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最一多五、投”时资期最是大浙、发江展省最能快源、建成设效项最目明显的时期,全省能源供应保障、能源结构调整和能源效率提高都取得重大进展。“十一五”浙江以年均7.0%的能源增长支撑了年均11.8%的经济增长。201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约1.69亿吨标煤,全省人均用能3.1吨标煤,人均用电量5183千瓦时,万元GDP能耗0.72吨标煤,能源弹性系数0.59,能源发展各主要指标均居全国前列。
2010年,浙江省能源生产供应总量16865万吨标准煤。从外省净调入能源量11736万吨标准煤,净进口3475万吨标准煤。浙江省一次能源自产率为3.9%(当量值),比上年上升0.5个百分点。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6865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8.3%,增幅提高5.3个百分点。其中:煤炭消费13950万吨,增长5.1%;石油及制品消费2518万吨,增长8.9%;天然气消费31.8亿立方米,增长66.7%;水、核、风电消费485亿千瓦时,增长22.5%。
电力。2010年,全省供用电总量282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4.1%;全社会最高电力负荷4560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1.2%。其中:最高外购电力1047万千瓦,占全省最高负荷的23%;外购电量491亿千瓦时,占全省总电量17.4%。
煤炭。2010年,浙江调入和进口煤炭13985万吨,比上年增长6.6%。其中:国外净进口536万吨,外省净调入13449万吨。
石油。2010年,全省共进口和调入原油2826万吨,比上年增长12.2%。其中:进口原油1995万吨,省外调入831万吨。全省加工原油2832万吨,比上年增长13.2%,生产各类成品油及石油制品2965万吨,比上年增长18.1%。
天然气。2010年浙江省天然气计划气量为23.4亿方,经积极争取,全年实际供应天然气达到31.8亿方,比上年增长66.6%。其中,西气18.1亿方、川气12.5亿方、东气1.2亿方。西气、东气和川气等三种气源供气格局进一步巩固。
2010年,浙江省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3.2%,“十一五”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0%,顺利完成节能目标。2010年电力消费较快增长,单位GDP电耗上升2.0%,电力消费弹性系数为1.18,比上年上升0.46。2010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7%。同时,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千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5.9%。除石油加工业外主要高耗能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明显下降。二次能源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加工转换效率日益提高。各地有效推进节能工作,节能成效显著,全省11个市的能源利用效率均有大幅提高。
电源项目。到2010年底,浙江境内总装机容量为5728万千瓦(其中华东统调装机696万千瓦)。其中:煤电、水电、油电、气电、核电、抽水蓄能、非水可再生能源及余热装机分别占59.5%、11.5%、7.8%、7.0%、6.5%、5.4%、2.3%。2010年,全省重大电源项目均按计划完成了建成、在建和前期等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建成投产重大电源项目228万千瓦。分别是:浙能乐清电厂二期(2×66万千瓦)、舟山朗熹电厂(1×30万千瓦)和秦山核电二期扩建3号机组(66万千瓦)。二是在建电源项目776万千瓦。分别是:方家山核电(2×100万千瓦)、秦山核电二期扩建4号机组(66万千瓦)、三门核电一期(2×125万千瓦)、嘉兴电厂三期(2×100万千瓦)、滨海热电(2×30万千瓦)。三是核准开工的电源项目350万千瓦。分别是:仙居抽水蓄能150万千瓦、六横电厂(2×100万千瓦)。获国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文件的电源项目650万千瓦,分别是苍南电厂(2×100万千瓦,已进入国家核准程序)、台州第二电厂(2×100万千瓦)、三门核电二期(2×125万千瓦)。
电网项目。到2010年底,全省电网累计建成220千伏及以上线路13196公里,变电容量8394万千伏安,分别比2005年增长47%和126%,初步形成布点合理、网架坚强、各电压等级匹配、运行调度灵活的现代化电网。2010年,完成电网投资191亿元。新增特高压输电线路156公里;新增500千伏线路561公里,变电容量524万千伏安;新增220千伏线路869公里,变电容量915万千伏安;新增110千伏线路729公里、变电容量724万千伏安。嘉兴电厂三期送出、玉环电厂二期送出、温州瓯海及南雁输变电扩建等4个电网项目获得国家核准;11个电网项目获国家“路条”;省本级核准了235个电网项目。在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协调落实了六横电厂和玉环电厂送出工程方案。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部署,以中心镇为重点,启动了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作。
