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号同学
我们都在等待着同一个问题的答案,可是我们谁都没有先说出来,直到青春终于被悲伤这首歌打发走远了。
我的叛逆期来得十分晚。
每个人都有一个叛逆的时期。
当初中的女生们忙着谈恋爱与打扮逃课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好学生,乖乖地坐在课室里翻书写字。老师说的每一个字都被我奉为真理。但可惜,我的愚笨让我始终没有得到老师的疼爱与喜欢。
那个时候的我梳着长长的土得掉渣的麻花辫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偶尔因为晚起而迟到也没有人发现但我还是惴惴不安了一整天就怕老师找我谈话。我总是把漫画书藏在书包里,下课时分低着头偷偷摸摸地看,这样的习惯让我在走路时总是挺不直脊梁。
那个时候我也没有朋友,没有人愿意和我做朋友,我已经无数次听到有女生在我的背后说,她阴森森的。就像巫婆一样可怕。很多时候我都会听到她们压低却刻意让我听见的这些难听的话,但是我从来都不会回过头去为自己辩驳或者与她们争吵。
我不敢。
那个时候的我还年轻,我固执地认为抽烟喝酒是不好的行为,却从来都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也会做这些我一直鄙视厌恶的事。
我兵荒马乱的叛逆期直到初三才到来,至今我仍旧认为那是一面小镜子引发的血案。
那一天还是枯燥无聊的数学课,在上课前老师照旧会絮絮叨叨地对我们讲着初三的重要性,要如何如何。午后暖暖的阳光照在课室里,我坐在最后一排强撑着听课,有一道强烈的光朝我的眼睛照了过来,我突然就窜了起来,椅子和桌子发出巨大的声响,惊动了讲课的老师和昏昏欲睡的同学。
而罪魁祸首已经收好了小镜子,做认真听课状。
我磕磕巴巴地解释,可最后还是被老师赶出了教室罚站。我想,报复的种子或许就在那个时候埋下的。
我站在走廊上晒着太阳,教室里时不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有女生或男生捏着切碎的小橡皮和揉成一条的字条朝我扔来,可是那个总是说我愚笨的老师一直没有发现。
隔壁教室的门口站在一个打着瞌睡摇摇晃晃的男生,或许是我不停地用脚蹭着地上的粉笔发出的声响惊扰了他,他忽然抬起头来看我,笑了,对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
那是我和范思哲的第一次见面,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范思哲在他们的班级里特别有名,更不知道有个叫范思哲的世界品牌。
我记得那一天的范思哲不顾教室里的老师和同学,像个小痞子一样一摇三摆地朝我走来。把手搭在我的肩上,认真地对我说:“小麻花,我们逃课吧!哥哥带你去玩。”他没有问我叫什么名字,自作主张地帮我起了绰号,十分嚣张地自誉为我的哥哥,还企图煽动我,“老师们都不理解你,这么冷的天气还让人出来罚站,要是感冒了怎么办?我带你去玩!”
他说话的时候呵出了白色的雾气,眼睛狡黠地微微眯起,我的心脏突然就扑通乱跳了起来。
教室外远比教室内暖和,可我突然就觉得委屈,我什么事也没有做我战战兢兢地学习却还被赶出了教室,我为什么不干脆逃课呢?
于是,范思哲带领我第一次逃课了。
原来流星曾经划过我的天空。
范思哲有一辆重型机车,蓝色的,很丑。可是他觉得很拉风,他把机车放在了小卖部的附近。我站在校门口看着他一只手夹着烟,一只手推着机车朝我走来,他对我叹气:“天气这么冷,连车都罢工了。”
我终究还是没有和范思哲一起去他所谓的游车河,在这个寒冷的冬日里我和我并不熟悉的范思哲推着他的蓝色重型机车走了很长很长的路才找到了维修点,我穿着厚厚的大红色的棉衣跟在他的后面,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聊着天,一点都没有嫌弃我穿得土气。
他的车已经很旧了,据修车的老师傅说,是电机坏了,要多一点钱。范思哲在包里翻了许久翻出了几十块钱后和我面面相觑,他挠挠头对我说:“小麻花,你可以借我一点钱吗?”
