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
垃圾回收也可以轻松有趣》
(2011年第22期)
本来我是赞同禁塑令的,看看那些被扔掉的塑料袋随处可见,你正走路时冷不防就可能有一个脏兮兮的塑料袋扑面而来,想种一棵树,也许先得挖出几个塑料袋,城市大街乡间地头,还有家庭中角角落落,塑料袋无处不在,叫人看着实在不舒服,“禁塑”看上去很有必要。
不过,这事也可以换个角度想。现在塑料袋占了垃圾中的很大一部分,因为基本上没人回收塑料袋。我前一段曾经从报纸上看到一条新闻,英国环境署一项新研究发现,同可重复使用的塑料或棉袋以及一次性纸袋相比,那些薄薄的塑料袋的碳足迹更小。使用一个棉袋131次以上,其碳足迹才能降至和一个普通塑料袋一样低。这显然意味着,“限塑”未必是最佳的绿色主张。
我想,解决塑料袋泛滥这个问题,能不能考虑塑料袋回收再利用呢?如果对塑料袋所含物质进行技术处理,使之成为一种可利用资源,难道不是更值得考虑?全国生产的塑料袋哪怕能够回收一半,也一种巨大的资源了,同时也将是一笔巨额的财富。这或许比推行“限塑令”更能让我们更快地走进绿色生活。
政府不妨鼓励科研人员以创新精神,研究塑料袋回收再利用技术,化废为宝,化塑料袋垃圾为塑料再生资源。同时,这也减少很大一部分垃圾,降低垃圾处理的成本。
河南唐河县 白 冉
《醉驾入刑:
从立法争议到执法争论》
(2011年第21期)
有人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寂寂无名的司机,还是名声显赫的音乐人,都将因为醉驾而接受刑罚,这样才能彰显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对潜在的酒驾者予以震慑。我想最好加上一句“大权在握的官员醉驾也同样要接受刑罚”。
醉驾简直就像一种流行病,尤其相当多的基层政府官员以及其他容易享受特权的人似乎比较容易感染。比如说,我们这里一些乡镇官员常常晚上喝酒后,开着公车回县城里的家。有一次,我一个亲戚被喝醉的某乡镇官员开车撞伤。我到交警队询问处理情况时,听到有个交警牢骚,晚上出警很多次都是为乡镇官员惹的祸,而且一出事,就托关系说情,常常让交警很被动。我还听说,某乡副书记晚上醉驾肇事,却找乡政府的临时司机“顶包”。虽然现在交警经常查醉驾,但乡镇官员们并不在乎,因为都能找到“关系”。当然,地方炙手可热的某些可以跟官员一样享受特权的人物,醉驾被交警碰到时,也都可以找到能解套的关系。
其实我自己的见闻也不断在媒体的报道中得到印证,公开报道的官员醉驾肇事新闻就数不过来了,没有被报道的,也许是“私了”,也许是受害者太软弱,也许是被隐瞒了,这在当下都不会让人感到奇怪。当然,我相信也有得到处理而不被人关注的。
我不能不担心,当小地方的交警查到当地官员等特权人物酒后驾车,会不会手下留情?除非交警把每一个醉驾的信息予以公开,否则就无法消除我对彰显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对潜在的酒驾者予以震慑这一点的疑虑。其实我想,如果公开官员醉驾,并予以刑罚,给公务员提个醒,多加一点压力,醉驾事故也许会大大减少。
但愿交警们都像那个敢给领导的特权车也开罚单的女交警一样,不会拿出张副院长的话做护身符,替醉驾的权贵们解围。河南唐河县 马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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