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e时代”到“i时代”
——对网络传播的一种探讨

2011-04-12 11:36李强
山东社会科学 2011年8期
关键词:个体世界时代

李强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成都610064;泰山出版社有限公司,山东济南250002)

从“e时代”到“i时代”
——对网络传播的一种探讨

李强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成都610064;泰山出版社有限公司,山东济南250002)

网络传播从“e时代”迈入“i时代”,是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而成为现实的。移动互联网使得“个体”永远在线成为可能——这是网络传播进入“i时代”的基础。“i时代”,意味着新的网络社会生态。“i时代”成型的本原在于:“个体”在新的社会交往结构中,面临着如何反抗“生活世界的殖民化”问题。“永远在线”、“自我中心化”、“个体体验”等时代特征让现实与虚拟世界的边界开始变得模糊。受众在寻回对信息的主动权的同时,也在努力对“个体性”进行探寻——或者自我拯救。

网络传播;i时代;时代特征

一、从“e时代”到“i时代”

一个伟大的公司可能会定义一个时代。比如微软IE浏览器的“e”标示,就在很大程度上定义了“e时代”——这个最初用来指电子(electronic)时代的词汇,在互联网出现后,迅速成为网络时代的代名词,电子邮件(Email),电子商务(e-commerce),以及微软的“浏览e”对传统报纸、书籍、视听的颠覆,这些都使得“e”成为一个时代的符号。

但在互联网不断进化的今天,是否还会有某个伟大的公司重新定义一个时代?

答案似乎是肯定的。这个新的伟大的定义者就是苹果公司,它用iPad定义了平板电脑,用它一脉相承的“i”系列产品(iPod、iPhone、iPad),赋予了“i”这个普通英文字母深刻的时代内涵。苹果公司的产品象征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在苹果公司的“i”系列产品中,用于定义产品的“i”显然指代internet,即互联网。但当这个字母足以定义一个时代的时候,显然已不仅仅指代互联网。

网络传播从“e时代”迈入“i时代”,是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而成为现实的。智能终端(例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网络(例如3G)以及应用(例如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创新),三个最关键要素的发展,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奠定了基础。移动互联网使得“个体”永远在线成为可能——这是网络传播进入“i时代”的基础。

从“e时代”到“i时代”,就意味着从PC到移动网络终端的变革,意味着从宽带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的变革,意味着人们从获取信息到融入信息的变革,意味着人与信息从二元对立到融合统一的变革,意味着从“信息中心化”到“自我中心化”的变革。

在“e时代”,“开放性”与“互动性”成为网络传播的重要标志。网络传播意味着:1、强大的传播力,网络以其(相对的)完全开放性和即时性,在传播速度和广度上,都获得了一种理论上的无障碍传播的效果,这种传播力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网络迅速成长为新的传播中心和舆情中心。2、海量信息,即传播内容的无限丰富。3、传播方式革命。网络传播的各种媒介实现了信息传播由单向到多向、由传递到互动,受众由被动到主动、由接受到参与的种种革命。4、全媒体。网络传播成为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传统媒体的集大成者,在网络上汇集了文字、图像、影像、声音等所有传播形式,以一种全媒体形态出现。5、天生的自我创新机制。内在的技术创新冲动和商业模式创新需求,使得网络传播具备了一种天生的自我创新机制。①穆弓:《中国网络传播十年(2000-2009)》,《青年记者》2010年第7、9期。

“i时代”,网络社会生态被进一步改变。1995年,在这个全球互联网商业的发韧之年,好莱坞一部叫作《未来水世界》的科幻片为我们描述了人类未来的生活图景:公元2500年,由于地球两极冰层融化,世界变得汪洋一片,人们只有在水上生活,建立了水上浮岛,这时泥土已经变为极其珍贵的东西。人们非常渴望传说中的陆地生活。15年后的今天,我们会发现,这部影片很像是我们正在经历的信息社会的一个象征。在网络传播时代,信息就像水一样无处不在。在以往,大众传播就像是我们每天使用的自来水系统,它有水源,经过专门的水厂处理,再经过各种管道将水送到千家万户,自来水是必需品,也是消费品;而在信息社会,信息已经使整个世界变得汪洋一片,我们只有在水上生活,我们曾经的必需品和消费品——“水”(信息),已经变成我们无法逃离的生存环境。

