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传峰
(常州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常州工学院翻译研究所,江苏 常州 213002)
“忠实”是指忠实于原作的内容和风格,即不能随意篡改、歪曲、增加和删除原作的内容,破坏和改变原作的风格[1]。然而,即使从最宽泛的定义来看,赵元任先生翻译的《一个女人的自传》(以下简称《自传》)也称不上是“忠实的译文”,因为他频繁地使用了改译、节译、增译等译本重写方法,使译本在内容上偏离原文。赵元任先生精于语言学,在翻译《自传》之前译过英国作家刘易斯的《阿丽丝漫游奇境记》与《阿丽丝镜中奇遇记》等多部文学作品,其译作颇受好评[2-3]。他旅居美国多年,故此,要做到游刃有余地转换两种语言并非一件难事。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他在翻译《自传》时选择牺牲译本的忠实性和充分性,而取可接受性呢?
“忠实”,或曰“信”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翻译的首要标准。张南峰曾这样总结过:“中国传统的翻译研究,是以忠实于原文为最高目标的应用翻译学,目的在于寻求一种指导翻译实践的统一的、绝对的翻译标准,其结晶是‘案本—求信—神似—化境’。”[4]Ⅻ然而,历史上有许多违反了这一翻译标准的译本也取得了成功,诸如林纾和严复的翻译。由此可见,译本是否符合翻译标准与是否成功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实际上,翻译的决策过程相当复杂,译文的最终面貌取决于目的语文化、目标读者、翻译目的等诸多因素。因此,对于译本的评价也不能仅以“是否忠实”为准绳,一概而论,而是要弄清楚译本“不忠实”的原因是什么。描写翻译学在这个方面的研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新视角,使我们能够重新审视翻译中的那些“不忠实”现象。本文将援引埃文-佐哈尔、图里和勒菲弗尔等学者的观点,探讨赵元任译《自传》中的“不忠实”问题。
图里这样定义规范(norms):“长期以来,社会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认为规范是由一个社会群体所共有的一般价值观和信念——比如什么是对与错,适当与不当——转化成的适用于特定场合的行动指南,它规定在某些行为层面上指定什么,禁止什么,什么可被容忍或允许。”[5]54-55图里认为翻译是一种受到规范制约的行为,任何类型文本的翻译都受到规范的制约。翻译涉及到两种语言和文化,因此译者不可避免地要在遵守源文及源语文化的规范还是遵守目的语文化规范之间做出选择。遵守源语文化规范意味着尽量保留源文中各种与目的语规范相冲突的语篇关系和特征,而遵守目的语文化规范则意味着译文必然在不同程度上偏离源文,从而使译文读起来更像是地道的译语作品。因此,选择遵守源语文化规范决定了翻译策略偏向译文的“充分性”,而遵守目的语文化规范决定了翻译倾向于译文的“可接受性”。图里将这种宏观上的翻译决策称为起始规范(initial norms),认为它是反映了译者对原文忠实程度的规范。
图里认为没有完全充分或完全可接受的译文,偏离是翻译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但他认为偏离可分为强制性偏离和非强制性偏离两类,其中强制性偏离是由两种语言的系统差异引起的,是受规则支配的、非随意性的,因此不应该被视为会影响译文的充分性;而非强制性偏离则不是由语言系统的差异引起的,它出于译者的个人喜好(idiosyncratic),故强制性偏离越多,译文的充分性就越低[5]55,[6]。
《自传》是赵元任夫人——杨步伟撰写的回忆录,记录了她“五十年里应记和可记的事情”[7]3,由赵元任翻译成英文,并于1947年由美国John Day Corporation初版,1970年美国Greenwood Press公司再版,中国大陆与台湾的出版社也多次再版。下文将选取实例对《自传》译本中的偏离情况进行考察,并讨论译者所采取的主要翻译规范。
例1
我的大姑母嫁的是安徽程家[…]她每次怀了孩子总是回娘家来住[…]那么伺候这一大家子上上下下的责任就落在“姨姨”和“母亲”的身上了。
“大伯”结婚了两年,祖父到英国去了。Ⅰ在中国有个老迷信说凡姊嫁弟兄们在同一年内结婚的人,先结婚的是顺利的,因为把好运气都给拨去了,后结婚的会遇到不顺的事,或总有样缺点。Ⅱ所以,我过继母亲终身抱恨的就是这一点,总骂我过继父亲为什么要让人,并且“父亲”还是姑母的哥哥,为什么不先娶,显见祖母偏心眼,对姑母好,再加上姑母有孕就回家住家,种种的麻烦,以后听“姨姨”她们说起来总是流泪,因为他们姊妹弟兄谈天,可以谈到深夜一二点钟,而“姨姨”他们要等着伺候还要预备夜晚点心等等,第二天一大早又要起来伺候祖母。姑母她们可以睡到十二点,所以这是中国规矩做女儿的快乐,做媳妇的苦处。若是小家庭制度就没有这个苦处了[7]16-17。Ⅲ
