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亚敏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中国形态的内涵探略
胡亚敏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研究中国文学,这是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应有之义,但如果进一步追问,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有哪些理论建树?就成为一个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在世界文坛的地位,与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形象在世界上的地位与作用是不相称的,提出和建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对于在世界文坛取得文学批评的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百年的探索中,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经历了种种考验,有了诸多新的发展。梳理和总结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特别是从“理论范式”的层面建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是时代的要求。
毋庸置疑,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是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这种继承和发展首先表现为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高扬上,换句话说,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中始终处于主导和指导地位,舍此就不是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同时,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又不是照搬马克思主义的现成答案,或把马克思主义当作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立场和方法的前提下创造性地认识和解决中国文学批评中出现的问题,并作出了一些新的理论概括。这里我们尝试从文学与人民、文学与政治及文学的实践性即文学的主客体关系探讨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的内涵,并由此揭示出与经典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形态的联系和发展。
文学与人民的关系是确立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的一个核心问题,它既是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出发点,又是其目标和归宿。毛泽东说,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文艺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这是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的理论基石。
关于“人民”这一概念,马克思用得不多,因为他当时所处时代的阶级关系很明确,革命的主力是无产阶级。而为什么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又格外强调这一点呢?这与中国的历史和当时的情况相关。中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而近代以来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尖锐地交错在一起,“人民”可作为中国社会中以政治利益为基础且具有革命性的阶级集合的恰当概念。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曾对“人民”这一概念的内涵作了具体规定:“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是工人、农民、兵士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这四种人,就是中华民族的最大部分,就是最广大的人民大众。”[1]这一阐述体现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同时也展示出毛泽东本人的政治智慧和求实精神。
以人民为本位的思想体现在整个中国革命文艺的发展历程中,不仅创作者需要调整与人民群众的位置,长期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创作人民所需要的作品,而且在文学遗产的批判地继承、在对文学作品思想性和作品艺术形式风格的评价等方面都是以人民大众的需要为准绳。毛泽东在论述文艺的提高和普及的关系上显然就是从人民的接受水平出发的,他倡导的文学作品的艺术风格应具有“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也都是着眼于文学的接受者——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利益的[2]。
邓小平坚持和发展了毛泽东关于文艺为人民的思想,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他反复强调:“我们的艺术属于人民。”“人民是文艺工作者的母亲。一切进步文艺工作者的艺术生命,就在于他们同人民之间的血肉联系。忘记、忽略或是割断这种联系,艺术生命就会枯竭。人民需要艺术,艺术更需要人民。”[3]“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则把“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这些充分说明,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正是通过文学与人民这个根本问题来建构其理论体系的,并以此影响中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的制定。
文学与政治的关系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又一关键问题。注重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强调文学对社会的影响和作用,这是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的又一重要特征。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论述中规定了文学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但关于上层建筑各个领域中哪个部门起关键作用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并未论述,列宁根据他所处时代的特点对此作了补充,认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在上层建筑诸领域中起关键性的作用。毛泽东则进一步把政治与经济并提,认为政治和经济一样,对文化和其他意识形态起重大的甚至决定性的作用,并认为政治在文学艺术中不仅无处不在,而且具有优先权,“在现在世界上,一切文化或文学艺术都是属于一定的阶级,属于一定的政治路线的。为艺术的艺术,超阶级的艺术,与政治并行或互相独立的艺术,实际上是不存在的”[4]。突出政治,重视文学的意识形态功能,这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特色。而这一特色却是把双刃剑,曾将中国文学批评带入泥潭。
新时期以来,邓小平提出文艺在“不脱离政治”的前提下,不再提“从属于政治”,而改提“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1980年7月26日《人民日报》以《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题发表社论,对“文艺为政治服务”这一口号的利弊作了历史的全面的评价:“过去,相当长时期我们曾经提出‘文艺为政治服务’的口号,这个口号反映了文艺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使命,在历史上起过积极作用。……但是不能不看到,这个口号曾经被不适当地夸大并绝对化了。”从今天的角度看,文艺从属于政治的提法不无偏颇之处,它把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之间的互相影响的关系变成从属关系,将政治作为文艺的唯一指归,这一口号很容易导致文艺与政治关系走向极端和片面。同时,这一口号也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文艺创作的充分发展,导致文艺创作出现简单化、庸俗化的倾向。
