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军
(贵州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贵州 贵阳550001)
贵州彝族“跳脚舞”的特征分析
杨 军
(贵州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贵州 贵阳550001)
贵州彝族“跳脚舞”体现了彝族古老的历史文化信息和贵州彝族本土文化,根植于当地彝族群众的生产生活中。本文从舞蹈的内容、功能及表现形式等角度,对贵州彝族“跳脚舞”的特征进行了分析。
贵州彝族;“跳脚舞”;特征;分析
贵州彝族“跳脚舞”从社会功能上可以划分为婚嫁“跳脚舞”(彝语称“阿妹戚托”)、丧葬“跳脚舞”(彝语称“恳合呗”)。婚嫁“跳脚舞”主要流传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晴隆县等彝族聚居地;丧葬“跳脚舞”主要流传于贵州省毕节地区赫章县等彝族聚居地。“跳脚舞”作为彝族文化的不可分割部分,在彝族悠久的历史文化中闪耀着璀璨夺目的光芒。
闻一多先生曾对舞蹈的目的做了总结,他认为各地域各时代任何性质的原始舞的目的是:(1)以综合性的形态动员生命;(2)以律动性的本质表形生命;(3)以实用性的意义强调生命;(4)以社会性的功能保障生命。他的这一总结揭示了舞蹈的特性、功能与价值。同其他艺术形式或杰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由原始舞蹈发展而来、为贵州彝族人民世代相传的“跳脚舞”有其自身独有的特征,它们是其生成、延续、发展等的标志,也是与其他艺术形式相区别的根本。从舞蹈的产生、内容、功能及表现形式来看,贵州彝族“跳脚舞”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原始舞蹈与人的生命情调、审美情感、神秘境界、生活方式、生存状态等都有着深刻的联系,人的生命情感和现实生活的种种迹象融入到肢体动作中,肢体动作就成为了人与人的另一种交流形式。最初的舞蹈是为交流的需要而产生的,原始单一,没有艺术加工的成份,直接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和生活的本来面目。
贵州彝族“跳脚舞”中保留着大量原始舞蹈的成分,许多舞蹈动作是生活场景的生动再现,动作表达质朴、简洁,较少存在艺术加工的痕迹,如婚嫁“跳脚舞”中的“插秧”、“喂狗饭”、“踢鸡冠”和丧葬“跳脚舞”中表现“攀越”、“跋涉”、“踩踏”等内容的动作,再现了彝族先民的生活场景,折射出原始古朴,不加雕琢的原生态之美,传达出浓厚的原生态气息,代代沿袭,传演至今。
“跳脚舞”的原始风格还体现在其队形上。队形通常指舞蹈表演时(群舞),舞者们舞蹈时行进的路线或形成的画面。舞蹈学术界对舞台艺术舞蹈的队形,一般称为构图或调度,而对民间舞泛称“队形”。在婚嫁“跳脚舞”中,队形的应用有着自己严格的规定。起舞前,舞者自行从堂屋的各个方向唱着“阿咩趣列”(女儿开始扮新娘)的歌曲,自行向堂屋中间摆放的酒坛走去,体对酒坛、自行圆圈,在统一的时间里起舞,舞蹈以顺时针转动进行。舞蹈中舞者边歌边舞,唱词对应相关动作,舞蹈行进线路保持圆状循环进行。在田野调查中发现,现彝族丧葬“跳脚舞”因受到现代文化的影响及彝族人民思想的转变,原只能由男子担任的舞蹈形式,现已加入女子来进行表演。只有男子跳“恳合呗”的舞蹈形式在民间祭祀中现已很少进行且保留不够完整,只能通过现有的文献及田野调查来规整它的原貌。中国民间舞蹈集成赫章卷中提到“主家舞队在灵房前的孔雀柱下起舞,歌师唱一段‘恳恒毕’(大意是请神临场助威),舞队即按顺时针方向围着灵房进行舞蹈,整个祭场通宵燃着火把,歌舞达旦”。由此可见,丧葬“跳脚舞”的舞蹈队形也是以圆圈为轨迹来进行表演的。圆是种古老的美学范畴,在中国美学中渊源而深厚。“环舞是群舞最古老的舞蹈形式,甚至人猿也跳环舞……与之相应的成对、成行或成线的舞蹈形式起源于较晚的阶段”。
一切社会现象都有它存在的道理。彝族“跳脚舞”的产生根源、发展趋势、流传至今并且保存完整的原因,都跟其人民的生活环境以及习惯息息相关。“跳脚舞”中大量的舞蹈动作体现的是对生活的模仿。简单的模仿只是舞蹈的原始形态,然而也正因为通过形体象征,简单的肢体语言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里,表现出了人的精神世界和复杂的生活内涵。这种种的象征美来得自然贴切,张弛有度,恰到好处,简单中透露出无穷韵味,反映了彝族人民的自然观和社会意识。
