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琦
(江西警察学院,江西 南昌 330103)
信息化背景下警察执法的舆论安全研究
柳 琦
(江西警察学院,江西 南昌 330103)
以网络为代表的新传媒的迅速发展改变了传统舆论平台的格局,来自公安系统内外的负面舆论影响了警察执法的公信力。分析信息化背景下警察执法的舆论安全受到冲击的原因,探讨加强警察舆论安全的路径。以提高舆论引导力为目标,以拓宽网络为代表的舆论平台为抓手,培育专门人才,加大宣传力度,启动维权机制,加强综合素质培养,为警察执法营造积极、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
信息化;舆论安全;警察执法
信息化条件下,以网络为代表的传媒方式迅猛发展,公众参与社会热点、敏感问题讨论更为方便和快捷,由此形成的公众舆论给领导决策带来较大压力。一些事件的曝光使某些政府部门陷入被动难堪境地,少数领导甚至因此而落马。近年来,一些不客观的涉警负面新闻层出不穷,比如各地不断传出的“警察打人”、“袭警事件”、“警匪一家”等不实新闻,经过网络的恶意炒作、放大后,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弱化了警察执法的公信力。日趋严重的舆情形势加重了警察执法的心理负担,使警察在执法中逐渐失去了底气,丧失了威严。因此,在信息化条件下,从舆论上保护警察执法安全已经迫在眉睫。
在汉语字典里,“舆”指众人,据此,舆论就是众人的观点,即大多数人民群众对一个问题或事件的看法或观点。安全是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的状态。舆论安全则是指活动免受来自外界不良舆论的影响和威胁。舆论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安全的舆论形态,是国家安全在舆论领域的体现。具体而言,舆论安全是指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国家舆论的传播、引导和自我更新能力免受威胁和危害,国家舆论在维护政治统治、塑造国家形象方面的基本功能得以正常发挥的状态。根据舆论涉及的对象范围,舆论安全的涵义各异。对警察而言,警察舆论安全是指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中,涉警舆情的传播、引导和自我更新能力免受威胁和危害,使警察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制止惩治犯罪等基本职能得以正常发挥的状态。警察舆论安全包括警察公民权利维护的安全和警察公权力行使的安全,这里的警察舆论安全仅限于警察公权力行使的安全。欲做到公权力行使安全最根本的是保证人心的安全,包括人民警察人心的安全和人民群众人心的安全。警察思想不稳定,道德观念滑坡,容易引发各种事故和案件;老百姓思想不稳定,容易受不实舆论影响,对警察不信任,甚至盲目跟风。2011年6月,湖北两男子在亲戚酒驾被查后,居然高喊“警察打人了”,并阻挠民警执法。事实上,警察只是在执法,被执行人的亲属在旁边歪曲事实想制造混乱逃跑而已。类似的事件还很多,前面一个人说警察打人了,信息传播时一点一点把事情放大,最后变成警察杀人了。于是后面的人跟着盲目起哄,甚至参与围攻,直到最后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是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人民警察开展群众工作也是如此,让人民群众了解公安部门工作运转,让来自公安机关内外的舆论潜移默化地影响人民群众对警察的看法,逐渐树立起群众对警察的信任,减少群众对警察的偏见和误会,能一定程度缓和警民之间的紧张局势。
舆论引导历来是公安机关的强项。改革开放以来,公安部推出了大量的影视、新闻作品,有力地宣传了人民警察的伟大贡献和光荣事迹,维护了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激发了广大青年投身公安事业的热情。但是,在全球信息化背景下,公众舆论也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新特点,给警察执法的舆论安全带来较大冲击。
从传统上看,公安部门有强大的舆论平台。比如,公安机关创办多种报刊并下发至每个派出所,中央一套、二套、地方电台和一些单位的自办台每天都在播放有关警察破案的新闻,比如,法治在线,法治进行时,法治最前线等,经常会推出警察系列节目。不仅如此,从公安第一官方微博推出以来,全国各地相继推出地方官方微博,开展“微博110”等活动,通过各级公安机关自上而下的主动释放信息,从而形成“官方网络舆论场”,为人民群众了解公安部门的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平台。另一方面,随着现代传媒手段的发展,人民群众接受信息不再限于传统的官方渠道,不再限于被动接受信息。比如,当前绝大多数人民群众都拥有手机,手机不仅可以随时接受各种信息,甚至还能随时上网发微博、晒心情。许多群众家庭接入互联网,在天涯论坛、猫扑、凯迪社区等知名网站上关于警察执法的信息经常能引起群众的顶贴和围观,这种依靠网民自上而下地“发帖、灌水”形成了“民间网络舆论场”,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一些灰色段子、负面消息、伪新闻通过各种非正式渠道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发酵、传播。