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务内部监管 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2011-06-22 10:33张正喜
经济师 2011年6期
关键词:廉政建设内部控制高校

张正喜

摘 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高校经济活动日趋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高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任务也日趋繁重,因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漏洞引发的腐败现象也屡见不鲜,所以如何进一步发挥财务内部控制对高等教育的促进作用,既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源头措施。文章从高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入手进行分析,指出目前高校财务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不同角度提出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是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

关键词:高校 内部控制 廉政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6-100-02

近年来,高校财务职务犯罪案件屡屡发生,高校财务风险的严重化,高校“小金库”问题的暴露,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从目前查处的高校腐败现象的情况来看,由财务管理上引发的问题高居前列。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作为高校财务人员,笔者认为反腐倡廉工作除了要继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还应该着力完善财务内部监管制度,财务内部监管制度与反腐倡廉建设相辅相成,也是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如果单位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必将会直接酿成贪污、挪用、国有资产流失等腐败问题的发生。只有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真正发挥作用,才能真正切实堵塞腐败漏洞,防患于未然。

一、目前高校财务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务内部控制的意识淡薄。高校行政和学术权利界限模糊,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学术权利仅停留在提供建议和意见的层面,无真正的决策权力,其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难以体现,而高校的管理者作为高校经营管理的决策者,由于缺乏财务法律知识,对内部控制组织领导不力,造成高校财务内部控制松驰,往往处于发现问题后才解决的被动情况。另外,高校实行校长(院长)负责制,集行政和财权于一身,教职工只能按照上级的意图办事,在制度上缺乏对其的监督和制约。通过对近年来高校犯罪的分析看,校长和各处级干部是高校犯罪的主体,主要是他们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在财务内部控制认识淡薄的前提下部分人滥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一步步走向犯罪。

2.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高校缺乏专门适用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2001年财政部颁布的《财务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销售和收款》、《工程项目》、《对外投资》、《担保》等六项具体控制规范,这些规范绝大多数适用于企业方面,在国家没有专门适合高校管理财务内部控制的法律规范指导的情况下,高校进行投资、工程等业务时,只能参照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完全体现高校的自身特点。有些高校虽然建立了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但过于简单和条文化。有些高校把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当作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适用范围狭窄,实际操作性差,并未建立完整、系统、科学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正因为如此,许多高校贪污案表明,当上级给予犯罪者职权大于他们正常业务需要,或者缺乏对其权力的制约时,犯罪者就有了作案的机会。

3.高校监管乏力,流于形式,财务内部控制无法真正实现。目前高校内部监督部门主要有纪检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但纪检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是高校内部的部门,处于高校领导之下,工作人员的任免由领导说了算,工作人员往往只能是倾向于领导,缺乏独立性,作用难以发挥。有的单位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但落实明显不够到位。有的单位虽然已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设定财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监督,但由于单位内部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对查出的违法乱纪问题不好解决和处理,往往流于形式,收效甚微。其次,外部监督大多是事后监督,上级财政、税务、审计等业务管理和监督部门与高校单位会计之间,大多是部署工作、监督检查,对于出现的问题,或批评、或通报,处罚的力度也不够。有的单位屡查屡犯,甚至是明知故犯,效果不佳。没有真正的第三者参与,仅靠自我监督,零星的检查,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很难落实到位。

二、加强高校财务内部控制的相关措施

为规范高校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完善高校财务管理制度,提高高校财务内部监管水平,完善单位财务监管体系,此举既是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建设党风廉政长效机制的重要环节。

1.加强内部控制环境的建设,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监管氛围。首先,提高高校领导对财务内部监督的认识。《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单位内部监督的成败,取决于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认识、重视和信任程度。只有单位负责人重视,才能切实建立起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才能在会计监督过程中遇到内部或外部阻力时,给会计人员以足够的支持,才能自觉带头遵守会计监督,才能保证内部监督制度的顺利执行。因此,部门领导要以当前开展的学习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从思想上提高对加强财务监督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纠正其认识上的偏差,充分认识财务监督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联系,领导干部带头执行财经法规,并引导和带动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财经法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其次,以全体教职工为对象,开展以财经法规知识为重点的宣传活动,掀起学习普及财经法规知识的群众热潮。通过宣传,让广大教职工了解、掌握国家的财经方针、财务法规,做到知法、守法、执法,做到人人懂得财务法规,个个自觉遵守财经法规,营造群众监督、民主理财的良好氛围,增强每个人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

