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协进的演化——中国文明起源的神话观照

2011-04-13 19:21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女娲起源神话

康 琼

(1.湖南师范大学 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81;2.湖南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人与自然协进的演化
——中国文明起源的神话观照

康 琼1,2

(1.湖南师范大学 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81;2.湖南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女娲补天、后羿射日、大禹治水等家喻户晓的上古神话,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早期中国文明的演化进程。通过对其进行解读与分析,我们发现,中国文明的起源与国家的形成,无论在“人与自然”关系的经济基础层面,还是在“人与人”关系的政治制度层面,都表现出人与自然协进演化的特点。因此,人类的文明史是一部人与自然的关系史,只有与自然协同演化和谐共生,数千年的文明之树才能常青并不断发展。

人与自然;神话;文明起源;国家起源

文明的形成,总是与其生存的环境息息相关,因此,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一部人与自然的关系史。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域来看,文明的起源与国家的形成,既是“人与自然”关系推动的结果,也是“人与人”关系调整的结果。特别是中国国家的形成,无论在“人与自然”关系的经济基础层面,还是在“人与人”关系的政治制度层面,都表现出人与自然协进演化、交织相行的特点。但是,目前学术界对中国文明的起源与国家形成问题的研究,主要围绕“人与人”的关系展开,而对于其自然生态前提则明显关注不够。

在中国文明的发轫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人与自然协进演化的神话。这些神话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历史事实,但背后也存在一些“史影”。因为,在古代原始神话中,“神”和“人”是完全可以沟通的,凡“过去”的(死了的)人都是神,他们离开了这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继续存在(活着),在这个意义上说,“神话”自然就是历史。[1](P20)正如吕振羽所说:“传说竟如此普遍地被传述,说明它正是历史真实的流传和反映。”[2](P5)郭沫若也说:“这些神话传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认为那时的一些血缘氏旅和部落集团,都分别出于各自的一个想象的祖先,而这个想象的祖先也往往是神话式人物。所以,传说里的氏族和部落一般是从神话中引申出来的。事实上,氏族和部落比关于他们来源地神话要古老得多。尽管如此,透过这样的神话,或者把这样的神话仅仅作为氏族和部落的代号,仍然可以从传说中理出当时的一些头绪来。”[3](P108)也就是说,神话不一定确有其人其事,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历史的发展情况。因此,女娲补天、后羿射日、大禹治水等中华民族家喻户晓、耳熟能详的神话,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早期中国文明的演化过程。因此,对其进行解读与分析,可以在上古神话的蛛丝马迹中,找寻中国文明发展与国家起源过程中人与自然、氏族组织与自然生态的原初关系与逻辑体系,为人类文明的发展走向提供思考。

一、女娲补天:人与自然协进演化的最初尝试

“女娲补天”讲述的是,母系氏族时期的部落首领带领氏族成员战胜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传说,被人们公认为中国最具魅力的上古神话之一。女娲时代,中国尚处于母系氏族时期,在这一时期,家庭和社会是合一的,家庭就是社会,社会就是家庭,各种组织都还没有产生,它们只是作为萌芽存在于氏族内部。然而作为母系社会享有最高地位的部落首领的女娲,却在行使着一些在当今看来是属于社会“公共事务”的责任和义务,并以此推动人类社会组织与自然生态的共同发展。

