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尧新
正确处理社会管理中的五大关系:以崇明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为例
○李尧新
从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看,首先,经济发展是社会管理的基础和保障。没有强大的经济基础作保障、作后盾,社会管理的大厦就失去牢固的根基,即使勉强建立,也终因缺乏后续供给和支撑,使社会管理成为无奈的“半拉子工程”。其次,社会管理是经济发展的有力保证和重要支撑。我们应打破社会管理是经济建设“副产品”的观念。试想,如果纯粹强调为经济而发展经济,发展的成果倘若完全用于经济再发展、再投资,有意无意地轻视社会管理,忽视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成果,那就偏离了经济发展的目标“靶位”,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就势必成为一句空话。反过来讲,社会管理的加强,民众物质和文化需求的不断提升,恰恰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剂”。同时,社会管理的放松,内需的压缩,生活质量的低下,又往往是产生社会矛盾从而影响社会稳定的主因。新时期、新阶段,我国产生的一系列内部矛盾,大多为利益矛盾使然,一旦激化、扩散,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社会动荡、矛盾激化的环境中是难以实现民族振兴和国家强盛的。
由此可见,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是一对既相矛盾而又相联系的辨证体,二者互为条件,相互促进。所以我们在思想观念上,要从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向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努力解决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管理“一手软”的问题,切实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作为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下大气力统筹推进,不断提高政府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取得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突破,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崇明历史上由于江海阻隔和岛屿环境,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于上海其他郊区。与之相对应,崇明的社会管理也因受制于经济实力而“欠帐”较多。面对现实,崇明县委、县政府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社会建设,在经济建设小有成就的基础上,适时提出“经济、社会、民生”三管齐下的战略举措。坚持从崇明生态岛建设的实际出发,始终扭住经济发展不放松,先后发展了一系列与生态相适宜的产业。在胡锦涛总书记来崇视察并称道农家乐“前途无量”的背景下提出大力发展农家乐经济;在县委提出“向远处望、向高处扩”的背景下提出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在岛域生态日益优化的背景下提出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经济;在“长寿岛”被国家有关部门批复、“长寿岛”的影响力日渐扩大的背景下提出着力研究和有力推进生态养老经济,等等。通过近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崇明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同时,崇明在市财政转移支付和城乡结对帮扶的合力作用下,崇明的“造血功能”也不断强大。据2010年《崇明年鉴》显示,2008年崇明县级财政收入为219735万元,2009年为234110万元;2008年全部职工年人均工资为47111元,2009年为58831元;2008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65元,2009年为8556元,有了明显的增长。在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下,崇明的社会建设同步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一是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社会公共服务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不断加强社区与社会组织建设,基层社会管理基础得到夯实;三是切实强化民意表达和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社会秩序总体和谐稳定;四是着力加强统筹协调,努力保障社会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针对教育卫生资源区域配置不适应发展要求、城乡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水平较低、城镇化水平偏低,经济社会发展动力不足、社区治理结构尚不完善,社区自治功能不强、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资源整合不够,效能不高、社会发展中的新老问题交织,矛盾逐渐凸现、民意表达回应处置机制不够健全、社会维稳资源和机制缺乏有效整合、社会领域的推进机制不够健全、社会领域干部队伍建设与社会管理不相适应等存在问题进一步寻求对策措施。
在社会矛盾凸显期、高发期,我国社会问题错综复杂,社会管理千头万绪。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任务之重、挑战之大、难度之高,举世罕有。这就迫切要求我们的社会管理,必须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社会问题的解决,社会矛盾的化解和社会管理的推进,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一石激起千层浪的细工活,因此,工作开展中必须慎之又慎,做到全盘统筹,整体考量。否则,很可能导致不必要的工作被动。近几年有些地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少数干部缺乏全局意识和整体思维,没有处理好眼前事,在不经意间点燃了突发事件的导火索,值得引以为戒。正因如此,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一方面,要坚持依照法律、法规、制度办事。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原则和依据,是上级专业机构和专业部门经反复研究和试点,在社会层面推开的切实可行和行之有效的办事准则,切莫抛至脑后或随心解读。另一方面,还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的辩证关系办事。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面广量大,复杂多变,既涉及个人又涉及群体;既涉及部门又涉及单位;既涉及某一职业又涉及某个行业;既涉及点又涉及面。这就决定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辩证统一和完美结合。这就需要我们学习、掌握和运用社会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管理艺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多年来,崇明作为农业大县,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中土地流转手续不健全、流转合同管理不完整和不规范、承包前后政策变化、税费改革前后负担轻重、国家整体物价上涨等诸种因素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矛盾,一方面,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市场动作、政策保障、集约经营、产业升级、劳务输转、依法管理”的原则,另一方面,从崇明经济相对落后和农业种养大县的实际出发,根据发展变化情况和涉户代表意见,本着“调整不宜过勤,幅度不宜过高”的原则,灵活制定合理的动态的土地流转指导价格。探索创新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确保农村土地流得出,产业经营做得强。
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时,崇明构建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在依据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框架下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创新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情理、道德、风俗习惯、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逐步完善“导之以法、明之以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等有效的方式方法,使调解工作更具本地性、时代性和科学性。