互联网成为我们幻想中的未来水世界,而移动互联网更加快了这个“水世界”的形成。在这样一个“i时代”里,“i”指代“我”——作为“个体”的我们每个人。“i”,意味着在新的网络社会生态中,信息具备了权力,“永远在线”为每个个体都提供了一幅世界的全息图;“自我中心化”使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原点”,个体不再是面对海量信息,而是融入信息的汪洋之中,成为信息的一部分;信息变得智能化,对“个体体验”的前所未有的重视,从技术上推动了网络传播的生态发展;社交媒体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方式,现实与虚拟世界的边界开始变得模糊;受众在夺回对信息的主动权的同时,也在努力对“个体性”进行探寻——或者自我拯救。“i时代”成型的本原在于:“个体”在新的社会交往结构中,面临着如何反抗“生活世界的殖民化”问题。②徐武生:《哈贝马斯论生活世界的殖民化与合理化》,《学习月刊》2006年第22期。

二、反抗“生活世界的殖民化”

在信息社会中,尽管网络改变了人们之间的交往模式,但人们同样面临着工业社会中人们所面临的个体与社会化的矛盾和困境。

个体必须把自己放在人群中、在社会化过程中寻求自我价值,才能够凸显自我的意义。而实现这一过程的主要方式,就是社会交往。网络时代,社交网站已经在取代门户网站,俨然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平台。市场调查公司Compete的统计表明,2010年1月份Facebook的独立IP访问量为1.34亿,而Yahoo的则为1.32亿,Facebook已经超越Yahoo成为美国第二大网站,仅次于位于第一的Google。曾几何时,Yahoo曾经是互联网的旗帜,继2008年2月其访问量被Google超越之后,现在它又失去了第二的座席。扎克伯格曾表示,Facebook的活跃用户数量将在2011年某个时候达到10亿人。Facebook的上位,也说明了社交网站巨大实力和发展前景——Twitter同样是这样一个社交网络及微博客服务的网站。人们对互联网的使用已经从单纯的工具发展到了生活必需品。艾瑞咨询一项调查显示,“千禧一代”网民中78%使用社交媒介,其中的社交媒介包括博客、微博、社交网站、照片、视频分享网站等。“千禧一代”差不多与计算机同时诞生,在互联网的陪伴下长大,他们接受新知识能力强,能很快把新鲜事物接纳入自己的生活中,并且追求新颖和变化。所以,各种社交媒介应重视此类个体的心理特征和使用习惯,开发出适合他们需要的产品是赢得市场的关键。

哈贝马斯在其《个体化与社会化:论米德的主体性理论》一文中通过对“个体”一词的概念史考察和对米德、涂尔干等思想家的关于社会化与个体化理论的考察,非常经典地讨论了社会化与个体化的相互建构性。哈贝马斯指出:“米德揭示了自我的主体间性核心。利用这点,他就能够解释清楚为什么不预先改变交往结构,后传统的自我认同就不能形成的原因;但是,一旦交往结构的改变成为社会现实,它就不可能不触及到传统的社会整合形式。”③转引自童世骏:《没有“主体间性”就没有“规则”——论哈贝马斯的规则观》,《复旦学报》2002年第5期。当代互联网已经在改变人与人的交往结构,作为个体则需要在新的社会交往中重新寻求自我认同,从而重树作为新的社会结构中的“个体性”。

