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肇卫
(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济南250355)
“以”,作为文言常用字,在《金匮要略》中使用率颇高,见于半数以上的条文。准确把握其含义,对于全面理解仲景相关论述的精神实质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原文对该书中“以”字的用法探讨如下。
“以”字作动词使用时,多在句中充当谓语。辨识的要点是其结构关系,也就是句中的动宾结构。例如:①产妇腹痛,法当以枳实芍药散(《妇人产后病脉证治第二十一》之第6条)。——产妇腹痛,理应使用枳实芍药散。②洗已,食煮饼,勿以盐豉也(《百合狐蜮阴阳毒病脉证并治第三》之第6条)。——(用百合洗方)洗浴之后,食用粳米粉制作的煮饼(以益气养阴,除热止渴),不要吃咸味的豆豉(以免耗津增渴)。
例①中的枳实芍药散,是动作、行为的承受者,即宾语,“以”在此处应作及物动词使用,是谓语。可译作“使用”或“给予”。例②中的“勿”是副词,作状语使用,修饰“以”,可见,“以”用为动词,译作“食用”或“吃”。
张仲景在《金匮要略》中常将“以”作为指示代词,用来替代上文中的某种情形,相当于“此”或“是”,可译作“这”。例如:①下利已差,至其年月日时复发者,以病不尽故也(《呕吐哕下利病脉证治第十七》之第40条)。——下利病痊愈之后,到来年的相同时节复发的,这(指下利痊愈后到一定时间复发)是病邪未尽的缘故。②呕家本渴,今反不渴者,以心下有支饮故也,此属支饮(《呕吐哕下利病脉证治第十七》之第2条)。——经常呕吐的人,原本应有口渴,现在却不渴,这(指经常呕吐却不口渴)是胃中有饮邪停留的缘故,属于支饮。
“以”作副词使用时,同“已”,相当于“已经”。例如:以得甲子,天未温和,此为至而不至也(《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之第8条)。——(冬至)已经过了六十天,天气没有变暖,这是节气到了,该节气所对应的气候没有来临,这就是“至而不至”。
“以”在《金匮要略》中作介词的使用率最高,通常是与名词、代词、名词性词组等构成介宾词组,在句中充当状语或补语,表示其与动作、行为的种种关系。
①中寒,其人下利,以里虚也(《腹满寒疝宿食病脉证治第十》之第7条)。——感受寒邪后,患者出现下利,(是)因为里虚的缘故。②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难疗(《禽兽虫鱼禁忌并治第二十四》)。——如果饮食合理就有益于身体健康,不合理则会产生疾病。由此(指饮食失宜)导致的危证,通常多难以治疗。
例①中“以”病人感受寒邪后下利的原因,与里气虚有关,故译作“因为”;例②中的“以”,提示饮食失宜,是导致危急重症的常见原因,译作“由”。
①菖蒲屑,内鼻两孔中吹之,令人以桂屑着舌下(《杂疗方第二十三》)。——将菖蒲屑放入病人鼻孔中,再把桂枝屑放在其舌下。②上三味,以水一斗煮之,以病人栉内中,三沸(《杂疗方第二十三》)。——上面的三味药,用水一斗煎煮,将病人的梳子、篦子放入其中,煮沸三次。
例①中的桂枝屑是动词“着”的对象,舌下是动作的处所。所以,“以”当译作“把”。例②中“栉”是动词“内”(通“纳”)的作用对象,“以”字应译作“将”或“把”。
①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百合狐蜮阴阳毒病脉证并治第三》之第9条)。——百合病,表现为虚寒阴证的,用温阳散寒法治疗;表现为虚热阳证的,用滋阴清热法治疗。②师曰:诸痈肿,欲知有脓无脓,以手掩肿上,热者为有脓,不热者为无脓(《疮痈肠痈浸淫病脉证并治第十八》之第2条)。——先生说,各种痈肿证,要想知道其是否成脓,(可)将手放在肿处,有热感的为成脓之象,不热的为未成脓。③一人以手按据胸上,数动之(《杂疗方第二十三》)。一人把手压在自缢者的胸部,频频按动(帮助其恢复自主呼吸)。
例①中的“以”,分别提示治疗虚寒证、虚热证的措施或手段,故译作“用”;例②、③中的“以”,提示“手”是动词“掩”、“按据”所凭借的工具,当译作“将”、“把”。
①各以其部处之(《五脏风寒积聚病脉证并治第十一》之第20条)。——分别依据(积聚病)的病变部位进行治疗。②四饮何以为异(《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二》之第2条)?——四饮是根据什么划分的呢?③以此详之,病由都尽(《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之第2条)。——用这种方法归纳(病因),所有的发病原因就都概括在其中了。
例①的“以”,提示“处”(指治疗)的依据是“部”(病位)的不同,译作“依据”;例②中的“以”,与疑问词“何”构成词组,用设问的方式引出下文。“何以”即“以何”,译作“根据什么”。例③中的“以”,表示分析、概括病因的依据或方法,可译作“根据”或“用”。
①此以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痉湿暍病脉证治第二》之第27条)。——这是在夏季冒雨涉水,水寒之气行于皮中导致的。②病人常以手指臂肿动,此人身体瞤瞤者,藜芦甘草汤主之(《趺蹶手指臂肿转筋阴狐疝蛔虫病脉证治第十九》之第2条)。——病人常在手指臂部发生肌肉肿胀抽动,患者身体的这种瞤动,应使用藜芦甘草汤治疗。③病疟以月一日发,当以十五日愈(《疟病脉证并治第四》之第2条)。——疟病患者在每月一日发病的,应当经过十五天左右痊愈。
