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虹, 陈进华,张海燕 (徐州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9)
ZHANG Hong,CHEN Jin-hua,ZHANG Hai-yan (Xuzhou Normal University,School of Management,Xuzhou 221009,China)
民以食为天,食以洁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人们在农产品的多样化、新鲜度和营养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对农产品安全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已经成为保护农产品品质、减少营养流失、保证食品安全的必要手段。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是我国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我国生鲜农产品冷链市场建设滞后,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及导致的食品损失浪费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
农产品冷链物流是指使肉、禽、水产、蔬菜、水果、蛋等生鲜农产品从产地采收 (或屠宰、捕捞)后,在产品加工、贮藏、运输、分销、零售等环节始终处于适宜的低温控制环境下,最大程度地保证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减少损耗、防止污染的特殊供应链系统。
农产品腐烂和霉烂、加工食品变质等过程中都会产生大量毒素,不慎食用后会对人体造成损害,影响人们的生活品质和身体健康。发展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主要是建立食品冷藏供应链,使易腐、生鲜农产品从产地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直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都处于低温环境之中,才能达到保证食品质量、确保食用健康、减少食品损耗和防止污染的目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与食品安全关系密切,在食品供应链条中有着重要地位。因此,为确保食品安全、减少食品资源浪费、保证社会健康发展,必须要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建设及管理。
冷链起源于19世纪上半叶欧美国家,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已形成了完整的食品冷链体系,拥有成熟的冷链技术和运作经验,而我国冷链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从表1来看,我国食品冷链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对我国食品冷链的硬件和软件能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我国冷藏汽车占货运汽车的比例仅为0.3%,美国、英国、德国的这一比例分别为0.8%~1%、2.5%~2.8%、2%~3%;从国内发展来看,冷链基础设施规模和农产品对冷链需求量的矛盾突出,2009年,全国肉蛋奶、水产品以及水果等农产品产量达39 637万吨,远远超过全国880万吨的总冷库容量。
表1 我国与发达国家冷链现状比较[1]
除了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外,流通工具的缺乏造成了巨大的浪费。2008年中国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市场规模达到约1.35万亿元,并且以年均26%的速度增长。我国鲜活农产品中大约有90%肉类、80%水产品、大量的牛奶和豆制品基本上还是在没有冷链保证的情况下运销[2],导致全国每年在流通过程中腐烂变质的水果、蔬菜等食品,就达1 000亿元以上。
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法律不完善、标准数量少、标准陈旧、与国际接轨程度不高的问题。1982年,我国颁布了 《食品卫生法》,从而推动了农产品冷链的发展,直到2009年我国才出台 《食品安全法》,其中涉及农产品冷链安全建设的技术标准仍没有全面的规范。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近3 000个,与农产品物流和流通有关的仅100多个[3];现行的许多食品标准乃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制定发布的,少有补充和更改。标龄超过10年的标准占国家农业标准中30.36%,标龄在5~10年的标准占14.69%[4];20世纪80年代,发达国家的食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超过80%,目前我国这一比例仅为60%。
政府对农产品冷链安全的责任主要体现在行政体制与监管方向上。一方面,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采取多头监管体制,农业、质检、卫生、工商等部门分布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工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的监管工作。这种多部门共同参与管理的做法导致各监管机构的权力界定不清,各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的职责难以协调运作,容易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出现农产品安全事故后,处理不及时、伤害面扩大,形成二次事故;另一方面,我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主要集中在农产品添加剂、化学残留物数量、不当投入农业用品等方向,从而忽视了农产品在生产、流通加工、贮藏、销售领域中的安全问题。由于农产品易腐易烂的特性,长时间暴露在冷链保护之外,必然会滋生细菌,食用后将危害身体健康。近年来我国曝光的一些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如 “三聚氰胺”、 “苏丹红”、 “瘦肉精”、 “毒大米”、 “催熟剂”等事件,都属于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而出现的安全隐患,却少有报道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农产品冷链安全研究涉及多个应用技术领域,包括设备工艺技术、制冷保温技术、汽车技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材料技术等。以信息技术为例,要保证农产品冷链的安全,必须建立全国乃至全球范围的农产品冷链信息系统,实现国家之间、企业之间的农产品需求、库存、加工运输信息共享与联动。由于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农产品冷链质量安全全程监控系统尚未建立,政府部门对农产品冷链的信息采集和处理能力较弱,农产品冷链的质量安全也难以追根溯源。
根据 《农产品冷链物流规划》对冷库、低温配送中心、肉类和水产品冷链物流、果蔬冷链物流等八大重点工程的任务要求和目标,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农产品冷链物流各环节的设施、设备升级和建设。如针对我国人均冷库占有量低和冷藏车占总货运车比例低的特点,扩大冷库的建设规模,提高全国冷藏运输车辆的保有量;发展现代化、专业化的冷库和冷链流通工具,升级或者淘汰一部分使用年限超标和技术落后的设施、设备;加大新技术的应用速度和范围,利用POS、EDI、GPS、RFID等技术实现农产品冷链的无缝监管,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以及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冷链技术标准,立足国情,统一颁布国家和地方的技术标准;跟踪所颁布的标准实施效果,并随着社会需求的扩大和生产技术的进步,进行补充修改;丰富标准制定主体,鼓励企业、科研机构、消费者共同参与政府部门对农产品冷链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在 《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增加农产品冷链安全的配套技术标准,如原农产品产地生产标准与规范、预冷与贮藏标准、加工、运输标准、销售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服务标准等,形成农产品冷链技术标准体系。
首先,完善政府工作机制,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成立农产品冷链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协卫生、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各司其职,在农产品安全风险的评估、农产品标准的制定、农产品流通加工以及消费等环节密切配合,加强沟通,避免推脱责任的情况出现。出现农产品冷链安全事故后,应由农产品冷链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分工合作,推进政府部门问责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建设,对各部门的监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
其次,根据当前社会存在的农产品冷链安全问题,加大行政部门对农产品在流通加工领域中的监管力度,借助冷链信息平台对农产品实施全面动态的监控,利用行政手段杜绝农产品 “断链”现象,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餐桌的全程冷链。
冷链安全技术的应用研究需要政府牵头,联合相关研究机构、高校和企业建立冷链人才培养机制、新技术引进和研发机制、旧技术淘汰机制等形成农产品冷链安全应用研究的长效机制体系。政府和企业通过建立有偿奖励或研发资助机制,鼓励高校培养农产品冷链安全的专门人才;建立与发达国家的技术交流平台,借鉴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推动我国农产品冷链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技术的升级改造;发挥农产品冷链安全的相关组织的行业作用,激励研究机构对冷冻设备、信息管理技术、质量安全追溯技术等进行攻关和研制。
[1] 王莹,马羡平,孙颖.中国食品冷链物流现状及发展策略[J].节能技术,2009,7(4):324-327.
[2] 孙红菊.农产品冷链物流浅析[J].物流技术,2009(3):158-159.
[3] 赵英霞.中国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对策探讨[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0(2):44-48.
[4] 谢翔燕,汪喜波,杨德勇.加强农产品、食品安全质量与监控体系建设[J].粮油仓储科技通讯,2005(3):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