据说,女娲创造人类不久,灾难突然降临。据汉《淮南子·览冥训》记载:“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4](P54)描述了当时灾难突发时的严重情况:天的职责是“兼覆”,因为支撑天的四根大柱子折断了,塌开了一个大漏洞,不能全部覆盖住大地,所以大火从天而降;地的责任是“周载”,因为遇上了强烈的地震,断开了大裂缝,不能普遍负载着万物,所以洪水从地下涌出;由于“天失其职”“地失其责”,而引发了水火之灾。一时之间,猛兽吃人民、凶禽抓老弱,宇宙秩序大乱。关于灾害发生的原因,司马贞《补三皇本纪》中解说是,水神共工与火神祝融为争夺霸权而发生战争,共工失败后恼羞成怒,以头触不周山,从而引发自然灾害。其实,因权力之争引发灾害,这只是原始先民的想象罢了。当地震、洪灾、山体塌方……等等从天而降的时候,处于蒙昧状态的先民不能解释这些自然灾害发生的原因,就只能凭借生活的经验进行猜度。而在原始先民心里可能想到更多的是以杀戮、破坏为主要内容的战争。从这个意义上说,“女娲补天”神话虽然包裹了一层“天神战争”的外壳,但其原型也只能是因自然而引发的灾害。如同2008年的汶川地震与2010年的玉树地震,出现了诸如山体倒塌、地缝开裂、泥石横流、河流改道、堰塞湖等大量生态灾害现象,这些现象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与女娲神话记载的恐怖情状十分相似。由此观之,我们可以说,女娲“补天”的主要内容就是治理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次生灾难。

对人类而言,自然生态是人类社会存在的自然基础或载体,因此,自然灾害不仅威胁着自然生态系统自身的完整与稳定,而且威胁着人类的经济、社会与政治安全。女娲时期,学者通常认定属于母系社会,属于新石器时代。这一时期,原始先民开始远离旧石器时代的单纯向自然索取的非生产性劳动——采集狩猎,而从事一种基于改造自然、适应自然的生产性活动——农业生产。而这种农业生产,与旧石器时代的采集狩猎不同,侧重的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与和谐。首先,农业生产需要寻找一个适宜的自然生态环境,并且必须不断地进行治理和改造,稍有懈怠或中断便会前功尽弃。其次,农业生产还需要一套远比狩猎复杂得多的生产技术——水利设施、天文气象知识和养殖技术等才能进行。这就需要全体部落成员定居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农耕环境中,齐心协力去改善生存环境。因此,对以农业生产、定居生活为主要生存方式的女娲部落来讲,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不但直接破坏自然生态的整体平衡,而且还会严重危及到部落的农耕活动,甚至对部落的生存造成直接影响。因此,当人与自然的安全遭受到严重危机时,当时部落的女首领(家长)、“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女娲,必须带领部落成员去战胜自然灾害。这是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之所需,是原始部落生存之所需,也是女娲巩固其家长地位与政治权威之所需。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带领与组织氏族成员,终于取得了治理自然灾害的成功。

由此观之,我们可以说,女娲治理自然灾害很大程度上是出于维护部落农业生产定居生活的自然环境的需要,反之,这种对自然环境的成功维护又使部落最终定居下来,为其从事连续性的农业生产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并推动着最初政治关系的萌芽。事实上,人类永远都不可能在不触及自然界、不利用和改造自然界的前提下获得生存和延续,因为人的本质是在通过有意识的对象性活动生成和显现的,只要有人类存在,便有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但是人类的实践活动并不会必然导向破坏自然这样的惟一的结果上来,而完全可以成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中介或桥梁。[5]在女娲补天的神话中,女娲部落正是通过人类自觉地对地震自然灾害的修复,维护了自然界的正常秩序,同时也推动了人类自身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说,在这一文明的发展过程中,人类社会生活的进步与发展推动了自然环境的维护与发展,而自然环境的维护与发展又将更好地推动人类社会生活的进步与发展。

通过对地震自然灾害的成功治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自然而然地被纳入到女娲部落的重大议题和重要事务之中,并通过有组织的部落活动来维护这种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我们可以说,女娲治理地震等灾害是中华民族通过有组织的、自觉的人类活动抗御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与恢复自然界的正常秩序的第一次,它是治理自然灾害的开端。女娲以后的时代,每一位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或者是政治领袖,都不约而同地把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维护当作最为重要的政治事务,并通过运用社会组织与权力结构的各个环节和层面,来维护人类与自然的和谐。