贵州彝族地区的传统婚姻观念受封建思想文化的影响,旧时婚姻的确定基本上都依然保持着“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婚姻的缔结可以说是在父母的干预下组成的家庭,男女间的结合没有任何的爱情基础,婚姻纯属包办性质,且须遵循本民族制定的婚姻制度:不同民族不通婚;不同等级不通婚;姑舅表优先婚制等制度的束缚。可以说婚嫁“跳脚舞”是女性对旧式婚姻制度的一种控诉。在这种极端压抑的痛苦中,新娘及自己的姐妹通过跳“跳脚舞”来表达彝族女性对美好、幸福婚姻生活的积极向往和追求。
贵州彝族丧葬“跳脚舞”的内容主要表现传统的生产生活场景以及彝族先民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翻山涉水、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勇斗豺狼虎豹、生息繁衍的大迁徙的壮阔画面。作为彝族丧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彝族人民的生死观念。彝族人民的生死观念,主要是“三界观”和“三魂观”。“三界观”是彝族先民最基本的认识观。彝族把世界分为祖界、人间、地下界,人类就生活在这种“三位一体”的世界中。彝族人民认为祖界是祖先们生活的乐园,是一个令人心驰神往的世外桃园,正因为这样,彝族人民并不恐惧死亡。他们也认为地下界与阴间一样是致人灾祸的地方,有数百种形态各异的妖魔鬼怪横行,人的生病、遇难、死亡由其规定,人们只有不断地降服这些鬼怪才能平安,所以要用各种祭祀来应对。“三魂观”是彝族对生命的独特认识,他们认为人的死亡,是肉体与灵魂分离的结果,肉身灭而灵魂不死,且可以诸种变化形式祸福人间。肉体死后,灵魂一分为三离之而去,一魂守坟场,一魂守家中,并只有经过特定的祭祀仪式才能归附于“竹灵”牌上,一魂经过超渡回归到祖界,回归祖界是人类最终的归宿,突显出强烈的祖先崇拜意识,而且超度亡灵作为子辈对父辈的一种责任构成了彝区社会牢不可破的规范。显然,“三界观”和“三魂观”渗透到了彝族丧葬“跳脚舞”中,体现了人对自然力量积极的抵抗。
“跳脚舞”作为贵州彝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贵州彝族的社会变迁历程,也折射出彝族人民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
跳婚嫁“跳脚舞”是贵州彝族婚嫁习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舞段的舞蹈动作均表示各种与彝族生产生活、伦理道德相关的内容,体现了彝族先民们提倡团结友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勤俭持家等等的良好的美德,即:“喊各”、“其兰朵”——向姑娘赠送镰刀、粑粑等物,体现了对姑娘的一片深情厚谊;“西托非托母”、“节把尖”、“其摩罗”、“机堵”、“默益朵”、“然托”、“额托”、“密机包”——意为嘱咐姑娘到婆家后要勤俭操持家务,不误农时,种好管好庄稼,农闲时要喂好养好家禽,孝敬公婆,才能赢得公婆的欢喜,表达对出嫁姑娘的殷切希望;“其醒然”——祝夫妻恩爱、和睦相处、白头偕老,体现了对姑娘的美好祝愿。
丧葬文化是彝族文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孝”在彝族人民的心中具有重要地位,作为彝族文化的构成之一,它也是彝族民众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已被彝族人民融于生活当中。彝族人民通过斋祭这一方式,在潜移默化中将“孝道”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热闹的斋祭场上充满沉痛悲伤的气氛,伦理孝道自然渗透其间,表现出为尊长力尽孝心的礼仪文化,对参加丧葬礼仪的人来说,丧葬过程中的种种活动本身就是一种伦理孝道的实践教育,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无疑是极现身的演示材料,对旁观者来说,也会从中得到启发。亲戚的哭泣声、歌师的唱词和舞者手中的铃铛声表达了人们对逝者的沉痛悼念之情。舞者以铃铛和上天沟通,指引过世的老人,希望老人在过世后能顺利进入天堂。通过祭祀活动,跳丧葬“跳脚舞”,唱祭祀礼仪歌,以尽子孙之孝,祭奠逝者,安慰生者。
