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学伟,胡中灿,胡建军
(许昌供电公司,河南 许昌 461000)
为了减少停电影响,降低电量损失,搞好优质服务,供电部门实施了“零点工程”的便民举措,将需要停电才能开展的计划检修项目及新建项目接火等工作,安排在深夜零点以后进行。“零点工程”降低了停电的负面影响,避开了负荷高峰,并且减少了电量损失,实现了供用电双方效益最大化,但与此同时,也增加了安全风险。
(1) 夜间光线差,现场照明设施照度不足,操作、检修时易误登带电杆塔、误碰带电设备或发生高处坠落导致事故。
(2) 夜间作业不符合人体生理规律,若事先准备、休息不足,作业人员精力不济、反应迟钝,易发生人身伤害。
(3) “零点工程”需占用作业人员业余或睡眠时间,部分人员对此有抵触情绪,影响工作积极性。
(4) 作业时沟通交流不便,指挥协调困难,监护难以到位,作业人员易产生松懈思想,降低安全警惕性,弱化《安规》执行力。
(5) 现场环境较白天复杂,安全措施实施难度大。如夜间车速快,视野不开阔,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交通事故。
(6) 作业人员心存侥幸、麻痹心理,易出现如不戴安全帽、不规范着装、不装设接地线、不检查安全工器具,甚至无票作业等习惯性违章行为。
(7) 工作负责人不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不交代安全措施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8) 在人行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作业,工作地点周围不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或未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
(9) 施工车辆夜间易发生超速、超载行驶,司机也易发生酒后驾车等不安全行为。
鉴于上述安全风险,“零点工程 ”原则上以尽量少安排为宜,必须开展时,要合理调配资源,确保施工人员精神状态符合《安规》要求,同时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 高度重视“零点工程”,认真分析夜间施工特点,全面开展风险评价和危害识别,提前准备工具材料,做好思想动员,做到思想上有准备、组织上有保证、措施上能满足。
(2) 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预案。标准化作业书、“两票三制”、事故预想等必须提前考虑,严格执行,确保偶遇突发事件时,临危不乱,从容应对。
(3) 作业前进行现场勘查,熟悉现场环境。夜间施工极具特殊性,现场熟悉程度对安全施工至关重要。工作现场应设置围栏,危险地段标识要醒目,特别是靠近道路的施工区域要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
(4) 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查和签字程序,确保方案周密详实、责任落实到位。
(5) 开工前要做好“三交三查”。工作负责人要在现场对所有工作成员交代工作任务、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检查作业人员精神状态、劳动安全防护、现场安全措施,认真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务必使全体作业人员清楚作业过程中面临的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
(6) 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当工作地点分散,监护有困难时,要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增设专责监护人。作业过程要严格执行审定的方案,不得随意篡改、简化。禁止工作人员在失去监护的状态下进行工作。
(7) 确保充足的现场照明。工作前要逐一核查照明灯具,移动式照明灯具随车配备,现场应至少有2套照明灯具,光线不充足的情况下不工作。否则,凭经验和感觉在“黑暗”中摸索,许多隐患和险情就不能及时发现,安全“可控、能控、在控”势必成为空谈。
(8) 加强设备及工器具维护保养。设备和安全工器具是安全的重要保证。实施“零点工程”,更要严格执行《安规》,加强设备巡回检查,认真检查维护保养工器具,严禁带病运行、带病操作。
(9) 禁止疲劳作业。作业人员在进行“零点工程”时易出现疲劳,导致精力不够集中,无形中会降低工作标准,为事故埋下隐患。因此,“零点工程”不能赶进度、抢工期,要注意休息,劳逸结合,确保作业期间人员体能充沛、精力集中。
(10)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夜间行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注意交通安全。
(11) 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和反违章纠察队作用,加强现场监督指导,及时发现、纠正施工中的各种不安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