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匡
我的父母1950年就到了香港,所以我知道自己最终也要到香港来。1957年6月,我到了上海。那时正是鸣放最火热的时候,也是环境宽松的时候。7月份,反右就开始了。当时上海莫名其妙地聚集了各地的年轻人,大家在一起商量怎么办,忽然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我有办法把你们带到香港去,相信我的就参加,费用只能用港币支付。”然后我们约定时间在北火车站集合。
到了香港,他问我家在哪里,要把我送过去。我记得特别清楚,那一天下著大雨,我们一起躲在楼底下避雨,等雨小一点就冒雨去了我的父母家。妈妈一开门看到我,吓了一大跳。从上海到香港,他只收了我150港币,还帮我拿到了香港的身份证。这是我这辈子花得最值的150港币。
当时从各地来香港的年轻人非常多,我们当时联系到的就过千了。这种联络一直维持了20年之久。这些人后来有的成了大学的校长,有的成了著名的教授,有的成了很出名的出版商,因为大家各自都很忙,也就很少联系了。我喜欢看书,那时我跟他们说香港报纸上的那些小说我也会写,他们都不相信。结果我花了一个下午,写了一篇一万字的小说,投到《工商日报》。我是7月份到香港的,9月份写了那篇小说,10月份就被发表了。前年我回来的时候,香港的记者真是本事大,竟然把那篇小说找了出来。我自己再看:哇,这样规规矩矩的文章竟然也能写得出来。当时文章登出来后,通知我去拿稿费,我以为只有十块八块的,结果给了我90块钱。报馆的人跟我讲:“你的文章有一万字,但是我们删改了一些,剩下9000字,1000字10块钱,满意不满意?”我当然满意极了,问他们这样的文章还要不要,他们说需要的,让我继续写。我这才觉得原来写东西也可以作为谋生的手段。写一篇那样的文章,太容易了!
写到后来,我经常给一家叫《真报》的报馆写稿,结果《真报》的社长找到我说:“你不如来我们报馆帮忙好了。”我说:“好啊,反正我没有事情做。”那时候的报馆很简单,总共五六个人,一个社长,一个采访部主任,旁边就是字房。我问社长:“我做什么?”他说:“什么都干,叫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好了。”比如说采访部主任要一杯咖啡,我就跑下去给他买;字房里说副刊少300字的影评,我马上就要写300字的影评,尽管电影连看都没看过;甚至社长出去应酬,要600字的社论,我也要马上写600字的社论。
当时台湾有个叫司马翎的很出名的作家,在《真报》上连载武侠小说,写着写着,稿子不来了。我就跟社长说:“这种小说,老实讲我写出来比他的好。”社长不相信,我就说:“先续下去再说,因为他的稿子可能会来的。”续了两个星期,不仅没有人看出来,而且读者的反应好得不得了。后来司马翎来了,大发脾气:“谁敢续我的小说?”我说:“谁敢啊?我敢。”司马翎和我同年,那年他二十来岁。他看了我续的内容,笑着跟我说:“续得很不错。”我说:“岂止很不错,简直写得比你好!”司马翎气得要死。
后来他不写了,社长说干脆你开一篇新的好了。我就开始写,1000字3块钱,一天2000字。简直太好了!你想想那是多么容易的事,半个小时都不用就可以写2000字!
这篇小说发出来之后,一个月内有四家报馆找到我,要我给他们写武侠小说。金庸差不多就是在这一年的年底找到我,让我给《明报》写。他给我1000字10块钱,每天写2100字。到了月底,我拿到630块钱的稿费。这是我第一次拿到一张五百面额的钞票。我和老婆拿着那张大钞笑了半天,商量着怎么办。当时在香港,我和我老婆两个人去饭店,五块钱可以要三个菜一个汤,白饭可以随便吃;去看电影,一张票一块五,我们两个人只要三块钱。一般人一个月如果拿到四五百的话,就是很高的工资了。那是在1960年,金庸的报纸是1959年创办的。
(长宏摘自重庆出版社《穿越美与不美》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