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孝龙
武咸城际铁路青龙山2号隧道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境内,中心里程DK16+227.5,里程范围为DK15+725~DK16+ 730,全长1 005 m,隧道Ⅴ级围岩855 m,Ⅳ级围岩150 m,其中进口轨面设计标高49.942 m,出口轨面设计标高为59.95 m。隧道DK16+207.82至隧道出口段左、右线分别位于R左=7 000m,R右= 6 995.2 m的右偏曲线上。隧道内设置单面上坡,坡度为3‰,隧道内采用带挡肩的平板式无砟轨道,有仰拱隧道内轨道结构高度为700 mm。
进口洞门采用帽檐斜切式隧道门。该隧道大部分通过软岩土质地层,岩石全风化、强风化,岩质软,岩体破碎,浅埋地段多,工程地质条件较差,暗洞设计开挖方法为双侧壁导坑法和三台阶七步开挖法。
地质概况:剥蚀低丘,丘坡下接长江高阶地区,丘坡自然坡度30°左右,植被发育。高阶地平坦开阔,起伏平缓,相对高差100 m左右。
具有以下技术特点:
1)施工作业面大,有利于机械化施工,可以多作业面平行作业。部分软岩或土质可以采用机械直接开挖,工作效率较高;2)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方便调整开挖方式及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3)适用于大跨度软岩土质隧道的开挖,初期支护灵活方便;4)预留核心土有利于掌子面岩体稳定;5)根据围岩量测情况,能够及时对不稳定部位进行初期支护闭合。
1)第1步开挖上部弧形导坑:在拱部超前支护后进行,环向开挖上部弧形导坑,预留核心土,核心土长度为3 m~5 m,宽度为隧道开挖宽度的1/3~1/2。开挖环形进尺应根据初期支护钢架间距确定,Ⅴ级围岩不大于1榀钢架间距,Ⅳ级围岩不大于2榀钢架间距,上台阶开挖矢跨比应大于0.3,开挖后立即初喷4 cm混凝土。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喷、锚、网系统支护,架设钢架,在钢架拱脚以上30 cm高度处,紧贴钢架两侧边沿按下倾角45°和60°两边对称打设4根锁脚锚杆(锁脚钢管),并采用钢架进行纵向连接,锁脚锚杆与钢架牢固焊接,复喷混凝土至设计厚度;2)第2,3步开挖中台阶:根据设计钢架单元结构,开挖高度一般控制在3.8 m左右,左、右侧台阶错开2 m~3 m,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喷、锚、网系统支护,架设钢架,在钢架拱脚以上30 cm高度处,紧贴钢架两侧边沿按下倾角45°和60°两边对称打设4根锁脚锚杆(锁脚钢管),并采用钢架进行纵向连接,锁脚锚杆与钢架牢固焊接,复喷混凝土至设计厚度;3)第4,5步开挖下台阶:根据设计钢架单元结构尺寸,开挖高度一般控制在3.7 m左右,左、右侧台阶错开2 m~3 m,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喷、锚、网系统支护,接长钢架,在钢架拱脚以上30 cm高度处,紧贴钢架两侧边沿按下倾角45°和60°两边对称打设4根锁脚锚杆(锁脚钢管),并采用钢架进行纵向连接,锁脚锚杆与钢架牢固焊接,复喷混凝土至设计厚度;4)分别开挖上、中、下台阶预留核心土,开挖进尺与各台阶循环进尺相一致;5)开挖隧底:每个循环开挖长度控制在3 m以内,开挖后及时施作仰拱初期支护,完成隧底开挖、初期支护后,及时施作仰拱及仰拱填充(过运梁车的隧道仰拱填充后期施作),仰拱分段长度为9 m,为了不影响车辆进出,采用栈桥过渡方案;6)工图简介:隧道断面开挖施工流程图和施工工序横断面图见图1,图2。
1)根据隧道水文地质条件,严格按设计要求做好超前支护,控制好超前支护外插角,严格按注浆工艺加固地层,防止围岩松弛,保证隧道开挖在超前支护的保护下施工,确保隧道施工安全。在断层、破碎带、浅埋段等自稳性较差或富水地层中,超前支护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强,以确保安全;2)导坑开挖孔径及台阶高度可根据施工机具、人员等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各部分初期支护衔接紧密,及时封闭成环,形成稳固的支护体系;3)注意开挖过程中初期支护结构及核心土的稳定性,必要时应利用核心土体加设全断面环形临时支撑。施工过程通过变形监控量测,掌握围岩和支护的变形情况,及时指导调整支护参数和预留变形量,保证施工安全;4)工序安排应紧凑,应尽量减少围岩暴露时间,避免因长时间暴露引起围岩失稳;5)仰拱超前施作,仰拱距上台阶开挖面不应超过35 m;6)隧道周边部位预留20 cm~30 cm人工开挖,其余部位采用机械开挖,中、下台阶左、右侧开挖应错开,严禁对开,左、右侧错开距离宜为2 m~3 m;7)钢架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加工制作和架设,钢架应架设在坚实的基面上,并加垫槽钢或预制混凝土块,严禁拱脚悬空或采用虚土回填;8)初期支护要进行钻芯取样,对不密实部位要进行注浆回填,确保初期支护与围岩的密贴性;9)对富水地带要做好排水措施,防止基底承载力降低。
从本工程应用的三台阶七步开挖法可以看出,软岩土质隧道采用三台阶七步开挖方法是成功的。同时也说明了,在隧道开挖方法的采用上,要根据实际地质情况采用合理的开挖方法,才能够在质量安全方面得以保证。
[1] 张立东.大断面浅埋软弱围岩隧道三台阶法施工技术[J].山西建筑,2009,35(4):34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