主体间性是交往理论的核心范畴。交往是主体以语言、符号为媒介,通过对话而进行知识、情感、观念、信息的交流,以形成相互“理解”与“共识”的行为。首先,交往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人的存在体现着双重关系,一个方面是人们对自然的作用,另一方面,是人对人的作用。人与自然的作用主要是一种工具性行为,而人与人的相互作用是一种交往行为。其次,交往是作为主体的人之间发生的相互作用行为,如果以客体的性质所参与的交往不是真正的交往,而是变相的工具性行为。交往本身就蕴涵主体间的自由、民主、平等精神;交往的旨趣在于给没有“窗户”的封闭主体开一扇“窗户”,使困扰人们已久的片面“主体性”变为全面的“主体性”即“主体间性”。如果认为主体与客体发生的行为也是交往,这就是工具性行为“合理化”的结果,也就是哈贝马斯所批判的“工具合理性”对“交往合理性”的压制而造成“系统”对“生活世界”的入侵,最终导致了“生活世界的殖民化”。

在网络传播的“i时代”,人们之间的交往获得了革命性的突破,但随之而来的“信息窒息”和喧杂声音,同样容易淹没个体的声音,使得表面的自由、民主、平等变得脆弱。此时,就必须以个体的凸显来反抗“生活世界的殖民化”。

三、“i时代”的时代特征

在社会交往革命的构架下,网络传播的“i时代”已经向我们展现出如下的时代特征:

1、“我”无处不在

“我”的无处不在,应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

(1)第一个层面是“永远在线”。

从网络化生存的角度,人对于信息的需求已经变得像对空气与食物的寻求一样,须臾不可脱离;从信息技术支持的角度看,互联网本身在不断进化:在第一代互联网时期,不同的用户在不同地方获得同样的内容;到了第二代互联网,有共同兴趣的人在一起形成网络社区;现在进入了互联网的第三个阶段,除PC之外,上网本、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电视、车载信息设备(IVI)等多样化的个人终端,都已具备了接入网络的能力——移动互联网的时代的到来,移动终端的出现和普及,使得“永远在线”成为可能——这将成为“i时代”的基本特征。如果说“云计算”让整个世界变成一个庞大的人工智能成为可能的话,“永远在线”意味着每个个体都将融入到这个智能世界中,个体不再游离于整体(智能社会)之外,个体面临新的不确定的社会化过程。

(2)第二个层面则意味着个体在一个整体中的“无处可遁”的境况。

网络让个体在拥有“所有”信息的同时,也被信息所拥有——网络同时是每个人的信息集散地。人们每天都会在网络上留下各种踪迹,网民时时处于被观察中。用户的信息行为(无论是搜索关键词、收发邮件、在线交谈和交易),都是一种在无意中向网络世界填写关于“我是谁”的“申报单”,每一次的网上行为从理论上讲都可以最终汇聚为全息化ID的碎片。数据收集公司用先进的技术透视着每个网民,观察他的兴趣、爱好和意图。让信息消费从无记名状态向有记名状态转变,是互联网技术和产业格局演化的“看不见的主线”。信息流民逐渐转化为有日益确定的身份和日益丰富的档案的信息公民,从简单的受众、眼球,进化为集信息的生产与消费于一身的个人,从孤独的群众中的微不足道的一员、人口统计学上无名的个体,进化为有血有肉有情感偏好和价值取向的自由人。与此同时,网络与人的关系越来越从忽视个体差异性的人机对话并成一种由浅入深、由淡及浓的社会交往、交易。互联网提供的服务将越来越成为针对每个个体的独一无二性而展开的服务。“从大众媒体到个人媒体,从媒体属性向社区属性,从流民(匿名者)组成的社区到作为信用体系的社区,是互联网演进的基本路径。”①吴伯凡:《网站需要的是公民而非流民》,《21世纪经济报道》2010年4月26日。

