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永钊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7)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高校仪器设备已是政府采购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高校采购时效性强、品种多,如何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规范政府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已成为各高校采购中重点研究的课题。
1.提高计划采购意识,节约采购成本
硬件建设是保证教学质量最直接的体现,而高校仪器设备建设则是教学资源硬件建设过程中的重点之一。高校的传统采购体制是以分散采购为主,各部门根据自身的需要分阶段、分时段采购所需设备,由于采购规模不大,采购计划性不足,往往会造成采购重复甚至采购冗余,采购成本大幅提高。实施政府采购,有助于高校提高采购的计划性,从而实现资源整合和规模效应,有效的降低采购成本。
2.提高监管力度,预防腐败滋生
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从始至终均在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下运行。在统一的政府采购监管下,整个采购过程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政府采购活动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基本程序进行运作,有无擅自更改或简化程序,在采购招标文件中有无附加倾向性、歧视性条款等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避免了大宗采购过程中因采购者与商家直接购买或者达成意向购买而产生的权钱交易,既保证了采购单位的权益,也保证了供应商的利益,预防了采购过程中滋生的各类腐败问题。
3.规范小额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集中采购目录中常用设备的品牌、型号、最高限价、售后服务等条款,并通过与入围的定点协议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确定下来。这些定点协议供应商都是当地资金实力比较雄厚,信誉度和售后服务比较好的供应商,根据当地的政策,高校在实施小额政府采购时可以在各政府采购定点协议供货商内再次进行对比和筛选,然后直接采购,简化了复杂的审批流程,节省了时间,因此,可以极大地提高采购效率。
1.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与政府采购效率的协调问题
政府采购的效率与规范,两者似乎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制度的严格性和操作程序的规范性必然影响政府采购的时限,制约政府采购效率,这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因为相对于以往的一对一的自行采购方式而言,政府采购要受到制度的约束,按照现行的《招标投标法》和各地招标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招投标工作流程包括:采购计划的送审与报批、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审议、发布招标文件、开标定标、合同审议等程序,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标书发放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至少20天,中标公告发布也要有7个工作日,按照上述程序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中标公告发布结束止最低时限也至少为29天,再加上各个报送审批环节耗时,最快的情况下往往都需要一个半月的时间。程序是决定规范与否的重要保障,时间是保证程序的前提,这客观上要求政府采购必须牺牲一定的效率。
因此,要使政府采购事业健康的发展,就必须正确处理好解决好政府采购的效率与规范的关系,要坚持效率与规范相统一的原则,规范要讲效率,要以实现最大效率为出发点,但效率也要讲规范,离开规范讲效率与离开效率讲规范都是毫无意义的。
2.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差
由于高校规模大,组织结构层次多,管理权限分散,采购的设备技术含量高、品种多。因此,高校需要通过政府采购的设备,就必须提前半年甚至一年制定准确而详尽的采购预算,并根据预算编制完整、详细的年度采购计划。然而有些高校对政府采购预算重要性缺少足够的认识,对政府采购预算不重视,导致政府采购工作很难从总量上把握和预见全年政府采购计划,造成政府采购预见性差;部分单位项目采购缺少计划性,导致采购的随意性增强,“即采即购”现象十分普遍,突出表现往往是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什么时候买就什么时候买,想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再次是需求变更频繁,需求部门对要采购物资的具体要求没有完全确定,朝三暮四,不断变更。种种原因导致很多时候没有体现政府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规模效应,并致使预算不及时、全面。造成政府采购项目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此外,学校由于教学科研的突发事件和不可抗力等不可预测的原因,急需购置未列入计划的物资设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就无法满足。
3.政府采购的管理机制及操作环节不够规范
各高校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进程中,应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尽量通过招标方式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但由于缺乏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必要的监督制度,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不能得到保证,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健康运行。另外,由于《政府采购法》出台后为了严格管理,采购制度采取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严格审批的办法,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审批环节过多等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政府采购的效率。
不少高校采购部门的设置尚处于探索阶段,有些高校成立独立的招标中心;有些高校成立招标中心挂靠在其他部门,譬如有的挂靠在设备处,有的挂靠在财务处;有的高校不成立招标中心,只是根据负责采购的内容不同而由一个或者几个部门同时具有采购功能构成。职能重复交叉、中间环节多等因素不可避免地影响了采购过程的质量。
1.减少、优化审批环节,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采购计划的审批流程一般包括采购人填写采购计划表、采购单位内部审核、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财政主管部门审批、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等几大程序。政府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法定开标定标时限不可改变,但可以尽量的减少或者优化各个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从而大大缩短整个政府采购工作的时间。这就要求在采购工作审批流程中特别是财政部门必须任用对各类政府采购工作比较熟悉的工作人员,做到懂“财”懂“采”。相对于高校来说,不可避免的会因为教学的要求存在一些急需采购或者有特殊采购要求的仪器设备,符合政策条件的情况下,应大胆地采用除公开招标以外的其他采购方式,相关的主管部门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支持。
2.做好政府采购的年度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采购工作
财政部门规定了预算单位必须制订采购预算,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对预算编制的质量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制订的预算往往还需要进一步细化。高校需要通过政府采购的仪器设备时效性较高,由于上报的预算细化程度不够,往往每年有很多突击项目,因此在确定年度采购预算前应该再次进行核查,并根据预算编制完整、详细的年度采购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来实施年度政府采购,尽量避免“即采即购”方式的出现。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根据采购项目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等不同情况,高校采购主管部门应及时汇总具体的仪器设备采购种类和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一般年度汇总2-3次较为合适),合理安排年度采购时间,尽可能地满足采购人对时效的要求。
3.设立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采购部门和监督部门
适当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可以提高采购的成功率和效率,保证采购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但多部门参与,过多的职能交叉会造成过多的分歧,使采购成功率和效率都大为降低。因此,在采购的执行过程中,为了保证采购的刚性,必须建立具有相对独立性、高效、严格的采购执行机构,同时,也必须建立良好的监督部门。只有建立起完善的采购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才能确保政府采购在高校全面铺开和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苏道俨,席鸿康,黄明锦.政府采购 体系·过程·政策[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2007.
[2]汤作华,刘小宝,白爱东,江来. 高等学校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与对策[J].东华理工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
[3]胡国庆,贾延江.高校竞价网与政府招标采购方式的比较[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