尤其是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部门”和其中的公职人员,往往成为网络热点和新闻炒作的焦点。警察工作范围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人民群众的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与公安工作都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一些负面信息给警察执法施加了压力,如不断爆出的“警察打人事件”,增加了警察执法的心理负担,影响了警察执法的公信力,丑化了警察形象,激化了警民矛盾,给警察执法带来了挑战。
一些关系到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切身利益的问题,比如,09年网络上的流行语“躲猫猫”事件,云南玉溪男子李乔明死亡后,地方媒体及网民纷纷猜测李某是被狱警殴打或虐待致死,或者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众网民认为监狱部门一定在掩饰监狱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视服刑人员的权利于不顾。官方主流媒体对这些老百姓热议的话题,没有及时发布权威消息进行引导,采取不否认、不辟谣的方式,对于有关这方面的议论一味地采取屏蔽、禁言等方式进行封堵,结果出现“自己不说别人说,公开不说私下说,公安不说百姓说,媒体不说网民说”的现象,不仅给一些人胡乱猜测留下余地,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警察执法的公信力,弱化了法律的威信。可见,公安机关主流媒体面对这些百姓热议的信息应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形下,公开事情真相,消除网民的猜测心理。
从以上有关警察执法的负面新闻中,不难发现,公安机关的证据意识不强,宣传力度不够,使一些空穴来风的负面舆论有了滋生的土壤。在英国,每个警察局均有一个媒体中心,专门负责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介进行联系,一共有二十多名工作人员。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有关警察局所有履行职务活动的资料和文件,制作成宣传册、录像带或VCD光盘,以备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索取。这些资料被翻译成中文、意大利文、孟加拉语、旁遮普语和乌尔都文等6种文字出版,凡是辖区内的居民索取这些资料都是免费的。相比之下,我国公安机关这方面做得很少。不仅如此,警察自身舆论安全意识也较差,一些执法民警不太注意细节,比如,称“服刑人员”为“犯人”,“性服务者”为“卖淫女”,为逮住违章车辆进行“钓鱼执法”等等,这些都为负面舆论的出现落下了把柄。
以报刊、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是实施有效舆论引导的“主阵地”。在重大突发事件和民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上,起着强势主导、权威引领的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但是,在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传统媒体原有优势和综合竞争力受到较大冲击,迫切需要运用新技术,创造新模式,注入新活力。比如,在网上兴起公安官方微博,从2010年2月24日开始,广东省21个地市及省公安厅的官方微博相继开通,北京警方于同年7月13日开通了官方微博,实现与网民平等交流,这些官方微博被网友形象地称为“微博110”,普通110只是简单的接警,“微博110”通过网络平台,能让公安更深入了解复杂的社会心理和社会矛盾。2010年8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接到有关“苏小沫儿”要自杀的信息后,根据网络IP断定“苏小沫儿”的上网地址在济南,立刻和济南公安局官方微博联动。经过十多个小时的说服,轻生者放弃自杀念头。“苏小沫儿”事件进一步说明,舆论平台应予以拓宽,并尽可能多样化。另外,公安主流媒体要增强抢新闻的主动性,认真做好正面宣传工作,通过开通领导博客、网上举报等方法,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民警察的舆论氛围,要树立“别人说不如自己说,被动说不如主动说,一定时间说不如第一时间说,尽快说不如抢先说,外行说不如内行说,大家说不如专人说,分别说不如统一说,用技巧说不如用事实说”的意识。
