从表到里,最终揭示出生产关系来。
从《资本论》书中具体看来,表现在:首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
在第一卷中,我们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作为直接生产过程考察时呈现的各种现象,而撇开了这个过程以外的各种情况引起的一切次要影响。但是,这个直接的生产过程并没有结束资本的生活过程。在现实世界里,它还要由流通过程来补充,而流通过程则是第二卷研究的对象。
在第二卷中,特别是把流通过程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媒介来考察的第三篇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就整体来看,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资本在不同的阶段所具有的不同形式,它在反复循环中时而采取时而抛弃的不同形式,在那里没有加以考虑。现在它们就成了研究的直接对象了。
至于这个第三卷的内容,它不能是对于这个统一的一般的考察。相反地,这一卷要揭示和说明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资本在自己的现实运动中就是以这些具体形式互相对立的,对这些具体形式来说,资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和在流通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只是表现为特殊的要素。因此,我们在本卷中将要阐明的资本的各种形式,同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互相作用中,在竞争中,以及在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
任何一门科学的研究对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在研究的进行中要联系到其他方面。政治经济学研究社会生产关系,就要同社会生产力联系起来考察。比如研究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就得同资本主义生产里发展的三个阶段——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联系起来;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片刻离不开生产力,不然我们就无法根究这种生产关系因何、为什么发生变动,无法判断生产关系是先进还是落后,无法“把生产关系归结为生产力的高度”。因此,说到生产,总是指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社会个人的生产。只要一说到生产,我们就要把历史发展过程在它的各个阶段上一一加以研究,或者一开始就要声明,我们指的是某个一定的历史时代,例如,是现代资产阶级生产——这种生产事实上是我们研究的本题。
要研究生产关系,必须从一定的经济领域去开掘,并联系一定的生产力来阐述。不确定一定的领域,就无从把握;不联系一定的生产力,就提不到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所以,确定领域和联系生产力都是政治经济学研究所必需的,但它们本身并不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特点,《资本论》为我们提供了合理处理这些关系的典范。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