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静怡
近读师进通先生《关于楹联的尾三仄和尾三平问题的再商榷》一文,有一些不同的想法,忍不住要讲出来,与师先生探讨探讨。
师先生为了证明楹联创作不必忌讳三平尾与三仄尾之论点,不厌其烦地旁征博引,爰举了古今律绝与楹联作品中之例句计达三十六条。 诚然,这三十六个例句中,确有不少三平尾三仄尾者,但是也有一些例句,根本不是三平尾三仄尾,或者根本不够资格作为例句来爰举的,因为师先生的误识而一概搬来了。 为此,笔者不得不逐一指出,以正视听。 大略言之,师先生在行文时有两大失误:
其一,误读字音
中国文字,一字多音者本来就普遍存在,有的字甚至可以借义他读,这是基本常识。然而,师先生在所举例句中至少读错了七个字。 如李商隐的《霜月》:『青女素娥俱耐冷,月中霜里斗婵娟。 』『俱』显然应该读为『jū 』, 而不是『jù 』, 既然如此, 则非三仄尾了。 再如故宫文华殿联:『四海升平,翠幄雍容探六籍; 万方清暇,瑶编披览惜三馀。 』『探』字是必须读『tān』的, 显然师先生误读成了『tàn』,便成了三仄尾。 还有,李商隐的《锦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年华。 』师先生一定将『思(sì)』误读成了『sī 』,便弄出个三平尾来了。 其实,『思』字读去声很常见。 例如,白居易《琵琶行》中两句:『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志。 』如果『思』字不读『sì 』,又怎么押韵呢? 另外,济南万城观旭楼联: 『高吸红霞,最好五更看日出; 薄游黄海, 曾来一夕听风声。 』师先生在这里刚好把应读平声的『看(kān)』读成了(kàn),而把应读仄声的『听(tìng)』读成了『(tīng)』,于是便平空造出了一个三仄尾一个三平尾来,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最不应该误读的是宋之问的『明朝望乡处,应见陇头梅』与李白的『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陇(1ǒng)』字与『自(zì』)字本来都是仄声,又何时变成了平声,使『陇头梅』与『江自流』都成了三平尾呢? 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其二,误莠为良
社会上广大楹联爱好者普遍有一种误识,认为凡入了书的或凡已镌刻悬挂了的作品就一定是经典, 就可以作为范本。于是,大量的楹联文化垃圾便堂而皇之地招摇过市,并不断受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所谓『楹联家』极力推崇。 如岳阳楼景区大门两侧的『洞庭天下水; 岳阳天下楼』一挂数十年,且时不时有人加以吹捧,便是显著的例证之一。
师先生似乎也掉入了这一泥潭。 他在文中举了不少联例,其中一例为辉县百泉农硕亭联:『香稻万顷奔眼底;高峰千座来胸前。』(其实『奔(bèn)』亦可读『bēn』,并非三仄尾),仅就该联前四字,两节奏点上均为仄声,且『万顷』与『千座』平仄失对,我们就知它严重违律,并非佳作,更非经典。 将这种严重违律之作作为范例加以推崇,以证明自己立论之正确,显然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也绝对是站不住脚的。 联想起若干年前,楹联界曾展开过一场要不要遵守联律的大辩论,那些极力宣扬『不拘平仄论』的先生们,不也是千方百计地从故纸堆中翻找出一幅幅严重违律之劣作来佐证、来加强他们的论点么? 其结果如何呢?一部《联律通则》的面世,不就宣告了『不拘平仄论』之冰消瓦解么? 所以说,牛角尖是不要钻的,一旦钻进去出不来,就会误人误己。
不可否认, 古往今来浩如烟海的诗联作品中,确有一些不依常规、突破格律之作。这些作品中,除了一大批出自根本不懂格律的作者之手(如前文所析之辉县百泉农硕亭联一类), 毋需一顾外, 还有少量之作确实出自名家笔下。 那么,对于名家笔下的违律之作, 我们究竟该怎么看呢?
笔者认为, 首先我们必须探究一下这些作品产生之原因, 然后用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分析判断, 才能有清醒的认识, 才不致妄加臆断, 误入迷途。 一般来说,原因不外乎以下三个:
其一,创作时代使然。因某些作品产生的时代,律绝尚未成熟定型,仍处于雏形状态,故违律在所难免。
我国近体诗(律诗绝句)成熟定型于杜甫时期,其格律规范亦形成于此时前后。在此之前,诗人之创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必然有些不合规范。例如,被宋人严羽推为唐人七律魁首、 且令李白读后不敢再题的崔颢《黄鹤楼》一诗, 便是这种情况。 其颔联『黄鹤一去不复返, 白云千载空悠悠』,不仅三仄尾三平尾,上联一二音节同仄失替,而且两联还构不成对仗。虽是好诗,但以律诗规则衡量,是有瑕疵的。与该诗不相伯仲的李白仿作《登金陵凤凰台》, 其颔联失粘,也有瑕疵。 诸如此类的作品,非规范之作, 都不应成为令人写诗撰联可以违律之借口。
其二,诗人风格使然。有些诗人,其性格狂放不羁,在创作时,往往兴之所至,恣意挥洒,不受格律之束缚,也会产生出一些破格的作品。 号称诗仙的李白便是其中突出的代表。
例如,妇孺皆知的《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怨情》:『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山中与幽人对酌》: 『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欲醉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其貌颇似五绝七绝,而又不遵五绝七绝之格律规定,严格而言,都只能算作新乐府诗。这样的诗,只有李白才能写,也只有李白才敢写。 今人写律诗绝句, 谁敢这么写,谁有资格这么写? 不信你试试? 别人不骂你无知才怪! 不骂你神经才怪! 所以,我们不是李白,也不能拿李白来做挡箭牌。
其三,情非得己使然。不是名家们不懂格律,也不是名家们故意违律,而是因为诗或联的意境与内容所决定,只能这么写,这么用字用词, 再也没办法寻找出既合句意又符格律的字词来替代它, 便只能退而求其次,万般无奈地姑且存之,『违律就违律吧,实在万不得已。 』世界上的聪明人本就多, 其中的一位竟然想出了一句冠冕堂皇的话来搪塞,叫做『不以辞害意! 』其实,『不以辞害意』也罢,『万不得已』也罢,无非都在为自己心知肚明的违律行为作掩护。倘若根本不违律,又何必用这两句话来加以辩解呢? 岂不多此一举么?