二、后羿射日:人与自然协进演化的杰出事件

“后羿射日”,是原始先民追求稳定的生态秩序与社会秩序而治理干旱自然灾害的一次杰出的政治事件,它与“嫦娥奔月”神话相结合,一个气势恢弘,一个精巧奇妙,恰似两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奇异而迷人的中国神话天空。其中,射日神话的主人公后羿,虽然不是“公共事务”的最高管理者和部落首领,但却因其战胜自然灾害成就了尧的“天子”伟业,而尧时代亦成为了中国古代政治清明与生态和谐的典范之一,数千年来为中国后人所顶礼膜拜与竞相效仿。

尧时期,中国进入铜石并用的时代,铜器在当时的生活中占据一定的地位,生产力、生产技术得以长足发展。更为重要的是我国中原及周边地区逐渐进入一个较原始氏族部落更高级的社会组织形式,实现着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的过渡。同时,这一时期自然灾害十分突出,先后发生干旱、洪水等大灾害。据《淮南子·本经篇》记载:“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禊输、凿齿、九婴、大风、封稀、修蛇皆为民害。”[4](P213)即是说,十个太阳同时出现在天空,把土地烤焦了,把禾苗晒干枯了,大地上断绝了可吃的东西,狈输、凿齿、九婴、大风、封稀、修蛇这些凶禽猛兽都纷纷从火焰似的森林和沸汤般的江湖中跑出来,伤害人民。如此严重的干旱灾害,让当时的政治首领、“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尧陷入了深深的忧愁和烦恼之中,他日夜向天帝祈祷,终于感动了天帝帝俊,他派了一名叫后弈的天神来到人间,帮助尧治理干旱等灾害。于是,“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输,断修蛇于洞庭,禽封稀于桑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彻底平息了因干旱引发的各种自然灾害,老百姓从此安居乐业,沉浸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喜悦之中。而当时“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尧因为派遣后弈射日有功,被人民尊为“天子”;后弈则成为受人民拥戴的神话英雄。

与治理自然灾害恢复生态秩序如影相随的是尧时期社会生活的重大变化。尧前后,各地的人群组织在内部的分配制度和地位分化上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社会贫富分化严重,已有私有制度,社会日益分化成多个等级,权势显贵阶层产生,并且出现了拥有军、政、财、神权于一身的最高首领。以前研究中国史前文明的学者通常把尧、舜、禹时代的社会组织称为“部落联盟”,而近年来随着“早期国家”逐渐成为热门课题,一些学者通过研究把这一时期称之为“部落国家”,或“部落联合体”,或“酋邦”。本文认为使用“酋邦”这一概念更符合当时的社会情况。尧舜禹时期,我国黄淮江汉广大先进地区,已是一派酋邦林立的局面,文献或称之为“天下万邦”。酋邦内部仍然维持了血缘亲属关系的社会架构,酋长依凭着与酋邦共同祖先最近的血缘关系享有无可争议的权威,以下有贵族组成行政管理机构。而酋邦外部,同时又按照地区,根据他们的血缘联系或姻亲关系而结成酋邦联盟或酋邦联合体。[6](P242)酋邦联盟的首领即所谓的共主。尧、舜、禹原本都是自己酋邦的首领,他们又都曾分别担任这个酋邦联盟的“共主”,但这个职位并不是世袭的,还要在各个酋邦之间流转,因此,尧、舜、禹在很大程度上也只能以“公仆”的身份来协调处理共同体的重大事务,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禅让制”。但是,此时的酋邦联盟的权力还处于游移状态,尚未形成一种具有强制性的凌驾于各个酋邦之上的固定的特权。