到201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746万千瓦。其中:全省水电总装机容量达661万千瓦;风电总装机达25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3万千瓦;垃圾焚烧及生物质发电装机57.8万千瓦;潮汐能发电装机4150千瓦。
2010年,全省共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22.2万千瓦,规划了64片海上风电场和5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组织申报并获批2010年度国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总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得到国家太阳能光伏发电财政补助资金3.5亿元。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列入国家首批13个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温岭市、景宁县、龙游县被国家能源局授予“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
2010年底,全省水铁煤炭及制品接卸能力达到1.4亿吨;累计建成成品油管道387公里,油库库容238万立方米;累计建成天然气干支线管网500余公里,杭湖线、杭甬线及其配套支线全面投用。
2010年,一批重要的石油、天然气工程加快建设或建成:一是国家工程。川气东送工程于2010年1月20日正式供气;西气东输二线浙江段建设全线推进;舟山原油国储工程竣工投产。二是省级工程。杭嘉省级输气管线与川气东送工程同步建成;宁波LNG接收站项目、甬绍金衢成品油管线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甬台温、金丽温输气管线、甬台温成品油管线和舟山六横煤炭中转储备基地二期等前期工作快速推进。三是城市燃气工程。嘉兴市、嘉善县、长兴县等一批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获得核准并开工建设;安吉等一批城燃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深化央企合作。全年共计开展了30多次合作洽谈,并重点组织安排省政府领导与大唐集团、三峡集团等能源央企的能源合作商谈活动。省政府与三峡集团形成会谈纪要。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明显增加了对浙江省的天然气供气量和成品油投放量。省政府和中核集团联合召开了“浙江省核电关联企业与中核集团合作信息发布会”,搭建了浙江省能源装备企业与能源央企的对接平台。
深化省际合作。进一步拓展省际能源合作,重点加强了浙江与安徽、新疆、内蒙古等能源资源富集省份的能源合作。浙江省与安徽加快了凤台电厂二期项目(2×66万千瓦)前期工作,有关核准报告已上报国家能源局。同时与安徽省就推进“皖电东送”二期工程进行了协商,初步达成了500万千瓦的煤电一体化项目合作意向。省政府和新疆自治区政府签署了能源战略合作协议,两省区建立了推进能源战略合作的工作机构和协商协调机制。目前初步确定了电厂、煤制天然气、煤矿等一批能源合作项目,总投资约1600亿元。由两省区及中石化三方合作的新粤浙煤制气管道项目已上报国家能源局申请“路条”。宁波市政府与鄂尔多斯市政府、国电电力签订了《煤电一体化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浙江省能源集团和鄂尔多斯市政府签署了能源合作协议;和同煤集团、鄂尔多斯投资集团合作参股投资开发鄂尔多斯色连煤矿。
2010年,全省能源政策法规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源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发改能源〔2010〕203号)、《浙江省电源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管理试行办法》(浙财建〔2010〕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0〕670号)等一系列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源项目前期管理、电源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管理、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节能降耗和能源价格调整等工作,全面促进和推动全省能源行政管理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能源发展各项工作,对保持浙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能源工作要以保障能源安全为核心,以优化能源结构为主线,全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抓好能源“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经省政府审定并在充分衔接国家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发布并组织实施我省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能源科技装备等规划。根据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能源发展年度实施计划,分解落实能源项目建设和各项指标任务。
