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 建 华(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河北 石家庄 052160)
我国收入分配不平衡问题探析
路 建 华
(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河北 石家庄 052160)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 收入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中国必须通过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解决包括贫富差异和城乡差异在内的巨大的收入分配不平衡问题。这直接关系到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社会公平正义,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从劳动者收入占GDP的比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等四个方面对我国社会收入分配失衡问题进行探讨。
收入分配; 收入差距; 分配制度; 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间,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持续保持较快增长,年均增长速度达10%左右,到2010年底,已实现人均GDP超过4 000美元,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在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也累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集中表现为社会成员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欧洲与日本的基尼系数大多在0.24和0.36之间,而中国从2000年开始,基尼系数就跨过了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2006年达到0.496,2007年是0.48。有部分国内专家认为,目前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5。世界银行报告还显示,中国最高收入的20%人口的平均收入与最低收入20%人口的平均收入之比是10.7倍,而美国是8.4倍,印度是4.9倍,日本,只有3.4倍。这些数据从不同角度均表明中国的收入差距已经到了危险的边缘,收入分配失衡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从劳动者收入占GDP的比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等四个方面对我国社会收入分配失衡问题加以探讨。
全国总工会2010年4月发布的一个调研显示,我国的国民收入中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而资本所有者和政府占比却大幅提高。数据显示,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1990年为53.4%,1995年为52.8%,2000年为51.4%,2006年为40.61%,2007年为39.74%。2000年到2007年,劳动报酬占比下降了11.66个百分点,其中,国家统计局从2004年把个体经营业主的收入从劳动报酬转为营业利润,然而,这并未改变2004年之后劳动报酬比重下降的趋势。而在发达国家,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大多稳定在50%以上。
作为一个高度综合的宏观经济指标,劳动者报酬占比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这是因为,劳动者报酬是构成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其变化会影响居民可支配收入在经济中所占比重,进而影响宏观消费需求。当劳动者报酬占比太低,通常也标志着收入分配变得更为不公平。
造成这种收入分配不公平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劳动力价格存在严重的低估和扭曲,企业生产要素配置不合理。目前,作为中国居民收入主要渠道的工资收入,在生产要素中的分配比例太低,仅占企业生产成本的不到10%,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0%。虽然从绝对数量来看,近些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增长还是很明显的,但从相对数量来看,在社会财富这块蛋糕的切分中,企业收入增长更明显。
另一方面,从国民收入在家庭、企业和政府三个部门之间的最终分配来看, 从1996年至今,家庭收入所占的比重下降了10%以上,而企业和政府部门所占的比例相应增加。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 1999年“政府存款”项目下的资金额为1 785亿元,到2008年增加到16 963.84亿元,增加了9.5倍。据统计,过去20年来政府预算内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0.95%上升至20.57%,如果再加上预算外收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以及中央和地方国企每年的未分配利润,政府的大预算收入几乎占到了国民收入的30%。表面看起来中国的储蓄率很高,但其中真正属于百姓的储蓄占比并不高。 2007年我国企业储蓄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从10年前的12%上升到23%,而家庭储蓄所占比重却一直徘徊在20%左右。加上医疗及社会保障不到位,百姓不敢轻易花掉银行存款,从而导致居民消费能力受到严重抑制。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实行政府主导的经济刺激计划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因为经济刺激资金主要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及银行信贷提供,主要投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很大程度上拉动了经济增长,但工人工资并没有明显提高,收入差距问题并未改善。
解决居民收入与GDP增长失衡的矛盾,从调整国家和居民的收入分配关系来说,一方面可以通过税收加以调整。中国的总体税负,有较大幅度降低的必要和可能。比如,酝酿已久的个税调整草案已于4月20日正式亮相,个税起征点将由现行的每月2 000元提高到3 000元。而对于部分人群过高的财产性收入,应该进行专门的税收调节。另一方面,应合理控制政府的支出,包括透明的预算和减少不合理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的不合理,根本原因是预算的不公开,不透明。对此中央政府已做出规定,要求各级预算将在三年内做到完全公开,这一政策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
调整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应从调整企业生产要素配置入手,改变当前劳动力价格被低估和扭曲的现状,建立合理的工资谈判和增长机制, 使企业职工能够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政府应当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个人工资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应通过调整税负等相关政策,减少企业不合理负担,降低企业成本,防止企业通过成本转移而侵害职工工资利益。2010年以来,全国大多数省区先后出台了关于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缩小收入差距具有积极作用。
从长远来说,还应通过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高劳动者报酬占比。在我国,服务业的劳动者报酬占比高于工业,随着产业结构进入工业向服务业转型的阶段,劳动者报酬占比亦会随之上升。为此,政府应制定优惠措施,扶植服务行业较快发展。目前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仍显缓慢,主要是由于服务业税负水平过高,存在很多行政垄断。降低服务业的税负和减少行业垄断,将有助于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间接地提高劳动者报酬占比。
