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房地产律师需审时度势

2011-05-30 10:48刘晓蓝
新民周刊 2011年45期
关键词:中建新民事务所

刘晓蓝

未来的房地产法律服务,除了传统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买卖等方面以外,将呈现出两种趋势:一是与金融相关的房地产法律业务越来越多,比如REITs、房地产企业的上市和发债、资产证券化等,二是新兴产业和传统房地產业相结合而产生的新型法律业务,比如网上售房、融入环保节能等概念的生态城建设、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等。

为促进上海地区律师事务所在不动产领域的发展,提高不动产法律服务的整体水平,由新民周刊主办,新浪乐居、上海法治报、财富堂协办的“2010年度上海十佳不动产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不久前揭晓, 除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荣膺“资深贡献奖”,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荣膺“最快进步奖”外,上海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荣膺的“综合实力奖”,格外引起舆论关注,日前,就业界关注的一些问题,笔者采访了上海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平。

新民周刊:朱律师你好,首先恭喜贵所获得这次上海十佳不动产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奖。据我所知,这是个不寻常的奖项,通常意味着贵所各方面的指标比如利税绩效、管理能力、团队建设、社会公信等都达到了平衡发展、社会认同的程度,此刻我们很想知道你的感受。

朱平:我想先说说感受:那就是“半喜半忧”,喜的是,中建中汇所能够获得上海十佳不动产律师事务所称号,并且荣幸地评上综合实力奖,是我们全体合伙人多年来一致努力的成果,是全所160多名员工多年含辛茹苦的共同荣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社会是公正的;说到“忧”,我觉得我们应该“居安思危”,要有忧患意识,荣誉是动力,也是压力,保持荣誉,往往比得到荣誉更难。

新民周刊:“中建中汇”,业界知道你们的不少,你能简单地给周刊读者介绍一下吗?

朱平:呵呵,我们的名称稍稍长了点……上海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是2010年由“中建所”和“中汇所”合并后成立的,原中建和中汇都是沪上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有着十几年丰富的房地产法律服务经验,曾获得过很多荣誉,例如上海十佳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文明单位等,合并后无疑是强强联手了,无论是在法律业务领域还是学术研究领域,互补的优势,使彼此都上了更高的台阶。比如硬件的优势,我们拥有独立的逾30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在北京、南京和武汉设有分所,在重庆设有联络处。现在的合伙人有30多个,律师近百名。再比如管理的优势,除了拥有资深合伙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我们还下设了五个专门机构,分为业务促进中心、市场发展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分所管理中心、风险控制部,各个机构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撑起了我们全国的业务。

这么多年来,我们全体合伙人一直在通过自身不懈的追求和努力,立志把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建设成为中国一流的房地产、金融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打造百年老所。

新民周刊:贵所怎么看待自己的社会影响力?

朱平:律师行业是不允许在社会上直接做广告的,所以要谈事务所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更多还是由这个事务所的实力决定的,包括诉讼业务和非诉业务方面的实力。而诉讼业务和非诉业务,都需要理论力量作为支撑。一般的小的事务所如果要在做好业务的同时,也进行相应的研究工作,可能就比较困难。而我们所在多年以前,就已经很注意这个问题,成立了法律研究中心,做了大量的法律研究和理论储备工作,以此来强化我们的业务能力,同时逐步提升事务所的社会影响力和扩大社会知名度。

多年以前我们就和西南政法大学、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共同创立了《中国房地产法律实务研究论坛》,开设了《中国房地产法律实务研究论坛》网站;出版和发行了《不动产法研究》这一专业法律书籍,每年出一卷,到今年已经出了六卷了,这本书在每年浩如烟海的法律图书销售中,排名前40位。

除了大型的法律专刊外,我们每季度还出版书面的事务所刊物《中建中汇法眼》和电子刊物《中建中汇法讯》,以此来提升事务所律师的理论水平,并以此保持与客户的及时沟通。

作为一个大型的具有代表性的律师事务所,我们还积极思索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并有相应的担当。今年我们和华东政法大学联合发起成立了“法制新闻研究中心”,该中心集合了当今沪上最资深的教授、律师和记者,共同研究和探讨当代社会最具争议的法制新闻问题,力求通过对法制新闻事件的深刻解剖和分析,探索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正确路径和高效方法,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创建一个鼓与呼的平台。

为了扩展房地产法律服务内容,我们还对相关的其他法律领域进行研究。今年8月份,在上海市相关政府机构的组织下,我们发起承办了《外滩金融法律论坛》,吸引了众多世界和中国一流的金融机构代表、国内外媒体和法律人士参加。这次活动很成功,有众多的知名媒体进行了广泛的报道。

新民周刊:最近房价的震荡有目共睹,不少新、旧楼盘出现了直接的或变相的降价,很多人认为房地产行业已经开始走向萧条和没落了,你们作为不动产律师事务所的“十佳”,如何预判不动产法律服务的发展方向呢?

朱平:首先,我不同意“房地产行业已经走向萧条和没落”这一说法。

我认为,从社会学角度看,房地产行业永远不会没落,因为它是和人类生存息息相关的一个产业,俗话说“衣食住行”,住,就是房地产,所以房地产行业永远不存在没落这一说法,只是房地产行业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表现出不同的增长点而已。尤其在当下的中国,城市化还将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房地产行业仍将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房地产法律服务也一样,过去的房地产法律服务比较注重房屋买卖方面的法律问题,现在可能更多地将关注点侧重于房地产企业的兼并收购或者是融资。不同的发展阶段,房地产行业对律师的服务需求也不一样,好的房地产律师就应该审时度势,及时发现法律服务的新增长点,抢占市场的潮头和高地。

未来的房地产法律服务,除了传统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买卖等方面以外,将呈现出两种趋势,一是与金融相关的房地产法律业务越来越多,比如REITs、房地产企业的上市和发债、资产证券化等,二是新兴产业和传统房地产业相结合而产生的新型法律业务,比如网上售房、融入环保节能等概念的生态城建设、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等。房地产律师没有没落,只要不断创新,跟上时代的发展,我相信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就能一直保持自己在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的优势力量。

前不久我们所和虹桥商务委员会签订了《大虹桥商务区法律服务协议》,大虹桥商务区发展目标是金融商业中心,这个金融商业中心的建设就涉及到很多与不动产相关的法律事项,比如土地整理和招拍挂、商业出售和招租、社会融资等。大虹桥商务区的领导拥有极其宽广的视野和极强的专业能力,在大虹桥建设过程中,他们引入很多新的开发模式,新的建设理念,这就需要我们的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也能积极创新,不断探索,跟上时代的需求。

新民周刊:中建中汇所未来发展的构想是怎样的?

朱平:我们将把中建中汇所建设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在业内具有很强影响力的一流律师事务所,我们要做中国一流的房地产金融专业律师事务所。

当然这个目标需要我们长期不懈的努力。一方面我们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在专业上成为佼佼者,不论从专业高度、执业能力、服务模式上,我们都希望成为行业内的领军人。另一方面,在保证自身不断发展的前提下,我们要担当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推动中国的法制建设,倡导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保障社会的民生和公民的权益。

新民周刊:朱律师,你刚才提到“做中国一流的房地产金融专业律师事务所”,这是否意味着,贵所还将拓展新的法律服务领域?

朱平:是的,除了继续在房地产领域发挥自身的优势外,我们合伙人在2011年的工作计划中还将把金融领域法律服务作为一个重要的建设目标。为此我们从今年开始已经做了一些铺垫工作,主要在保险、信托、基金方面进行了比较大的投入,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尤其是基金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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