我吸了吸鼻子,还没有说话,他便焦急地向我解释:“我身上钱不够,我如果现在回家要钱肯定会被我爸抽死的,但是我真的不想‘威武这么快就回老家……”来的路上他已经告诉了我,“威武”是他给他的机车起的名字。我看着他骄傲的表情很想笑,可是又找不到到底是哪里好笑。
他自顾自絮絮叨叨地说着,修车的师傅边把车子蓝色的外壳拆下边叹气,范思哲显得更加紧张了。看着我在书包里不停地翻找着,范思哲突然叹了口气,对我抱歉:“不用了,你怎么可能有钱,你一个初中生身上有多少钱,算了小麻花,我送你回家吧,再晚该搭不到车了……”
我终于在书包里翻出了要交学杂费的那两百块钱,我把钱放在他手中,他瞪大了眼睛诧异地看着我,不知是因为冷还是因为激动,他说话有些哆哆嗦嗦,他说:“小麻花,你放心,一有钱我会马上还你的!”
冬天暮色降临得特别快,穿得笨重的我被范思哲慢慢地推着往公交车站走去,他像叮嘱小孩子一样叮嘱着我一定要小心,在公交车上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云云,我迷迷糊糊地被他送上车,他大声地对我挥着手说“明天见”。
我涨红了脸站在车尾,看着范思哲高高瘦瘦的身影慢慢地融入了暮色中,我第一次感觉到原来逃课也可以如此美妙。
我还没有回到家,老师的电话却已经打回了家,我因为逃课的事受到了父母严厉的批评,可是我一点都不感觉到沮丧,更没有将我的盟友范思哲供出来,我甚至撒了谎,说我要交书杂费的两百块钱掉了,又从父母的手中骗到了两百块。
我一直都很乖,没有谁会怀疑我。
这是一条没有尽头的河流。
有人说,越是安静的人爆发起来更是令人惶恐。
我想我便是这样的人。
就只是为了范思哲的一句“明天见”。
谁都没有想到一个平时安静得就像哑巴的女生会在课堂上和老师争吵,会大声地说着老师的不是,会在班上响亮地发表不喜欢这个班级沉闷压抑的言论。他们肯定都觉得我疯了,坐在前排的女孩子频频回过头来看我,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怪物一般。可是我仍旧没有感觉到后悔,当我第四次被老师叫到走廊上罚站吹着猎猎的北风时我仍旧没有觉得难堪,我左顾右盼地朝隔壁班望去,可是再也没有看到一个叫范思哲的打着瞌睡的身影。
我一直不是聪明的人,我不知道除了主观世界,更重要的是客观存在。直到一个星期之后我才晓得范思哲并不会像我一样傻乎乎地被罚站,我终于鼓起了勇气走向了范思哲所在的班级,可是他们班里的女生告诉我:“哦,范思哲没有再来上课了。”
我站在走廊里,风夹着雪朝我袭来,我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寒冷。有素来与我不和的女生用力地撞了我的肩膀,我像被神魔附身了一样扑过去和她厮打了起来。发泄了心中的不满后的代价是,我被喊到了教务处,老师叫来了我的父母,以及我的耳朵破了一大块。
那个寒冷的冬天,我从教务处出来后并没有和父母回家,而是蹲在了墙角大声地鬼哭狼嚎。发泄完之后我去了校门口卖饰品的那家小店,我对老板娘说,我要打耳洞,左边两个,右边不要。
我看多了琼瑶剧和言情小说,我矫情地要给自己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初恋留下一个纪念,于是我忍着疼痛打了两个耳洞。可悲的是,我的那两个耳洞因为饰品店劣质的
耳钉而腐烂,整整疼了我一个月才慢慢地好了起来。
一个月的时间可以改变多少7一个月后,我已经可以戴着那个时候很流行的长长的流苏耳环,穿着有破洞的牛仔裤坐在另一个男生的机车后面跟着他们飙车了,我也已经学会了抽烟,虽然我一直不明白那呛人的香烟到底有什么好。
我一直没有再遇见范思哲,可我一直没有忘记他,虽然我们仅仅见过一次面。
我多次幻想过我和范思哲再次见面的场景:我坐在我帅气的男朋友的机车后面在路上与他偶遇,他不可置信地看着我,而我大声地告诉我的男朋友:喏,这个男生曾经借过我两百块钱。
我想我一直忘不了范思哲,肯定是因为这两百块钱,它让我整整惦念了他三年。我已经渐渐记不得范思哲的模样,可是我仍旧会梦见他,他在北风中对我笑得十分好看,他说小麻花,我们明天见。