此外,还应努力健全和完善社保体系,提高职工社保福利水平, 减少职工的社保缴费负担。因为社保福利缴款等价于对劳动征税,较高的社保缴费率将抑制劳动者可支配的劳动报酬。政府应关注社保基金的资金来源和使用,通过加强再分配阶段的转移支付,增加对社保基金的投入,扩大社保基金的覆盖面,降低社保缴费率,进而增加劳动者可支配的劳动收入,促进国内需求增长[1,5]。
国际公认的行业间收入差距合理水平为3倍左右,超过这一水平,则进入了需要国家调控的范围。2007年日本、英国、意大利、法国等国的最高、最低行业工资间的差距,维持在1.6至2倍左右,美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则在2.3至3倍之间。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发布的最新数据,我国初次分配中行业收入差距扩大至15倍。即使按大行业(包含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等19个行业)划分,2008年我国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为6.184 1万元,最低的农林牧渔业则只有1.295 8万元,两者间的差距为4.7倍。而如果按细行业划分,2008年我国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证券业,达到了17.212 3万元,最低的畜牧业为1.080 3万元,二者之比为15.93倍。
造成行业收入差距巨大的主要原因,在于部分行业的垄断地位,而非充分市场竞争下行业间的自然差别。我国垄断部门的规模庞大,存在大量行政垄断、部门垄断和行业垄断,且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对垄断行业工资收入的监督管理机制。行政性垄断行业收入有三分之一靠各类特许经营权获得。例如,在我国,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烟草等垄断行业,其职工数不足全国职工总数的8%,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垄断行业收入高得不合理,已引起民众对收入分配的不满,带来消极的社会影响。反观市场经济相对发达的一些西方国家,具有垄断性质的国企数量很少,而且即使具有垄断性质的国企,管理者的收入也不能太高。挪威政府对北海石油集团拥有100%的控股权,公司却明文规定,董事长的工资不得超过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的3倍。打破行政性垄断,合理调整行业间的收入水平,已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议题。
2011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加强对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解决垄断行业高收入的问题,要从根本上打破垄断,逐步引入自由竞争机制,限制高级管理者的薪金。打破垄断,放开垄断行业的“准入限制”,让国内民营企业进入这些行业充分竞争,同时放松政府对价格的管制,发挥市场选择的优势。当这些行业不再享受垄断暴利,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就会逐步拉平。当前形势下,即使暂时还不能打破垄断,至少其工资决定机制应该合理、公开、透明,工资应和市场工资水平相对应,而不能完全由垄断利润的多少来决定。政府还应通过财税制度改革完善分配领域的税收体系,通过税收增减来调节和缩小社会贫富差别。对于低收入行业,政府在初次分配的监管和调节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如建立工资集体谈判机制、设立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诉讼机制、强化征缴五险、对那些劳动力密集型的企业减免税费等[2]。
地区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经济目前所面临的最为重大的问题之一。以中国最富省份浙江和最穷省份贵州为例,1995年,浙江省人均GDP是贵州省的4.46倍,到了2004年,这个数字扩大到了5.64倍。而我们知道在美国和日本,这个数字都是不到2倍,由此可见我国区域差距之大。2004年以后,区域差距拉大的势头有所降低,2008年浙江省的人均GDP约为贵州省的4.47倍。1999年东部的13个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平均工资比中西部的6个同类城市的平均工资高56%;而到了2008年,这个差距缩小为39.7%。总体来看,尽管我国的区域差距拉大的进程在最近几年有所缓解,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依然非常严重。
根据世界银行采用的人均GDP(PPP)分类方法, 中国的地区收入差距之大,甚至可以按经济发达程度将中国分为四个世界: 第一世界为上海和北京地区,这类地区占全国人口的2%左右, 收入可与世界上发达经济体相比;第二世界包括天津、浙江、广东、福建、江苏和辽宁等沿海省份,占全国人口的20%左右,收入达到世界中上等水平。第三世界包括山东、东北以及华北部分地区,约占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收入居于世界中下水平;而第四世界则指中西部贫困地区、一些少数民族和农村地区及偏远地区,收入水平低于世界上欠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占全国人口50%左右。
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地区收入差距拉大问题并不是我国独有的现象,各大国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都曾遇到过类似的难题。不少发达国家都经历过区域收入差距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先变大,然后在经济发展相对成熟时期缩小的历史进程。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源于产出上的不同,而产出的不同则源于投入方面的差异。这里所说的投入并不仅仅包括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传统意义上的投入要素,还包括了自然条件、制度环境等更广泛意义上的投入要素。这些因素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是自然条件的差异。区位差异导致自然环境条件不同,由于东部地区海运方便,从而与国际市场尤其是欧美市场的联系成本较低,在发展外向型经济时就更具优势,这种自然条件的差异是我们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无法改变的。第二类因素是基础设施, 如桥梁、隧道、公路、房屋、机器设备等,这种物质上的差距可以通过中央政府对落后地区基础设施投资的倾斜而得到较快的解决,东西部地区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差距也是十二五时期内中央政府要着力解决的问题。第三类是软环境因素,包括法治环境、政府服务、受教育程度等。一般来说,软环境的积累需要花费更长的时间,而且其效果可能不是立竿见影的,这就意味着在这方面需要更为长期的投入[3]。
研究发现,农村内部的收入分配和城市内部的收入分配是比较平均的。如果用基尼系数来衡量的话,以2007年数据为例,我国农村内部的基尼系数是0.39,城市内部基尼系数是0.32,但是把农村和城市放在一起,就变成0.45。这说明我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是中国总体国民收入分配基尼系数达到很高水平的一个主要原因,换句话说,我们国家收入分配不平衡的主要来源是城乡差别。我国城乡人均收入差距之比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 .8∶1扩大到2007年的3.33∶1。在农村,不仅社保、医保普及面小、福利低,而且长期在城市从事建设和服务业的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相比,做同样的工作却得不到同等的社保和医保。由于大多数农民收入低,加上缺少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消费能力被极度压抑。2011年04月19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和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2011年《农村经济绿皮书》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一直在不断扩大。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却扩大到3.33∶1,绝对差距达到9 646元,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2010年, 全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自1998年以来首次快于城镇,城乡收入差距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但目前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巨大,其比例是3.23∶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尚未进入缩小阶段,2011年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仍具有不确定性,尤其是宏观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增加就业的难度,继续涨工资的要求可能不易成功,这些变化是调整经济结构、转移经济发展方式所必需的,但可能会对农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形成制约。预计2011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例将达到3.26∶1,收入差距与2010年相比仍有扩大的趋势。
