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杰
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呈现四大新动向
●杨 杰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自从今年补贴政策和指导意见确定后,各地迅速落实,掀起了一股购买补贴农机的高潮。相比往年,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呈现出四个新动向。
农机购置补贴任务重,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仅靠一两个部门很难完成,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确保实施到位,取得最大成效。相比往年,今年各地党委、政府对补贴工作更加重视,农机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更加紧密。
山西省和安徽省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都是由省农机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召开,规格和层次体现出对补贴政策落实的高度重视。山西省副省长刘维佳在会议上提出了“政策透明、阳光操作”的要求,强调各级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警钟长鸣,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管好用好农机补贴资金,实施好国家的惠农政策,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他同时希望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形成合力,从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安徽省财政厅今年首次安排专门经费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
在湖南省举办的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政府及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的有关领导分别作了讲话,对补贴政策的重视可见一斑。内蒙古召开的全区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会议,邀请自治区党委纠风室、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和自治区财政厅的有关领导出席,显示出对操作好补贴政策的决心。
今年,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首次与各省(区、市)签订了补贴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为此,各地也细化责任,省(区、市)农机部门与市县农机部门层层签订补贴责任书,建立了以纪检监察机构为主体的农机购置补贴督察员制度。山东省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明确要求,层层签订《农机补贴实施工作责任书》,细化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
“农民朋友们,2011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经开始,为使您更好地了解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申请购买补贴机具,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这是山东省农机办在《大众日报》刊登的就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的开头语。这封信详细介绍了今年补贴政策的内容和操作程序及监管电话等,语言直白,让人一看就懂。
7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实践证明,加强宣传,让政策深入人心,是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通过加强宣传,既能让补贴操作公开透明,也方便社会各界监管,对促进补贴政策落实能起到积极作用。今年,各地加大宣传力度,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江苏省农机局和省财政厅将5月份作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月”,集中开展以“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知晓率、帮助购机者了解在政策执行中的权利和义务、推动农机补贴政策阳光操作”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对补贴政策、产品、操作环节等进行全方位的宣传。陕西省农机局联合省财政厅在《陕西日报》刊登《公开、公正廉洁、高效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专版,各地充分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周活动。
安徽省农机局印制《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知识手册》和农机购置补贴程序挂图及农机购置补贴警示教育教材,通过不同形式向社会免费发放。
各地在重视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大力度对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业务的培训。陕西省分别举办了市级操作人员和供货企业营销人员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培训班,培训市级信息管理人员40多人,企业补贴产品信息录入人员480人。江苏省组织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专题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参与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210多家企业的人员参加了培训。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在维护农民权益的制度设计上有较大改进。在补贴对象的确定环节,不再规定由基层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优先顺序的原则来确定,而是强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各地都要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并公示,防止出现内部操作、优亲厚友等现象。另一个变化是改补贴协议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直接用申请表替代补贴协议,以防止出现借与农民签署补贴协议之机,干涉农民自主选机购机的情况。
各地在规范操作的基础上,积极落实新的措施,采取各种方法,让补贴政策更加方便于民,受惠于民。
今年陕西省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文明服务,开展补贴政策落实农民满意、企业满意的“双满意”活动。在全国首开为期10天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公示活动,所有从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人员必须挂牌上岗服务。
湖北省在公布购机补贴目录时,详细列明了每款补贴产品的基本配置和核心参数,使补贴机具信息更加公开透明,让购机者在购机时心中有数,买得放心。
山西省向购机农民推出“信合通”借记卡,利用农民手中的“信合通”借记卡购买农机,山西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免费为定点经销商安装POS机。这样既保证了购机农民的资金安全,又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倒卖机具的现象发生。同时,山西省今年对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机具和实施牌证管理的机具继续实行累加补贴政策,但是在操作上进行了改革,即对享受累加补贴的机具,按照农业部规定,先享受国补资金,实施差价购机,一个作业季节后,经农机部门“见人见机”审查后,省财政部门将省级补贴资金直接打入“信合卡”,为购机农民兑现省级累加补贴。
湖南省实行农机和财政两部门联合审批制度,今年将财政部门监管程序前移,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管。取消过去执行的签订“补贴协议”的做法,实行县农机局和财政局联合签发“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湖南省今年还选择醴陵市、赫山区和宁远县开展资金结算层级下放试点,由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农机和财政部门等部门按照《湖南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层级下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把今年作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年,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大的气力,扎扎实实地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过程的监管。各省(区、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也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重心放到“立规矩、强监管、抓服务”上来,指导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切实转变部门职能和角色定位,认真当好“裁判员”“监督员”,坚决不当“运动员”,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正常市场交易行为的干预。相比往年,今年各地尤其重视对补贴产品经销商行为的规范和监管。
在补贴操作环节中,经销商是政策落实中重要一环,加强对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监管,对落实补贴政策有着积极的意义。今年,在各地加强对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的同时,经销商也主动“抱团”,倡议诚信经营。
山东省农机办公布了796家农机生产企业自行确定的10 668家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满足了补贴农户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购买自己喜爱的品牌、机种和型号的要求。全省共涉及1 760家经销商(去除重复部分),遍布全省所有农业县,农户可就近也可跨县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信赖的经销商购买补贴机具,受到广大农户和企业的欢迎。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经销行为,山东省农机办还制定了《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资格参考条件》,提高了补贴机具经销商门槛,对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供货及时、服务到位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
山西省增加了定点经销企业数量,经销企业由去年的140个增加到今年的163个,平均每县达到1.5个,进一步扩大了农民选择经销企业的范围,更便于农民购买机具,强化了农民购机自主权。
近日,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致信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公开信要求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增强自我约束意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利用国家的惠民政策进行买空卖空,杜绝以任何方式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严禁巧立名目向农机管理及推广部门提供服务费,严禁商业贿赂。公开信表示,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农机化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将进一步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环节的监督管理,对于不按规定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重违规违纪给国家和农户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农机补贴产品经销资格等处理,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令人欣慰的是,一些补贴产品经销商主动将自身纳入监管,通过发布倡议书等形式公开“自省”,倡导遵循市场机制,诚信经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田沃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等9家补贴专项供货企业首开先河,发出倡议自觉抵制行贿、受贿不正当行为的发生,自觉遵守政策规定和管理部门的要求,当好农机管理部门的助手。
(图片由陈彬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