My grandfather′s eldest daughter was married to the Ch′engs of Anhwei[…]It was her habit to return to Nanking every time she was with child[…]and the chief burden of attending to her and her retinue fell on the sisters-in-law,that is,on “Auntie” and “Mother”.InChina,amarrieddaughtercominghomeisking.Andwheneverkingarrivedinourhome,thingsusuallyhappened.Ⅳ
“Mother”hadaspecialgrudgeagainstAuntCh′eng.Theyhadbeenmarriedinthesameyear.ButwhileAuntCh′enggavebirthtoonechildafteranother,my“mother”nevergavebirthtoachildthroughoutherlife.ⅤNow it was a common belief that if two members of the family married during the same year,the one married first would get away with all the good luck.This was my “mother′s” constant complaint——against my grandmother for her partiality in letting Aunt Ch′eng get married first and against my “father” for yielding in such matters.Since he was her elder brother,why hadn′t he stood for his rights? Now she was back again,bringingmoregoodluckforherselfandmoretroublesforthesister-in-law.Ⅵ
“Auntie”boreallthisverywell.Foronething,shealreadyhadeightchildrenandninthonetospare.Inthesecondplace,shehadthesweetesttemper.But“Mother”tookithardandoftencriedwhenshetoldusyearsafterwardsaboutthosemise-rabledays.Ⅶ[8]31-32
(注:例1中下划线与标注的Ⅰ、Ⅱ、Ⅲ……为作者为下文表述方便所加,后面译文斜体部分亦为作者为叙述方便所改,例2、例3类似。)
本文所选取的例子篇幅较长,究其原因在于译者采用的翻译策略多发生在语篇层面上,列举单句难以窥得全貌。在例1中,下划线标示出的是源文中节译的内容,而斜体标示出的是译文中增译和显化的部分。译者在翻译时将Ⅰ删节了,联系上下文来看,多出于此句与上下文关联性不强的考虑。源文Ⅱ与前半句在语义上互补,译者的删节明显是简化处理,使译文更精简。源文Ⅲ的节译省去了一长串“中国味”十足的文化背景——旧时“晨昏定省”(尤以儿媳侍奉婆婆为甚)的传统,如果直译出来,外国读者恐怕会问:“为什么晚上忙得那么晚,早晨还得早起伺候祖母?为什么大姑母的待遇这么好?为什么小家庭就没这种苦?”为了免于长段的解释,译者仅以Ⅵ“bringing more good luck…”一句作了概括性的翻译。另外,在译文第一段,译者增译了Ⅳ,以说明为什么大姑母每次怀孕都要回娘家住以及为什么“姨姨”和“母亲”负有照顾姑母的责任,与Ⅵ相呼应,起到了异位补偿的功能。在译文第二段开头Ⅴ处,译者没有按原文的叙事顺序来译,而是对原文进行了改译,译文第三段Ⅶ更完完全全是由译者增译出的源文并未言明或未提及的背景和细节,向读者清楚地交待“母亲”怨忿和抱恨的原因,使文章的叙事更清晰、更有条理。
仔细分析不难发现,这些增译、节译和改写并不是由于两种语言系统差异而导致的强制性偏离,而是属于译者个人偏好而产生的非强制性偏离。这里不仅有文化层面的非强制性偏离,更有相当大一部分是语言层面上的非强制性偏离;它们对译文的充分性产生影响,使译文偏离源文的形式与内容,偏向可接受性。概而言之,赵元任在文化差异和叙事背景方面所做的增补、省略、简化和淡化处理,以及对语言的增删、重组、叙事顺序的调整等都倾向于译文的可接受性,这使得译文更具自传文体的叙事逻辑性,易于理解。
任何译文都是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之下产生的。对译作和译者的研究必须考虑到当时的文化背景,只有这样,翻译研究才能做到全面客观。历史上,中国文化在与周边地域的文化交往中一直处于强势地位。然而,当资本主义萌芽在西方以蓬勃之势推动生产力快速发展之时,中国的闭关锁国却令其自身的科技和生产力水平渐渐落后于西方,随之而来的是中国文化从强势走向弱势,沦为世界文化大系统的边缘。埃文-佐哈尔说,当一个文学仍然“幼嫩”,或者处于边缘或弱势位置,或者出现危机或真空,翻译文学就会在其中占据中心位置,译者就会采用倾向于充分性的翻译策略[9]46-51,反之,译者则会偏向可接性的翻译策略。此外,埃文-佐哈尔和勒菲弗尔的理论都指出,在通常情况下,或者说在目的语文化处于稳定状态时,译者往往要注重译文的可接受性[4]29。《自传》及其译本均成文于20世纪40年代末,与饱经战乱洗礼的中国文化相比,当时的美国文化正处在稳定的强势时期。从这一点来看,赵元任在翻译《自传》时采用倾向于译本“可接受性”的翻译策略是合理的。
