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军 赵惠华
建设场地位于恢河岸边山前冲洪积黄土台地上。该工程建筑场地,地势为斜坡,地面标高为1 500 m~1 513 m(黄海高程系),地形坡度8%左右,地势上西高东低、南高北低。根据场地岩土工程资料,场地属于稳定场地,勘测深度内场地地基土为第四系冲洪积成因的黄土(粉土)、粉土、卵石。其中②-1层黄土(粉土)具有湿陷性,湿陷土层厚度为1.7 m~5.8 m,站址场地为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湿陷等级为Ⅱ级。为消除湿陷性,提高地基承载力,拟采用强夯法处理。选取回填区及围墙东北角处作为试夯场地,试夯区平面尺寸24 m×24 m。试夯能级为3 000 kN·m,锤重300 kN,落距10 m。夯点呈正方形分布,夯点间距4.24 m,采用隔排跳打的方法分两遍夯击,第一遍主夯点夯击次数为14击,第二遍副夯点夯击次数为10击;最后两击夯沉量不大于50 mm控制,同时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两遍强夯间隔时间暂按一周(7 d)考虑。起夯标高暂按-1.00 m(1 505.20 m)进行试夯。最末一遍夯击后,再以低能量(夯锤重100 kN,单点夯击能1 000 kN·m)对表层松土满夯2击,锤印搭接,不大于1/3D。
施工采用50 t履带式强夯机,夯锤重23.7 t,锤底直径250 cm,落距13.5 m,采用隔排跳打的方法分两遍夯击,第一遍主夯点夯击次数为10击~14击;最后两击沉降差3.5 cm~5 cm,平均4.30 cm;第二遍主夯点夯击次数为8击~13击;最后两击沉降差3 cm~5 cm,平均3.94 cm;最后采用1 000 kN·m能级搭接1/3锤底直径满夯2击。夯沉量详见表1。
表1 夯沉量标高测量记录 m
根据规范及设计单位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检测项目与数量见表2。室内试验项目为含水量、干密度、比重、孔隙比、塑限、液限、压缩系数、湿陷系数及测点位置等。
1)探井采用人工挖掘,井下观察并进行地层描述,人工坑壁采取Ⅰ级土样,探井深度为7 m(或到砂卵石层),从终夯面起,每隔1.0 m取一土样。2)室内土工试验按GB/T 50123-1999土工试验标准方法进行。试验项目为含水量、干密度、比重、孔隙比、塑限、液限、压缩性、湿陷性等。
表2 检测工作量表
1)依据GB 50025-200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附录J,JGJ 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附录A“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点”,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在满夯14 d后进行试验,采用直径d=1.00 m,厚30 mm的圆形钢板。荷载分级按设计要求压力值的2.2倍即330 kPa分10级,每级为33 kPa,实际按11级加载,荷载分级见表3。2)测读沉降的间隔时间及相对稳定标准见相关规范。3)卸载:卸荷分三级进行(7级、4级、0级),每卸一级,间隔30 min,读记回弹量,直至稳定。待卸完全部荷载后间隔3 h读记总回弹量。4)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处理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压力(p)与承压板沉降量(s)的p—s曲线形态确定。
表3 地基载荷试验加荷分级表
夯终面标高为1 504.64 m,最终夯沉量0.56 m。
4.1.1 湿陷性处理效果分析
由土工试验成果可知,试夯区场地地基土达到中密状态。夯终面以下2.50 m内的湿陷性消除;2.5 m以下地基土湿陷性未完全消除,处理后剩余湿陷量为100 mm。
4.1.2 夯后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分析
夯后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见“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统计表”,与夯前相比,土的干密度增加,孔隙比减小,压缩系数减小,压缩模量增大。
4.2.1 地基承载力
P1,P2,P3试验点在试验的过程中,随着荷载的逐级增加,压板的沉降量逐渐递增,在各级荷载的作用下沉降均能达到稳定标准。达到最大试验荷载330 kPa时,各试验点的最终沉降量分别为14.05 mm,10.21 mm,14.86 mm,压板下的地基土仅产生竖向位移,没有侧向挤出,压板周围未出现裂缝。各试验点的压力沉降曲线(p—s)均为平缓的曲线,没有出现陡降段的起始点,说明荷载达到最大值330 kPa时,压板下的土体仍处于弹塑性变形阶段,极限承载力均大于330 kPa。全部卸载后,P1,P2,P3试验点的残余沉降量分别为 9.06 mm,6.96 mm,9.94 mm,回弹率分别为35.5%,31.8%,33.1%。
p—s曲线上没有明显的比例界限,根据GB 50025-200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附录J“垫层、强夯和挤密等地基的静载荷试验要点”,当p—s曲线上的比例界限不明显时,可按压板沉降(s)与压板直径(d)之比及相对变形确定,但其值不应大于最大加载量的一半。本试验可取s/d=0.010(s=10 mm)所对应的压力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由P1,P2,P3试验点的p—s曲线内插可得s=10 mm对应的承载力值分别为279 kPa,327 kPa,284 kPa,均大于最大加载量的一半165 kPa。所以取P1,P2,P3试验点的承载力特征值均为165 kPa。三个试验点承载力特征值极差为零,小于平均值的30%,可取平均值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即fspk=165 kPa。强夯地基载荷试验结果见表4。
表4 强夯地基载荷试验结果汇总表
4.2.2 变形模量
土的变形模量根据p—s曲线的初始直线段,按均质各向同性半无限线弹性介质的弹性理论计算。根据GB 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第10.2.5条可知浅层平板荷载试验的变形模量E0(MPa)计算公式如下其中,I0为刚性承压板的形状系数,圆形承压板取0.785;μ为土的泊松比(粉土取0.35);d为承压板直径或边长,m;p为p—s曲线线性段的压力,kPa;s为与p对应的沉降,mm。根据上式可以计算出各试验点土体在s=0.01b对应荷载下的变形模量E0:P1试验点E01=19.22 MPa;P2 试验点 E02=22.52 MPa;P3 试验点 E03=19.56 MPa。
1)试夯区夯终面以下2.50 m内的湿陷性消除,2.5 m以下地基土湿陷性未完全消除,处理后剩余湿陷量为100 mm。2)试夯区强夯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spk=165 kPa,满足设计要求。3)试夯区强夯地基变形模量E0=10.72 MPa。
[1] GB 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S].
[2] JGJ 106-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S].
[3] GB 500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
[4] GB/T 50123-1999,土工试验标准方法[S].
[5] GB 50025-200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S].
[6] JGJ 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