城乡居民收入存在较大差距是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问题。原因有多个方面,如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产困难,城乡失衡等。而造成这一切的最根本的原因应在于我国城乡二元管理体制,也就是城乡分割管理体制。由于这种二元体制,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的缺陷难以克服,城乡管理体制之间存巨大鸿沟,无论国民收入分配,还是资源配置、工农业产品价格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别,而最终的反映就是城乡居民的收入差别,并使之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的弊端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消除,比如农民可以进城务工,符合条件的还可以成为城市居民等。但是,二元管理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新的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依然存在一条鸿沟,在国民收入分配上依然是重城市居民而轻农村居民。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继续扩大,使农民在农业上的收入低微;进城务工的农民在分配上也不能享受和城里人同等的工资待遇,还不能普遍享受医保、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福利。特别是在我国经济面临通胀的压力下,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升,农民生活消费指数高于城市居民生活消费指数,而农民增收又缺乏新的支持,这自然会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因此,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乃至消除这种差距,根本的途径还是彻底改革城乡二元管理体制。
在当前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尚不能根本改变的条件下,应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胡锦涛总书记2011年春节期间考察河北农村时强调,一定要解决“农民收入徘徊的局面”,这是农民问题的要害所在。提高农民的收入,国内外的经验都证明,仅靠市场机制是不够的, 必须发挥制度的调控作用。应继续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清理各种对农民的收费和乱收费,更重要的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促进城乡管理一体化,鼓励投资向农村转移。此外还应开放农民进城条件,加快城市化的进程, 减少对农民工的不公正待遇等等[4,6]。
多年来,GDP在中国一直被视为改善社会福利的重要方式而加以强调,但随着国家十二五计划的实施,这一思维方式将有所转变。十二五计划直接把提高人民收入和完善社会保障作为规划目标,而这一思维的转变无疑将有助于实现中国的经济转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必须通过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解决包括贫富差异和城乡差异在内的巨大的收入分配不平衡问题。这直接关系到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社会公平正义,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1]龙玉其.中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演变、收入差距与改革思考[J].东南学术,2011(01):103-114.
[2]张清太.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与分配制度缺陷分析[J].管理学刊,2010(02):22-26.
[3]赵雪峰.拉美国家缩小收入差距的社会政策及启示[J].中国经贸导刊,2011(05):45-47.
[4]成学真,李萍.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实证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1(03):134-136.
[5]沈燕. 收入分配不平衡令相对贫困突现[EB/OL].路透中文网http://cn.reuters.com/article/chinaNews/idCNCHINA-2644020100714.
[6]作者不详.农村经济绿皮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扩大[EB/OL].中国网. http://news.china.com.cn/txt/2011-04/19/content_22396404.htm.
Analysis of Imbalance of Income Distribution in China
LU Jian-hua
(Professional School of Transportation Technologies of Hebei Province, Shijiazhuang 052160, China)
While China has kept a steady and fast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recent years, the imbalance in income distribution among its citizens in different areas and different trades has become a serious social problem, arousing grave concerns from both the government and the society. In order to maintain the social stability, implement the concept of scientific development, realize a long-last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 a harmonious society, China must solve the problem of income imbalance. The problem of income distribution imbalance is explored in this paper from four respects including the imbalances between the citizen income and GDP increase, between rural and urban citizens, between different trades and different areas of the country, discussing the status quo and the causes of the problem and giving advice for mitigation of it.
income distribution; income gap; distribution system; reform
2095-0365(2011)02-0056-05
2011-04-12
路建华(1966-),男,经济师, 研究方向:宏观经济、国际金融。
F014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