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艳芳 (山东省临朐县畜牧局 262600)
临朐县推行兽药GSP工作的经验
宋艳芳 (山东省临朐县畜牧局 262600)
兽药GSP是指国家颁布的兽药经营质量规范。目前,发展现代化、安全化畜牧业,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需要大力推行兽药GSP工作。但这项工作在全国处于初始阶段,如何高效、高质在面上推开,需要认真发现、总结、推广先行单位的先进经验。临朐县较早在省、市畜牧局兽药监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推行了这项新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并成为全省典型,在全省有关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山东省临朐县是全省畜牧业大县,目前,全县存养牛、猪、羊、家禽、兔等畜禽993.28万头(只);2010年,全县共出栏畜禽11526.68万头(只),肉奶蛋产量43.5万t,畜牧业总收入36亿元,占农业总收入的65%以上。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县内兽药生产、经营行业相应壮大,目前,全县共有兽药GMP生产企业4家,兽药GSP经营企业19家,兽药年销售额共达5800余万元。
临朐县从努力抓好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高度出发,从2009年开始,到2010年底,在上级业务部门支持指导下,由点到面,率先对全县畜牧系统内19个兽医门诊完成了兽药GSP建设工作,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兽药规范化经营、使用机制,使门诊基础设施和整体面貌发生了巨大改观,门诊形象在老百姓心中得到了很大提升,兽药经营数量、质量得到了较大提高,市场竞争力得到了加强,门诊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良好效果,既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也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成为全省典型,在全省相关会议上作了典型介绍。
3.1 开展试点工作,树立示范样板 2009年,潍坊市畜牧局把临朐县确定为全市兽药GSP建设率先示范县。为此,县畜牧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专门成立了兽药GSP工作试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临朐县兽药经营企业实施GSP工作规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将冶源、杨善2处畜牧兽医工作站门诊作为示范点进行改造,到8月,2处门诊改造完毕,由山东省兽药GSP验收专家组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潍坊市畜牧局也在这2个站召开了由各县市区畜牧局分管局长和药监所长参加的现场观摩会。冶源、杨善2个站门诊最终分别以高分通过了专家组验收,成为全省第一批通过兽药GSP验收的畜牧兽医系统基层站门诊。
3.2 抓好总结观摩,鼓舞热情干劲 为使试点在面上起到示范效应,县畜牧局及时对冶源、杨善2个站的做法及效果进行了细致总结,组织各基层站到现场认真观摩,听取其情况介绍。县畜牧局“趁热打铁”,在2010年3月1日农业部颁布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后,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这个《规范》和《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进一步认识开展兽药GSP达标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和企业到外地参观学习先进经验,充分激发了各基层站抓兽药GSP工作的热情及干劲。
3.3 加强组织领导,扩大推广范围 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县畜牧部门一鼓作气,于2010年4月份确定将全县所有基层兽医站17处门诊和县局2处门诊首批全部实施兽药GSP改建工作。为扎实、高效的推开,县畜牧局做到领导、人员、财力、物力、技术、时间、责任、督导、调度、验收“十到位”,成立了全县推行兽药GSP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各基层兽医站相应成立工作小组,抓好本站相关工作。县局和基层站相关工作人员全部靠上,确定进度,明确要求,加强调度,确保了年底前全部完成了基础工作,并申请通过了省里验收,19个门诊全部达到GSP标准。
3.4 抓好细节落实,保证符合标准 (1)提高人员素质,健全各项制度。先后组织人员到蓬莱等地参加省市局举办的兽药GSP培训班;组织全县兽药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举办了4次兽药GSP培训班,在兽药经营企业人员知识结构、人员配备总体要求,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及档案记录、保存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对其进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讲授,提高他们对兽药产品的性能、使用、保管、禁忌等有关科学知识的掌握和对劣假药的识别水平。对企业质量管理目标、企业组织机构、岗位和人员职责、供货单位和所购兽药质量评估,兽药采购、验收、入库、陈列、储存、运输、销售、出库等环节的管理等制定了具体制度及要求。(2)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硬件建设。按照省局关于兽药经营GSP的标准,在每个兽药经营单位投资1万余元,统一购进了电脑、空调等设施设备,统一制作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全部上墙;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重新改造建设,使营业场所面积和所需设施、设备与经营的兽药品种、规模均达到了兽药GSP标准,防火、防蝇、防鼠、防潮等设施齐全,兽药存储摆放严格分区管理,摆放处设有明显标志,达到了阴凉库与常温库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在药品仓库设立药品待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和退货区。(3)加强工作指导,保证工作成效。县局采取分片包靠指导、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兽药GSP建设情况加强指导、监督、检查,随时提出不足问题,进行改进和提高,保证按质完成、一次达标,不再返工。同时,防患于未然,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依法经营、使用兽药。
3.5 探索经营模式,提高推行效果 为巩固和提高推行兽药GSP工作的成果,临朐县积极探索“连锁化”经营之路,将县局畜禽药械服务站作为连锁总店,各基层兽医站门诊作为分店,药械站根据各基层站当地的养殖特点和需求,统一招标,从具有兽药GMP证书、讲信誉、正规大型的兽药生产厂家购进兽药,通过基层站门诊直接将兽药销售供应到养殖场户。实施这一模式,对更有效地控制兽药市场,提高兽药市场组织化程度,便于执法部门监督管理,将假冒伪劣和违禁药品拒之门外具有积极作用,还可通过实行统一价格、统一货源配置来降低药品价格和畜产品成本,减轻养殖户的负担,给养殖户带来实惠。更可喜的是,通过兽药GSP达标的兽药经营企业,在连锁经营模式的带动和管控下,能够长时间严格按照兽药GSP要求经营,更有效地巩固提高了兽药GSP工作的质量效果,促进了兽药经营业务,实现了互动互赢。
(2011–04–19)
S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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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1733(2011)06-007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