再次,以财务人员为主体,强化职业培训。作为财务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但自己不搞“近水楼台先得月”,而且要靠自己严谨的工作作风来带动和影响其他同志,努力做一个品质优良、纪律严明、作风严谨、一尘不染的监督者、执法者。通过自学、培训班、学习班、兄弟院校进修等多种途径,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和财政部门出台的新政策、新标准、新规定,熟悉法规。在廉洁奉公的基础上,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进一步监督并推动各项财务制度的落实。

2.部门协调统一,营造财务内部控制监督管理的整体合力。部门领导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改变“重会计核算、轻财务管理”的现状,进一步明确财务监督的职能,协调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建章立制,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强化内部审计和内部监督复核的制度,严肃财经纪律,通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形成既相互分离同时又相互牵制的管理流程,努力形成内外结合、分工合理、职责明晰、制约有效的财务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3.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增加预算的严肃性。预算管理是高校财务工作的核心问题,预算的作用在于对实际财务活动的指导。高校必须按照《高等高校财务制度》等文件要求,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牢固树立防范财务风险意识,建立健全涉及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学生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科研经费、培训和服务等收入、社会捐赠等)、支出预算、校级预算、预算调整的申请及批准等程序、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分析和内部报告、大型设备购置和實验室建设等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考评等配套的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项目、划清支出类别、完善支出定额标准,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确保预算一经正式确定,就直接成为全校经济工作的“指挥棒”,把组织收入、控制支出的权利和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切实提高预算的执行力,防止人为的因素造成预算的编制与执行脱节,避免领导越权批经费的现象,杜绝无预算、超预算资金的支出,从源头上确保高校的各项经济活动健康运行。

4.建立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是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保证。高校必须按照《会计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高等高校会计制度(试行)》等文件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涵盖校内涉及会计事项的各项会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收费、成本费用等方面的控制事項),切实做到“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确保账物相符、账款相符、财产和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降低办学成本。同时,注重提高网络信息科技手段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为高校会计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科技支撑。

5.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加强财务信息公开。高校应建立健全民主理财监督机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对与高校发展相联系的经济责任、年度预算、签订合同、基建、采购、收费、融资(如贷款)、投资(如合作办学)等重大财经工作事项,必须经过缜密、严格和科学的可行性风险性的论证程序。充分发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校代会等作用,对高校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对重大收支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本单位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分析、评价,听取群众意见,广泛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增加财务管理透明度,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健康运行。

6.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一方面,高校必须建立健全激励制度,对认真执行制度的单位给予必要的奖励;对认真执行制度的个人,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干部任用等工作中,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和惩戒制度,以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出多门、随意变通和应把关不把关,应监控不监控的违反制度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加强高校中层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任期内出现重大财务问题或未按规定程序审批而形成经济问题的干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能姑息养奸,带病上岗,使其在心灵深处敬畏制度,在思想上增强责任意识,行动上才能自觉遵守制度、执行制度。

7.加强校内监察和审计监督。高校内部监察、审计部门必须充分发挥“预防”功能,对校内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合同管理的过程,进行再管理、再监督,并把“管钱”和“管物”的干部和具体办事人员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把资金管理权利的行使过程作为监督的重点环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违规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免疫”功能,正确履行咨询和评价双重职能,积极查找、揭示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的对策、建议,同时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和适时公开审计结果,不断促进高校财务内部控制体系日臻完善,使其更具可操作性,真正形成遏制腐败的整体合力。

参考文献:

1.滕兴利.高等教育财务管理创新途径研究[J].会计之友,2011(4)

2.孔秀美.浅谈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加强财务监督[J].财经界,2009(10)

3.解晓勇.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监督工作的思考[J].消费导刊,2008(24)

(作者单位:甘肃联合大学 甘肃兰州 730000)(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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