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昊文
(深圳市建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026)
我国在信息产业化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据统计,在金融危机发生前的2007年,我国信息产业的总产值达到了5.6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2.7%左右,作为一个新兴的发展行业,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数字。在有些地区,信息产业已经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而与此相对应,在我国产业信息化方面,却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去做,工程建设领域尤其如此。
我国的建设领域信息化是从大力应用计算机技术开始的。1996年,在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技术政策纲要(1996-2010)”的全部20项中,有一项就是“大力推广应用计算机技术”,但还没有提到建设领域信息化的概念。2001年2月,建设部在颁布“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的基本要点”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建设领域信息化这一概念。建设领域主要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目前,我国的建设规模堪称世界之最。通过促进这一领域的信息化来提高该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我国目前在建设领域的信息化建设现状却不容乐观。虽然最近几年在建设领域,发生了“甩掉图板”这样在过去根本不敢想像的事情。这就是发生在勘察设计业的、由计算机辅助设计普及化所带来的变化。这很容易给人一个印象,即建设领域信息化已经发展到相当程度了。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尽管甩掉了图板,我们还不得不以图纸的形式提交设计成果。
在建筑业、房地产业以及市政公用事业,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例如,在建筑业,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应用软件投入使用。就施工管理软件而言,有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钢结构施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络计划软件、工程量计算软件、投标报价软件、施工详图绘制软件等。这些软件都可以很好地用于解决企业内的局部信息化问题,但这些软件往往是彼此独立的。要想在这些软件之间传递信息,则需要经过先输出在纸面上再重新输入的过程,或者需要经过复杂的信息转换过程。这种信息传递无疑会增加工程的成本。因此,从总体上讲,计算机虽然被用在部分企业和部分项目的局部过程之中,但距离实现产业信息化还有相当远的距离。
在建设行业,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单位认为,不使用计算机照样盖房子;有的单位虽然已经使用了计算机,但管理人员却没有感到计算机为其单位带来了什么好处。这些情况正反映,在建设领域这样的传统产业中,不仅要大力应用计算机,更重要的是,有效地利用计算机为产业信息化服务,这正是我国建设领域信息化建设的目标。
了解、学习和跟进在建设领域领先的国家的做法和经验,是我国建设领域信息化建设大步发展的一条捷径。早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军方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发动了“无纸化”运动,其正式名称是CALS(Continuous Acquisition and Lifecycle Support)。这场运动具有两个要点:一点为以电子文档取代书面文档,即实现所谓的无纸化;另一点为针对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包括军需品的建议、报价、设计、制造、提交、支付等阶段)中的各阶段,实施无纸化。
前一点所带来的好处是,减小文档的体积和重量,方便文档的传递、修改和查询。后一点所带来的好处是,可以实现项目信息的及时共享,从而不仅可以缩短工期,还可以降低成本。据报道,美国军方实施CALS项目后,平均办公成本降低了30%。这些做法对建设领域信息化都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而我们的邻邦日本,建设领域信息化的迅速发展是建设领域信息化未来发展趋势的一个良好的范例。
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建设领域信息化的国家,日本从1995年开始重视CALS,并由政府的通产省牵头,在建设省、运输省、农林水产省等部门开始推进。在经济连年不景气的日本,人们认为推进CALS是恢复景气、增加行业竞争力的一付良药。有的学者提出了这样的比喻:交通工具由马车变为火车和汽车之后,生产率的提高幅度为数十倍甚至上百倍,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是极其巨大的;计算机网络同样是一种交通工具,只不过它负责运送数字化信息,因此,实现产业信息化完全有可能带来生产率的成倍提高,并极大地推动经济的发展。日本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建设省于1996年提出了具体目标,即2004年在国家重点工程中率先实现信息化,2010年在全国的公共工程中实现信息化。这一目标对于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含义:对于建设管理部门而言,这意味着到时候必须实现信息化管理,否则,将无法开展工作;对于建设企业来讲,这意味着到时候若无法达到信息化的要求,就无法参与公共工程项目,而这一点对企业将是致命的打击。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日本建设领域信息化的核心内涵是:①以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为对象,全部信息实现无纸化;②项目的有关各方利用网络以及电子介质进行信息的提交和接收;③所有信息均存储在数据库中,便于共享和利用。它的终极目的是,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效率,并最终增强行业的竞争力。