不提文学为政治服务,不等于文学与政治无关,事实上,文学是脱离不了政治的。关于这一点,邓小平表述得十分透彻:“任何进步的、革命的文艺工作者都不能不考虑作品的社会影响,不能不考虑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党的利益。”[5]同时,“政治”的内涵正悄然发生着变化,随着西方20世纪文学批评的引进,特别是对语言的意识形态性的揭示,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摆脱不了政治的影响已被更多的人所接受和认同。如今文学与政治的关系在西方马克思主义批评那里被演绎得淋漓尽致,人们从历史、从作品中读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阶级、性别、种族的压迫,读出被压迫者的反抗。在这个意义上,文学的政治性已成为集体无意识。
在新的历史语境下,文学与政治的关系依然是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中国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学活动的各个环节尤其是文本中的政治因素和政治倾向继续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重要关注点。不过,这种政治批评已经与审美、经济交织在一起,政治与审美、经济的联姻将为中国形态的政治批评提供更为广阔和复杂的视阈。
文学的实践性关涉的是文学的主客体关系问题。如果说机械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根本缺陷在于过分强调客体或主体的话,那么,辩证唯物主义则科学地认识到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强调意识对物质的反映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辩证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甚至把自己的唯物主义称为“实践的唯物主义”。毛泽东坚持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的观点,他在《实践论》中强调:“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将实践的观点贯穿于文学的整个活动之中是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中国形态的又一特质。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的观点,文学是主客体统一的产物,其结合点就是实践。由此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中国形态的独到的文学本质观。文学不仅仅是对生活的摹写,也不全是作家心灵的创造,更不是独立于社会和作者之外的某个形式系统,它是一种按照主体的需要、目的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从更深层的意义讲,创作主体与社会生活也是在实践过程中互相建构的,而不是预先存在的。没有创作主体,社会生活就不可能成为创作源泉;反之,没有创作的材料和对象,创作主体也就失去了根基。在这里,从生活、创作到形成产品,这三者统一于实践之中。
与其他批评形态相比,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更强调创作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人民生活中的文学艺术的原料”只有“经过革命作家的创造性劳动”,才能“形成观念形态上的为人民大众的文学艺术”。在这个过程中,创作主体具有能动性、目的性的特点,只有通过主体的自由情感和审美追求的能动作用,才能实现客体的主体化转换。
再则,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中的实践性还体现在对作品动机和效果的关系上,文学作品的效果必须被实践所检验。毛泽东指出:“检验一个作家的主观愿望即其动机是否正确,是否善良,不是看他的宣言,而是看他的行为(主要是作品)在社会大众中产生的效果。社会实践及其效果是检验主观愿望或动机的标准。”[6]文学作品的价值必须在社会效果中才能得到确证,动机和效果也只有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统一。
以上主要从理论形态而不是具体的批评实践上粗略性地探讨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的内涵特质。应该说,文学与人民、文学与政治和文学的实践性三者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其中文学与人民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中国形态的枢纽,政治这个概念与人民相关,因为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看来,最大的政治就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同时,就对作家、作品和创作倾向的批评而言,也都是以维护人民大众的利益为其根本价值取向的,这三组关系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中国形态的基本特质。
当然,作为理论范式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还有很多话题尚未展开,须通过我们的长期努力去逐步发现和建构。同时,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本身也处于建构过程中,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将通过对形式主义、结构主义、精神分析、接受美学等诸多批评流派的理论的分析辨别,批判其谬误,吸收其合理的成分,不断地充实和完善其理论形态。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开始进入一个新的“综合”的时代。
注释:
[1] 《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年,第812页。
[2] 按,这种以群体为基础的人民有忽视个体的倾向,这一问题需另辟专文讨论。
[3] 《邓小平文选》(1975-1982),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83页。
[4] 《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9年,第822页。
[5] 《邓小平文选》(1975-1982),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20页。
[6] 《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年,第825页。
“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笔谈之二
【主持人语】与上一期笔谈相比,本期讨论有了更为集中的话题——思考和追问“中国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应有什么样的特点。这次所发表的六篇短文,或将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界说为一种“理论范式”,在这个层面上思考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应有的思想内涵;或以苏俄和西方马克思主义批评形态为参照,反思我们的历史经验,探讨建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中国形态的途径与方法;或考量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中国化的实践过程,反省“中国形态”的建立与传统文化、文学制度的关系。这些讨论使我们意识到,“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并不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样,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要发展中国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我们还需要经历艰苦的理论探讨过程。(孙文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