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龙头跌倒的启示

2011-05-04 07:28
民生周刊 2011年19期
关键词:双汇三鹿瘦肉精

□ 本刊记者 潘 阳

食品龙头跌倒的启示

□ 本刊记者 潘 阳

一个年销售400亿的食品行业巨头,在过去的一个半月里被负面新闻所淹没,企业形象一落千丈。日前,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接受人民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情对企业来说是刻骨铭心的,事件过去一个多月来,他们始终在反思和自省。

双汇危机具有偶然性,但其背后所隐藏的一系列问题值得追究:为什么有毒、有害的食品,在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也不能避免?它为什么可以轻易流通到食品消费领域?监管体系为什么漏洞百出?现如今法律法规依然不完善?

跌倒的都是“老大”

名为“瘦肉精”的白色粉末盐酸克伦特罗,对公众来说并不陌生。上世纪80年代后期,盐酸克仑特罗作为一项科技成果,进入中国,成为新型饲料添加剂在养殖业中推广。后经研究表明,其用量大、代谢慢,在动物体内残留量大,当人们食用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的肉类时,可能会中毒。

今年3 15,央视披露了河南孟州、沁阳等地含有“瘦肉精”的生猪流入双汇河南一家子公司河南济源双汇。消息爆出,双汇股票当日跌停,双汇集团宣布其下属所有工厂对生猪屠宰实施“瘦肉精”逐头检验。济源双汇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等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几天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等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到达河南省,彻查“瘦肉精”案件。接着,北京、黑龙江、广州等地也开始对本地双汇肉制品抽验“瘦肉精”。利益之手将“瘦肉精”置入生猪养殖链条,而监管失灵让“瘦肉精”猪肉得以潜伏。此次“瘦肉精”事件仿佛两年多前“三聚氰胺”的另一版本。

2008年9月,三鹿婴儿奶粉被发现导致多名婴幼儿出现肾结石症状,“三聚氰胺”事件曝光。随后温总理亲自出面,在全国范围检查奶制品、整顿奶制品行业。三鹿等22家责任企业向奶粉事件患儿赔偿,对近30万名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并出资2亿元建立医疗赔偿基金。

三鹿和双汇,一个为了让牛奶看起来蛋白质含量高,一个企图增加猪的瘦肉比例。除从业者为牟利铤而走险外,监管失据、产业化不足之弊也在这两起事件中暴露无遗,而这也是中国农产品生产的共同软肋。

现代企业把创造安全的品牌环境,当做企业重要的经营战略。品牌安全环境越好,品牌受益越大。相反,在危机环境下,越是名气大的企业其境遇越糟糕,因为人们往往很少关注小品牌做错了什么。而当三鹿和双汇这种戴着“国家质量管理卓越企业”、“国家质量免检产品”、“国家安全食品”华丽头衔的行业老大,因安全问题跌倒时,人们的宽恕不会“轻而易举”。

食品不同其它,它带给普通民众的情感伤害不是一次道歉或者召回就能化解的,品牌的伤害能“源远流长”。“风物长宜放眼量”,如何重拾社会谅解和信任将是这些跌倒的“龙头企业”进行反思和改正的立足点。

我刊上期评天下就食品安全问题做过评述,食品安全的问题是各种利益纠结在一起的复杂品,指望毕其功于一役很难,期待“拐点”出现,需要多管齐下,触底“反弹”更要企业自身重拾“品牌态度”。

不缺法律缺法治

今年4月21日,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在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一旦发现非法添加,要快查快处,第一时间查封问题产品,责令停产停业,并给予严厉经济处罚。对故意添加的,一律吊销证照、罚没设备,企业负责人不得再从事相关食品行业。

这次讲话被业内人士评价为“史上最严厉的食品安全重典治乱”。之前的处罚多以工商部门的罚款为主,一般情况下上限不足5万元,这对于违法犯罪分子来说,违法成本太低,而侥幸之下的不法利润太高,所以造成屡禁不止,甚至边罚边犯。

以往,人们相信食品安全屡出问题是由于制度上的保障不足,即法律、法规等制度不完善,导致市场行为失范,假冒伪劣盛行。其实,一直以来我国在食品安全上的法律法规是非常多的,其中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共有20多部,近40部行政法规,150多部部门规章。2001年和2008年,我国两次重申禁止使用“瘦肉精”。此外,2007年,我国率先建立了食品召回制度。

据记者了解,一头猪从生长到消费,从养殖、贩运、屠宰和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具体严格规定。按照有关法律,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和配套的实施细则开始实施。人们期待着这部法律能够让老百姓的“进口货”更加安全。“健美猪”事件却让人们看到了另外一种景象,即法律已经足够完善,却仍然无法扼制不法行为的发生。有媒体就指出,中国食品安全缺的不是法律,而是法治。要让食品安全治理摆脱窘境,需要落实法治才能有效实现。

完善商业模式

当年的三鹿、蒙牛等乳品企业,之所以发展迅猛,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一套“商业生态系统”。大规模的乳品企业以组织者的身份,通过与各地收奶站签订合同,以收奶方式获得奶源。形成企业+奶站/猪商+养殖户这样的多层购销关系。分散的农村千家万户集腋成裘,形成源源不断的原料物资供应体系。一家农户就相当于一个微型企业,生产行为多处于自发、分散状态,缺乏生产合格食品的必要条件,相互之间也缺乏组织性。

然而,这个链条中的任何环节都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关卡,往牛奶里掺水或三聚氰胺、给猪肉里注水或者填充瘦肉精,罔顾产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正是在家庭手工作坊中出现的。

这些成千上万的小作坊,没有过高的准入门槛,相对的职业道德水平也参差不齐,往往不择手段赚钱,为了追逐利润而无所畏惧。必须思考的问题就是:“企业+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应该重新审视。

此轮食品安全“地震”之后就有评论指出,“在整个社会都严重缺少公德约束和契约精神的背景下,将自己的原材料生产或者销售通过社会化方式进行广泛外包,其实是将自己置于不确定性的险地,三鹿、双汇正是前车之鉴。”

双汇集团副总经理杜俊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要确保食品安全,还有强化源头控制,上游养殖不合格的生猪,下游也难以生产出安全的产品。加强对采购供应环节的治理和整顿,特别是对生猪采购供应商、原辅料供应商,是双汇工作的着力点。

龙头企业如果要彻底防患于未然,就需要自建原料基地和渠道,以自己经验、技术、人才和管理的优势,帮助农民成立合作社等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组织,像离散型制造业中汽车厂与零部件供应商那样形成真正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才是长远发展之道。

问题食品倒逼行业规模经营,龙头老大本应该是更有利于食品监管的,不同体质的行业老大调整经营模式,自律和他律的木桶才不不会有短板,成为国家监管的“有效客体”。食品类企业格局改变,就不至于跌在同一个坑里。

□ 编辑 崔银娜 □ 美编 阎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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