而我们再次相遇是在八百多个明天之后,我已经拆掉了我的麻花辫,我把头发烫成了时下很流行的大波浪,丝毫不介意它让我看起来整整老了十岁。我已经不再是当初懵懂的小女生,我没有考上高中去了龙蛇混杂的职高,交了不少男朋友,可最终还是无疾而终。
再次遇见范思哲的时候,我刚和我的第六任男朋友分手,他开着机车呼呼地远去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原地站着,我没有哭,而是找了离我最近的地铁站,认真地思索着明天我是不是要逃课一天以祭奠我刚逝去的爱情。
我夹着烟在人潮拥挤的地铁站慢慢地走着,有人在地铁站卖唱,唱着孙燕姿的《遇见》。那是一个声音沙哑的男生,我微微抬起头看他,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是我的错觉。
我惦念了那么多个日夜的范思哲就站在离我十米来远的地方,背着吉他像这个城市里许许多多的卖唱者一样沉浸在自己的歌声中。
烟雾弥漫,范思哲的那张脸不甚清晰,我却知道我哭了。
我发了一场可怕的高烧。
喜欢一个两年多都没有见面的人是一件十分不可思议的事情,而喜欢一个仅仅见过一次面的人两年多更是一件诡异的事情。
重遇范思哲,我就知道,我还是喜欢他的。可是我没有朝他靠近,我就那样站在那里抽完了一整包红双喜,看着范思哲懒懒地靠在墙上,听着他从孙燕姿唱到了黄耀明再唱到了郑智化。
抽完了最后一根烟,地铁已经停运了,我看着他低着头收拾着东西,我没有上前去和他搭话,而是转身沿着长长的公路一步一步朝学校走去。风很大,简直都要把我的眼泪都吹出来了。
这个晚上我翻了围墙才进了学校,在翻宿舍楼的大门的时候,我的新围巾被钩出了一个洞。在这个万事都不顺利的夜晚,我没有失眠,而是睡得深沉,我疲于思考,索性不想去思考了。
接下来的很多个夜晚,我都会去地铁站的第三个出口通道里听歌。范思哲唱得很好,可是给他钱的人少之又少,我用了两根棒棒糖让一个小萝莉帮我把一个星期的饭钱放在了范思哲的吉他盒里,看着他微微低着头对她说谢谢,我始终没有勇气走上前。
我总是坐最后一班地铁离开,我怕与范思哲相遇时太过尴尬,却从来都没有想到他也许已经忘记了我这个事情。
我整整逃掉了一个月的晚自修,整整一个月没有答应男生的邀约,直到有一天,那个想成为我新男友的男生跟踪着我,指着范思哲笑:“原来你喜欢这个瘸子呀?”
“瘸子?”我不解,“什么瘸子?”
“你还不知道,他是个瘸子呀。”他的声音不大,却像一道雷狠狠地把我劈成了两半。我不可置信地盯着靠着墙的范思哲,直到地铁站的人全都散光了也没有移开目光,就那样看着范思哲蹲下身子收拾东西,然后一瘸一拐地背着吉他,慢慢地走远。
我大声喊了他的名字,他慢慢地转过身来。他微微蹙眉,明显认不出我是谁。
我把我的大波浪编成了麻花辫,我说你还记得我吗?我是你的初中校友,你那个时候叫我小麻花。
他摇摇头对我说,我不记得了,很多事情我都不记得了。
十七岁的范思哲并没有十五岁时那么开朗,他就像一个被时光洗涤了多年的老人一样,弓着背安静地看着我,他说:“我真的不记得你了,一点都不记得了。”
他说完就走了,而我慢慢地蹲下了身子,捂住了嘴巴,哭了出来。
世界上最难过的事情并不是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而是你自以为是地喜欢着一个人,他却淡然地告诉你,他一点都不记得你了。
年轻时总是妄图抵抗命运。
我陷入了焦虑。
许多天以来我都吃不好睡不好,范思哲的影子满满地占据在我的脑子里。我在学校的论坛发表了一个帖子:如果你喜欢的男生变成了瘸子,你还会继续喜欢着吗?
话题一下子就引起了轰动,回复五花八门。在这个荷尔蒙分泌过剩的青春期里,爱情总是打败了所有的难题,他们给了我统一的答案:无论对方变成怎么样,只要你喜欢他,就勇敢地冲上去吧。
于是,我又出现在了范思哲的前面。我把我的头发都编成了麻花辫,向同学借了一件很土气的红色棉衣。傻乎乎地站在他的面前,我认真地告诉他:“我一直喜欢你,整整两年了。”
此时的范思哲没有像两年前那样活泼和神勇,他甚至连头也没有抬,手还在拨弄着琴弦:“我连初中都没有毕业,我没有家,我只是一个卖唱的瘸子,这样的我你还喜欢吗?”