其次,赵元任先生对于译文的目标读者和翻译目的有着清楚的认识。《自传》作者杨步伟在出版前言里这样说:“这也不全是一部中文书的英译版,因为中文还没有出版呢。并且出起中文版来的时候,里头说的话也不会完全一样。因为比方中国的婚礼丧礼咧等等风俗,对中国人用不着那么啰啰唆唆的解释,可是巡警给一张‘票子’要是不说明是开车犯规的传票,一个中国的读者也许认为是送的一张戏票呐。所以这书虽然起头用中文写的,本来是预备给外国人看的。”
英国翻译理论家西尔多·塞弗瑞(Theodore Savory)根据读者对源文的熟悉程度将他们分为四类,其中第一类读者对源文完全陌生,他们读译文是出于好奇或是对某种文学特别感兴趣。出于欣赏原作的愿望,一般爱读语言流畅、富有国外情调的意译作品[10]。就《自传》而言,译者的读者定位当属这一类,因为从1757年的“一口通商”政策开始,清政府彻底奉行闭关锁国的政策,隔绝了中西方的文化往来。处于不同发展时期的两个社会有着迥异的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且相互之间绝少有普遍的文化交往,目的语文化和源语文化的差异之大可想而知。翻译目的不同、读者的定位不同,译者所采用的翻译策略自然也有所变化。《自传》的目标读者不懂源语,对于源语文化不甚了解,译者如果一味追求译本的忠实性、充分地译出源文的文化内容,必然要求目标读者具有强烈的了解源语文化的需求和动机。这一点对于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困难的,因为首先这样的译文在可读性和娱乐性方面都会打上折扣。下面试举一例说明问题(见例2)。
例2
祖母看出种种情形来,所以想到她自己一死哥嫂们一定不会再多接妹妹的(其时祖母已病了多年),于是就想出一个法子来,对“姨姨”(我生母)说你们两面指腹为婚吧,多一层儿女亲戚多好呢。(中国从前这种随姑走的结婚最多,有时几代接下去。我丈夫的姑母和堂姊妹三代都是这样的。)Ⅰ所以就给我这个没有出世的孩子照样子办了。[7]17
Grandmother saw all this very clearly.She was getting along in years.She was sure that after she died,her favorite daughter would not be invited back home so often by the sisters-in-law.So she thought of a plan.Iwasthenalreadymoreinevidencethanmycousin,asIwasfourmonthsolderthanhe.ⅡPointingtowhatwasobviouslyhimthroughAuntCh′engandatwhatwasstillmoreobviouslymethrough“Auntie”,Grandmothersaid:“Whydon′tweYangsandCh′engsstrengthenourtiesfurtherbyaddingmatchonmatch?Lethavethesetwograndchildrenbetrothedtoeachother,solongasoneisaboyandtheotherisagirl.”Ⅲ [8] 32
在例2中,下划线标示的Ⅰ是译者节译的内容,它涉及到中国旧时“侄女随姑走”(亦称“侄女赶姑妈”,即舅舅家女儿嫁给姑妈家儿子为妻)的婚俗,以及与此相关的一些家庭背景。译者或出于冲淡译文的异国情调和降低源文深涩程度的考虑,或出于省略部分与主要事件关系不紧密、干扰文章主线的考虑而对源文进行了删节。这些中国读者只需一瞥即能理解的内容,对于外国读者来说,理解起来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甚至会导致译本不被目的语文化认可和接受。
文本类型是译者在采取翻译规范时需要考虑的另一个因素。不同的文本类型传递着不同的文本功能,而文本功能的实现取决于译者所采取的翻译策略和方法。《自传》属于传记体,以记叙人物生平主要事迹为主,有时亦有立传者的情感抒发和评论。传记体的基本要求是记实性,其叙事的逻辑性和条理性往往是译者首要关注的内容。正因为如此,赵元任对源文的叙事顺序作了调整,删除了一些关联性不强的事件,并对不少事件的背景进行了增补,使文章的叙事更清楚,如例2中译者增译的Ⅱ交待了指腹为婚的可行性——I was then already more in evidence than my cousin,as I was four months older than he(译者注:母亲的肚子比表弟母亲显怀,因为我比表弟大四个月),这就使文章的内容读起来不显得突兀。又如Ⅲ将源文的间接引语改译成了直接引语,增加了自传体叙事的生动性和真实感,使译文的可接受性更强。因此,我们不能因为译文“不忠实”就批评译者胡译、乱译,而应当综合地考虑译本的源语文化和读者定位等多种因素。