从后羿射日神话来看,尧委任羿治理干旱自然灾害,主要是对酋邦内部事务的治理,而非以“共主”的身份协调酋邦联盟之间的共同利益,而是在治理干旱自然灾害后,才因“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取得“共主”的地位。在这里,人类社会对自然生态的自觉调整,再次成为了推动自身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使得人类社会迈入到酋邦联盟的新阶段。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推断,正是由于尧酋邦率先取得治理干旱自然灾害的成功,随之在有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的其他酋邦推而广之,所以才被酋邦联盟推选为“共主”,也就是文献所记载的“置尧以为天子”,而尧“共主”地位的确立,也最终使中国历史进入酋邦联盟时代(即传统所说的“禅让”时代),开始由原始社会向国家形式过渡。由是,我们可以发现,这一过程中,自然生态的修复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几乎是同时与相互促进的,也就是说,通过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调整,最终实现了“人与人”关系的突破,在中国文明的发轫与发展的每一个脚步中,都镶嵌着人与自然关系的深深烙印。

人类历史的进步不在于感性的满足,而在于理性的前行,这种理性的前行就是人类共同的生活原则。中国文明在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这一核心问题的形塑与规定之下,它的社会组织的发展与政治生活的起步都是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后羿射日神话,延续了女娲神话中维护人与自然和谐,从而保证农业生产和定居生活所需,最终推动人类文明继承这一主题,并在其组织性、协调性等各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如果说,女娲补天,主要依靠政治首领亲力亲为而治理自然灾害维护生态稳定的话;那么后羿射日,则主要依靠的是政治首领尧勤政爱民的政治价值情怀与知人善用的政治组织能力。在整个神话中,尧并没有走在治灾的前列,但他却能够选用善射的后羿完成干旱治理,最终成就“天子”之业,可见,当时“公共管理”的职能已经逐渐完善和有了相当的发展,这是人类政治发展史上一个伟大的转折与进步。在此基础上,国家、政治、法律、宗教、哲学、道德逐渐启蒙与形成。此时,处于酋邦联盟时期的中国正从无阶级社会向阶级社会迈进。

三、大禹治水:人与自然协进演化的最高典范

“大禹治水”,是原始社会后期最高领导层为治理自然灾害的一次成功典范,在中国民间流传甚广,甚至一贯严肃的史书对此亦有比较详细的记载。大禹治水的功绩后果,不单单是解除了洪水泛滥给人民带来的巨大的自然灾难,更为重要的是它引发了一系列重大的政治事件,把原始社会的酋邦联盟制度推到了顶峰,从而为文明的发展及国家的出现创造了必备的条件。而大禹以后的中国历代统治者,都以其治水的成功经验作为治国典范与学习摹本,“善治国者必善治水”话语流传至今,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

尧舜时期,一度洪水泛滥、民不聊生,众多酋邦在黄河中游集中、融合,引发矛盾和冲突,因此治理水灾成为尧舜酋邦联盟所面临的最为紧迫的重大问题。夏的建立者夏后氏(或称作有崇氏),原本是尧舜禹族酋邦联盟中的一个邦,居住在占河济之间,由于善于治水,它的首领鲧和禹先后被推举出来领导酋邦联盟治理洪水的工作。根据文献的记载,尧派鲧治理洪水,鲧治水九年不成,尧禅位于舜,舜殛鲧于羽山,任用鲧的儿子禹继续治水。于是,禹被任命为“平水土”的“司空”和总摄联盟各项具体事务的“百揆”负责治理水患灾害。“禹治水时,有神龙,以尾画地,导水所注”[4](P54),就是说,禹疏开渠排水、疏通河道的时候叫应龙走在前面,拿它的尾巴画地,应龙尾巴指引的地方,禹所开凿的河川道路就跟着它走,一直流向了东方的汪洋大海,成就了我们今天的大江大河。为把洪水引到大海中,禹还和老百姓一起劳动,戴着箬帽,拿着锹子,带头挖土、挑土,以至于“排无胧,胫无毛”,小腿上的毛磨光了,脚指甲也磨掉了,“故行踱也”,得了足病,成了跋子。为了彻底治理水患的自然灾害,禹还十分重视以兴修水利为目的的沟、渠、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发展了灌溉、农耕等技术。