例如,杜甫的《与朱山人》:『秋水才深四五尺,野航恰受两三人。 』中文数字从一到十仅有『三』这一个字读平声,而三字在下联中必用, 所以上联第五字只有将就着用仄声字『四』了,实在是没有法子。 再如曾国藩题京师长沙会馆联: 『同科十进士; 庆榜三名元。 』进士都是仄声,偏偏又是十个,十也是仄声,你说怎么办? 总不能为了合律写成『三进士』『十名元』吧? 像杜甫、曾国藩这样的大手笔大名家,明知其违律而为之,实属无奈之举。他们当然知道
这种权宜之计,只可偶尔为之,否则,倘不是违律的话,他们的作品中肯定会有大量的这种违律之作, 绝不会只有寥寥的几首,然而,在杜诗与曾联中,这样的作品不是未足百分之一吗。 其实,在古往今来所有名家(笔者指的是真正的行家,而非徒有虚名的假里手)作品中,其违律之作均百中仅一而已。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名人乃至伟人都非圣贤, 总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其作品又何尝不是如此? 对于文学遗产,从来都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名家们留给我们那么多宝贝我们不去学,偏偏要用显微镜从他们脸上寻觅出那一颗麻子一颗痣来,拼命去吹捧,去效仿,不是滑天下之大稽么?
笔者认为,《联律通则(试行)》初稿规定避忌三平尾和三仄尾是完全正确的,而《联律通则(修订稿)》改为对三仄尾『尽量避免』, 这是一种退让, 是不折不扣的妥协,是为违律者大开方便之门。 而这一次师先生在文中竟然还得寸进尺,叫嚷要把三平尾和三仄尾的『避忌』全部取消,这不能不说是《联律通则(修订稿)》之妥协投降留下的后患。 如不当机立断,斩钉截铁地坚定立场, 重申避忌, 刹住此风,则《联律通则》之其它各条,亦会被一群接踵而至的效尤者一一攻讦, 乱挖墙脚,致使好不容易才出台的一部楹联规范分崩离析,名存实亡。那么联界又将退回到十余年前的混沌无序之状态,『不拘平仄论』者,又将横行天下了。 我们愿意看到这一局面卷土重来么?
联律与诗词格律, 都是创作的规范,是原则性的规定,是不容许违背的。 正如交通法规一样,不许闯红灯,就谁也不许闯。 哪怕是权贵,是名人,均概莫例外。 但在某一天,一的士司机搭载着一名危急病人一路狂奔,连闯红灯直奔医院,这时,交警部门该怎么办? 是专为此种特例修改交通法规,变『不许闯红灯』为『可以闯红灯』?还是按章处理,对的士司机照罚不误? 我想,这一问题的答案应该不言自明吧? 当然,依据情节,处罚可从轻,因其情有可原。 但交警部门绝不会表彰他,因为不可坏了规矩。 要表彰也是宣传部门的事,与交警无关。
熟读诗词的人都知道,律诗绝句中确偶有不循平仄格律的句子(如李白的『故人西辞黄鹤楼』), 有失粘之作(如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即俗云之『阳关体』或『折腰体』),有失对之作(如崔颢的《黄鹤楼》),有三平尾(如孟浩然的『结宇依空林』),有三仄尾(如杜甫的『溪水才深四五尺』),还有出韵之作(如毛泽东的《蝶恋花· 答李淑一》)等等,这些都是名家名篇。但,诗词格律条款中,并不因诗仙李白闯了红灯而取消平仄格式,不因崔颢、王维闯了红灯而允许失粘失对,也不因诗圣杜甫与孟浩然闯了红灯而容忍三平尾三仄尾,更不因伟人毛泽东闯了红灯而废弃押韵的要求。 为什么楹联界就能姑息迁就闯红灯的行为,不但不予责罚,反而提出要因此而修改交通法规——联律呢?这岂非咄咄怪事么?
追根究底, 还是与楹联界数十年来『不拘平仄论』的阴魂不散有关。 『不拘平仄论』者, 自中国楹联学会成立之日始,便蠢蠢欲动,尔后经某些头面人物推波助澜,日渐形成气候,在某个时期曾一度『黑云压城城欲摧』, 势如吞山撼岳,要置格律于死地。幸中国楹联学会近两届领导班子励精图治、正本清源,策划并促成《联律通则》之出炉,方令『不拘平仄论』偃旗息鼓。 虽《联律通则》尚未为至善, 但至少在联界树起了联律这杆大旗,给楹联创作规范了应遵循的法则,澄清了误识,捍卫了联艺的尊严,对传统文化的研究、继承和发展指明了正确的途径。功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