译者没有忠实地传递源文信息,而是选择大幅删改或增补源文,与译者所处的立场有很大关系。法国翻译理论家安托瓦纳·贝尔曼(Antoine Berman)认为,译者的翻译立场是译者在面对“重制”原作时的一种态度,一种选择,这种态度或选择的基础是译者对原作的看法以及对翻译意义、作用或目的等的认识,同时它也要受译者所属的历史时代、社会环境、文学氛围及思想观念等的影响。贝尔曼强调,批评者在批评一部译作时,首先要考察的便是译者的立场问题[11]。
如前文所述,赵元任先生的翻译目的是使外国读者读懂《自传》。为了使译文赢得读者的欣赏,他充分地利用了自身认识方面的优势,对源文的内容和背景进行删节、增补和引申。赵元任先生是作者杨步伟的丈夫,与作者拥有许多共同的生活经历,并熟知《自传》记录的过往,就这一立场而言,他负有解释和增补源文以使目标读者更加清楚地理解《自传》、以取得更好接受效果的责任。再如例3:
例3
第二若是两面都是男的或都是女的不是没有把戏了吗?就说若是男孩子就过继给我“父亲”“母亲”(二叔婶)做儿子,因为祖母最恨祖父从前要娶一个“并妻”,说因不随愿之故所以祖父就不做官了(其实并不皆然)。所以她就定下一个例下来,儿孙辈中不管何人不准娶妾,无子的过继。所以又给我定了这第二个出路。[7]17
Of course nothing would have happened if both children had been boys or girls.[…] Now my“Mother”had been married for six years without a child.So Grandmother decided,as if by way of an afterthought,that if both children turned out to be of the same sex,so that the match would be called off,then there should be an adoption or something.IthadnothingtodowithherplanstokeepAuntCh′engscloserhome,but,atanagewhenshefelttheworldwasslippingawayfromher,shewouldliketodosomethingwithsomebody.Ifitwasnotonething,itwasanother.Shedidboththeonethingandtheother,andboththingshaveshapedmylifefundamentally.Ⅰ[8]32
例3中的Ⅰ是一个典型的译者利用认识上的优势对译文进行“优化”的例子。除了熟知作者生活经历和内心想法的人,任何对源文进行的增补,我们都有理由认为它是对读者的欺骗和愚弄。例3中增译的这段文字是译者对祖母定的“第二个出路”的解释和引申,但显然增补的前提是译者清楚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译者身为作者丈夫的这种身份使读者认可这种“权力的谮越”。面对存在巨大文化鸿沟的两种文化,赵元任先生选择追求译文的可接受性而“不忠实”地译出源文的做法似乎也没有那么难以理解了。
此外,杨步伟是翻译的发起人,因此赵元任在翻译策略的选择上就有相当的自由,关于这一点,《自传》的前言记录如下:
最后一下推动的是从赛珍珠和他的先生理查·瓦尔施来的。有一天在饭局上他们告诉我,说我那食谱刚出版的时候,有个波尔的模的写书评的说:“欵,这位太太应该写部书欵!”我说:“好!我打算写部自传。”他们就说:“好,你写了我们就给你印。”
那么就剩了等亚洲出版社或者戴约翰公司到哪儿找几十万铅字来排版了。他们既然没有中国铅字,大家想想还是把这东西整个的翻译成英文还省事一点。谈到这里,一桌子客人都回过头来看元任。现在这英文版就是那一看的结果[7]7-8。
从这段记录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作者已经有一定的声名与地位,并与出版商建立了朋友式的良好关系,这也是赵元任为什么可以“大胆”地对源文进行增删、不忠实于源文的原因之一,若非如此,这样的译文可能根本无法出版。
由于翻译具有不同的目的与功能,产生于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译者的策略选择必然受权力关系、意识形态、源语文化和目标读者等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呈现出多样化的形态。因此,当我们评价一部翻译作品时,不能简单地以一元化的翻译标准为准绳对译作进行价值判断,对“不忠实”的译本全盘否定,对“不忠实”的译者一味地批评指责。我们应当综合考察译作所处的特定历史时期、源语文化与目的语文化之间的关系、目标读者心理和接受能力、译文的功能和译者的翻译立场等因素,对翻译的过程和翻译的成果进行客观的描写与评价,只有这样,翻译批评才是全面和中肯的,也才能真实地反映译作本身的价值和译者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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