水患,这样重大的自然灾害,直接关系到各酋邦基本生存与重大利益,因此,治理水灾,是一项关系到各酋邦共同的公共事业。鲧、禹起初的角色都属于“公仆”的性质,但是由于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全局性,需要组织各酋邦的广泛参与,并对各酋邦的人力、物力进行调配、指挥和统一管理。在这个过程中,禹(包括他的父亲鲧)难免利用联盟赋予自己的职责与权力对各酋邦施加更多的影响,甚或强制和干预。治水过程中,大禹请来后樱、皋陶、伯益等有名望的酋邦首领“合诸候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共商治水大计;政治上,团结酋邦作为自己的“股胧心替”,建立治水机构;组织上,“禹卒布土,以定九州”,按酋邦分布的地域调剂劳力;经济上,“单平水土以品庶类”,按权力高下分配治水的胜利果实。这样,使原本比较松散而缺乏约束力的酋邦联盟的管理机构发生权力集中的倾向,并使之逐渐凌驾于众酋邦之上。禹死后,其子夺得权力,通过武力控制局势,变联盟为世袭王朝,我国古代第一个王朝——夏代国家产生。也就是说,这次对自然生态秩序的维护,最终使中华文明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人类社会的面貌由此改写。

长期以来,对中国古代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进行研究的指导理论,主要来自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恩格斯在该书中指出,地缘关系代替血缘关系是国家区别于前国家社会的一个特点。但在中国国家起源发轫的阶段,血缘关系没有被地缘关系所取代。我们认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虽然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国家起源问题研究的代表之作,但实际上它只谈到了西欧国家起源的途径,即“在氏族制度的废墟上兴起”的国家的起源。但事实上,国家的起源还存在着另一种途径。恩格斯就曾在《反杜林论》中谈到这个问题,他说:“古代的公社,在它继续存在的地方,在数千年中曾经是从印度到俄国的最野蛮的国家形式即东方专制制度的基础。只是在公社瓦解的地方,人民才靠自身的力量继续向前迈进,他们最初的经济进步就在于利用奴隶劳动来提高和进一步发展生产……在古代世界、特别是希腊世界的历史前提之下,进步到以阶级对立为基础的社会,是只能通过奴隶制的形式来完成的。”[7](P524)这里,恩格斯指出,国家是在两种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在公社“继续存在”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是印度、俄国那样的“东方专制制度”的国家;而在“公社瓦解”的历史条件下,则出现希腊、罗马那样的奴隶制共和国。为什么“东方专制制度”的国家原始公社没有瓦解,也会出现国家的起源呢?恩格斯认为,在原始公社“一开始就存在着一定的共同利益,维护这种利益的工作……不能不由个别成员来担当……这些职位被赋予了某种全权,这是国家权力的萌芽。”在中国,恩格斯所提及的这种“共同利益”当时主要表现为治理自然灾害来保障农业生产的需要,也就是通过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维护人与人之间共同利益的内在所需。但是,这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人口的增长,公社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又“形成了各个公社之间的共同利益”及“相抵触的利益”,这就需要“建立新的机构来保护共同利益和反对相抵触的利益”。随着世袭制的出现,这种执行“社会职能”的机关,对社会越来越“独立化”,最终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的主人”,形成国家[7](P522)。西欧以外地区的很多国家(包括中国在内)正是通过这种途径产生的。

这种国家形成的途径,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所说的“公共权力”是一致的,并不矛盾。“共同职能”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会有所侧重,国家产生的原因也就有所不同:在某些地区,战争是生死攸关的问题;而在另一些地区,农业灌溉问题却更为突出;可在别的一些地区,则可能是宗教原因;而在希腊和罗马,社会分裂则为对立的、不可调和的阶级,缓和阶级冲突便成了它们推动国家形成的根本动力。这样,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中国在治理洪水自然灾害的过程中,阶级分化并不十分严重,血缘关系也没有被地缘关系所取代,但因治灾及随之而来的水利灌溉则需要建立一整套管理公共设施的机构,这一机构为未来国家政权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成为未来国家政权的雏形,从而使中国走到了国家的边缘。