例①中的“以”用来提示中暍偏于湿盛患者的发病时间是在夏季(以:表时间),故译作“在”或“于”;而发病的原因则是冒雨涉水或过食生冷。例②中的“以”,用来说明肿胀、抽动发生的部位是在手指及臂部(以:表示处所),亦译作“在”。例③中前一“以”字,表示疟病发病的时间,译作“在”;后一“以”字,表示疟病痊愈所需要的时间,译作“经过”。
①何以知之?其证唇口干燥,故知之(《妇人杂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二》之第9条)。——根据什么知道这些情况呢?病人唇口干燥,(这是瘀血内结,不能上荣于口舌的表现),所以诊断为瘀血。②所以然者,子脏开故也(《妇人杂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二》之第13条)。——之所以如此(指妊娠期小腹冷痛,如被冷风吹拂),这是子宫不能行闭藏之令的缘故。③当以附子汤温其脏(《妇人妊娠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之第3条)。——应该用附子汤温暖胞宫。④医以为留饮而大下之,气击不去,其病不除(《水气病脉证并治第十四》之第21条)。——医生误把胁下急痛作为饮邪停留而用峻药攻下(使)水饮与气搏结不去,这种病很难治愈。⑤诸有水者,腰以下肿,当利小便;腰以上肿,当发汗乃愈。——众多水气病患者,腰部之下肿的,应该利小便以去其水;腰部之上水肿的,应当用发汗的方法散其水才能痊愈。
例①中的“何以”即“以何”,通常译作“根据什么”。“所以”,由指示代词“所”与表示原因的介词“以”构成,可译作“之所以”,如例②。例③中的“当以”,由助动词“当”与介词“以”构成,可译作“应当使用”。作为惯用格式的“以为”,后面通常是动词或形容词结构,译作“认为”。假如“以”后面接名词性结构,如例④,则译作“把……作为……”。例⑤中的“以”与方位词“上”、“下”,构成惯用格式,通常不需译出。
“以”作连词使用时,作用与“而”相似,用于词、词组或句子之间的连接。
①呕者,复内半夏以去其水(《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第十二》之第38条)。——(对)呕吐的患者,再加入半夏用来利水化饮。②服已须臾,啜稀粥一升,以助药力(《呕吐哕下利病脉证治第十七》之第36条)。——服药之后一会儿,饮稀粥一升,便于帮助药物发挥作用。
“以”字用作连词表示目的时,其所连接的后一动作(或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成“以便”、“用来”等。如例①中的“以”,说明加半夏的目的是“去其水”,译作 “用来”;例②中“以”的提示啜稀粥的目的是“助药力”,译作“便于”或“以便”。
“以”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由于”。①其证应内麻黄,以其人遂痹,故不内之(《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第十二》之第39条)。——治疗这种病证应加入大黄,由于患者已经有血虚手足痹的现象,所以不加入,以免其发散耗血伤阳。②病黄疸,发热烦喘,胸满口燥者,以病发时火劫其汗,两热所得(《黄疸病脉证并治第十五》之第8条)。——黄疸病,患者发热烦喘,胸满口舌干燥的,是因其发病初期使用火劫法发汗,药物之热与黄疸治湿热相互作用的缘故。③以胞系了戾,故致此病(《妇人杂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二》之第19条)。——因为膀胱之系缭绕不顺,所以导致(转胞)这种疾病。
男子消渴,小便反多,以饮一斗,小便一斗,肾气丸主之(《消渴小便利淋病脉证并治第十三》之第3条)。——肾虚所致的消渴病患者,小便特别多,以至于喝多少,小便多少,应当用肾气丸治疗。
以未得甲子,天因温和,此为未至而至也(《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之第8条)。——假如冬至之后不到六十天,天就暖和了,这就是节气不到,该节气对应的气候已经到了,这就是未至而至。
①气强则为水,难以俯仰(《水气病脉证并治第十四》之第2条)。——水湿之气泛溢充盛于肌表,则形成风水,身体浮肿严重时,则俯仰困难。②夫病痼疾,加以卒病,当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疾也(《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之第17条)。③但以脉自微涩在寸口、关上小紧,宜针引阳气,令脉和紧去则愈。——患者的微涩脉只是表现在寸口,(而)关脉稍紧,可以使用针刺的方法引导、通行阳气,使血脉和畅,脉象柔和就可以痊愈。
例①、②、③中的“以”字,皆为发挥调整音节作用的语气助词,通常不必译出。
总之,“以”在《金匮》中用法多端,学习时应根据其具体情境判断其用法及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