我突然就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我的勇气在这一瞬间突然灰飞烟灭,我听着不成章的音乐,问:“你,你的脚是怎么回事?”
他终于抬起头来看我,可是那目光像针一样,令我突然觉得难堪起来。他用冷冰冰的眼神看着我,然后用同样冷冰冰的语调回答我的话,云淡风轻:“车子坏了没有钱大修,然后我就开着它走了,结果出事了,后来就成了瘸子。”
我突然就想起了两年前,话语突然就尖锐了起来:“为什么会没有钱,没有人帮你吗?”
他冷笑:“哼,我一个穷学生有多少钱,我父亲自己都没有钱花,谁来帮我?”
他没有再说下去,低下头兀自拨弄着琴弦,轻轻地唱着一首歌,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歌曲,他的声音却让我莫名地感到悲伤起来。我就那样站在他身边安静地听着他唱歌,他也没有驱赶我,就当我是透明的一般。
故事的脉络已经逐渐清晰起来,范思哲的面孔慢慢和两年前那张盈盈笑脸重叠起来,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
我侥幸地想着,我终于又遇见了你,真好。
我像个初恋的小女孩一样,每天晚上都来听范思哲唱歌,地铁站里人来人往,几个出口加起来光卖唱的就有十来个,他唱的并不是最好听的那一个,所以没有得到多少钱,可是我仍旧每天晚上都守在他的身边。
他先是驱赶我,再后来便成了无可奈何,任由我站在他身边替他遮挡一下冷风。再后来,范思哲终于和我聊上了。
有一天,他问我:“大波浪,你不用上课吗?”
范思哲似乎总是用发型来认人的,他没有问我的名字,直接就给我起了这个难听的绰号,可是我一点都不反感,反而乐呵呵地回答他:“要啊,可是我要想来听你唱歌,所以我就逃课了。”我说得理直气壮,耳环上长长的流苏叮叮当当地响着,我看到他又蹙眉了。
那个晚上,他不再和我说一句话。
而第二天晚上,范思哲就消失在了地铁站的三号出口。
我不停地在地铁站里转悠,找遍了所有的出口,可是都没有看到站姿并不端正地靠着墙懒懒散散地唱歌的范思哲。
我从来没有这么慌张过,在两个小时后,我坐在范思哲平时站的那个位置,靠着墙,小声地呜咽了起来。
我说不清那是什么样的感觉,只觉得心里空了一大块,就像两年前一样。
我哭了好久,找不到可以发泄的办法,我就把拳头往墙上挥,我并没有感觉到疼痛,因为一只手拉住了我。
我回过头,范思哲对我笑得十分无奈。
请你为我的青春唱首歌。
我和范思哲在一起了,这让许多人都感觉到不可思议。我在职高的朋友拉着我的手问我:“你这是疯了吗?要玩也不是这样玩的!”
可是我一点也不介意他们看我时异样的眼光。
范思哲已经没有和家人住在一起了,他在外面租了一个小小的地下室,他就生活在那个阴暗的小角落里。他同我说起,他在十六岁之后就没有和父亲住在一起了,父母离婚后,父亲沉迷在酒精里,他当初出了车祸后压断了腿,他扔给他一千块钱让他自生自灭,于是他就走了,搬了出来。
范思哲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点悲伤都没有流露出来,他摸了摸吉他对我说,其实他一点也不喜欢音乐,他学吉他他卖唱不过是因为他找不到别的生存方式,一个未成年的瘸子,在这个大城市里能如何?