2、自我中心化

(1)“自我中心化”的前提是“去中心化”。

在网络传播中,“去中心化”是web2.0时代提出的一个概念。百度百科中用这样一个例子来说明,用电视台做比较:刚开始只有中央电视台一个,传递信息,这是一个中心,好比1.0;然后各个地方台的兴起,聚集了一定范围内的人气,这就形成了多个中心,原有的中心弱化了,如2.0。网络改变了信息传播中的高度集中控制,在WEB2.0时代的体现,就是“自媒体”。美国新闻学会的媒体中心于2003年7月出版了由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两位联合提出的“We Media(自媒体)”研究报告,里面对“We Media(自媒体)”下了一个十分严谨的定义:We Media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在自媒体时代,各种不同的声音的来自四面八方,“主流媒体”的声音逐渐变弱,人们不再接受被一个“统一的声音”告知对或错,每一个人都在从独立获得的资讯中,对事物做出判断。自媒体有别于由专业媒体机构主导的信息传播,它是由普通大众主导的信息传播活动,由传统的“点到面”的传播,转化为“点到点”的一种对等的传播概念。①廖旭东、王子超:《自媒体影响力分析》,《青年记者》2009年第1期。

(2)在“i时代”,网络传播在“去中心化”的基础上呈现出“自我中心化”的趋势。

“自我中心化”应该被看做是“自媒体”进化的结果,Twitter的出现和广泛应用(在中国是微博的崛起),加速了这一进化过程。在网络传播中,每个个体都可能成为“信息原点”,信息流动不再拘泥于特定渠道,而是从原点开始四散蔓延,进而形成无数新的“原点”,再蔓延,从而实现“话语主权”的民主化。帕斯卡尔曾经说过:人只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会思想的芦苇。在网络传播的“i时代”,我们或许可以这样来借用这句名言:人只不过是一滴水珠,是信息汪洋中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但他是一滴会思想的水珠。……因而,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正是由于它而不是由于我们所无法填充的空间和时间我们才必须提高自己。因此,我们要努力好好地思想。这就是道德的原则。

“自我中心化”还意味着个体在信息传播中的“自我控制性”。“自我控制性“是在“信息窒息”和“无处可遁”困境中的一种自我拯救,能够在信息的汪洋中找回作为受众的自主权和选择权,这成为网络传播“i时代”追寻“个体性”的前提。

3、自我体验

(1)个体体验,成为推动网络发展以及网络产品创新的本原动力。

计算变得越来越个性化、智能化,这催生出多样的个性化设备,个性化应用又带来个性化体验。在个性化计算新时代,用户将成为终端与网络、数据与应用的中心。无论采用何种终端,我们都希望把计算简化为一种个性化的体验,一种关于你、你的兴趣、你的社交网络的生活体验,并让你可以随时随地与你感兴趣的数据、应用和人相连。对于传统的台式机、笔记本,用户买来是希望发挥它的处理性能,比如照片和视频的处理,以及更多的复杂应用,是朝着“创建内容”的方向发展。而在另一方向上,个性化互联网设备是为了满足个性化应用和体验,是为了“享用内容”。“创建内容”和“享用内容”两种使用模式,相得益彰。

在数码产品中,设计感也成为体现网络传播个体体验的一种重要方式。这也是为什么在网络时代,交互设计(Interaction Design)被特别重视的原因。“交互设计”一词源于比尔·莫格里奇(Bill Moggridge),20多年前他只是一名普通的工业设计师,自从参与世界上第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设计,他洞察了一个惊人的商业秘密:人与机器之间,可以通过交互产生真实的快乐。从用户角度来说,交互设计是一种如何让产品易用,有效而让人愉悦的技术,它致力于了解目标用户和他们的期望,了解用户在同产品交互时彼此的行为,了解“人”本身的心理和行为特点,同时,还包括了解各种有效的交互方式,并对它们进行增强和扩充。通过对产品的界面和行为进行交互设计,让产品和它的使用者之间建立一种有机关系,从而可以有效达到使用者的目标,这就是交互设计的目的。

