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自我 再创辉煌

2011-04-25 11:37
水利科学与寒区工程 2011年4期
关键词:水事水政监察局

□ 景 才

刚过去的2010年是哈尔滨飞速发展的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的起步之年。哈尔滨市水政监察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超越自我、再塑形象、奋起追赶、努力晋位,把哈尔滨建设成为现代大都市”这一目标,以扎实的工作和饱满的热情,同心同德谋发展,奋发有为促超越,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过去的一年是凝神聚力做工作,专心致志干事业的一年。2010年全局本着“心系全局,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工作宗旨,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累计立案48起,结案48起,结案率达100%,拆除违章建筑2.7万余平方米,处罚金额70余万元,出勤3000余人次,行程80000余公里,有效地遏制和打击了各类水事违法案件,为打造“万顷松江湿地 百里生态长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较好地维护了哈尔滨市和谐的水事环境。

过去的一年是攻坚克难抓治理,全力推进重实效的一年。为配合市委市政府“以水定城 以水兴城”、“一江居中 两岸繁荣”的发展理念,从3月份开始,哈尔滨市水政监察局陆续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针对“三沟”脏乱臭的状况,开展了“关注民生 保护母亲河”的专项治理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重拳打击内河倾倒垃圾、残土、侵占堤岸、污染内河水体等行为,为“三沟一河”整治的前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联合哈尔滨市治安管理局等多家单位对何家滩、阳明滩、金河湾湿地等多处违章建筑进行了大规模的强拆,基本为修复“一江、两带、五岛、十滩”的生态环境做好了前期工作,重现了“亲水 近绿 怡人”的生态格局,为大江盈碧、大气磅礴的“松花江时代”的到来做了充分的准备。

过去的一年是夯实基础强素质,完善制度树形象的一年。依法行政,高效行政,高素质的人员是基础,完善的制度是保障。执法人员只有娴熟地掌握运用法律知识,才能正确处理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为此,我们把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通过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法律条文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等多种学习方式,以制度督学,以活动促学,以成效奖学,以舆情导学,在全局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为执法工作向纵深展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强化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同时,我们在原有的基础上完善了多项规章制度,如水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重大水事案件行政处罚决定集体讨论制度等,通过制度的完善达到了用制度约束执法,用制度保障执法,用制度监督执法的目的,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战斗力,提升了执法队伍的执行力。

过去的一年是与时俱进抓学习,跨越赶超学先进的一年。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哈尔滨市水政监察局党委及所属各支部高度重视,先后多次组织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先进人物事迹并结合单位实际确立了三个学习基点:一是从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出发,通过激发大家的内在学习动力,找准学习创建活动的着眼点;二是从不同岗位的工作实际出发,不断丰富和创新学习载体,夯实学习创建活动的着力点;三是从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出发,围绕提升工作执行力这个核心,强化学习创建活动的着重点。通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了全局上下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基础,使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有了显著的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改善。

春华秋实,硕果满枝。2010年我们以坚实的步伐和锐意进取的姿态一路前行,不断超越,为哈尔滨市水务工作的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委市政府提出“进一步超越自我加快实施新战略”的关键之年,作为哈尔滨市唯一一家涉水事务综合执法单位,我们将以哈尔滨市发展战略为统领,全面贯彻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做主人敢担当 谋发展 惠民生”这个工作主题,凝聚人心,汇聚力量,进一步超越自我,努力开创水政监察工作的新局面,谱写水政监察工作的新篇章。

一、转变执法模式,努力实现由单一行政区域管理向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转变

哈尔滨市水政监察局自成立以来,一直不断探索创新水行政执法管理体制,目前,已在执法层面上实现了对流域水系全方位、全时域、全过程的水政监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深入发展“流域+区域”的管理模式,着力实现市区及流域大队水政监察信息资源及执法力量的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建立各方参与、分工负责的流域议事协调机制和高效的执行机制,合理划分流域水政监察和行政区域水政监察的事权及职责范围。同时,要加强流域内水务综合执法,不断加大对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和辖区内拉林河、蚂蚁河、阿什河、呼兰河流域,及城区马家沟、何家沟、信义沟、阿什河“三沟一河”的稽查力度,重拳打击私挖滥建、非法采砂、非法窃水、违法设置排污口等涉水违法行为,整治涉水环境,为加快松花江流域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实现哈尔滨市发展战略和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转变执法理念,努力实现由被动执法向主动执法转变

查处水事违法行为,不能仅仅局限于水事案件的事后查处,更要重视水事案件的事先预防、巡查、宣传教育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方针,加大对非法滥挖、滥建等水事违法行为的巡查检查力度,克服坐等举报的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主动巡查、检查和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对水事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协调、及时处理,尽可能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专项化、经常化、制度化的执法行动,努力做到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寻求主动出击,实现由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监管为主的转变,提升执法的社会效益。

三、转变执法方法,努力实现由独家执法向联合执法转变

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的出台,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坚持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实现水利可持续发展,是保障哈尔滨市经济发展战略任务实现的重要前提。松花江流域范围广、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而导致水事行政案件日益多发、复杂的现状,使水事执法工作仅靠水政监察局一己之力显得势单力薄。因此,走一条水行政执法与其他各部门联合执法之路,是十分必要的。在过去的执法实践中,对重大水事案件的查处,我们曾开展过与公安、海事等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我们也在一直不断尝试如何借助司法力量保证依法行政,但是从服务哈尔滨市发展战略的高度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看,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方面,要建立水政监察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的合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内部协调,进一步延伸监察网络,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执法局面,及时获得水事信息,形成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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