一是加大网络评论员培养力度。据统计我国现有网民规模已达到3.38亿,相比其他传媒手段,网络具有更强的及时性、针对性、互动性,在一些敏感事件上发挥了很强的聚集效应。少数论坛版主的言论能够赢得许多网民的关注和附和,主导舆论走向。公安机关也应重视网络舆论引导人才的培养,培育公安网络评论员。公安网络评论员要善于运用网络语言,化解网络上的极端言论,加强对网络舆论的监测,对网络舆论发生、发展的规律及影响因素等作出客观的综合分析,总结出引导舆论导向良性发展的规律性经验。这对网络评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目前,警队内部网络评论员存在选人不当和警力不足的问题,有的单位网络评论员由负责新闻和教育的警官担任,这些人虽然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但是不熟悉网络语言,发个正面的评论,被网友围攻谩骂,结果引导流于形式,有的单位网络评论员由网络管理员担任,这些人虽然熟悉网络语言,但是对问题见解深度不够,不能很好地引导网民。此外,负责这些工作的警官本身还肩负着警队内部的岗位工作,兼职充当网络评论员大大影响了岗位工作和网络评论员工作的质量。因此,在警队内部应设网络评论员之类的专门岗位,并实行正规化管理,并加强业务培训。二是转变传统媒体新闻风格,增强舆论引导力。要深入群众,必须做到摆脱“标语口号”模式,彻底丢掉机关腔、材料腔,坚决剔除“一定要”、“必须要”、“下大力”等指示性词语和命令式口吻,要让群众语言、网络语言,哪怕是“土话”、“白话”走进新闻,拉近新闻与群众间的距离。给人以亲切平实之感,摆脱僵化、硬化的印象。
警察作为国家行使公权力的一支主要力量,其执法行为不仅代表着公安机关的形象,更代表国家的权威和法律的刚性。警察言行成为老百姓关注的一个敏感问题。对于涉警敏感事件,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现场处置完毕后,舆情将会如何走向,警察无法控制。对严重失实报道,警察更是无能为力。为此,公安机关应设立诸如媒体中心之类的机构,与新闻媒体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学会与新闻媒体打交道,与新闻媒体建立互信合作,主动及时向其报告相关新闻,尤其是人民警察执法难、执法苦的真实情况应通过新闻媒体告诉人民群众,争取群众对警察执法工作的理解。启动维权机制,当民警正当行使警察执法权力遭到误解甚至围攻时,要有专门的机构站出来为他们伸张正义,畅通维权渠道,为警察执法消除后顾之忧。对于恶意炒作、歪曲事实、故意制造轰动效应的新闻媒体,应由专门的机构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民事乃至刑事责任,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形成警察维权合力。
强化警察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语言和行为艺术水平是确保警察执法舆论安全的内在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因此,要拉近警民距离,维护警察舆论安全,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大练兵活动,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推进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要提高警察的执法语言和执法行为艺术。比如,在执法过程中,遇到执法相对人不理解、抵触对抗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大量形象生动的举例和说服教育,真正做到以理服人。又如,交通警察在给相对人开罚单前先敬礼等。通过言语和行为上的细节改善来带动民警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的全面提升。“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只有将警察的综合素质提高作为根本性问题来抓,不断充实自身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心理学知识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学会如何保护自己,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信息浪潮每天都在冲击和影响人民群众。警察队伍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各种舆论的影响,舆论安全是警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负面舆论给警察安全带来不可低估的影响,警察舆论安全应当以维护警察人身安全为核心,以提高舆论引导力为目标,以拓宽网络为代表的舆论平台为抓手,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为实现和谐警民关系提供有力的舆论安全保障。
[1]关前裕.侄儿酒驾被查叔叔高喊“警察打人”[N].楚天都市报,2011-06-09.
[2]赵强.从舆论安全视角看苏联演变[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0,(1).
[3]陈应革,查庆九.英国警察很注意“宣传” [N].法制日报,2000-11-25.
[4]吴怡.中国公安官方微博兴起学者称有助解决社会矛盾[N].人民公安报,2010-09-07.
D631
A
1672-6405(2011)03-0016-03
柳琦(1982- ),女,湖北黄梅人,硕士,江西警察学院法律系讲师,主要从事宪法与行政法研究。
2011-08-20
张 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