(2)如果从更深层面去理解,网络传播中的“自我体验”或者“个性化”其实是网络社会对于人作为个体的一种解放,并通过信息传播的方式得以实现。

弗洛伊德曾经在1923年的著作《自我与本我》中提出“本我”(identity)这个心理学术语,指在潜意识型态下的思想,代表思绪的原始程序——人最为原始的、属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中,本我与自我(ego)、超我(superego)分别为人类人格的三个方面之一。中国网络传播在第一个十年中所体现出的“自我表达”功能,无疑就是网络社会对于“本我”释放功能的一种体现,当然其中也同时掺杂着许多现实社会无法表达、实现的欲望。

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本我”是本能的冲动之源,例如,性和攻击,以及一些与生俱来的原始需要。本我是完全非理性的,根据趋乐避痛原则发挥作用,在冲动时,无论何时都要寻求立即的满足。本我为有意识的精神生活提供能量,尽管对成人来说这完全是无意识的。这一理论的准确性,在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逐渐融为一体的过程中被证明,网络传播中体现出的从感性到理性的转变,从欲望释放到关注现实的转变,就是一种从完全非理性的本能到有意识的精神生活的转变,从而使得个体在网络社会中的凸显成为可能。

4、虚拟与现实世界的和解

在“i时代”,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我的世界”。网络传播中“自我中心化”的结果,就是在网络社会中建立一个“我的世界”,贴上“个性化”的标签。而这个属于“i时代”的“我的世界”,已经不是我们曾经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虚拟与现实的边界开始模糊不清。

(1)第六感

在好莱坞大片《终结者》中,施瓦辛格扮演的机器人看到一个目标时,眼前就会出现关于该目标的信息:对方是谁、属哪种型号的机器人。这是典型的AR(Augmented Reality)技术,即“增强现实”,也就是在真实世界中放一层虚拟的内容。50年前,这项技术由英国皇家海军发明,用于战斗机的瞄准器。AR技术之前更多应用在航空和汽车等领域,现在则开始与智能手机结合。如今只要携带一个3G版iPhone或Android手机,来到陌生城市你就不再需要GPS或者地图,打开照相机镜头对准身边的建筑,iPhone的屏幕上就会出现该建筑,显示它的名称,在哪条街上,周围有何景点、餐馆及公共厕所。你还可以进一步操作——比如到哪个景点怎么走,距离多远。

权威的IT研究与顾问咨询公司Gartner认为,在2008-2012年,AR技术将会是互联网10大突破性技术之一。2010年,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的印度人普拉纳夫·米斯特莱发明了一种新的工具,将无形的数字信息带入有形的现实世界,使整个世界成为一台电脑。这套名为“第六感”的设备,由一个网络摄像头、一个微型投影仪附加镜子、一个挂在脖子上的电池包和一台可以上网的3G手机组成。这套设备似乎可以让我们每个人在与世界的信息交流中,成为《终结者》中的机器人。

事实上,“第六感”可能并非多么神秘。其实“第六感”并不是什么科技上的重大突破,只不过是在“增强现实”和“交互设计”的交叉领域诞生的产物。但“第六感”的令人兴奋之处正在其赋予未来的可能性。

(2)“洞穴”中的我们

虚拟与现实的融合,网络传播中的“去中心化”,以及信息的喧哗效应,使得“我的世界”更像是现实世界在每个个体内心的镜像,蒙上一层唯心主义的阴影。在《理想国》第七卷,柏拉图作了一个著名的比喻:有一个洞穴式的地下室,一条长长的通道通向外面,有微弱的阳光从通道里照进来。有一些囚徒从小就住在洞穴中,头颈和腿脚都被绑着,不能走动也不能转头,只能朝前看着洞穴后壁。在他们背后的上方,远远燃烧着一个火炬。在火炬和人的中间有一条隆起的道路,同时有一堵低墙。在这堵墙的后面,向着火光的地方,又有些别的人。他们手中拿着各色各样的假人或假兽,把它们高举过墙,让他们做出动作,这些人时而交谈,时而又不做声。于是,这些囚徒只能看见投射在他们面前的墙壁上的影像。他们将会把这些影像当作真实的东西,他们也会将回声当成影像所说的话。此时,假如有一个囚徒被解除了桎梏,被迫突然站起来,可以转头环视,他现在就可以看见事物本身了:但他们却以为他现在看到的是非本质的梦幻,最初看见的影像才是真实的。而假如有人把他从洞穴中带出来,走到阳光下面,他将会因为光线的刺激而觉得眼前金星乱蹦,以至什么也看不见。他就会恨那个把他带到阳光之下的人,认为这人使他看不见真实事物,而且给他带来了痛苦。