他说起“瘸子”这两个字时带着淡淡的嘲讽,我从他背后抱住了他,把脸贴在了他的后背,我说范思哲,我喜欢你,我不介意你这样。我抱着他的手有些颤抖,他微微地叹气,声音闷闷地从胸腔顺着骨骼传来。
我就这样和范思哲一起拥抱着相互取暖度过了这个冬天。当夏天到来的时候,我从职高毕了业,然后我也失业了。范思哲在地铁站卖唱,他仅仅能赚够自己的生活费,偶尔他还会因为拖欠三百块钱的房租忍受房东的谩骂。
从职高毕业之后,我回了家一趟,父母听说我和范思哲在一起之后拿着扫把把我赶了出来。其实叛逆了这些年,我早已经无数次被驱逐出境,这一次我自己打包了大包小包敲开了范思哲地下室的门,他穿着白衬衫汗流浃背地给我开门,诧异地看着我。
我说范思哲,我从此就和你一起生活了。
我把大波浪都剪掉了,短短的头发衬得我的脸特别圆,于是范思哲便给我起名:小圆脸。
有情不能饮水饱,范思哲白天去乐器店里打短工,晚上出去卖唱。我则是每天拿着报纸出去找工作,可是谁也不要我这个还差两个月才满十八岁的职高毕业生。
现在大学生满街都是,你职高毕业的出来能如何。我坐在范思哲的吉他盒旁边,看着里面零散的钱对着他叹气:“这样下去,我们会饿死吧!”
他此时在唱着陈小春的歌“神啊,救救我吧”,他就像三年前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样,笑得十分开怀。
这是我重遇范思哲的这些年里,他真正地对我笑。我悄悄地背过身子,偷偷地抹掉眼角的眼泪。
夜晚我和范思哲睡在阴暗的地下室里,台风来了,外面下着大雨。他躺在铺着凉席的地板上翻来覆去,没有睡着。我睡在床上屏住了呼吸,借着月光我看见他皱着眉头痛苦地按摩着那只受过伤的脚。
我闭上眼睛,一整夜无眠。而第二天他像没事人一样,照旧去乐器店打工。我安静地坐在这个泛着霉味的小房子里,眼泪想不开地掉了下来。
最后的结果终究是分离。
我和范思哲的争吵是爆发在秋天的清晨里,说是争吵,更不如是说我一个人疯闹。
彼时我还躺在床上睡觉,我听见范思哲隐晦地和房东商量着三百块钱房租可不可以延后,他实在没有办法,他失去了工作。
房东走后,我从床上坐了起来,我认真地对范思哲说:“我们分手吧,我和你在一起过着这种日子我真的受够了。而且你连失去了乐器店这个工作也不和我说,我们在一起还有什么意义?”
他瞪大了眼睛看着我,我把枕头朝他砸了过去:“我和你在一起很累,我受够了受够了受够了,我不想和你生活在一起。”我以为他会和我吵和我闹,但是他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淡淡地看着我,说了一句“好”。
这下发怔的人是我,我揉了揉眼睛,收拾了我的东西出了门。我走得很慢很慢,可是范思哲没有出来拦我,我就这样走出了地下室,走出了范思哲的视线。
他没有追出来,所以他并没有看到我发疯了地将行李到处乱扔,然后在大马路上号啕大哭。
像个疯子,我根本就是个疯子。
这一天,是我十八岁的生日。
我回了家,在父亲的帮助下我找到了工作。我不再坐地铁,我甚至不再路过地铁站,我不知道范思哲过得好不好,我也不想知道。
分手后的很多年,我都没有再遇见范思哲。我不想与他再相见,我的青春和我的情感都挥霍在我的一相情愿里,他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他只是太过寂寞了。
他是个好人,可他不是我的良人。
我和范思哲的故事就在这里终结了。
结局是,我们终究分开了,像从来都没有遇见过一样,我再也没有伤心难过。
故事的第二结局。
我把我们的故事写在了博客里,有人去评论。有人说女孩子都是这样,哪里能忍受那么多苦难:有人说你和他在一起不过是因为愧疚而已,说到底你从来都没有爱过他:更有人说每个人都是偏执狂,总是翘首盼望自己得不到的,得到了却一点都不在乎了。
其实,他们说的话都没有锚。
我一直以为我喜欢你,比谁都要喜欢。其实后来我才知道,这不过我自私的执念而已,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到手了我却要放掉。
后来,我又有了新的男朋友。
我总会给他们买衣服,我总会无意识地选择了范思哲这个品牌。
后来,我和男朋友去逛街,我们路过了地铁站的第三个出口,我心中或许还有那么一点期待希望能看到他,想知道他过得怎么样。可是没有,那里已经没有他,只有另外一个披着长发的男人在唱着孙燕姿的歌:听见冬天的离开,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我抹了抹眼睛,听着他撕心裂肺地唱着歌,把头轻轻地靠在我男朋友的臂弯里。
这是我们故事的第二个结局:在与你分开那么多年后,我还是不能将你忘记,因为你的歌声打发了我的整个青春。
编辑/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