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霞 王 涓
(北京市顺义区医院药剂科,北京 101300)
合理用药是指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使用药物[1],包括药物选择正确、剂量适当、给药途径适宜、联合用药合理。门诊处方点评是指对门诊处方的用药合理性进行评价,同时将评价结果以一定的方式反馈给处方者,并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的系列工作。这项工作对北京市顺义区医院处方管理、合理用药及药学服务水平的提升,起了重要的作用。笔者就北京市顺义区医院2010年度药物利用情况及处方进行点评和回顾性分析,谈谈自己的实践与体会。
选取北京市顺义区医院2010年全年门诊处方(北京市顺义区医院为电子处方),总计9164205,按每月一次随机抽取前一个月第二周的处方600份进行点评,样本覆盖门诊各科。
以《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版)中对处方的规定、《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和《北京市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暂行)中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应性进行点评,设计处方点评评价表,对所抽查处方逐一审查,登记处方基本指标及分类登记不合理处方。
北京市顺义区医院2010年随机抽取处方7200张,其中不合理处方188张,占抽取总数的2.61%,分类统计结果详见表1。
表1 不合理处方统计表
因北京市顺义区医院使用电子处方系统,因此在药品通用名、前记、后记、数量、规格、剂型等方面准确、规范。由表1可见,北京市顺义区医院不合理处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适应证不适宜:如临床诊断为糖尿病,处方用药为头孢克洛缓释片;临床诊断慢性支气管炎,处方用药为莫匹罗星软膏。②药物用法用量不合理:如阿洛西林钠按1d的总用量,采用1次/d滴注的用法,用药时间间隔太长。阿洛西林钠属于青霉素类为时间依赖性药物,其杀菌效果取决于血与组织中药物浓度超过所针对细胞的最低抑菌浓度的时间,此类抗生素一般3~4个半衰期给药1次,日用药总量宜分为3~4次给药[2]。③抗生素使用不合理:如盐酸莫西沙星片+甲硝唑或环酯红霉素片+奥硝唑联合应用治疗幽门螺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是人类最常见的慢性细菌感染之一,治疗幽门螺杆菌感染的药物必须采用标准剂量和疗程,不合理的用药不仅导致细菌耐药性,而且会造成肠道菌群失调或其他不良反应,《北京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指南》中推荐的治疗方案[3]:a.质子泵抑制剂+甲硝唑、克拉霉素、阿莫西林中任何两种;当甲硝唑耐药率≤40%时,首先考虑质子泵抑制剂+甲硝唑+克拉霉素或阿莫西林;当克拉霉素耐药率≤20%时,首先考虑质子泵抑制剂+克拉霉素+阿莫西林或质子泵抑制剂+克拉霉素+甲硝唑。b.铋制剂+甲硝唑、克拉霉素、阿莫西林中任何两种。④同类药物重复使用:如罗红霉素胶囊分散片联用克拉霉素分散片,二者均为大环内酯类药物联用不能产生协同作用;西替利嗪和依巴斯汀联用,二者均为抗阻胺类药物任意选用一种就可以达到治疗效果,不需要同时服用;金莲花胶囊与金莲清热颗粒联用,二者主要成分相似及作用相似属于重复用药。⑤配伍不适宜:如头孢呋辛+呋塞米,头孢菌素类有一定的肾毒性,主要经肾小球滤过和肾小管分泌排泄,合用其他对肾有损害的利尿剂时,更易积聚高浓度的头孢菌素而加重肾损害,应避免此类联合用药[4];乙酰半胱氨酸+头孢克洛缓释片,乙酰半胱氨酸可降低青霉素、头孢菌素、等的药效,不宜混用或并用[4]。⑥此外,还发现无特殊情况用药天数超过急三慢七、用药品种超过5种、待查用药超过3d等不合理处方。
对于上述出现的问题及如何更好地合理用药我有如下体会:①目前很多医院都采用电子处方,医师给患者开完药直接交费然后到药房取药,这一医疗程序本身就导致了处方的事后审核,给问题处方的纠正造成困难。所以合理用药软件系统的配置非常重要,利用信息自动化手段对处方进行审查可最大限度地减少用药错误。对医药专业人员提供用药指南、用药教育、不良反应报道、药物相互作用;对处方中可能存在的药物相互作用、药物过敏史、药物剂量和注射剂的体外配伍等潜在不合理用药进行及时性监测,并将监测信息提供给药师或医师,简便快捷、安全可靠。②各种用药管理制度的建立包括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处方点评实施细则、处方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对临床科室合理用药考评制度、血液制品的应用原则等。③领导的重视是关键,多部门的合作是保障,合理用药是一个医师医德医风和业务水平的体现,更是医院领导重视程度的反映。应成立以医务科、质控科、药剂科参加的合理用药管理小组,每月对处方质量进行考评。④提高药师的业务水平不断学习新的理论知识,加强临床药师的队伍。药师在做好临床药品供给、调配等常规服务的同时,还应加强药学专业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加强用药适宜性审查,为患者安全用药把好最后一道关[5]。
[1]吴永佩,颜青,李喜西.加强教育与干预 促进临床合理用药[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04,24(8):11-12.
[2]刘中兴.我院门诊处方不合理用药调查分析[J].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08,8(1):71.
[3]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S].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2007:128.
[4]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S].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200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242-474.
[5]邱季,范鲁雁.临床药师在医疗质量检查中的作用和地位[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07,27(5):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