在论及“舞蹈”一章时,格罗塞指出:“现代的舞蹈不过是一种退步了的审美和社会的遗物罢了;原始的舞蹈才是原始的审美情感的最真率、最完美又最有力的表现。”他的这一观点说明原始舞蹈具有高度实际的和文化的意义。舞蹈一旦被创造出来,它必然是某种特定文化的反映,在其中渗透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这就是舞蹈的文化表现特征和符号意义。彝族“跳脚舞”所蕴含的历史文化精髓在彝族的婚姻和丧葬习俗中代代相传;它所传递的伦理道德在彝族人民中传播开来。
彝族“跳脚舞”不是一种单一的艺术形式,而是歌、舞、乐有机结合,具有高度统一的综合艺术性。在婚嫁“跳脚舞”的舞蹈过程中,舞者配以自己的唱词来跳舞;在丧葬“跳脚舞”中,间有唢呐的演奏与歌师的诉唱,舞者全凭手中的铃铛发出的有节奏的声响去和节拍。“跳脚舞”的综合性体现在:“跳脚舞”为音乐、舞蹈、唱词有机结合高度统一的综合体。“跳脚舞”的每一个动作都具有特定的内涵,舞蹈内容与舞蹈语汇的有机结合,形成了舞蹈的形象语言,体现了彝族人民极为丰富的精神世界和高超的艺术技巧,由此可见,“跳脚舞”不愧为民族民间艺术宝库中的一颗明珠,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
改革开放后,由于国家对民族民间文化的重视,使得“跳脚舞”这一艺术表现形式受到了社会的关注:1994年,在贵州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场上,兴仁县的“阿迈戚托”舞蹈轰动一时。同年,野场村被贵州省文化厅授予“吉巴达艺术之乡”称号;1995年晴隆县的“阿妹戚托”参加意大利“世界民族民间文艺会演”;1996年,兴仁县野场村被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为 “民族歌舞之乡”的称号;1997年兴仁县的“阿迈戚托”参加黔西南州少数民族艺术展演;2007年“多彩贵州”舞蹈大赛中,晴隆县的“阿妹戚托”获原生态组“银瀑奖”。赫章彝族“恳合呗”自搬上舞台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先后获得第七届中国民族民间文艺表演最高奖“山花奖”、第七届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金奖等奖项,并多次参加广东江门世界华人华侨嘉年华文艺表演、多彩贵州黄果树瀑布节文艺展演等国内各种大型演出活动。“阿妹戚托”现已申报列为“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继申报进入更高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8年,“恳合呗”入选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录。
在中国少数民族民间舞中,贵州彝族“跳脚舞”属集体舞蹈形态的艺术形式,深深植根于贵州彝族群众生产生活之中,它的产生与彝族人民的生存环境、生活习惯、民族个性紧密相连,表现了彝族人民热爱生活、积极进取的态度和精神,具有鲜明的贵州彝族特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贵州彝族“跳脚舞”源远流长,风味纯朴,不仅是彝族人民喜闻乐见的民间舞蹈,而且为其他民族群众所喜爱,同时得到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是中国民族舞蹈艺术宝库中的瑰宝。
注释
①陈世鹏:《黔彝古籍举要》,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4年。
②李兴秀:《贵州西部彝族礼俗研究》,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9年。
③龙正清:《彝族历史文化研究文集》,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6年。
④于平:《中外舞蹈思想概论》,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
⑤于平:《舞蹈文化与审美》,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贵州省毕节地区赫章县资料卷(彝族舞蹈)》,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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