继续推进重大能源项目的建设和前期工作。(1)电源项目。建成嘉兴电厂三期、绍兴滨海热电和秦山二期扩建4#机项目,投产电力装机326万千瓦。推进方家山核电、三门核电、六横电厂等在建工程建设。争取核准并开工建设苍南电厂等电源项目。启动温州电厂、长兴电厂、舟山电厂“上大压小”项目前期工作。启动沿海燃煤电厂扩建及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
(2)电网项目。投产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900公里、变电容量2000万千伏安。尽快建成嘉兴电厂三期送出工程。扎实推进玉环电厂二期送出、温州瓯海及南雁输变电扩建等项目。争取国家核准六横电厂送出等一批重大电网项目。按国家部署要求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作。
(3)油气设施项目。加快建设宁波LNG接收站。协调推进西气东输二线、舟山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扩建和甬绍金衢成品油管道等工程建设。核准并开工建设甬台温、金丽温省级输气干线及其支线和甬台温成品油管线。开展沿海新建LNG接收站选址、杭金衢省级输气干线和绍杭湖、台丽金(温丽金)成品油管道等项目的前期工作。(4)煤炭中转储运项目。加快推进浙江舟山六横煤炭中转储备基地二期、浙能嘉兴独山港区煤炭中转基地等前期工作;积极开展国际进口煤炭配送中心项目的前期研究。
全力保障电力和天然气供应。积极应对浙江2011、2012年的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千方百计增加电力供应。一是提高区外来电比重。落实省政府和三峡公司合作协议,努力提高三峡水电输浙比例;进一步落实浙江在向家坝至上海直流、锦屏至苏南直流的分电比例;争取华东电网支持,增加区内供浙电力;加强与福建、安徽等周边省份积极沟通,增加临时双边电力交易。二是充分挖掘省内供电能力。抓紧抢建抢修一批电源项目,争取嘉兴电厂三期,绍兴滨海电厂、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等计划投产项目提前建成。制定出台《浙江省天然气热电联产抢建行动计划》。优化省内电网调度。三是积极争取天然气日供量。争取上游气源迎峰度夏期间对我省的日供量达到1500万方/日左右,在高峰时段开足8大8小气机,增加78万千瓦出力。
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是加快小水电老旧机组改造,规划建设景宁大均等水电项目;积极启动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金太阳工程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和前期;争取国家同意建设健跳潮汐发电项目。部署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100万千瓦以上。
深化能源合作。(1)深化央企合作。进一步争取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能源央企增加对我省的天然气和成品油投放量。争取天然气供气量达到35亿方以上,其中西气20亿方、川气12亿方、东气3亿方。(2)深化省际合作。扎实推进实施浙江新疆两省区《能源战略合作协议》。重点抓好落实电厂以及伊犁、准东煤制气等能源合作项目的配套煤炭资源;加快推进新粤浙煤制气管道等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做好浙江与山西、内蒙签署能源合作协议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快安徽凤台电厂二期和“皖电东送”二期浙江煤电合作项目的协商落实工作。加快建设鄂尔多斯色连煤矿、山西麻家梁煤矿。
持续推进核电关联产业和能源科技装备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浙江省核电关联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海盐中国核电城建设。积极引导、推进浙江企业与五大发电集团、核电集团等央企在能源装备、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对接合作,努力提高核电和能源装备成套制造能力,实现项目服务和设备的优先采购。发布并组织实施《浙江省能源科技装备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加强节能降耗工作。2011年全省要确保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3.5%、争取下降3.9%的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逐步完善高效可靠的清洁能源网络,加速推进能源的转型发展。推进燃煤火电“上大压下”,提高煤炭的清洁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扩大天然气消费,加强天然气对煤炭和成品油的替代作用;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大力引进外来水电。
全面加强能源综合管理。稳步推进《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的立法起草工作;加快开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办法》以及《浙江省天然气管理办法》的前期调研工作,争取尽早启动立法。组织实施《2011年浙江省能源发展计划》;开展能源形势分析工作;加大对能源重大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工作;加强能源行业管理;做好《浙江能源工作》的编发工作;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能源发展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