四、结 语

通过对以上三则具有典型意义的上古神话的分析与解读,我们发现,“人与自然”关系的修复与和谐,最终推动“人与人”的关系的发展与突破,最终促进了中国国家的形成。因此,我们可以说,中国文明的起源与发展其实就是人与自然协进演化的过程,是“人与自然”关系在地理、时间和空间的三维合一的进程。在这种文明范式的影响之下,中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十分重视治理自然灾害与维护政治统治的关系。正如管子所说:“善为国者必先除五害。水一害也,旱一害也,风雾雹霜一害也,厉一害也,火一害也,此谓五害。五害之属水为大。”这里面蕴涵着深刻的辩证法。

著名的古人类学家张光直先生曾提出,在世界文明史上的原创国家文明中,处于西方文明区系的都不可避免地走向毁灭,而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文明区系的国家文明却延续不断。主要原因还在于两种文明中国家起源的模式有根本不同。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国家起源模式是连续性的,其先民在迈向国家社会时,是以自然与人类社会共同发展的过程,很大程度上保留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而以苏美尔文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起源模式是突破性的,很大程度上造成一种人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隔阂乃至对立。这种突破性的西方文明,在世界观和价值观上营造出人类高于自然的假象,并造成人和自然关系的紧张,进而引发生态危机。于是,古巴比伦文明、腓尼基文明、玛雅文明、撒哈拉文明等,一个个随着人类早期农业对土地的不合理的利用,以及各种各样的生态学的原因最终消亡了,原来充满绿色诱惑的土地变成了黄色的茫茫大漠。

由是观之,文明的起源与发展必须依靠生态环境的养育和支撑,只有人与自然协同演化,人类创造的文明之树才能常青并不断发展。但是,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中,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发展又不是完全同步的,当今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与生态危机再次威胁着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在神话与历史的生态轨迹中寻找养分和智慧源泉,通过对自然环境的自觉调整与修复,使得生态环境朝着有利于人类文明进化的方向变化和发展。这样,人类与自然将结成一种和谐的伙伴关系,也就是说,人类会成为大地的看护者和生态秩序的自觉维护者,在圆融互通的美善生活与文明的延续中协进演化,展现出各自的价值世界与意义空间。

[1]叶秀山.思·史·诗——现象学和存在哲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2]吕振羽.史前中国社会研究[M].北京:三联出版社,1988.

[3]郭洙若.中国史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4]袁 珂.中国古代神话[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

[5]李培超.环境伦理学本士化的重要视点:传统文化与环境伦理学的冲突[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24-25.

[6]沈长云,张渭莲.中国古代国家起源与形成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责任编校:文 心)

Harmonious Evolution of Human Beings and Nature---The Mysterious Observation of the Origin of Chinese Culture

KANG Qiong1,2
(1.Research Institute of Ethics,Hunan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Hunan 410081,China;2.Public Management College,Hunan Commercial Institute,Changsha,Hunan 410000,China)

The myth of“Nüwa Fixing up Sky”,“The Archer and the Suns”and“Flood Controlling by Dayu”,the well-known myth in China,to some extent,have reflected the evolution of early Chinese civilization.Through reading and analyzing these myth,we find that the origin and forming of Chinese evolution,no matter on the economic level of the relation of“Human Beings and Nature”,or on the political level of“Human Beings and Human Beings”,has shown the characteristic of the harmonious evolution of human beings and nature.So the history of human beings’is just a part of the history of the human beings and nature.Only by the concerted evolution and harmonious coexistence of human being and the nature can the thousand of years’civilization keep on flourishing.

human beings and nature;myth;the origin of the civilization;the origin of the country

K21

A

1000-2529(2011)03-0106-05

2011-01-20

第47批国家博士后基金项目“探求人与自然的原初秩序”(20100471222);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探求人与自然的原初秩序”(10YJA720015)

康 琼(1971-),女,湖南长沙人,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博士后,湖南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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