说到社会管理,相当一部分人会条件反射地与社会管控联系起来,甚至等同起来。其原因:一是新闻媒体报道的城市管理执法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等“热闹”场面和少数地方城管队员粗暴的执法行为让老百姓望而生畏,留下了深刻印记。二是由于重“管控”轻“服务”使然。有些领导干部认为“管控”和“服务”边缘界线明确,在两者之间划了两道粗粗的不等号,认为“管控”是硬任务、硬指标,因而抓得紧、落得实,“服务”是软任务,因而放得松、看得淡。顾名思义,所谓“管控”,就是预防、管理和控制。直白地说,就是对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各种因素和现象的预防、管理和控制。中国在迎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的同时,也伴随着前所未有的矛盾凸显期,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各种不稳定因素时有发生,加强社会“管控”确实是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环节。只有制定预案、加强“管控”,时刻绷紧稳定压倒一切这根弦,才能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才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切身利益。
但我们也必须明了,“管控”并不是社会管理的代名词,绝不能以“管控”取代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在加强“管控”的同时,必须加强社会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必须跟上日新月异的时代变化,坚持把服务群众、真心为群众办实事作为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从一定意义上讲,“管控”其实就是服务。从间接意义上讲,通过“管控”达到社会稳定的目标取向,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侵害,也是服务。从直接意义上讲,在开展社会“管控”的同时植入“服务”理念,情真意实地考虑百姓的所思所想所求,在力所能及和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供更多的方便,这是“管控”的最高境界。最佳的社会管理方式是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为了加强社会管理,加大社会管控力度,崇明县把治安防控网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构建了严密的社会治安管控六大体系,即:综治组织体系、排查调处体系、严打整治体系、防范控制体系、治安管理体系和法制宣传教育体系等。同时,为了加强社会服务,崇明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10多个,截止2010年,总人数达到19089人。在加强社区安保、夜间巡逻、交通协管、安全协管、劳动监察等的同时,加强对就业援助、助残、人口、居家养老等的人性化服务工作,做到社会管控和社会服务的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
由于中国长期积贫积弱,导致社会民众产生强烈的脱贫致富欲望。经过新中国30多年的积淀和改革开放30多年的跨越,中国人民过上了令世界瞩目的小康生活,并进一步向全面小康目标迈进。新的历史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新希望、新期待,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向好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诸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脱离实际的求利思维和价值取向正悄悄地成为一部分社会民众的思维定律。有些人把国家和集体的“钱袋子”当作自己的“摇钱树”,非理性地抱定“不要白不要”、“不拿白不拿”的思想,在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上,但求“多取多得”、不肯“承担责任”。分析其深层原因:一是部分民众的思想道德意识的“退步”和“缺失”;二是部分新闻传媒舆论在“物质”和“精神”导向上的“偏颇”和“失重”;三是在社会利益矛盾调处过程中有些干部滥用物质“工具”和“手段”。这些因素或多或少强化了民众的物质欲望和利益诉求,也或多或少强化了有些干部误认为只要化钱就能消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思维定势。
其实,一方面,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除了动用必要的合理的物质手段外,更多的办法和功夫在物质之外。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新时期各地探索出的新的方式方法,都是行之有效的“精神”层面的方式方法。另一方面,当下相当一部分社会矛盾和问题,是直接的“精神”层面的问题,其解决之道理应是人文关怀、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
深圳富士康事件发生以后,崇明县总工会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在及时掌握、妥善解决职工物质期盼的同时,密切关注因少数企业可能关闭、停产、裁员、转改制、工资打折等引发职工的工作压力和情绪波动,并通过积极推进企业工会组建、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加大企业文化建设和维护职工权益机制等措施从思想层面上化解了可能引发的企业职工的不稳定因素。
崇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峡移民工作,多年来除了加强移民管理,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生产发展、保障措施等一系列举措外,还在思想上进行安抚,心理上进行疏导,使三峡移民尽快拥有安居感、归属感。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所以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业已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但从政府角度看,由于长期以来“一统天下”的行政运行惯性,政府一厢情愿大包大揽的思想认识在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中还大有市场。从群众角度看,由于长期以来群众对政府的过度依赖,造成自主意识不强,也同样存在万事指望政府包办的思想认识和心理倾向。
其实,社会矛盾的产生,往往与政府决策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如果政府在做决策的时候,不能充分发扬民主,没有畅通干群沟通的信息渠道,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没有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就必然会使出台的政策与实际脱钩,违背群众的意愿,执行时得不到群众的支持,造成执行的阻力和成本的增加,从而使政府陷于“好心办不了善事”的尴尬境地,进而引发社会矛盾。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着重指出:“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总书记的一番话指明了社会管理的实现路径和根本遵循。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各级政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广泛吸取民智,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使制定的政策更民主、更完善、更科学。公众参与热情高与低,参与渠道通与堵,参与机制顺与阻,都将直接影响社会管理的有效运行。
崇明县在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使各种社会力量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合力。崇明县通过记录“民情日记”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创先争优中推出的一项举措,“民情日记”推动全县340个村(居)广泛开展“进百家门、拉家常事、知百姓情、聚万人心”活动。目前,崇明1600余名村居委干部已累计走访14万余户家庭,写下“民情日记”15万余篇,收集群众意见5000余条。一大批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民情日记”不仅是记录百姓冷暖、摸清社情民意的载体和平台,也是密切党群关系、为民办实事的纽带和桥梁,更是回应百姓诉求、发动群众共同参与解决和处理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一个行动方案。另外,崇明县还通过发挥老党员、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年协会人员、社区志愿者和法律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威望优势、时间优势、年龄优势和亲情优势,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法、理、情并举,共同引导、协助当事人双方理顺情绪、解疑释惑,真正实现“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内部解决”和“定纷止争”的目标。
(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崇明县委党校)
(责任编辑 李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