在确定了具体目标之后,日本建设领域信息化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了工作。一方面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在实际工程中展开试验,发现问题并总结经验。第一批实验在37个试点工程项目中同时展开,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另一方面是由政府牵头,产学研结合,开展扎扎实实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了有关标准的草案,如CAD制图标准、施工资料的电子提交标准、设计及咨询资料的电子提交标准等。
以日本一个建设项目为例,项目的参建方包括:建设方、设计方、各承包商和多个材料供应商,在信息化方面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使用数据中心的服务器安装该工程的管理软件,对管理信息进行一元化管理。通过该系统,所有参建方使用互联网把需要向其他方传递的信息,及时上传到同一个数据库中,使得其他参建方能够方便、及时地共享相关信息。
(2)在现场安装摄像机,使有关参建方能够方便、实时地看到现场情况,并可在互联网上对摄像机进行遥控,包括调节对准目标,进行放大、缩小等,查看的效果非常好。
(3)在材料供应场的系统中增加数据服务器功能,使得有关参建方可以在互联网上方便、实时地浏览进场材料的质量参数,进行材料质量趋势的显示和分析等,从而进行质量的监控。
大力发展我国建设领域信息化,需要做的工作有千头万绪,而笔者认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必不可少。
认识到建设领域信息化是一种发展趋势,同时是一次有利的发展机遇。既要认识到建设领域信息化发展的迫切性,又要认识到,发展建设领域信息化是一个系统工程。特别是要克服“信息化就是买点硬件和软件,开发点软件”这种认识上的误区,而是真正地使信息技术得到充分的利用,来改进和提升现有的工作。更为重要的是,国内建设领域内的企业不能满足于自身所取得的进步,而要和国外先进水平去比,要敢于超越国外的先进水平。在信息时代,实现跨越式发展是完全可能的,对于我国建设领域,这也是值得尝试和争取的。
发展建设领域信息化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如明确发展目标、进行有关的宣传和启蒙、健全实施组织、组织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开发相关标准、基于通盘考虑系统的开发、实际措施导向、计算机软硬件的普及、人员培训等。上述工作是政府部门和企业双方都需要努力进行的工作,但其中,政府的责任尤为重大。这一问题的实质在于,发展建设领域信息化是一种技术与产业相结合的进步,政府需要从大局出发,从长远发展出发,去牵头和推动这种进步。
作为政府的实际措施导向,一些计算机应用开展较好的企业和有关专家提出:政府在审批企业资质、进行重大工程招标时,应该明确指出对企业信息化的要求。具体做法可以是,首先确定企业信息化等级标准,对企业信息化进行等级认证。然后,在企业资质标准以及招标条件中就可以规定对企业信息化等级的要求。目前在建设领域,企业往往单纯依靠低报价来取得工程,但实际上由于管理跟不上而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在项目招标中规定对企业信息化等级的要求是解决这种问题的一条捷径。
无论从信息化系统开发,还是从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来看,应加强产学研的结合。例如,从系统的开发来看,高等院校和研究部门的强项在于提出设想和开发原型系统,而软件企业或企业的信息部门的强项在于开发软件产品,政府部门的强项则在于协调各方进而形成有关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部门要想推进信息化工作,有必要将产学研结合起来;作为企业,要想推进信息化工作,也不应该只是利用内部资源或只是找到软件开发商,而应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合利用其他方面的优势。
发展建设领域信息化和发展其他事业一样,不能离开必要的投入。在这里,首先需要政府部门的投入。政府部门的投入应该用于解决一些公共性的问题,例如关键技术攻关、相关标准开发等。企业的投入则用于解决企业本身信息化建设的问题。
究竟投入多少为适度?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发达国家大企业信息化投入占总资产约8%~10%.据有关部门对我国300家大企业的统计,目前,我国大企业信息化投入仅占总资产的0.3%.可以看到,差距还是很大。但令人鼓舞的是,在建设领域,有的大企业在信息化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大,例如中建三局在“九五”期间总共投入了2470万元人民币,并在信息化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获得了明显的效益。
总之,实现建设领域信息化是建设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我国,实现建设领域信息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一步一个脚印地、扎扎实实地去做,并努力吸收和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和实施经验,努力实现跨越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