人类社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信息传播的有限性,对世界的认识,主要来自自己对世界的感观,尽管对世界的认识有限,但更接近真实;但在媒体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手段时,依赖于媒体人对信息的接受开始成倍增加,一定程度上,媒体对真实世界的反映与个人的感观构成了个体认识的世界——这个世界中很大一部分是媒体对现实世界的镜像,比现实世界更加复杂;到信息社会的今天,网络传播已经成为人们认识世界的主要方式,人所看到的几乎全部是由网络传播为其所呈现的镜像,“我的世界”就由无数的镜像组合而成,只有极少部分来自自我的感观,已经在这个世界中变得微不足道。

四、结语

真实的世界到底是怎样的?

网络传播令整个世界变成一个镜像。但这个镜像与柏拉图“洞穴”中的镜像已经有了本质的区别:前者是一个丰富、完整的镜像,后者则简单,并且支离破碎。而且,网络传播为我们拼成的这个世界,也远比我们自我的感观所接触到的世界庞大、完整,它所呈现的“全息图”打破了自我感观的局限性和有效性。因此,我们更愿意相信,网络传播给我们的这个世界是真实的世界。确实,信息的丰富性和相对完整性,能够让人更全面的认识社会,并有利于作出正确的判断,但此时,就更加显现出个体在网络社会中的保持独立与清醒的重要性。

在柏拉图的“洞穴”中,柏拉图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可能结果:只要有一个逐渐习惯的过程,出洞穴者的视力就可以恢复,首先大概看阴影最容易,其次是看人或事物在水中的倒影,再次是看事物本身,在夜间观察天象,之后就可以在白天看太阳本身了。此时他便明白,造成四季交替和年岁周期的主宰可见世界一切事物的正是这个太阳,它也就是他们过去通过某种曲折看见的所有那些事物的原因。于是他回想当初穴居的情形,就会庆幸自己在认识上的变化而对同伴表示遗憾。他既已见到了事物之本身,便宁愿忍受任何痛苦也不愿意再过囚徒生活。然而,如果他复回洞中,那些同伴不仅不信其言,还会觉得他到上面走了一趟,回来眼睛就坏了,对“影像”竟不能如从前那样辨别。他的同伴们不仅不想出去,甚至想把那位带他出洞的人逮住杀掉。

柏拉图这个比喻的直接目的是要揭示“受过教育的人与没受过教育的人的本质”的不同及相关问题。或许在网络传播的“i时代”,在镜像与真实世界的界限模糊,并开始彼此融为一体的现实下,这个比喻可以揭示个体的独立性与判断标准在网络社会的重要性。

或许祁克果对他所在时代的思辨哲学的激烈批评能够让我们更好的认识这一点:思辨哲学的反思方法使个人的生存中断,人成为“旁观者”,或消失于在他看来具有虚幻性的“众人”之中。他给自己规定的终生目标就是要打破这种“众人”幻象,使个人成为个体的人。

(责任编辑:蒋海升)

G206.3

A

1003-4145[2011]08-0058-05

2011-03-05

李强,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泰山出版社有限公司副总编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社会稳定视域下的网络突发事件处置研究》(项目编号10BXWJ0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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